丁德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陕西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全省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三个年”活动等重点工作,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围绕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落地、重大民生保障、财政提质增效、国资国企改革和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切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地见效,助力陕西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以及疫情多轮冲击的严峻挑战,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四个着力”,围绕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较好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省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建立全省稳增长督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出台39条稳经济一揽子举措和22条接续措施。持续加大减负纾困力度,新增退税减税降费1050亿元。发行新增专项债券954亿元,加快推进西延高铁等铁路项目、引汉济渭二期、咸阳机场三期改扩建等757个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实现逐季回稳,全年生产总值达到3.28万亿元,同比增长4.3%。
——高质量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完善重点产业链推进机制,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大增。聚焦保障粮食安全,新建高标准农田超300万亩。坚持以秦创原建设优化创新生态,75所高校院所全面推广“三项改革”。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99%。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省河流水质总体达优。加强大气环境治理,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1天。
——民生保障工作持续向好。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在年初压减公用经费3.8%的基础上,再压减一般性支出5%,优先用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城镇新增就业超40万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准帮扶监测对象超20万人,4个县入选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18连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00个。
——审计监督作用有力彰显。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项目5123个,促进增收节支36.90亿元,挽回损失3.55亿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11.34亿元,制定整改措施1276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問题线索1299项。截至2023年6月,2021年度审计揭示问题1121个,已整改936个,整改率达83.50%,完善制度319项,解决了一些阻碍改革发展和长期未解决的难题。
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经审核的陕西省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反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399.51亿元,支出总计7927.76亿元,年终结余471.75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914.73亿元,支出总计3601.9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05.31亿元,支出总计171.5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02.84亿元,支出2254.04亿元,滚存结余2503.97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131.80亿元,支出总计5024.51亿元,年终结余107.2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82.88亿元,支出总计1575.0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6.23亿元,支出总计28.90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管理分配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32亿元,主要投向基础设施、高质量项目、文化旅游、养老托育、教育等14大领域。
(一)省级财政、发改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及编制决算草案审计情况。2022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较好履行了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职责,助力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分配不够规范。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分配与实际用款需求不匹配,19个项目因前期手续未落实、整体规划重新调整等未开工建设,1.63亿元资金未及时使用;32个项目进度与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要求不符。
2. 预算执行管理不够严格。一是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3.97亿元;二是部分单位年末预算执行率较低。
3. 财务报告编制有待加强。2021年省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附注明细表未列示5个PPP项目资产净值。
(二)税收征管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情况。按照审计署安排,省审计厅与审计署兰州特派办联合组织对陕西省2022年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省税务局在积极推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税收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纳税人未申报享受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涉及加计扣除1672.90万元。二是税收征管不严格。违规延缓征收耕地占用税3623.06万元;少征印花税444.93万元、房产税327.97万元;未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139.72万元;未征车船税124.04万元。
(三)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97个省级一级预算部门单位、60所省属高校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对18个部门单位、6所省属高校开展了重点审计。结果表明,省级部门单位和高校能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18个部门单位、14所高校未将以前年度结余、专项资金等编入年初预算。二是预算收支管理不到位。20个部门单位、35所高校房租、利息收入、学费等未及时上缴财政。三是科研项目及资金管理不严格。21所高校科研项目未按要求结题、结账;3所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和资金管理部门未共享信息,管理效率低。
(四)全省财政直达资金政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连续第三年对全省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2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制度,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分配下达拨付不规范。4个市县未将预算指标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3个单位滞留资金;8个市县主管部门以拨代支。二是使用不合规。5个县直达资金未按合同进度付款902.03万元;5个县公益性岗位补贴超比例支付。三是管理不到位。5个县未按要求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通报考核机制;6个市县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五)全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行及效益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全省政府投资基金设立、运行及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省39支政府投资基金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金设立及投资不够规范。同一领域重复设立2支基金;1支基金违规从事贷款业务。二是基金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市县未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和退出机制;1支基金和4支子基金到期未退出;1支基金对外投资2个项目涉诉未收回700万元;部分基金投资进度较慢。
(六)全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对2020年至2022年6月全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监管、偿还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我省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对促进“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政策落实发挥了较大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2个市县46个项目受前期手续不完善和疫情等影响未按期开工。二是资金拨付使用不严格。3个市35个项目超时限拨付使用专项债券资金;3个市5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支付债券利息、发行费等。
(七)下級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对24个市县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政策执行不到位。2个市违规下达财政收入考核指标、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财政收支管理仍需加强。8个市县将财政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和支付工程欠款等;3个市因前期手续未落实等闲置专项资金。三是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3个市部分预算绩效指标设置存在未细化、难操作等问题。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审计情况
(一)“三个年”活动部署落实审计情况。1. 高质量项目推进审计情况。为更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项目推进决策部署,组织对2022年和2023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推进、6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管理、14户省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8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建设运营和援藏项目建设等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署任务落实不够及时。5个市“四个一批”动态管理平台仍在建设,4个市“四个一批”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案未印发,未能发挥动态管理和指导作用;个别省属高校未按规定内容制定“三项改革”实施方案。二是项目要素保障不力。27个项目因建设土地未落实、规划手续不全等未能及时开工;3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因移民安置、永久征地审批、高压线迁改缓慢,影响项目建设进度;4个续建项目因资金短缺等停工。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2021年、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的43个项目,仍存在建设程序或手续不完善、资金不到位等问题;3个项目因方案设计调整等未按计划完成投资;3户企业、3所高校13个项目存在损失风险。2. 营商环境突破审计情况。围绕营商环境突破部署,开展全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2023年二季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放管服”改革不深入。8个县个别行政审批事项未按要求入驻服务大厅办理,未实现“三集中三到位”;1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不到位,未实现“四统一”目标;2个市“标准地”未做到事前“应评尽评”。二是招投标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未实现常态化运行;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部分子类项目不完整,电子监管系统未实现在线实时监管。三是招商引资工作不到位。2个市4个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未落实。
(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情况。连续第五年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6个市33个县秦岭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修复项目施工、资金管理不严格。3个县4个项目未按时完工;1个县拖欠工程款。二是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不规范。8个县矿业权退出补偿资金长期滞留财政、自然资源部门;2个县未完成退出评估,向26个单位预付补偿金。
(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情况。连续第三年对黄河流域环保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12个县2019至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涉水资金管理不规范。6个县少收缴水土保持费1432.72万元; 8个县少收缴污水处理费1560.33万元。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6个县未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3个县未执行城区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8个县未按规定推行中水利用、设置中水生产设施。三是水资源使用监管有待加强。2个县超计划用水。
(四)文物保护审计情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同时加强研究和利用”的重要指示,对省本级、97个市县、233个博物馆建设及发展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文物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21个县未将博物馆建设纳入国土空间等专项规划;5个市县未按规定建立文物工作协调等机制;8个市县17个非国有博物馆未享受相关优惠扶持政策。二是文物管理不规范。7个市县60个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9个市县部分博物馆藏品预防性保护设施、保存环境不达标;8个市博物馆部分藏品未定级。此外,还发现博物馆对财政资金依赖程度较高,有文创产品收入的仅28个;免费开放运行补助覆盖面较小。
(五)“一带一路”沿线重点投资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为推动“一带一路”共建融入不断走深走实,对3个省级部门和12户省属国有企业“一带一路”沿线重点投资绩效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2019至2021年,部分境外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3户企业未对境外投资进行市场、政治、法律等风险评估。
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及“三医联动”改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3个市及所辖县2021年至2022年9月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医保基金收支不合规。部分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违规使用医保目录限定范围用药。二是药品耗材采购不规范。5家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
(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对15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区产业项目管理粗放。6个县产业项目论证不够充分,变更较多,有的项目资金短缺和闲置并存。二是个别县财政金融政策未有效惠及群众。5个县未及时拨付部分财政资金;4个县农业保险、互助资金的覆盖率、使用率较低。三是部分产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5个市县资金筹集、拨付不到位,项目建设滞后;3个县出借产业资金未约定抵押资产,存在风险隐患。四是部分产业项目未持续带动脱贫群众增收。个别产业项目未与脱贫户签订利益联结协议;3个县8个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签订协议的期限较短,有的未及时续约,联农带农作用发挥不充分;11个市县部分产业发展资金入股企业或经营主体后未按时收取分红。
(三)教育和医疗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关注相关地区教育和医疗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5个县财政投入不足,教育支出未达到逐年只增不减的要求,或教育支出增长幅度低于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比例;1个县未配套困难学生课后延时服务费115.77万元;10所高校少计提济困助学金;部分教育卫生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
(四)就业和住房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关注相关地区就业和住房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3个县违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及补贴;1个县违规使用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二是项目实施力度不够大。2个县1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按时实施,6个项目进展较慢。三是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规范。6个县部分安置房、公租房空置。
(五)养老和困难群众保障审计情况。关注相关地区养老和困难群众保障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受项目选址、土地变更等影响,3个县、6个单位老年公寓、老年养护院等16个民生项目进展较慢;2个县4个日间照料中心未配备群众用餐设施。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陕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条例》,持续关注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资产等4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10户省属国有企业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信息不真实。4户企业少计收入1.84亿元,1户企业少计利润7261.90万元。二是资产管理仍有薄弱环节。4户企业少计资产1.87亿元;2户企业违规融资、对外担保;4户企业9个项目、3项股权投资存在投资风险。
此外,对省国资委及监管的32户省属企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地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专业整合推进较慢。2户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未按期完成。二是股改上市未达预期。竞争类企业资本证券化率未达到预期目标;12家上市公司未能引入持股5%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三是技术创新投入不足。12户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2个百分点。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10户省属金融企业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户金融企业风险资产核算不准确。二是6户金融企业在受托支付、发放贷款、中间业务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等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采购、处置管理不严格。3个单位购建固定资产招投标管理不规范;10个单位未及时处置报废资产等。二是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高。5个单位房产、办公设备、土地长期闲置;27个单位未及时清理盘活债权。三是资产核算不真实。6个单位未及时登记资产账2442.58万元;18个单位68个已竣工投用的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结转固定资产。四是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5个单位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等制度不健全;7个单位房产、车辆未取得权属证书。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在省级部门、市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以及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县贯彻落实生态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16个市县未严格落实地下水开发利用等制度,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等生态环保不到位。二是部分市县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责任有缺失。3个县部分企业无证开采地下水;2个县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超标。三是部分市县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运行管理不规范。3个市县2个垃圾填埋场日常管理不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不到位。四是部分市县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1个县多发放耕地保护补贴;2个县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7月以来,省审计厅共出具53份移送处理书,移送问题线索118项,涉及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企业监管以及财经纪律等方面。
本报告反映的问题是此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机关已经或正在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针对上述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按审计意见已经或正在落实整改。
2023年7月19日,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研究了《陕西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省委书记、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赵一德和省长、省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赵刚充分肯定全省审计机关一年来的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有关部门单位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审计整改促进治理效能提升。同时,要求审计机关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坚持治防并举,扎实推动审计揭示问题真改实改,以高质量审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时效性,更好落实“边审边改、边审边建、边审边促”工作要求,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审计建议
(一)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不断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一是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党的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工作机制和社会共识;不折不扣落实好财政支持、金融支持、扩大投资、促进消费、稳外资外贸、保障民生、防范化解风险等政策措施,推动全省经济回稳向上。二是持续深化实施“三个年”活动。以高质量项目推进为导向,全面强化项目统筹谋划、落地建设、投产达效,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扩投资稳增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加强干部作风能力建设,注重解决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等典型问题。三是攻坚突破重点领域改革。推动“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走深走实;加强科技创新,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持续放大秦创原总窗口综合效能。
(二)着力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确保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持续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二是完善转移支付管理。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加大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医疗教育、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四是加大考核监管力度。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健全绩效指标体系,加大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惩财经领域违纪违规和违法问题。
(三)着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国企国资领域。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力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严格规范对外投资、融资、担保行为。金融领域。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督,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提高资产质量。行政事业单位。摸清底数,加快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利用,推动解决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自然资源领域。加强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利用,提高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
(四)着力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整体效能。一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推進机制,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快形成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应改必改、应改尽改。二是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建立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组织人事、财会监督、党委政府督查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任务落实,促进审计成果转化提升。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注重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屡审屡犯”问题的惩处力度,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审计“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审计机关成立40周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总要求,坚决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准确把握“六个聚焦”,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盯紧看好财政“钱袋子”,着力锻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努力实现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