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规模的通知》正式印发,明确浙江省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为4 445.63 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规模为277 万亩。以浙江省省政府名义统一公布省级以上公益林与停伐管护天然商品林面积,在全国尚属首次,标志着我省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并轨迈出了坚实步伐。
浙江是2016 年列入天然林“全面保护”的省份。2020 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 年,重点区域天然林全部实现与公益林管理并轨;逐步统一全省天然林管护与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政策。近年来,浙江省有序推进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并轨,建立完善护林组织、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护林员、构建网格化体系,公益林天然林实现统一全覆盖管护。深入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把符合区位条件的天然林纳入省级公益林管理,全省近2/3 的天然林与公益林同步落实补偿资金。同时,参照公益林区划落界和保护管理协议签订技术标准,全力推进停伐管护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落地上图”。
下一步,浙江省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此次公布的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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