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临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临平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全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全区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成果应用转化逐步加强,为推动临平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截至2023 年10 月,全区共建成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 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7 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10家、省企业研究院80 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193 个。2023 年1—10 月,全区实现技术交易额12.84 亿元,年度目标完成率143%,较上年度增长500%。
●规划先行,明确发展新方向
按照省、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部署要求,结合临平区实际,拟定《临平区落实“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 年)》、工作专班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推进落实。坚持以“策”育“智”,在原科技政策基础上新增支持企业技术交易等政策条款,进一步鼓励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优质科研成果。2023年,全区已累计兑现科技政策资金超2亿元,形成了“政策引导—加强科技创新—项目补助和税收减免—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
●多级联动,强化攻坚新成效
整合技术交易额、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比重等指标,对重点企业进行标签标记,“平台+镇街”“部门+属地”联动发力,协同推进走访攻坚。按照省、市要求,提级包干,其中区领导带队走访5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8个高新重点项目和2个强基工程项目,经科部门和各平台、镇街主要领导带队走访亿元以上重点攻坚企业和“两清零”企业,严格落实“每周会商、每日上报、随时调度”。
●精细服务,探索研发新势能
积极宣传首选地、研发相关产业政策,2023 年累计开展培训11 场,受训企业达506 家。加快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制造业向高端挺进。2023 年1—9 月,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10 家,指标完成率174.1%,排名全市第四位;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42家,年度目标完成率254.4%,排名全市第一位。
●持续鼓励高层次主体建设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主导产业高端发展、传统产业升级发展要求,积极发挥企业创新优势,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作为推动科技成果源头创新和转移转化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认定能级跃升。2023 年,新增区级企业研发中心164 个、市级研发中心27个、市级技术中心9个、省级以上研发机构27 家。结合临平区产业基础,引导广大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目前,全区共有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1 家、省隐形冠军企业9 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7家、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3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4家。
●持续推进高价值成果产出
鼓励企业注重原始创新,以数字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要方向,以提供有效供给为切入点,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牵头攻克关键共性、前沿引领技术难题,为加快关键技术突破和价值链高端环节“补链”和“强链”提供有力支持。2022 年,临平区规上工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52.33%,居全省第六位、全市第二位。2023年,由临平区12 家企业主持或参与完成的9 项成果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基于‘弦’星载Edge AI 载荷处理单元的多模态AI卫星”等5个项目成功入选浙江省先进(未来)技术创新成果。
●持续保障高水平成果落地
围绕临平区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家纺时尚三大重点产业,聚焦产业链布局,强调研、找差距,明确孵化器发展导向和目标,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体系,形成有退有进的良好机制,迭代推动孵化载体创新发展。健全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小微企业园”梯队培育体系,做优开发区、临平新城、大运河科创城三大区级产业平台,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培育扶持,努力打造一批高层级、高能级的“产业孵化”载体。目前,全区现有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22 家,孵化器、众创空间总面积33.92万平方米。
●加快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
打造“产学研贯通、上下游一体”的科创全链条,持续推进浙江大学高端装备制造研究院、服务型制造研究院、浙江大学基础医学创新研究院、浙江图灵算力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引进国科大杭州光电智能感知产业研究院,建立“临平区高质量发展高能级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增材制造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2023 年以来,各创新平台已服务企业634 家次,技术交易额达6200 万元。鼓励科研院所积极探索高校科技成果合法、高效的转化机制,如浙江大学高端装备制造研究院疏通拓宽高校、企业、市场之间的产业化通道,以“概念遴选、验证分析、培育熟化、创业孵化”为核心功能,目前研究院已设立总规模3000 万元的成果转化专项基金,遴选高质量科研成果项目入驻,并已完成2个成果转化基金项目立项。
●大力引培高素质创新人才
实施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工程。发挥“临商学堂”培训引导企业家的平台优势和联系服务企业家的渠道优势,瞄准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提供精准培训。实施高层次产业人才培育工程。聚焦产业抓人才、服务人才促创新、推动创新助发展,为加快构建具有临平特色的“1+3+X”特色产业体系提供坚强人才支撑。2023 年,累计推荐并通过(含备案)区级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361人、推荐认定市级D、E 类人才249 名;举办“聚才汇智”“招才引智”“筑巢育才”“固巢留凤”四大主题系列活动15场。
●深入谋划高质量产业合作
深度融入长三角创新体系,提升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效能,推进创新券通用通兑。充分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临平)分中心、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临平)等平台的作用,重点摸排企业技术需求,做好精准对接,推进企业与省内外重点高校的交流合作,通过共建校企联合研究院、创新联合体,逐步形成由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推进的科技进步格局。2023 年,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52 个、创新券项目87 个、专利产业化项目70个,分别较上年度增长50%、64%、25%;拟认定区级校企联合研究院5家。
建立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做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协同发力。一是紧盯关键指标。做好科技研发类数据的月度、季度和年度深度跟踪并强化业务指导,尤其是统计部门要定期分层次、分对象地开展研发费用、研发机构等数据规范性填报的业务培训;经科、财政部门要帮助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提高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等覆盖面。二是瞄准头部重点。经科部门要了解掌握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科研支出、科技人员、科技项目、成果和专利等情况,税务部门要配合做好重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的引导和落实。对研发投入前80 强和技术交易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月度监测、“面对面”走访服务;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等开展重点跟踪服务,加速提质升级;对规模以上无研发机构、无研发活动或R&D 投入强度较低的企业,开展点对点重点指导。三是耦合多方优势。开拓工作思路,善于借势借力,创新工作方法。引进一批熟知科技政策和行业发展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结合平台、镇街、工业园区、高新园区等熟悉企业的优势,积极开展研发经费归结、研发机构建设等业务指导,在减轻申报主体负担的同时,确保数据应统尽统。
一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聚焦基础科学和源头创新,鼓励企业捕捉技术创新动向,抢占产业核心技术制高点,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大力推动新产品开发,创造新的产业技术并应用,积极参加或主持标准制定,进而增强企业长期竞争优势。二是提升创新平台赋能效率。加强对科研院所R&D 项目、科研人才等培育,引导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并积极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等,为区域内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释放科研资源效能。三是促进双链融合发展。鼓励传统制造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企业创新联合体,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产业化这个科技创新的落脚点,畅通科技成果产业转化渠道,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一是健全多元化投入模式。通过实施科技政策,积极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金为支撑,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共同参与建设的多元化投入的局面。二是完善科技工作体系。建立“规模工业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针对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探索破除制约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对科技创新攻坚行动表现优异的科技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三是优化科技支出结构,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政部门要保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研发机构奖励、产学研、科技创新券等政策稳落实,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攻关、技术合同交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奖励政策设立、加大奖励力度,促进服务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