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廉松,邹笑寒,郑新蓉
(1.长江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0;2.长江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0)
在网络化、智能化大变革时代,全媒体极大地拓展了民众的自由言论空间,网络成为网民情绪表达的新场域。一些涉外舆论话题经过网络汇聚、交融与碎片化传播后,与国际政治外交、国家形象、民族情绪等相互交织,形成涉外网络舆情事件,引发社会公共危机和舆论危机,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媒体不断发展,导致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新闻舆论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使全媒体传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1]涉外网络舆情因其政治性强、敏感度高广受社会关注,管理者如何顺应发展趋势,正确认识全媒体时代涉外网络舆情带来的风险挑战,有的放矢,实现精准治理,是新时代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网络舆情是公众关于某一公共事件的情绪在网上的表达。学界关于涉外舆情的研究较少,相关概念的认定也未达成共识。一般认为,涉外性是涉外舆情的最主要特征。本文所讲的涉外网络舆情是特指复杂社会条件下民众对在华外国人涉及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绪、态度、评价、意见和诉求在网络中的集中表达,是一定社会心态与价值观念的产物。涉外网络舆情演化客观上反映了舆情演化阶段共有的普遍形态和演化机理。全媒体时代的涉外网络舆情传播分为萌发期、扩散期、爆发期和衰退期几个阶段,呈现出相应的舆情风险演化规律。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影响力的持续增强,在华外籍人士规模不断扩大,涉外网络舆情讨论热度明显增加,其传播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突发性是指涉外网络舆情的“导火索”来源广泛,缺乏一定的舆情征兆,甚至有时是毫无预兆的,存在不可预测性。相比其他网络舆情,全媒体时代的涉外网络舆情更容易形成开放性、交互性于一体的巨大舆情信息场。研究发现,不少涉外网络舆情的生成与表达往往来自生活化的琐事,其诱因具有较强的突发性。以山东某大学“学伴”事件[2]为例,原本较为常见的“校内结对学习”项目,与“留学生”“异性学伴”等敏感字眼关联后被迅速发酵,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形成负面涉外网络舆情,最终演化为一场指向我国高校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批评浪潮。无独有偶,福州某外籍学生违反交规推搡交警事件、上海等多地高校为留学生腾退宿舍事件、某外籍人士不配合疫情防控等涉外网络舆情一般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发生,往往刚爆发便遭遇强大的舆论压力和舆情困境,经过全媒体发酵后,产生显著的“灰犀牛”效应,因而预警和干预相比传统媒体更为困难。
“大数据开启了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以及理解世界的方式。”[3]在信息技术赋能的全媒体时代,舆情传播方式不再是点对点、面到面、线性传播、圈层式受众覆盖,而是由点到面、由散到聚、由冷到热、从量变到质变的非线性传播生态链,呈现出线上线下超导互联图景。一些涉外舆情就像是埋伏在网络空间中的一个个信息炸弹,一旦条件满足而被触发后,其传播能量就会瞬间得到快速释放,引发网络震荡。而随着网民的不断参与和传播,涉事部门回应是否及时或网民诉求是否得到满足都会成为刺激舆情升温或降温的关键性因素。再以“学伴”事件为例,舆情爆发的次日,该校国际事务部的一份情况说明不但没有起到预想中的作用,反而激发了网民们的对抗式解读,一些公众号、自媒体以此做文章,不断挖掘新闻背后的“新闻”,社会主流媒体也持续跟进,对此事件展开述评,使得该事件短时间内呈现出连续性爆炸的态势,最终迫使该校不得不再次回应公众质疑,并公开向社会道歉。这一过程中,非线性传播显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网络舆情的发展,表面是社会热点依托媒介要素的传播,实质上是不同群体价值观念的对话交融。”[4]一些学者据此认为,网络舆情是“网民对执政者及其政治取向所持有的态度”[5]。全媒体时代,涉外网络舆情所关注的不只是舆情或外籍人员本身,其背后往往与个人价值观、社会思潮等相混杂,隐藏着一些价值利益或政治诉求。在匿名性环境中,涉外网络舆情事件传播主体言行较少受到约束与控制,网民有时把对社会公共事件的不满转换成了个体情感的宣泄,发表的意见看法通常会超出理性范围。为吸引公众眼球,制造轰动效应,一些爆料人、知情人或利益相关者会无所顾忌地通过自媒体等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看法和情感,将深受网民诟病的“高额奖学金”“留学生素质低下”等信息无限放大,声称要挖掘涉外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号召广大网民对“超国民待遇”“崇洋媚外”“屈膝迎合”等说不。这种非理性情感背后固然包含着对政府或高校执法与管理疏漏、不公正的批判,但是否隐藏着传播主体文化自信的缺失抑或是盲目的民族情结?这一点值得追问和深思。
涉外舆情一般为非正常性突发事件,具有明显的涉外性与政治性,处置不当会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损害国家形象,甚至引发外交事件。全媒体时代涉外网络舆情风险治理的难度在于,一方面,为增加点击率,博取流量,部分自媒体摒弃职业操守,大肆炒作涉外话题以刺痛民众痛点,或夸大、独撰、捏造涉外舆情信息,或道听途说、传播、炒作不实涉外谣言,加剧了涉外网络舆情的信源困境。比如,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黑人强暴女生,学校以保研掩盖事实”[6]之类的谣言就会换个地域或马甲重现各类论坛、贴吧,引发社会关注。另一方面,这些涉外议程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推动下,舆论会如同滚雪球般地衍生、裂变、扩散,形成呈几何级增长的负面舆情,这些舆情极易被隐藏着险恶政治目的的反华势力借题发挥,一旦奏效,就会把涉外网络舆情引向意识形态领域,并以此煽动受众情绪,大肆鼓吹“反传统、反主流、反权威”的价值取向,甚至引发官民的群体性对抗,在给舆情治理带来挑战的同时,对总体国家安全观也构成了严重威胁。
全媒体为涉外网络舆情治理带来了巨大的“能量场”,极大促进了涉外网络舆情监控和研判的全面化、动态化和科学化,有效增强了涉外网络舆情治理各个环节的效能。然而,任何技术的进步都是一把“双刃剑”,涉外网络舆情不同于一般性社会公共事件,全媒体时代的涉外网络舆情治理在智慧化、精准化、政治性等方面不可避免地面临新的风险与挑战。
涉外网络舆情事件中的网民更多扮演“围观式”角色,在网络空间中的意见表达不仅仅是自我情感的表露,还易被他人的思想或观点所传染,通常带有他人的情绪。在意见领袖的主导下,网民极易产生盲目的从众行为,成为勒庞所描述的“乌合之众”,或变成诺伊曼笔下的“沉默者”。部分网民有时即使明知某些观点是偏激、过度的,却仍然被“网络大V”的情感动员所主导,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一种固定的交往准则和行为模式,以保持共同一致的群体意识。涉外网络舆情本身的关注度较高,网络舆论多为尖锐的批评且言辞激烈,其中不乏对当事人或执法者、管理者的谩骂批评,这些负面的情绪一旦被意见领袖评述或传播,就极易形成强大的负面群体合力,影响涉外网络舆情事件的发展进程。殊不知,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意见领袖”经常为了反对而反对,为了批判而批判,往往抓住某一涉外舆论事件,以偏概全,混淆视听,借呼吁理性散发负面情绪,以政策问责加剧官民对立,用“灰色想象”刺激网民敏感神经[7],归根到底是要借涉外网络舆情事件歪曲和干扰正面主流的舆论,制造思想混乱,损害社会公信力。
全媒体时代,传统的舆论引导和传播格局被颠覆,舆论生态更加复杂,舆情传播主体更为多元,议程设置主体即把关人变成了传播网中的一个个结点,在一定规则的指导下,其试图通过筛选、过滤、疏导或终止网络中的关键性信息,以此向公众传播、推送符合其价值标准的“成品”。在这一过程中,网民在一定层面上掌握了网络舆情传播的主动权,他们不再是纯粹的被把关对象,而是根据自我兴趣或需求,主动传播或从被推送的海量信息中选择性地吸收信息,以此构建符合自我预期的网络生活画面。不仅如此,受网络交互性特征的影响,把关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网络舆情的传播与发展不断变换,这使得议程设置或把关越来越复杂、透明和动态[8]。受此影响,传统媒体传播中的议程设置不可避免地被弱化,把关人的权力也进一步被分化和削弱。面对纷繁复杂的涉外网络舆情,一些网民把关人为吸引更多的眼球,不仅阅读、传播相关舆论信息,而且参与生产、重组新的舆情信息,通过刺激公众敏感神经,引爆新的舆情传播点以赚取流量,使得网络中同类舆情形成滚雪球效应,最终导致涉外网络舆情的无序发展。
以批评、困惑、愤怒为主题的大量不良情绪在数字化技术的刺激下得以快速流动传播,一些不实的谣言和传言往往混杂其中,被网民灌水、置顶、加精后冲上热搜榜,推动着涉外网络舆情向着不确定和不可控的方向发展,此时权力机构的及时疏导和应对就显得十分重要。正面、积极、有效的引导与调控能较快平息网民的不公平感,削弱涉外事件本身的敏感度,促使网络舆情向衰退阶段过渡;反之,负面、消极、有限的被动应付不但不能奏效,而且会导致涉外网络舆情事件的失控,引发次生舆情。面对汹涌而来的涉外网络舆情,一些部门更多沿袭传统媒体时代的老路,采取自上而下科层制思维模式主导的治理范式,或试图封堵、删除、压制关键信息,或“挤牙膏式”地进行有限、生硬的回应,或继续使用陈旧单向的宣传说教,或处于无所适从的懵懂状态,甚至在沉默中看着舆情滑向难以挽回的深渊,这些低效的处置和应对方式已然无法适应全媒体时代多元复杂的网络舆情新生态。这其中固然折射出一些工作人员思维固化、知识储备不足等问题,但究其根本,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效果评价等机制的不健全是影响涉外网络舆情响应与治理的重要原因。
在用户主导的全媒体时代,“我们会比以往获得更多信息,同时也更容易困惑;我们会更容易看见真相,同时真相也更难获得”[9]。提升涉外网络舆情的治理能力,不仅依赖于完善的体制机制和主体的治理智慧,而且需要增强对涉外事件的甄别和价值判断能力。无疑,技术赋能的信息化时代,工具理性值得信赖。可根据涉外事件主题发布的信息量、回复量和浏览量,使用大数据技术、信息采集与挖掘技术科学地计算出该舆情的参与度、信息扩散度和波及度,通过公式化、模型化运算,提炼网民的情感倾向等数据,对比舆论场各方力量变化,预判其内容敏感度等级,分析诊断其未来传播的量级与态势。应提升涉外网络舆情事件的事前预警、态势判断和走向研判的能力,为开展舆论引导提供科学依据,有效提升涉外网络舆情的治理效能。然而,我们不应陷入技术万能的误区,涉外网络舆情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少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本质上是多元传播主体在意识形态话语权上的竞争”[10],对应的是多元的价值利益诉求与社会思潮。涉外网络舆情治理并不能简单等同于技术工具的选择,对工具理性的过分依赖而忽视价值理性,“终究难以消解网络舆情背后民众心理的‘焦虑’和官民关系的紧张”[11],也不利于宣传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12]互联网的出现与治理相伴相生,“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传播发酵和处理解决是一个复杂多变的过程”[13]。涉外事件因语言文化差异,其治理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全媒体视域下涉外网络舆情治理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实现网络舆情治理与现实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合力化解涉外网络舆情的风险矛盾。
一是树立全媒体思维,促进网络舆情治理的理念创新。“媒体融合不仅是技术性因素,还必然涉及体制机制,更深层次的是带来思维观念层面的转变。”[14]要认识到全媒体是当前媒体格局不断深化融合的必然产物,从整体层面把握全媒体传播新生态,培养前瞻性、全局性和系统化思维,顺应网络传播格局和舆论生态的新变化,认真考量涉外网络舆情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特点,充分发挥主流价值观和主流媒体的引导力,形成全媒体思维管理模式与工作机制,增强对涉外网络舆情的敏锐性、观察力、鉴别力与判断力,打开涉外网络舆情治理的新局面。二是秉持包容思维,增加社会能见度。“社会冲突治理不仅仅是单纯的纠纷解决和矛盾处理活动,更是一个追求‘善治’的过程。”[15]涉外网络舆情涉及价值观教育、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诸多领域,传统的管制思维不但不利于涉外网络舆情的治理,而且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极度夸张的呈现、火上浇油般的聚焦与浮想联翩的发酵”[16],这就决定了全媒体视域下涉外网络舆情治理不能仅从对立视角只看到其中的“危”,而应当摒弃对立思想,树立开放包容思维,在提高透明度中加强议题研判,在促进公平公正中做好价值引导,从中发现民意走向的“机”,并以此提升政民的良性互动与政府公信力。三是强化预防思维,树立常态化预防为先的治理理念。一方面,要树立预防为先、源头治理的理念,研究涉外网络舆情的起源与演变规律,建立“人机一体化”涉外网络舆情检测平台,对涉外重点人员与事件开展日常分级预警,提前感知、自觉防范、主动研判涉外事件潜在的风险;另一方面,对涉外突发舆情事件的控制不能止于网络上的“偃旗息鼓”,而要防微杜渐,分析隐藏在涉外网络舆情背后的民众的真实诉求,重视有价值的、代表性的意见,为下一次可能发生的涉外网络舆情事件提早做好舆论引导,提供决策性参考。
一是推进涉外网络舆情治理与社会治理相融合。“网络舆情实质上是真实世界矛盾的转场,是人们内心意见、想法、需要、欲望的呐喊与嘶吼。”[17]全媒体传播的多主体、多向互动、发散式特点不仅使得涉外网络舆情演化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而且还将网络空间问题蔓延至现实社会,影响社会稳定。要准确识别不同情绪的舆情主体,分析造成民意激愤的深层次原因,为舆情治理提供有效前提;要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挖掘所谓的意见领袖观点是否受到极端民族主义、民粹主义等不良社会思潮的煽动,警惕它们披着政策问责、理性呼吁的外衣加剧公众与政府的对立;要改变短期内迎合民众的做法,正视现行外籍人员管理中的不足,以合理之策化解民众的疑虑和不解,消除涉外网络舆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以解决现实矛盾,尽量消散涉外网络舆情。二是促进制度治理与情感治理相融合。社会治理只有依靠制度力量才能抵御各种无法预知的风险。“情感治理是以情绪安抚和心灵慰藉为目标的制度化的或非制度化的情感回应”[18],是制度治理在情理层面的具体表达。要突出涉外网络舆情治理的法治精神,把“法治”作为制度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涉外事件监测、预警、响应机制,避免因越权治理与不当治理引发的舆情反弹;要发挥情感治理的“软治理”功能,不以简单粗暴封堵负面情绪的形式对待涉外事件,而应更加重视回应民众的情绪与情感,应充分考虑网民的爱国情感和民族情怀,以平等姿态进行对话沟通,以积极情绪引导促进制度背后的人的思想与情感的改变,实现硬治理与软治理的结合,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三是坚持常态治理与专项治理相融合。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来华留学和就业创业的渠道和流程,对可能发生涉外网络舆情事件的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和思想教育,在依法保障外国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外籍人员合法合规的活动,杜绝可能引发的超国民待遇现象;要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施策,以打击“三非”为整治重点,持续开展涉外工作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压缩外籍人员违法犯罪空间,预防涉外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应以全媒体时代涉外网络舆情治理培训为抓手,提升涉外网络舆情治理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在舆情应对实践中提升他们的涉外危机处置能力。
一是以正向的社会动员方式推进治理的精确实施。快速、高效的社会动员能力是全媒体时代推动涉外网络舆情事件演变与传播的原动力。“网络舆情是现实民情民意、时代问题的间接表达”[19],要以正向的社会动员方式消除部分网民泛滥的民族主义情绪,纠正他们片面、过激的仇外、排外心理,化解涉外网络舆情;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与价值诉求,及时排解和疏导他们因围观涉外网络舆情而产生的社会愤懑心理,避免因负面舆情形成非理性行为;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以公开透明的态度和方式进行回应,帮助民众正确认识涉外事件真相,压缩虚假谣言传播空间,使涉外网络舆情从非平衡态走向平衡态,以此重塑社会心理平衡。二是精准把握好时效度,赢得舆情引导的主动权。应抓住时机,把握节奏,正确引导舆情走向,实现快速稳妥的应对处置。要转变过去涉外事件发生后拖的心理、否的基调和急的心态,认真研究全媒体视域下涉外事件时空、人物、利益与话语间的内部关联,寻求引发蝴蝶效应的涉外事件在虚拟空间和现实生活的结点,以透明公开的方式消除网民的猜测,以主流舆论与价值导向快速瓦解所谓的局部性优势意见,降低涉外事件对网民的敏感神经的刺激,形成源头治理+动态跟踪+应急处置的治理模式,及时化解涉外网络舆情风险。三是以技术赋权推进涉外网络舆情的精准治理。全媒体时代摆脱工具理性依赖不是不要技术,而是合理利用技术有效提升涉外网络舆情的治理效能。要将传统舆情的科学研究方法与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相结合,提高信息的自动搜集效率,挖掘隐含的、敏感的网络领袖意见、热点评论和虚假谣言等,对具有潜在价值的数据的信息量级、传播趋势、传播节点、路径、影响范围以及不同阶段舆论场各方力量的对比变化等开展动态追踪和精准研判。要发挥算法模型和运算逻辑的技术优势,将主流价值观、道德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力等嵌入算法中,强化对涉外网络舆情治理技术的价值引领,为主流媒体把握舆论主导权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构建“四位一体”的涉外风险治理共同体。涉外网络舆情治理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多主体协同共治消除舆论场中圈层间的隔阂,促进管理者与网民的良好互动,使涉外事件变为助推社会有序健康发展的推手。要充分认识到全媒体视域下涉外网络舆情治理的复杂性,改变传统的政府单一的治理模式,在遵循网络舆情生成及演变规律的基础上,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作用,坚持自上而下管理与自下而上互动的结合,规范网络空间,主动公开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网民关切,促进对话沟通,构建政府、社会、媒体、民众“四位一体”的涉外风险治理共同体,提升涉外网络舆情风险治理的效能。二是完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要打破过去政府内部垂直管理和各自为政的管理方式,以建立完善的涉外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机制为重点,以实现政府议题、媒体议题和网民议题的巧妙融合为目标,加强不同治理主体间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算法共治”[20],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舆情互动与交流沟通机制,形成宣传、新闻、公安、网信、外事、涉事单位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同合作模式,为及时、全面、准确地分析、研判、回应涉外网络舆情提供高效的决策性参考,确保舆情处置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三是健全舆情市场准入与监管机制。全媒体的迅猛发展使得大量互联网技术公司进入了舆情分析行业。一些公司打着所谓的“舆情服务”招牌,在涉外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不仅没有发挥专业的监测搜集、分析研判作用,反而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与一些失去价值底线的自媒体勾结,利用网民的爱国热情,肆意煽动民粹情绪,推动舆情扩散升级,加大了涉外网络舆情的治理难度。政府部门要建立针对涉外网络舆情服务的统一的行业规范与准入门槛,培育一批价值导向正确、专业技术过硬的舆情服务公司,加强对网络议题信息的把关,研发针对涉外网络舆情主题的相关软件,培植舆论方向正确的意见领袖,及时化解政府与公众间的矛盾,维护政治稳定与意识形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