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觅衡 沈伯平
[摘要]共同富裕是千百年来人们的夙愿,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以其高效性、创新性及共享性与共同富裕思想有着价值契合,有助于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系统梳理省域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发现非公有制经济的体量与收入差距基尼系数之间存在负相关性,即非公有制经济体量较高的省份,基尼系数普遍较低。其内在机理在于,非公有制经济在初次分配中能够解决相当一部分社会最底层居民的就业问题,进而提高其收入水平;在再分配中,非公有制经济是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在第三次分配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激励下能够履行社会责任。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发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中的重要贡献,对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富裕;收入差距;基尼系数
一、 引言
中国共产党人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富裕思想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创新,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理论。学术界普遍认为必须通过巩固公有制经济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1]。在理论方面阐释了非公有制经济以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与公有制经济同样具有积极影响,这给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引,既要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在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按劳分配来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又要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使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因而,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系统梳理非公有制经济对实现共同富裕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建议,对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聚焦非公有制经济在缩小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对既有非公有制经济的数据与基尼系数进行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用折线图、柱状图及拟合曲线等清晰地反映两者之间的关系,量化非公有制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
二、 文献综述
传统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相反,非公有制经济是扩大居民收入差距的消极力量,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稳步推进,因此主张消灭私有制这一观点有一定的理论支撑。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2],描述了资本的积累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加快资本积累的同时也积累了贫困和财富两极分化,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2]。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是无产阶级被压迫和被剥削的根源,消灭私有制就成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必然使命。但这种观点缺乏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入分析,缺失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国情相结合的总体性视角。
一方面,对于马克思所指的私有制的界定产生了误解。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提到“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3]。这一观点常常被学者所引用,但马克思消灭的私有制有其限定条件,其所指的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而不是彻底的私有制,在《资本论》中,他对私有制进行了充分阐述:“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了。其中一种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另一种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为基础”[2]。诚然,在经济发展初期非公有制经济会导致某一地区某一时期的居民收入差距急剧扩大,但不应把收入差距扩大的一切罪恶都归于私有制的“剥削问题”和“原罪问题”。消灭剥削并不意味着完全摒弃私有制,而是要反对资产阶级利用私有财产去奴役无产阶级劳动的剥削制度,消灭其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另一方面,对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背景和现阶段我国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没有清晰地把握。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各项政治和法律制度不健全,使得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从而产生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充斥着“征服、奴役、劫掠、杀戮”[2]。但中国发展所处的阶段和历史方位与马克思所讲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有着根本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第一,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们仍然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要解决一个14亿人口大国的就业问题和发展问题,非公经济不可或缺。第二,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决定非公经济仍然有其长期存在的合理性和历史必然性。第三,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多元化、复杂化、个性化的趋势,这些需求不可能完全通过公有制经济大规模标准化的生产予以满足,非公经济仍然大有可为[4]。第四,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确立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已经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为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有效驾驭资本、充分发挥非公经济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基于以上考虑,本文从测度省域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的角度,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体量与省域居民收入差距之间进行相关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影响路径,最后,就新时代如何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从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三、 非公有制经济与共同富裕:基于基尼系数的视角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1]。“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5]。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及混合所有制中的非公有成分,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言的,其与公有制经济一起,共同形成中國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其发展空间,邓小平认为,“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是为了“有力的发展生产力”,“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它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6]。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在缩小收入差距、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共同富裕思想有价值契合。
1. 我国省域基尼系数的计算
居民的收入差距反映在基尼系数上,国内学术界普遍认可陈昌兵2007年在《各地区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计算及其非参数计量模型分析》一文中提出的基尼系数计算方法[7],公式如下:
[G=i=1NWiYi+2i=1N-1Wi(1-Vi)-1] (1)
式(1)中,G表示基尼系数,[Wi]表示按收入分组后的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重,[Yi]表示按收入分组后各组人口所拥有的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Vi]表示[Yi]从i=1到i的累计数。
本文参考以上计算公式,分别选取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中的3个省份和东北三省近20年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计算各省份的基尼系数,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2. 对基尼系数变动趋势的分析
就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而言,整体数据差距较为悬殊(图1),尤其是东南沿海省份与西北内陆省份的基尼系数差距过大,各地区基尼系数总体表现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东部地区。东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较全国其他地区较小,且始终保持在相对合理区间;东北三省的基尼系数则较为特殊,自2004年中央提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至今,基尼系数始终为全国的较低值,略高于东部地区,呈现波动下降直至平稳的态势;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基尼系数较高,且下降态势不明显,西部地区的最高点已超过基尼系数国际警戒线0.4,说明西部地区各个省份内部居民收入差距较为悬殊,且与全国其他地区居民收入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区域之间收入差距问题较为明显,相对贫困问题亟待解决。
3. 非公有制经济与基尼系数的变动关系
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之间的基尼系数之所以出现如此明显的差距,是因为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重不同。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是影响着基尼系数的重要因素。在时间上,本文选取2010—2020年每间隔5年的非公有制经济体量和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作为分析对象,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体量包括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的数量,不包括外商投资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国有和集体成分。在地区上,本文从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选取一个省份的经济发展数据作为分析对象。各省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数量的柱状图与基尼系数变动折线如图2所示。从非公有制经济的数量上看,从低到高分别是贵州省、湖南省和浙江省,10年内3个省份的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均以较快速度逐年增加。从横向看,各省份的基尼系数在同一年中有较为明显的差距,同年内的基尼系数从小到大分别是浙江省、湖南省和贵州省,而非公有制经济的体量与此呈现完全相反的趋势。自此,可以得到初步结论:非公有制企业数量越多的省份,基尼系数越小。
为了使该结论具有可靠性,本文扩充样本容量,排除个别有差异的数据,共选取42个样板数据进行基尼系数与非公有制经济体量之间的数据拟合,所得拟合曲线如图3所示。拟合指数为-0.075,图中的散点为某一年份中某一省份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数量和基尼系数的值,例如:2010,浙江(460.3万户,0.3731)。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体量与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呈现负相关性,非公有制经济体量的增大有助于降低居民收入差距。由曲线斜率变化的趋势也可以看出,单位新增非公有制经济的体量对于缩小基尼系数的贡献率即边际贡献率呈现明显下降的态势。因此,在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经济欠发达地区,鼓励个体经济及私营企业发展,有助于降低居民的收入差距;在居民收入差距较小的较为发达的地区,则可考虑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各类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等方式,推进非公有制企業转型升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四、 非公有制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路径分析
1. 非公有制经济在初次分配中的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在初次分配中对共同富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2020中央政治局会议针对恢复因疫情冲击而不断下行的经济首次提出“六保”战略,排在首位的就是保就业。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的私营企业法人单位数在内资企业中的占比已达到93%,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岗位。非公有制经济能够比公有制经济企业提供数量更多、涉及范围更广的就业岗位1。中小企业努力践行机会平等的理念,给更多人提供勤劳致富的机遇,尤其可以给社会底层劳动者提供依靠自身劳动增加收入的机会,还能解决相当一部分刚毕业的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此外,依托互联技术而兴起的新行业、新职业,打破了传统工作对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例如网约车司机、农村电商、快递和外卖行业等,为青年劳动者和大龄劳动者创造了大量灵活就业的机会,也给具有较高文化和技术水平的年轻人提供了更广泛的择业方向。其次,可以增加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居民收入的差距。自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同步”和“两个提高”目标以来,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的效果显著,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显著提高,得益于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壮大[8]。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使劳动收入增长率高于资本报酬增长速度,使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提高而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扩大了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数量[9]。具体来看,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已经从1978年的5.3%[10]提高到2020年的70%以上,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依靠自身的辛勤劳动提高自身的经营性收入。民营企业内部形成规范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企业内部员工利益共同体,让全体员工共享企业的发展成果[11],有助于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的工资性收入。最后,助推技术创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2023民企500强中,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超过3%的企业326家,超过10%的企业175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3%的企业86家,超过10%的企业8家;共申报专利总数69.52万项,比上年增长5.83%,其中申报发明专利34万项,比上年增长8.25%;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上,民营企业共申报参与2420项,占比为48.48%2。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积极主动参与创造社会财富,使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有较大幅度提高,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为实现高水平的共同富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2. 非公有制经济在再分配中的作用
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依靠先富带动后富的分配政策,使得发展前景良好、生产经营能力较强的非公有制企业先富起来,不仅可以使整个社会实现财富积累从而创造出巨大的生产力,而且可以为国家提供稳定的税收来源,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增强社会的再分配能力。以私营经济为代表的非公有制企业是纳税群体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通过合法经营、积极纳税的方式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税源。民营企业缴纳税款从2012年占全国税收总额的48%,增长至2020占全国税收总额的59.7%,在国家整体税收的比重逐年增加。其在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在逐步扩大,2018年浙江省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占企业总量的92.5%3,远超我国其他省份,民营经济上缴税金8001.32亿元,占全省财政税收收入总额的73.28%,居于全国前列。2021年陕西省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上缴税收占全省税收总额的68.8%4;2022年江西省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税金总额为3037.6亿元,占全省税收金额总数79.4%5。由此可见,一省非公经济发展状况越好,包括数量和质量上占较大优势,则该省非公经济对于税收的贡献度就越大。对于私营企业来说,需要缴纳的税收种类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2016年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后,非公有制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小,为其在各行业中蓬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加固了财政的稳定性,国家税收总量增长势头强劲。依靠国家出台的针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国的非公有制企业不断调整自身经营方式和产业结构以实现增收,积极为国家贡献税收,我国企业所得税额自2012年的19654.53亿元增加至2022年的43695.38亿元,增长了122.3%,其中76%以上来自非公有制企業的贡献1。总之,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再分配领域可以补齐短板、减少相对贫困,帮助国家缓解地区和居民之间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现象,为高水平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稳定的财政来源,为全民享有社会福利贡献力量。民营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的典范,培育和践行优秀企业家精神[11],可以促进社会资源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3. 非公有制经济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作为先富起来的典型,以民营企业家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经成为第三次分配中的主体力量,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阶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第三次分配中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形式为慈善捐赠。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社会捐赠,《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慈善捐赠起到了显著作用。2020年慈善蓝皮书数据显示,企业捐赠额占慈善捐赠总额超70%以上3;2021年福布斯中国慈善榜上榜的100名慈善家的现金捐赠总额为245.14亿元4。除了国家的激励政策使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第三次分配,企业自身也将社会效益放在突出位置,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着力构建社会道德秩序。捐赠资金的使用已超出了扶贫济困范畴,涵盖教育、卫生、文化、环保、科技等多元领域,极大提升了经济发展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非公有制企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截至2019年6月,共有近9万家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的精准扶贫项目5,通过资金支持、技术支持等手段带动农民增收。《2019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中国内地接受款物捐赠中,企业共捐赠款物931.47亿元,其中有50%以上为民营企业捐赠6。2020年,共有81.80%的民营企业通过引进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等方式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7;2022中国慈善家榜单中近75%的慈善家将捐赠投向了教育事业8。新时代的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12],我国的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第三次分配中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践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为解决我国贫困问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11]。
五、 政策建议
1. 正确处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
把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相互配合、寻求发展。一方面,使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其主体作用。公有制企业的收益大多用于建设与民生有关的项目,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建设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回馈于民。公有制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布局合理,比非公有制企业更具有稳定性,有较强的应对风险的能力,能有效应对来自国内和国际市场的风险。国家需要强化公有制经济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导向和引领作用,有效减少非公有制经济资本无序扩张带来例如垄断等一系列危害,引导非公资本健康发展[13]。另一方面,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力量。非公有制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异己力量”,而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不仅不会危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反而有利于激发公有制企业的活力,促进其转型升级。为适应我国现阶段国情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公有制经济必然需要非公有制经济的配合,以弥补国有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的短板,共同建设创新型国家。总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11]。只有不断完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协同发展的制度体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全社会提高两者协同发展的认同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2. 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良好的制度环境是使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其既能激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经济建设,又对市场主体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政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其非公有制经济支持,进而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首先,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消除各种隐形壁垒。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需通过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来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具体体现为:在市场准入环节,制定消除非公有制企业隐性壁垒的法律;在生产经营环节,为其制定一系列财政税收政策;在退出环节,形成明确的产权转让制度和退出机制。还须重视完善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体系,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同时要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度,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政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变动会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因而,政府应划清权力边界,减少对企业的不当干预,成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可以通过优化对中小微企业行政审批制度来核减不必要的行政许可环节;通过制定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的鼓励政策和优惠政策,防止政策歧视;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减少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率,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最后,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以建立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反垄断监管部门须明确责任,优化市场监管机制,在法治框架下注意监管的方式和手段,避免执法不当导致企业失去发展活力;对于触及法律红线的企业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置,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给非公有制企业以更大的生存空间,使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14]。
3. 培养鼓励非公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的市场环境
良好的市场环境可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潜力,增添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活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建设者的身份投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事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府须考虑以下三点,鼓励非公有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第一,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15]。领导干部的“亲”体现在真诚坦荡地同民营企业接触方面,做到亲而有度,各项举措应为企业的发展服务,及时了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制定纾困策略;同时也要做到“清”,不以权谋私,与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不搞钱权交易,杜绝权力寻租。对于非公有制企业,政府要做到激励和约束并重,促进其良性健康发展。第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非公经济积极创业创新。政府要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所的联系,鼓励企业积极将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產力,吸引优秀的科研人员进入非公有制企业,还应当给予企业财政支持,例如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等,促进企业对科研成果的转化。此外,鼓励企业凭借自身的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研发,打造品牌效应,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激发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政府要为其提供健康成才的土壤,充分肯定自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投资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树立爱国敬业、回报社会、守法经营的企业家典范,形成鼓励企业家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目标,始终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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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6JDSZK011);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道路与华盛顿共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比较分析框架”(项目编号:17WTA017)。
作者简介:陈觅衡(1998-),女,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沈伯平(1969-),男,博士,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制度经济学、转型经济学、规制经济学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收稿日期:2023-09-28 责任编辑:殷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