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依法守护魅力古城

2024-01-01 00:00:00
公民导刊 2024年5期
关键词:喀什自治区古城

3月31日上午,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全票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有了首部为保护一座古城“量身定制”的法规。《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

为何要为古城立法

喀什是古丝绸之路重镇,东西方文化和经济交流的枢纽,历史厚重,文化璀璨。喀什市是新疆首个被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喀什古城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疆最具吸引力的旅游资源之一、也是新疆最具代表性的历史人文景观,被誉为“丝绸之路的活体记忆”。其既是民俗文化与历史风貌汇集一体的历史文化街区、居民生活区,也是开放式景区。

多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始终高度重视喀什古城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2010年起,先后投入70多亿元,开展老城区危旧房改造,完善内部配套基础设施等,使喀什古城历史文化、历史风貌得以完整保存体现,古城内居民安居乐业,喀什古城知名度大幅提升,以古城为依托的旅游经济快速发展。

近年来,随着喀什古城旅游业蓬勃发展,如何在保留历史印记和商业开发间寻求平衡,解决保护职责不清晰、传统文化体现不够等问题成为新课题。“依法治理是最有效的手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健说,“基于此,我们制定出台《条例》。”

“《条例》用法治方式规范喀什古城的管理、保护和利用,推动古城健康可持续发展。”马健说,通过立法明确喀什古城的定位、保护原则、相关部门职责权限等,能够推动解决古城保护职责不清晰、传统文化体现不够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引导各行业有序竞争、合理发展,加大对喀什古城的保护力度。

《条例》聚焦哪些内容

2022年1月,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喀什古城保护和利用的议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和论证,启动喀什古城保护的立法工作。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了2023年的立法计划。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麦丽燕·司马义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旅游兴疆战略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本着突出保护为主,兼顾古城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对《条例》进行反复酝酿和修改,确保内容管用有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共同组建条例起草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

2023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的条例草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草案经2023年11月、2024年3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第九次会议审议后获全票通过。

起草和审议期间,多次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喀什古城经营户代表和居民代表及各级人大代表征求修改意见,还两次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收集民意、汇聚民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体现了立法为民。

“出台《条例》并不是原封不动地保护古城,而是在保护的基础上,推动古城顺应时代、更好发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勤表示,为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喀什古城、推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条例》做了诸多切合实际的规定。

《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保护、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三十条。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保护原则及目标、政府及部门职责,对喀什古城保护工作进行规范。同时在规划编制、保护对象、风貌氛围、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市容环卫、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安全生产、传承导向、传承办法、文创开发、非遗保护、合理利用、演艺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

比如,每到旅游季,喀什古城游人如织,居民、商户和游客对消防、交通和旅游安全格外关注。为此,《条例》对古城保护范围内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旅游安全应急等工作规范予以明确,还专门规定“喀什古城应当具备与接待容量相适应的通讯服务设施,确定旅游者最大容量、最大瞬时容量等承载量控制指标,建立预警机制。”在防止喀什古城历史文化建筑被破坏和拆除的现象发生方面,《条例》对喀什古城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拆除、损毁历史建筑,禁止改变传统院落、传统民居的建筑结构等行为作出明确要求。针对游客希望喀什古城能留住烟火气息的期待,《条例》强调,喀什古城保护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喀什古城商业布局、项目控制和相关要求,防止过度商业化和无序开发。

周勤说:“在保护的同时,允许科学合理地活化利用,既能让古城焕发新的生机,也守护了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

《条例》将起到什么积极作用

“除了更加科学规范地保护好古城本身,《条例》还将推动更好发挥喀什古城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彭程表示,《条例》实施后,将为全社会共同保护好发展好喀什古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能更好保障各族群众从事旅游等相关行业增收致富,通过加强与国内外游客沟通交流,促进各族群众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

今年春节期间,喀什作为央视春晚分会场精彩亮相,向全世界传递了新疆各族群众幸福美好的生活图景和团结向上的精神面貌,成为新的网红打卡地。“《条例》将推进文旅新业态融合发展。”彭程说,凭借独特魅力,喀什古城正不断吸引更多人前来投资创业、旅游观光,带动演艺、文创、住宿等产业不断发展、服务不断升级。

彭程说,《条例》充分体现国家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决心和能力,让民族团结更加牢固、民族文化更好弘扬、社会氛围更加和谐,有助于更加生动形象地讲好中国新疆故事,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到新疆来、到喀什来,感受大美新疆的“诗和远方”。

怎样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我们将组织相关单位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依照《条例》梳理细化任务,确保法规落细落实。”喀什市副市长杨艳峰说,将进一步提升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水平,对喀什古城历史文化街区,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利用的原则,通过“微更新、微循环、微改造”织补街区肌理,保持古城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风貌等特征,合理利用,丰富业态,活化功能。

彭程说,自治区文旅厅将引导各级文旅部门、文旅单位,加强《条例》普法宣传,切实以法规为后盾,在营造优质旅游人文环境的过程中,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做深做细。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麦丽燕·司马义表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视察和专题调研等监督工作,及时了解古城保护发展情况,督促解决喀什古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我们还将采取座谈、研讨、论证、评议等方式,对《条例》实施后的社会效果、所起作用、制度设计等方面作出评估分析。”麦丽燕·司马义说,通过及时解决地方性法规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修改完善,不断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开展相关立法提供借鉴和指导,以高质量立法和高质量监督,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疆日报、新疆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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