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戴上卫衣的兜帽,从他家里出来的时候,满街静谧得只剩狗吠。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亮处,像走在田地里。现在是2点17分,如果每天城市里都会发生一次犯罪的话,那么发生在此时此地,刚好合适吧。我就这么走着,头一次丝毫不畏惧醉鬼、跟踪狂和总坐在理发店门口塌掉的沙发上的那个愤怒的紫发男人。今晚的犯罪已经发生过了。
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二年,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第10146天的夜晚。
2014年3月31日,我的身高还是只有159cm,这个数字大概会保持到我干瘪萎缩的年岁吧。上个月14日在药店门口称体重时,瘦了2kg,现在应该只有43kg重。如你所见,我与生俱来的天赋是对数字的敏感。这并不代表我有超越常人的记忆力。如果我认识你是谁,我可能会不假思索地说出你的电话号码,甚至,会记得我们上一次见面是几月几号。就像一个资料库,所有留在记忆里的事物,都有数字为之编号。但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常常根本记不住人的名字,和他们的脸。资料库查无此人。
我很早就意识到这是一个特异功能。9岁以前,我享受过一段被周围的人称作神童的日子。神童并不好当,他们会觉得如果你能把圆周率背到第53位,就理所当然地应该能把唐诗宋词背得滚瓜烂熟。我不能,春花秋月的世界,实在比单纯的10个数字复杂得多,我抓不住这种节奏。小升初之后,我记数字的天分不能转化为成绩已经是一件铁板钉钉的事。成年人喜欢带着琢磨不透的笑问我,小红你记数字这么厉害,是不是学习不用功啊?但我还是被同伴们拿来炫耀,被他们叫做计算器,被周围的所有人参观,他们看我的眼神总是跟参观动物园的孩子一模一样。
长大以后,我又获得了新的特长,就是噼里啪啦讲许多废话。跟陌生人不行,得跟熟人才说得出口。我的熟人没有多少,开始是姑姑,后来有了阿田。
我想,我大概是另一个品种的人,被错放到了这颗星球上。因为记数字的本事,迄今为止共有53人曾建议我报名参加综艺节目。上电视意味着有钱,或者有名。我们所有人心心念念的不都是这个吗?要让我站在舞台中央,面对所有我看得见和我不见的人的目光,承认我是异端,我会哭出来吧。姑姑说,你这么想不对,就是你这种可笑的自尊浪费了你宝贵的天赋。也许吧。但这种可笑的自尊和平凡困窘孰轻孰重呢?我想不通,我只是努力逃避着这种命运。
我是抱着与姑姑决裂的决心离开雪阜的。就算我不走,姑姑大概也会因为阿田的存在把我扫地出门。
“丫头,他,是个开大车的。”姑姑一字一顿地说。
“姑父不也是开车的?凭什么拉货就低人一等了?”
我知道姑姑会以劈头盖脸不由分说的气势告诉我,姑父开的是公家车,行政编制,正儿八经的公务员。但话说出口的瞬间,我分明看到姑姑的眼睛里的空茫无助。我后悔了。姑父是个沉默的好人。他待我一直很好。
我记起16岁生日,在饭店庆生时,遇到姑父他们局长。蛋糕上的蜡烛还没插完,姑父就被局长拉去另一桌挡酒。剩下孤独无话的我,和孤独无话的姑姑,两个人吃掉了三碗肉丝面。蛋糕一块也没动。姑姑看我眼泪掉进面汤里,说,丫头别哭,吃完面姑姑带你去买衣服。我们逛了两家店,完全没有买衣服的兴致。姑父酒量很差,那晚喝到被两个人抬回家。我站在姑父床边,看到他难受得眼角淌泪。但他睁开眼,头一句话就是:“丫头对不起,姑父没给你过好生日。”
然而,姑父至少有着体面的收入、房子、老婆和可预见的未来。我也在公家的单位里当合同工,对这些再清楚不过。阿田却什么都没有,他只是每天在雪阜到北京之间的高速上奔驰,他的一切都可能被车祸、衰老和贫穷病弱的爹娘摧毁。
他得有我啊。
“你跟你妈一个样,没见过男人。”隔了半晌,姑姑悠悠地吐出这一句,像是自言自语。
我逃进房间,将姑姑的话挡在门外。
妈。妈妈。我默念着这两个字。根本毫无痛感。我不恨我妈。我早已忘记了她的样子。我常常想,也许过去或者未来的某一天,我和她出现在同一条街道,或同一辆车上。人能活那么长,去那么多地方,这样的概率总是有的吧。但是,在那一天,我不会认得她,她也不会认出我。那种电视剧里的母女相认都是假的吧。我身上又没有挂着一块长命锁片,没烙着一朵梅花。她不要我了,我们就不再是母女,而是路人。
但姑姑的话提醒了我,我身上毕竟流着她的血啊。也许我在逐渐长成她的样子?这样的我走在人海里,如果与她相遇,会不会被一眼认出呢?我只记得她的眼睛很温柔。她是我妈,她那温柔的眼睛或许能把我看得通通透透。她会发现,人群中有一个眼神温柔,内心渴望男人的女孩。那就是我。
长大一点以后,再想起她,竟会对她有点怜悯。她没能嫁给一个好男人,离开我爸她才能拯救自己。我呢,我厌恶这座城市,厌恶我在这座城市的工作,厌恶我在这座城市的生活。我受够了每天在办公室里无聊地倒水擦地打印文件,受够了单位领导那些下流低俗的玩笑。那些愚蠢的相亲、愚蠢的饭局让我忍无可忍。总之是一团糟的生活。一团糟的生活,就如同废品,不如丢弃不要。离开这里才能拯救自己。
我听到门外传来姑姑的哭声。姑姑哭了,大概就是同意我走的意思吧。对不起,姑姑,我其实是爱你的。
但我一直弄不明白自己有没有喜欢过阿田。对他的感情总需要别的参照物来确证。在跟姑姑争吵的那天晚上,我爱他爱得像要疯掉。随后,跟姑姑的敌意和对他的爱意一起逐渐退潮。那时的我好像被孤零零地抛到一个荒岛上,阿田是唯一一艘开过来的船,错过这一艘,你无法指望还有另一艘接你离开。
我认识阿田也是在一个相亲的场合。但他不是我相亲的对象。坐在我对面的是阿田的发小,他第一次相亲,紧张得不行,拉来阿田,以壮胆气。我像面试官一样听着他的自我介绍,车、房、月收入、爱好、喜欢的女孩是什么样的。我压抑着离开的冲动,跟自己说要尽可能用从容的仪态把这顿饭吃完。他可能感觉到了气氛尴尬,于是戳戳坐在旁边的阿田,示意说点什么救救场子。这家伙也不是毫无情商。
阿田是个长相清秀的男生。头发很浓密,又黑又亮。皮肤微黑,不过看着很细腻。颧骨很明显,脸却给人很柔和的感觉。阿田讲话的时候,眼睛总是扑闪扑闪的,像是有点害羞。
阿田说:“你们知道,我是个开大卡的。这工作其实挺危险,平时接的活儿一般都要超载。超载,其实我们开车的也不想,刹车失灵了要丢命的嘛。但不超载也不行。别人家超,你标载,那别人一趟就抵得上你两趟,老板是要赔钱的。于是多多少少都要超载。路政总是用罚款的法子来治超载。这么一治,车主变成了不得不超载。标载赔太狠,多拉一点被查到要罚钱,还不如大超特超,大家都把路上的罚款也算在成本里面。反正交警不是天天有,收费站只有收费权没有执法权,交了罚款就得放行。但车一超载,发动机也许还扛得住,刹车就不行了。在道上经常看到大车边上冒出水烟对吧?那是水淋上高温的刹车片,成水蒸气了。”
“我就赶上过一回刹车失灵。那一次超得并不多。好像是拉了30多吨的水果吧。路过一段长下坡,车越跑越快,时速上了80公里。我踩刹车的时候,发现刹车失灵了。当时身上就往下淌汗,好像一瞬间,衣服就湿透了。我想强行降档,但不管用。还好道上有一片施工封闭区域,路面刨了起来,我把车开进去,撞击沿途的锥筒、护栏,车速降了一点,也还是刹不住。彻底看清楚形势之后,我反而镇定了下来。开吧,车站不住,能怎么办呢?就这么开了不知多久。当时觉得有个把钟头那么长,时间就像凝固在那,动弹不了了。那是下午5点多,我一边开一边想,估计6点的时候,我已经死了。眼睛里都是车毁人亡的惨象。我见过很多的。”
“就在我快放弃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条紧急避险车道。我赶紧稳住方向,照着坡道冲了上去。车明明很重,我却觉得车子就像要飞起来一样。我的眼前,路消失了,只剩下被夕阳染得通红的天。”
阿田喝了口冰啤酒。他是个会讲故事的人。我已经听得目不转睛了。
“车停住了,”阿田接着说,“我拉上手刹,用坡道上的石块卡住车轮。就这么捡回一命。当时觉得特别疲惫,浑身都使脱了力。我靠在车座上,看着满天的火烧云,觉得那是我人生中最轻松的时刻。忽然想起车里还有一罐啤酒。我取出来,一饮而尽。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云彩变成紫色。我忘记了打求救电话,忘记了还要赶路。只是想停在这坡道上,就这么一直待下去。”
“后来竟然睡着了。运气实在太好。”讲完故事,阿田摇了摇头,这样总结。
“不光是幸运,还是因为你有处变不惊的心理素质和高超的驾驶技术啊。”我不自觉地就想奉承他,“换了我一定不行的。”
“怎么会处变不惊?只是顾不上害怕了。还是运气好。”
“一直有这样的好运气就好了。”阿田最后说。
后来在路上遇到一次阿田。他和他的卡车一起在路边休息,没发现我。我悄悄绕到车后。燕H10146,这是他的车牌号码。
回家以后,我给阿田发短信,什么都没写,只写了这串车牌号。阿田回复我:“姑娘,你让我好慌。”
我吃吃地笑了。
阿田管我叫三三。因为我说我不喜欢我的名字。阿田说:“你的名字叫红,绞丝旁像是一个三,工字三画又是一个三,那我叫你三三怎么样?”
33是100以内我最喜欢的数字。
我跟阿田讲到过我对目前生活深深的憎恶。我说:“你走的路多,你看像我这样的女青年有没有北漂的资本?”
阿田说:“就活这一次,去漂过,留下留不下,得到得不到,都不后悔了。总比现在强。”他说,“再开几年车,我也想存点钱到北京学个手艺,理发什么的。可以安安稳稳看夕阳。”
“你的理发店肯收我吗?”
阿田笑笑:“跟我一起坐在店门口看夕阳怎么样?”
后来我们小区死了一个女孩,就是这件事,让我下定了出走的决心。我见过她一面,是无法给人留下印象,没入人海就找不着的那一种。她死的时候29岁。死在了嫁人这件事上。她的父母逢人就会讲起自己女儿的情况。她的学历收入、生辰八字、身高体重,小区里无人不知。甚至连出入小区的快递员都知道她没谈过男朋友。一天夜里,她趁父母睡着,从五楼跳了下来,摔到楼下停着的汽车车顶上。当时人没死,送到医院才断的气。但到死她一句话都没说,也没有留下遗书。
“我觉得我要是不走,到29岁,我也会从楼下跳下来。”我给阿田发了这条短信。
阿田开车带我离开雪阜时,天还没亮。我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看着熟悉的街景在昏暗的路灯里不断倒退,终究流下了眼泪。
我要努力挣钱,挣寄给姑姑的钱,挣寄到我未来的钱。
阿田问,后悔吗?我说,不,不后悔。
北京真的很大。无论要做什么事,都得留出一天的时间。在这里,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时间,也许能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当然,我也没有空闲,自由地去想去的地方。最初我在一家银行卖信用卡。每天能留在家里的时间,基本都用在7个小时的睡眠上。为了做销售,我跑了很多地方,地铁线也渐渐熟悉起来,但却没有一个熟悉的人。
我住在阿田租的房间里,不过我很少能见到他。他送货到北京,在家逗留的时候,我多半在加班。有时回到家,都不知道他来过。主管是看中我记数字的天分收下我的,但他忽视了我不善言辞。所以尽管我很拼命,业绩考量却总是垫底。
阿田安慰我:“三三,人家在这里扎根深,人脉广。卖卡不就是找熟人拉关系吗?咱们跟人家不是一条起跑线,不要勉强自己。”
并不是这样。我觉得我和这个城市里的人,中间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我不能打动别人,别人也不能打动我。有时候一个人回到阿田那间9平方米的背阴小屋,我必须提醒自己不要哭不要哭,才能止住自己涌上来的眼泪。我会对着手机上阿田的聊天框睡着,但没办法把我这一天里攒下的话讲给他。卡车司机都是要夜里赶路的。我不能打扰他。
10月,我只见到阿田一次。那天是周六,好不容易他下午在北京,我也不用上班。我早上就买好了他爱吃的兔头,等着他来。回家的路上觉得小腹疼,我想这次不会提前了吧。去厕所看,果然有血。阿田进门时一脸兴致勃勃。我走过去,告诉他这件事。他捂住脸,放下手的时候,一脸苦笑的表情。
“对不起,我也没想到。不过,还有兔头可以吃。”我说。
但那晚他啃了一只就不再动筷子,只是坐在床边,对着电视机一遍遍地换台。我不敢吃兔头这东西,他走以后,剩下的兔头只好全部丢掉了。
眼前的生活并不比原来幸福多少。给姑姑打过一次电话,我一遍遍重复着很好很好。她一定能听出我的言不由衷。
不过,也确实有一些让我感到幸福的事。比如,每天下班都是深夜,无论坐地铁还是坐公交都不会拥挤。坐到座位上的那一刻,舒服得让人觉得回不回家都无所谓了。上班的车总是很拥挤,人们的脾气也都很暴躁。但晚上就不一样,很多人的眼神都是温柔清澈的。我喜欢看着这些夜里乘车的陌生人,猜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有老人,有孩子,更多的是跟我一样,在这个城市努力生活的年轻人。看着他们的人生,听他们讲话,把这些经验都编织到我的每一天里,就好像在这城市里过了一辈子。
卖信用卡也的确能赚到很多钱。每个月我会把一半的薪水寄给姑姑,剩下的都比我在雪阜的收入高。可惜存不下来。花钱的地方有好多。攒多一点的话,我想跟阿田商量,换一个房子租。空间大一点,就可以添置几件简单的家具。我养的天竺葵也能晒到太阳。或许还能养一只猫或一条狗。这样我一定会彻底忘记现在的辛苦。
休息的日子,我有时会去书店。我已经很久不看书了,到书店只是因为那里能让我放松下来。就像有的人喜欢睡觉,有的人喜欢在公园里坐一整天,到书店里看别人读书,就是我休息的方式。原来这个城市里还有这么多人,愿意坐在书店的一角安静地阅读。这让我有一种难以言传的安全感。要是能在书店里上班就好了,看到坐在柜台前看书的店员,我会这样想。
卖信用卡的第125天,我辞掉了这份工作。我已经很难拉到新的客户,再留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恰好我常去的那家书店在招店员。我亮出我记数字的本事后,店长毫不犹豫地收下了我。那是来到北京之后我最温暖的一天。也许以后还要换一份拼命消耗自己拼命赚钱的工作,但现在,让我在这家书店里小小地休息一下吧。
店里除了店长,只有我和另外一个叫小歌的店员。书店要营业到晚上9点,我和小歌轮流上晚班。记住每一本书的位置、每一本书的价格,顾客不多的时候还可以取样品书来读。这就是我的工作。虽然赚钱比在银行的时候少很多,我却感到无可比拟的满足。我又拾起了以前看书的爱好。跟卖卡的时候不一样,即便看店到深夜,走在下班的路上,我仍然觉得有用不完的精神。
走不动了。两条腿完全僵掉了,根本不听使唤。了结了这件大事之后,我好像失去在这城市里攒下的所有力气和勇气。难道我就是为了杀掉他,才来到北京的吗?走出这条小街,环路上车水马龙。明明是午夜两点多钟,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在路上奔驰?他们从哪里来,他们到哪里去?午夜还生活在路上的人,他们的人生一定跟我一样绝望吧。
但他们至少还有一个能回去的地方。
我该到哪里去呢……
“到我那儿去吧。”谢先生说,“你下班以后,我们一起在学校里走走。”他的学校离书店很近,步行15分钟就能走到。谢先生在那里读博。因为是名校,常常有游客和慕名前来的学子拜访。但我从来没去过。那里离我生活的世界太远了,走过去只会让我觉得胆怯。每一天我感受到的胆怯和自卑已经足够多了,我没必要自讨苦吃。
我沉默了几秒钟,装出一个难以决定的表情。其实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内心立刻就答应了。我也对自己的态度感到惊奇。原本我以为,自己对那种不属于我这个阶层的生活、那些生而幸运的人的敬而远之,是牢不可破的,但现在看来,没有什么坚固的东西不会烟消云散。我想到了阿田,多少有一点点负疚感,但我确实答应得毫不犹豫。
谢先生本来就是那种会让你毫不犹豫地喜欢上的男人。他是书店里的常客。第一次见到他是我做店员的第四天——2012年12月13日。那天下了场雪,店里冷清得很。有零星客人进来,我的主要工作变成了把客人离开后踩脏的地板擦干净。他来店里的时候,雪已经停了,夕阳把书店不大的橱窗照得金光耀眼,不可逼视。店门推开,透进来一股凛冽清新的雪的气味,甜甜的。
“雪真大。”他像打招呼一样说了一句,就钻到了陈列新书的书架后面。
“是啊,要是再下一会儿,说不定就提早收店了。”我像自言自语一样,小声应了一句。
他听到我的声音,从书架后探出头来。“咦,生面孔。你是新店员?”他问。
“在这上班的第四天。”我略微调低了一下店里播放着的音乐的音量,很想把他的声音听得更清楚一点。
“哦,上周末我来的时候还没见到你。你的名字?”
“嗯?”
“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常来这家店,不知道你名字的话,是很奇怪的事。”
“我的名字叫红。”
他愣了一下,从书架上抽下一本《我的名字叫红》的书,拿在手里晃了晃。“真是个好名字。”
“就是叫红。”我说。“帕慕克的书,我没看过。”
“我叫谢库瑞。”他说。结账的时候,我问:“谢先生,要不要发票?”他哈哈大笑。
第二次他来,小歌也在。小歌叫他卫先生。他一脸胜利的表情望着我,眉毛朝上微微挑起。他的名字叫卫敕。但我宁愿叫他谢先生。拥有对一个人特别的称谓,就像和他共同保有一个秘密。我不愿放弃这个秘密的持有权。
“你真是个有趣的人。”他直视着我的脸,眼神狡猾。小歌插话说:“不只是有趣,小红是有超能力的。信不信,她不用查电脑就能说得上每一本书的书价和折扣?”
我头一次担心自己记数字的能力在这一刻失灵。还好并没有。他非常有耐心地从每个书架都取了两三本书来试。果然全中。他一脸讶异:“肯定有很多人建议你上综艺节目了。嗯。不去挺好的,免得傻乎乎地成为别人的谈资。”
天黑得早了,我跟在谢先生后面,只走了一会儿,橙红的暮色就转为幽蓝。谢先生的学校真的很大,但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美。楼都是灰色的,每一栋都被停得乱七八糟的自行车包围着。大概是冬天的缘故,整座校园荒凉萧索得让人寂寞。相比这所学校,比较让我在意的是从我们身边走过的学生的脸。他们就是这个国家的精英啊。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他们的表情都很相似,自信也好,肃穆也好,都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派。我很怕他们发现我的目光,好像对视一眼,我的卑琐和失败就会被彻底看穿。
越走越觉得冷。我把毛外套的袖子拽长,让袖口包住双手。抬起胳膊的时候发现右边的袖口已经脱线了,我赶紧把露出的毛线头塞进袖子里。
晚饭在学校的食堂吃。谢先生一定要去外面的餐馆,我说什么都不肯。我的理由是想尝尝学校食堂的味道。食堂的味道怎样其实不重要,只是食堂让我感到安心。虽然相过很多次亲,我还是惧怕应付在饭店两个人对坐的场合。何况谢先生常去的地方,也是我应付不来的吧。还是大学食堂好一点,我能像藏入森林的树叶一样安静自如地听谢先生讲话。
已经快7点了,食堂里人还是很多。我和谢先生刚刚在一张四人桌旁坐定,就有两个男生在旁边的两个座位放上了书包。坐我旁边的男生端着餐盘回来的时候,踩到了我的脚,他买的藕汤也溅到了我的餐盘里。他没说对不起,只是跟同伴大声讨论着社会契约的问题。谢先生和我看他们聊的气氛热烈,就不说话,各自埋头吃饭。我听到旁边的男生说:“反正我就是无法忍受中国的这种契约。当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的素质倒是与这种契约相适应。这种契约都能忍受,我对他们充满怜悯。”
社会契约是什么我不懂。我只听明白了我是一个应该被怜悯的人。
“我拒绝接受你的怜悯……”不自觉的,这句话就说出了口。虽然声音很低,男生还是听到了,歪过脸望了我一眼。眼神跟小时候那些追在我后面叫“计算器”的人的一模一样。两个男生都不说话了,快速地扒拉着餐盘里的饭菜。离开的时候,他们好像在讨论移民的问题。我隐约听到之前坐我旁边的男生吐出一句:“那女的有病吧。”
等他们走远,谢先生说:“佩服你刚才那句话。很多这种人啊。越是只读一类书的人,越容易以为世界上万事万物都不出自己读到的范围。读得越深,世界越小。最后也就看不懂鲜活的人世了。”
“那谢先生呢?”
“我读书只是为了改变时间。”
“改变时间?”
“嗯。读书的时候,不仅是经历已成过去的时间,现实时间流动的速度也会不一样。你知道午觉醒来时那种感觉吧?明明没睡着多久,却感觉很漫长,醒来时会忘掉是几点钟。我只是喜欢这种感觉,才不管书里说的是对是错,有道理没道理。”
“所以你买的都是小说。”
“对,读书的话,只有小说值得读。”
“谢先生,虽然我读书不多。但我能明白你的感觉。上学的时候会看一点书,那时想,读书就是找出一个做人做事的道理。我没找到,只是越读越觉得做人可怜,别人可怕。从学校出来,就忘记了读书这件事。再想起的时候,才觉得要从书中找道理,对我这种凡人来说,是多可笑的事。我所经历的人世,已经足够我去琢磨了。我也不在乎能从书里读到些什么。消解寂寞便足够了。”
“所以夜晚是读书的好时光。”
“非晚上读不可。前些天看一本书,里面有一句话特别喜欢。那个作家说:夜里不睡的人,白天多多少少总有什么逃避掩饰的吧。白昼解不开的结,黑夜慢慢耗。”
“嗯。卡佛说的。”
“你知道啊。真不该在谢先生面前卖弄。你一定在心里偷偷笑我吧。”
“我也有很多结,每天耗过午夜,耗到凌晨。”谢先生苦笑道。
吃过饭,身体就暖和了起来。我们又在学校里走了很久。9点的时候,谢先生送我回去。那晚他留在了我的房间。他说,既然都有结要解。两个人一起,会轻松很多吧。
“你的头发有一股松针的味道。”他用胳膊肘撑起身体,右手卷着我的发梢。
“是因为我们今天在松树下走了很久吧。”我闻不到。整个房间里都是阿田衬衫上带着一点潮湿汗味的气息。
隐约听到有哔哔啵啵的声音,像是一个人在黑暗里打着响指,或是一把错误的钥匙无论如何都插不进门锁发出的响动。
“是什么声音?”我从床上坐起来,“是什么声音?”
谢先生侧耳听了听:“我没听到。只有环路上的货车声。”
“打开灯好吗?”我问。谢先生旋亮了床头灯。昏黄的灯光下,房间比白天看起来更逼仄。跟阿田在一起待在这个小房间里的晚上,我会有一种相依为命的踏实感。但此刻我却觉得这房间无边得大。我和谢先生坐在床头,像坐在一艘飘在大海上的小船里,永远都到不了岸。
好像从妈妈抛弃我那天起,我就一直扮演着被人伤害的可怜角色。我也安于扮演这个角色。可怜的人内心坚强,始终站在正义的一面。离开雪阜,我一定也伤害了姑妈和姑父,只是我所痛恨的生活抵消了这一切。但当我在电话里跟阿田说分手的时候,我明白,从今往后,我都不再可怜了。我是一个深深伤害过别人的人。一个不值得同情的人。
阿田在电话里像个孩子一样哭泣。男人的哭声低沉而嘶哑,但传到耳朵里简直钻心剜骨一样痛。阿田从没跟我说过我喜欢你之类的话,现在他的反应让我明白了。我完全不知所措,想好的那些话,再也没有说出口的勇气,于是又一次做了逃兵,挂断了电话。
给他打电话的那天,我已经从阿田租的房子里搬了出来。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擦洗房间里的每一个物件、每一块地板,擦去我存在过的痕迹。天竺葵不想带走,送给了邻家的婶婶。把钥匙放在桌上的时候,后悔的眼泪忽然就涌了上来。我想忘掉谢先生,想像往常一样,等阿田回来,跟他说之前的话都是玩笑,给他赔礼道歉。那时我已经预感到自己做了无法挽回的错事。锁上门,我试了一遍自己剩下的钥匙。没有一把能打开。这个我曾经深深爱过的房间,再也进不去了。
谢先生说租到新的房子之前,我可以住在他家。他是北京本地人,父母有两套房子,他自己住其中一套。比起之前住的地方,谢先生的公寓要大得多了,有76平方米。楼前的庭院里种着银杏和鸢尾。地板家具都是实木的,还装了一间和室。可以换着房间睡,可以睡在榻榻米上。是超出我想象之外的房子。但公寓的位置很偏僻,步行到最近的地铁站,要20分钟。公寓和地铁站之间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家看上去很破败的理发店。无论什么时候我从那里走过,理发店门前的塌掉的沙发上总坐着一个紫发男人,用愤怒的眼神瞪视着我。在书店值晚班的话,出了地铁站以后,路上就几乎看不到行人了。我每一次走这段路,都走得心惊胆战。我小心翼翼地问谢先生,值晚班的时候他能不能来接我?最初一段时间,每次上晚班,他都会等在地铁站前。但渐渐地,他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没办法,我得写论文了。他说。
搬进去之后,我开始失眠,躺在床上,耳边总是响起隆隆的车声,像滚滚的海潮,越听越清醒。索性爬起来,在几个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一边走一边数数儿。数数字能帮我回忆起很多事情。数着数着,心会静下来,就可以倒头去睡。也有不奏效的时候,那就干脆数到天明,做一宿的白日梦。
没有养宠物。总不能弄条狗弄只猫来作贱这屋子。谢先生是爱干净的人。虽然有这屋子的钥匙,每天下班回来的时候,却觉得像做客。所以,我也没有养花。
谢先生常回来,一周总有一半的时间是住在这里的。跟他见面多了,可说的话却越来越少。打游戏的时候我和他说话,他都爱理不理。他说,你终究不懂我。
我觉得,我还是懂他的。他跟阿田不一样,不需要挣扎着跟自己的命运对抗,所以百无聊赖。他的未来远比阿田有更多的可能。只是这些可能,对他而言,都没有什么区别。任性而活是潇洒的面子,里子是片空。我怜惜阿田痛苦的充盈,也怜惜谢先生痛苦的空虚。但说不懂,也许同样是对的吧。他跟阿田终究是不同的,阿田的世界,我一眼能望到全貌,就像跟他一起住过的房间。谢先生的世界,却是不着边际,只能供我想象的。我不知道当他在另一个地方的时候,会想些什么,做些什么,说什么样的话,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睡不着数数字的时候,经常会想起阿田。醒着的时候也会。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我确信我不爱他,他只是我依靠着的伙伴。现在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错了。阿田的手机号码我一直存着,但就算我想得再强烈,也没办法拨出这串号码。我早已失去了给他打电话的资格。也许过很多年,阿田找到了一个好姑娘,他的伤口愈合结痂,我可以恬不知耻地再给他打电话吧。可是那时候,这个电话还会属于他吗?
后来听以前的同学说起,阿田跳过河,被救了上来。那天下午,我用小歌的手机拨了他的电话。听筒那边传来“喂”的时候,我立刻挂断了。通话时间是“00∶00∶04”。
那是我最后一次听到他的声音。
下雨了。这是今年第一场雨。雨势不大,估计下一会儿就会停。早上大多数人醒来的时候,应该完全感觉不到下过雨的痕迹吧。当然,敏感的人能闻到雨的气味。此刻,落在我身上的雨水就带着浓重的土腥味。雨水打湿衣服,寒意直往骨头里钻。我的双手冰凉,大腿却像在火里炙烤。两脚越来越沉,踏下去的时候几乎感觉不到路面的存在。雨线更密集了。朦胧之中,看到前面有一家杂货店门口装了遮雨棚。我跌跌撞撞跑过去,整个人一下子瘫倒在杂货店的门前。好想哭,但已经没有哭的力气。遮雨棚是半透明的。我躺在台阶上,可以看得见落在棚子顶上的雨滴和树叶,很漂亮。
这条街路灯昏暗,静谧得很,一辆车都没有。躺了10分钟,气力恢复了一点,看看四周,完全是陌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这时,街口有一辆卡车驶来,车速缓慢,车灯照彻了整条街道。是一辆洒水车。我躺在台阶上,看着这辆车,从街头开到街尾,又从街尾开到街头,来往三次,在雨里给这条街道一遍遍地洒水。
卡车开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向车窗里窥望,看不到司机的脸。甚至看不到有没有司机。不知道雨夜一个人开着车给街道洒水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工作。
要是阿田也是一辆洒水车的司机多好。没有超载的危险。他也可以在傍晚洒水的时候,安心地看着车窗外的夕阳。睡着之前,我反复在想。
听到阿田的死讯是在2014年2月15日的早上,是姑姑告诉我的。那天是周末,我轮休在家。打开电视,还能看到阿田车祸的消息:
昨天早上8点17分左右,雪阜市发生了一起严重车祸。一辆大挂车突然失控,冲向公交站台,冲撞了至少两辆轿车。正在公交站台等车的近十名乘客躲避不及,被撞倒在地,现场极为惨烈。事故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肇事司机当场死亡。据初步调查,车祸是由于大挂车超载导致的刹车失灵造成的……
到网上去查,能够看到车祸现场的图片。大挂车已经撞成一堆钢铁垃圾,车尾还算完好,车牌上的喷码一清二楚:燕H10146。
我拨出阿田的号码。只有毫无感情的服务音: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骗我的。关机的人第二天醒来还会再打开手机。阿田还会再打开手机吗?
几天前,我失去了谢先生。失去不过是个体面的说法,是他抛弃了我。他有了新的女朋友。不,也许我只是他2015年所持有的若干女朋友中的一个。现在,到抛售的时候了。我想,这是对我离开阿田的惩罚。跟谢先生分手是我提出的,他不肯做这个坏人。看到他如释重负的表情,我才明白,我跟他之间不过是一场一夜情,只是拖了一年而已。是我太天真太鲁钝,才将这段尴尬的恋情,保持了这么久。离开时,我复制了一把谢先生公寓的钥匙。我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后来偶然听到谢先生和他的现任女友在一个FM网站上做的电台节目,内容是“聊聊我的前任”。谢先生讲了他和四任女友的故事,属于我的部分比较短,对我的评价也很简单。谢先生说,她只是一个渴望着大城市生活的村姑。嗯,他也算把我看透了。但我气得浑身发抖。
租下一处10平方米的单间,我一个人回到了原点。情人节那天下班买了两罐啤酒回家,却连一罐都喝不完。想想去年的情人节,谢先生说有事不能陪我,那时就应该明白吧。我抱着啤酒罐,又一次不争气地想起阿田的脸。我想,喝完这两罐啤酒,就给他打电话。就是被他骂得狗血淋头也好。原来,那时就算我喝完超市所有的啤酒,都没有用了。
做梦。又梦到跟阿田诀别。我说阿田对不起,我喜欢上了谢先生,要跟他在一起。
阿田不说话只是笑笑,但他的眼睛悲伤得像夕阳。他背转身,向他的卡车走去。
现在,我失去了阿田。姑姑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没有哭,嘴里重复地念叨:“啊,没什么,没什么。”那天我也一如往常地吃饭,喝水,甚至看电视广告。不然能怎么办?这就是残忍的人世。只是一旦没有别的事情分神,撕心裂肺的痛楚就会铺天盖地而来。我能听到阿田不住口地叫我三三,提醒我,是我害死了他,是我毁灭了他的希望,挫伤了他生存的意志,带走了他的好运气。
想起一道数学问题。三个囚犯先后从10颗红豆中抓豆子来决定生死。抓得最多和抓得最少的人将被处刑。囚犯之间不可交流,每个人至少抓一颗,若有重复的情况,则三人一并处死。前提是所有人都只为自己的性命考虑。这个问题里,第二个拿豆子的人,取走的数量只要在第一个人和第三个人之间,就能存活。而第一个做选择的人,无论如何都会死。他当然不会取走让第二个人坐享其成的数量。所以,这个问题真正的答案,是三个人无论如何取,都会同归于尽。
村姑,就该安静地待在自己的村子里,才能得到幸福。何况,那里有爱我的姑姑。
但没有车带我离开。从北京到雪阜,到这个国家任何一个小城市、小村庄,要走多远呢?我数着步子,猜想走到第10146步的时候,我在哪里。
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二年,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第10146天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