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对居民健康水平的影响

2024-01-01 00:00:00王薇曾雨婷张忠民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24年6期

摘要 环境污染问题对居民健康水平的影响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环境司法积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应的当下,科学评价环境司法对居民健康水平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基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公开的2012—2017年全国各地法院的环境裁判文书,采用机器学习的方法对案件数量、判罚金额、被告人数等数据要素进行文本识别以构建环境司法度量指标,并匹配“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等数据,实证检验了环境司法对居民健康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①环境司法对居民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提高环境司法水平可以显著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且其作用在环境司法实施的二年内持续效应皆十分显著,这一研究结论在进行多种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②环境司法案件类型对居民健康水平的影响具有异质性,不同案件类别对居民健康水平的影响程度不同:刑事案件由于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较大,其对应的司法处理震慑作用较强,因此对居民健康水平提升作用也更明显,而民事案件所带来的提升效果并不显著;环境司法的强度对居民健康水平的影响也具有异质性,当案件数量大于均值或判罚金额大于1万元或被告人数大于均值时,环境司法才能对居民健康水平产生显著的提升效应。③机制分析发现,环境司法能够通过降低地区污染物排放、提高居民家庭收入两个方面提升地区居民健康水平。④成本效益分析发现,环境司法可以显著减少地区医疗卫生支出和居民诊疗人次,降低公共卫生支出成本。该研究从理论和实证双重视角检验了环境司法对中国居民健康的影响效应,对深化生态环境司法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 环境司法;居民健康水平;裁判文书;判罚强度

中图分类号 F062. 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24)06-0103-09 DOI:10. 12062/cpre. 20231014

环境污染影响中国居民健康水平问题一直备受国内外关注[1-4]。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提出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健康人力资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5],昭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治理对居民健康水平的提升效用。在“健康中国”的背景下,法律如何实现对公民健康权的有效保护与救济尤为重要[6]。首先,健康权作为环境权的核心内容之一,其地位和权重日益提升。其次,近年来环境司法逐步成为中国环境法治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健康问题的应对上情况如何,颇为值得研究[7-8]。环境司法作为最有成效的环节,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治的运行;健康作为环境权益维护最为重要的部分,代表了环境权的前提与基础。因此,两者的结合,意味着法治在维护健康、保障权益等方面的具体作为,也意味着政府责任或者国家义务的实现。以往研究较少注意到两者的交叉结合,本研究从全新的视角审视了环境司法对居民健康水平的提升作用。

一般来说,环境司法保障公民健康权的路径是:环境污染损害了公民健康权,依照“司法最终救济”原则,公民通过诉讼程序寻求司法救济。司法裁判将权利义务重新分配并让加害方承担公民健康权受损带来的不利后果,从而恢复受损的公民健康权,由此便可以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环境司法对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本就存在一定的正向影响,但环境司法在应对居民健康问题方面仍需正视以下疑窦:环境司法作为环境治理或者环境规制的变量,对于居民健康水平的提升效果如何?相较于其他环境治理手段,环境司法对于居民健康水平的提升有何优势?这种影响短暂存在抑或长期有效?不同强度环境司法对居民健康水平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因此,本研究将系统探析环境司法对中国居民健康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制。

基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公开的2012—2017年全国各地法院环境裁判文书,采用机器学习的方法提取案件数量、判罚金额、被告人数等数据信息构建环境司法的度量指标,并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以及《中国统计年鉴》等数据库相匹配,以此尽力缩小案件实际数量与可公开查阅数量之间的偏差,力求增加上述数据库在时间等因素上的匹配度。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环境司法显著提高了中国居民健康水平,这一研究结论在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本研究还分析了不同裁判强度对居民健康水平影响的差异性,以及环境司法对居民健康水平的影响渠道机制和效益。

本研究可能的边际贡献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从环境司法的视角探索了环境规制政策的影响效应,使用文本分析的方式构建了环境司法度量指标,推进了法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的交叉发展。②将CGSS个体数据与本研究构建的环境司法数据嵌套,通过大样本微观数据定量评估环境司法对中国居民健康的影响效应、作用机制和健康效益,对深化生态环境司法治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③通过案件类型、判罚金额和被告人数3个方面探究了环境司法强度对地区居民健康水平作用的异质性。

1 文献综述和理论机制

1. 1 文献综述

关于环境污染、公共健康、环境规制的文献主要聚焦在以下方面:一是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研究;二是环境规制对健康影响的研究;三是环境司法与环境规制关系的研究;四是环境规制与居民就业、教育的关系研究。

国内外学者对环境污染与公共健康关系已做了大量研究。Currie等[9]利用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环境污染对婴儿死亡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环境污染中CO的浓度对孕期胎儿和新生儿的死亡具有显著的影响。Chay等[10]以1981—1982年美国的经济萧条作为外生冲击事件,发现由于经济形势下滑、制造业大量减产,导致空气中悬浮颗粒物大量减少,因此,该时期婴儿的死亡率也显著降低,该结果在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另外,Jayachandran[11]的研究发现,由于印尼大火造成空气中污染物的显著增加,导致当地婴儿大量死亡。卢洪友等[5]基于CGSS调查数据探讨了环境、健康和不平等之间的关系,认为污染是影响健康不平等的重要传导机制。另外,还有学者通过实证检验得出二氧化硫、污水排放均会对呼吸系统等产生负面影响[12-13]。

关于环境规制促进居民健康的结论得到一部分学者的支持,分歧在于作用路径有所不同。张广来等[14]认为环境规制可以通过优化人力资本、改善消费方式、促进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等路径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另有刘志全等[15]学者基于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持久性难降解有机物对健康水平的负面影响,提出了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以及环境监管的对策。边秀兰[16]指出,环境污染对个体心理有着无法忽视的危害。范子英等[17]利用中国2007年开始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环保法庭的准自然实验,评估了环境司法强化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影响,证实了环保法庭的设置有效降低了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和人均排放量,实际运行良好的环保法庭能够有效促进环境污染治理。其原因是设立环保法庭能够有效提高地区环境污染纠纷司法处理水平,加大政府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和公众环保参与度。

关于环境司法与环境规制的关系研究。何江[18]认为,环境司法规制比较环境行政规制有以下优势:环境司法规制所构建的“三角结构”更有利于降低规制人员的机会主义倾向,遏制“权力寻租”行为;环境司法规制借助当事人主动披露信息以实现对环境风险的治理,在信息获取上具有比较优势;环境司法规制不受公法标准的制约,在个案判断上更具灵活性优势;与环境行政权力的复杂结构相比,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有着与行政区划相吻合的、清晰的管辖权配置。胡苑[19]认为,环境司法从居中裁判模式、信息获取、个案判断等都符合环境规制的逻辑,因此环境司法更多承担了环境规制的职能。

环境规制对提升就业和居民收入从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有不同的效应。闫文娟等[20]认为,当以环境规制本身作为门限变量时,有两个门限值,当环境规制小于第一个门限值时,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才显著为正。穆怀中等[21]认为,环境规制对劳动力市场分割均存在双重门槛。环境规制会增加高技能和低技能农民工就业需求而减少中技能农民工就业需求,产生就业“极化”现象。李斌等[22]指出,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除了在时间、空间和行业间具有较强的异质性之外,在酸雨控制区和SO2控制区之间也存在显著的差别。“双重红利假说”认为,环境规制对就业的负向影响微不足道,反而最终会创造就业。宋德勇等[23]认为,在不同环境规制门槛区间内,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由抑制逐渐转变为推动,环境规制对低收入地区的工资水平和教育水平等影响相对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