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本《東觀漢記》襲用姚本和聚珍本佚文考

2024-01-01 00:00:00郭偉濤
文史 2024年2期

提要:東漢朝廷組織編撰的《東觀漢記》,不遲於元末就已散佚浄盡,清代姚之駰和《四庫》館臣先後輯集兩個本子,後者在收入《四庫全書》之外,還印成聚珍本,廣爲流行。姚本和聚珍本都未注明佚文出處,今人吴樹平輯録的《東觀漢記校注》因此襲用了65條來自兩者的佚文。今見文津閣《四庫》本《東觀漢記》幾乎每一條佚文都標注文獻來源,依託文津閣《四庫》本,可以發現這65條佚文中,有35條來自《永樂大典》,30條輯自他書。分析可知,只有19條出自《東觀漢記》,其餘有24條是《大典》誤録范曄《後漢書》、謝承《後漢書》、張璠《後漢記》或《册府元龜》等文獻,有11條誤輯自俞安期《唐類函》或陳禹謨本《北堂書鈔》,有11條則是姚之駰或《四庫》館臣誤輯自《太平御覽》、袁山松《後漢書》或司馬彪《續漢書》等文獻。這19條可以信據的佚文,應從更爲原始的古書和《大典》而非姚本或聚珍本中輯録。

關鍵詞:《東觀漢記》 姚之駰輯本 聚珍本 吴樹平輯本 文津閣《四庫》本

《東觀漢記》是東漢朝廷不同時期多次組織修撰而成的,雖然當朝修史難免存在各種各樣的禁忌和回護,但在史料的來源上,無疑比後來成書的謝承、薛瑩、華嶠、范曄等諸家《後漢書》更爲原始,史料價值也更高。《東觀漢記》也是後來諸家《後漢書》修撰的資料庫和取材藍本。可惜隨着范曄《後漢書》的撰成,尤其是唐李賢注本的問世與流行,《東觀漢記》逐漸受到冷落而散佚,最晚至元末明初,連殘卷也不見於天壤間了[①]。

鑒於《東觀漢記》的重要價值,很早就有人從事輯佚工作,前後共有三個比較重要的輯本。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錢塘姚之駰輯録了八卷本《東觀漢記》(簡稱姚本)[②]。不過姚本輯録的古籍較少,且“掇拾不盡”“割裂顛倒”,因此乾隆朝《四庫》館臣“據姚本舊文,以《永樂大典》各韻所載,參考諸書,補其闕逸”[③],重新輯録,勒爲二十四卷。《四庫》館臣輯録的《東觀漢記》,隨着《四庫全書》的編纂而先後抄成七部,庋藏於諸閣中,長期秘不示人,而單獨刻印的武英殿聚珍本《東觀漢記》(簡稱聚珍本)遂廣爲流傳,影響較大。不過,聚珍本跟姚本一樣,都未注明佚文輯録的出處,不便利用。

今人吴樹平擴大輯佚古籍的範圍,並詳細考訂,新輯二十二卷《東觀漢記校注》(簡稱吴本)[④]。吴本後出轉精,成爲現今學界最通行的輯本。然而,吴本中有一部分條目和文句,直接沿用自姚本和聚珍本,另有一些條目文句則列出姚本和聚珍本的差異作爲參考。據作者交代,後一部分佚文見於姚本和聚珍本,却未從其他古書中檢索到,慎重起見而加以輯録[⑤]。這一做法和考量的前提,是不清楚姚本和聚珍本輯佚的出處,生怕遺漏,故行此權宜之事。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武英殿聚珍本《東觀漢記》底本(簡稱聚珍本底本)和文津閣《四庫全書》本《東觀漢記》(簡稱文津閣《四庫》本)[⑥],爲重新梳理這部分輯録條目的原始來源問題,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尤其是文津閣《四庫》本,除了卷二十一和卷二十二外,每條佚文前都標有“原”或“增”字,標“原”者表示承自姚本,標“增”者表示從《永樂大典》(簡稱《大典》)或其他古書中增補,且在按語中注明了所輯其他古書的書名[⑦]。通過文津閣《四庫》本的標注,可以推知聚珍本絶大多數佚文的來源。换言之,吴本襲用的不少姚本和聚珍本佚文,有些可以追溯到真正的源頭,有些至少可以追溯到《大典》,爲進一步比對文獻來源和鑒别佚文真假提供了基礎。吴本承用的那些來源不明的姚本、聚珍本所輯佚文,有條件利用文津閣《四庫》本和各種古籍數據庫,重新審視,去僞存真,以期形成一個更符合古籍整理規範、更完善的輯本,方便學界使用。

根據本文的梳理,吴本襲用的姚本和聚珍本條目,文字較多者計有65條,其中35條來自《大典》,30條來自其他古書古注。其中35條出自《大典》的資料,不能照單全收,有些未必出自《東觀漢記》,而是《大典》誤録。至於另外30條,可以依憑者更少,不少條目實屬誤輯。下面先行分析來自《大典》的條目,再行考察出自其他古書古注者。

一、同時見於《永樂大典》和他書所引《東觀漢記》的條目

吴本沿用聚珍本的一些條目,據文津閣《四庫》本,確實輯自《大典》,但這些條目同時也見於其他更早的古書。

吴本卷一《光武帝紀》,主要輯自《太平御覽》(簡稱《御覽》)卷九〇,並依據相關文獻加以添補删減。其中一段文字如下:

(1.1)郎遣諫議大夫杜長威持節詣軍門,上遣棨戟迎,延請入軍,見公據地曰:“實成帝遺體子輿也。”公曰:“正使成帝復生,天下不可復得也。況詐子輿乎!”——御覽卷九〇[⑧]

吴本指出,劃綫部分《御覽》卷九〇原無,從聚珍本增補[⑨]。按文津閣《四庫》本,文前標“增”字,文中小字注指出劃綫文字“從《永樂大典》别卷增”[⑩]。又按文津閣《四庫》本卷二三《王郎傳》輯録如下文字:

[增]王郎遣諫議大夫杜威持節詣軍門,上遣棨戟迎,延請入軍,威稱説實成帝遺體子輿也。上曰:設使成帝復生,天下不可復得,況詐子輿乎!案此條《永樂大典》及姚本無之,從《太平御覽》補入。[11]

文末小字注指出輯自《御覽》。《御覽》卷六八一“棨戟”條確實載有這段資料,也包含劃綫文字[12]。可見《大典》所謂的“别卷”,指的應該就是《御覽》卷六八一這條資料。因此,吴本不需從聚珍本增補,徑據《御覽》輯録即可。順帶指出,吴本卷八《王郎傳》也輯録了《御覽》卷六八一這條資料[13],只是前後失於照應而已。

吴本卷五《郊祀志》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1.2)明帝宗祀五帝於明堂,光武皇帝配之。——聚珍本[14]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字,文末小字注未另標佚文出處[15],可見是從《大典》增補。按《文選》卷一《西京賦》所録《明堂詩》“誰其配之,世祖光武”,李善注:

《東觀漢記》曰:明帝宗祀五帝於明堂,光武皇帝配之。[16]

可見《大典》這條資料,也見於《文選》卷一《西京賦》李善注。不排除《大典》所引《東觀漢記》的這條資料,就來源於《文選》卷一《西京賦》李善注。

吴本卷一〇《耿國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1.3)爲大司農,曉邊事,能論議,數上便宜事,天子器之。——聚珍本[17]

吴本指出,這條資料與《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三二所引《續漢書》文字相同,懷疑聚珍本誤輯《續漢書》[18]。文津閣《四庫》本文前標“增”字,小字注未另標佚文出處[19],按慣例應輯自《大典》。按《職官分紀》卷二〇《司農·卿》“曉邊事,能論議”條注引如下:

耿國爲大司農,曉邊事,能議論,數上便宜事,天子器之。[20]

引文未直接標注書名,而前面“名卿”條引《東觀漢記》牟融之事。依據《職官分紀》標注書名的體例[21],耿國此條應承前省略了《東觀漢記》的書名而已。可見《大典》所録《東觀漢記》的這條佚文,並非來自《續漢書》,而是見於《職官分紀》引《東觀漢記》。《大典》這條佚文,不排除就録自《職官分紀》。

吴本卷一〇《耿恭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1.4)恭坐將兵不憂軍事,肆心縱欲,飛鷹走狗,游戲道上,虜至不敢出,得詔書怨懟,徵下獄。——聚珍本[22]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字,文末小字注未另標佚文出處[23],依例録自《大典》。按《御覽》卷四八三“怨”條載:

《東觀漢記》曰:長水校尉耿恭坐將兵不憂軍事,肆心縱欲,飛鷹走狗,游戲道上,虜至不敢出,得詔書怨懟,徵下獄。[24]

這條《東觀漢記》的佚文,不排除就録自《御覽》。

吴本卷一三《伏湛傳》,從《御覽》卷六三一輯録了一大段資料,同時又據聚珍本增補了劃綫文字:

(1.5)南陽太守杜詩上疏薦伏惠公曰:“竊見故大司徒陽都侯伏惠公自行束脩,訖無毁玷,篤信好學,守死善道,經爲人師,行爲儀表,秉節持重,有不可奪。衆賢百姓,鄉望德義。微過斥退,久不復用,識者愍惜,儒士痛心。(a)湛容貌堂堂,國之光輝,智略謀慮,朝之淵藪。齠齔勵志,白首不衰。實足以先後王室,名足以光示遠人。(b)武公、莊公所以砥礪蕃屏,勸進忠信,令四方諸侯咸樂回首,仰望京師。(c)柱石之臣,宜居輔弼,(d)出入禁門,補闕拾遺。”——御覽卷六三一[25]

吴本指出,1.5a和1.5c見於《御覽》卷三八九,1.5b見於范曄《後漢書·伏湛列傳》李賢注,1.5d見於《文選》卷一〇《西征賦》李善注[26]。按文津閣《四庫》本,劃綫的四條佚文前均標“增”字,1.5b小字注指出從“李賢范書《伏湛傳》注補入”,1.5d小字注指出“見李善《文選》注”,與吴本的推測相一致,而1.5a和1.5c小字注未另標佚文出處[27],可見輯自《大典》。不過,如同吴本所指出的,引文1.5a和1.5c也見於《御覽》卷三八九,因此《大典》很可能就録自《御覽》。

吴本卷一六《何熙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1.6)(a)何熙,字子温,(b)身長八尺,體貌魁梧,與人絶異。和帝偉其貌,特拜謁者。熙能爲威容,贊拜殿中,聲動左右。(c)爲御史中丞,群僚憚之。——聚珍本[28]

文津閣《四庫》本在佚文1.6a和1.6c前標“原”字,意思是承自姚本,佚文1.6b前標“增”字,小字注未另標佚文出處,意思是輯自《大典》[29]。按《職官分紀》卷二六《謁者》“贊拜殿中,聲動左右”條注引如下:

《東觀漢記》:何熙身長八尺,體貌魁梧,與人絶異。和帝偉其貌,特拜謁者。熙能爲威容,贊拜殿中,聲動左右

可見《大典》所録《東觀漢記》的佚文1.6b,不排除就録自《職官分紀》。

吴本卷一八《鄭衆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1.7)鄭衆,字季産,爲人謹敏有心。永平中,初給事太子家。肅宗即位,拜小黄門,遷中常侍。和帝初,竇太后秉政,兄大將軍憲等並竊威權,朝臣上下莫不附之,而衆獨一心王室,不事豪黨,帝親信焉。及憲兄弟圖作不軌,衆遂首謀誅之,以功遷大長秋。——聚珍本[30]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文前標“增”字,而文末小字注未另標佚文出處[31],可見輯自《大典》。按《職官分紀》卷六《中常侍》“一心王室,不事豪黨”條載:

鄭衆,字季産,爲人謹敏有心。永平中,初給事太子家。肅宗即位,拜小黄門,遷中常侍。和帝初,竇太后秉政,兄大將軍憲等並竊威權,朝臣上下莫不附之,而衆獨一心王室,不事豪黨,帝親信焉。及憲兄弟圖作不軌,衆遂首謀誅之,以功遷大長秋。[32]

《職官分紀》此條,承前面“休沐,閉門絶賓”條引《東觀漢記》蔡倫事迹而省略書名。可見《大典》這條佚文很可能引自《職官分紀》。

吴本卷一九《范康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1.8)范康爲司隸校尉,務大綱,性節儉,常卧布被。——聚珍本[33]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出自卷二一,文前未標“增”或“原”[34],姚本無《范康傳》的佚文,可見此條佚文乃聚珍本之新輯,只是未標注出處。按《職官分紀》卷三七《司隸校尉》“務大綱”條注引如下:

《東觀漢記》:范康爲司隸校尉,務大綱,性節儉,常卧布被。

此條佚文未見其他早期文獻徵引。結合前述多條《大典》佚文來自《職官分紀》的事實,可以推知,此條佚文應是《四庫》館臣從《大典》輯録,而其源頭則可能就是《職官分紀》。

綜上,輯自《大典》的這8條《東觀漢記》佚文,1.1、1.4、1.5也見於《御覽》所引《東觀漢記》,1.2也見於《文選》李善注引《東觀漢記》,1.3、1.6、1.7、1.8四條都見於《職官分紀》所引《東觀漢記》。上述8條輯自《大典》的佚文是没有問題的,不過根據古籍輯佚規範,應從《御覽》《文選》《職官分紀》等文獻輯録,不必轉手《大典》,更不必襲自姚本或聚珍本。順帶指出,吴本的輯佚没有利用《職官分紀》一書,而該書還有一些未見於其他文獻的《東觀漢記》佚文,值得重視。

二、極可能是《永樂大典》誤録的條目

吴本還有一些沿用自姚本和聚珍本的條目,據文津閣《四庫》本可知,確實輯録自《大典》,然而這些條目極可能並非《東觀漢記》的原文,而是《大典》誤録自張璠《漢記》、《册府元龜》(簡稱《册府》)等文獻。

吴本卷一《光武帝紀》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2.1)(a)王莽時,雒陽以東米石二千,莽遣三公將運關東諸倉賑貸窮乏,又分遣大夫謁者教民煮木爲酪,酪不可食,重爲煩擾,流民入關者數十萬人。置養贍官以廩之,盜發其廩,民餓死者十七八,(b)人民相食。(c)末年,天下大旱,蝗蟲蔽天,盜賊群起,四方潰畔。[35]

文津閣《四庫》本這段資料實際上是作爲三條佚文處理,引文2.1b前標“增”,小字注“從《北堂書鈔》增”;引文2.1c前標“增”,小字注“從李賢范書《齊武王縯傳》注補入”;2.1a前標“增”,小字注未標佚文出處[36],可見輯自《大典》。覆按《北堂書鈔》和《後漢書·齊武王縯列傳》注引《東觀漢記》,確實分别載有2.1b和2.1c兩條佚文[37]。不過文獻中未檢見《東觀漢記》有2.1a佚文,可見《大典》可能誤録。按《御覽》卷三五有如下引文:

(《漢書》)又曰:王莽時,雒陽以東米石二千,莽遣三公將運關東諸【侯】倉賑貸窮乏,又分遣大夫謁者教民煮木爲酪,酪不可食,重爲煩擾,流民入關者數十萬人。置養贍官以廩之,盜發其廩,民餓死者十七八

《東觀漢記》曰:王莽末,南方枯旱,民多飢餓,郡人野澤掘蔦茨而食。[38]

前一條引文出自《漢書·食貨志上》[39],與《大典》2.1a佚文全同。可見《大典》載録《東觀漢記》的這條佚文,極可能録自《御覽》所引《漢書》的文字,只是因下一條涉《東觀漢記》而誤録。

吴本卷一四《王堂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2.2)王堂爲汝南太守,教掾吏曰:其憲章朝右,委功曹陳蕃。——聚珍本[40]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佚文前標“增”字,未另注佚文出處[41],應輯自《大典》。但遍檢早於《大典》的古書所引録《東觀漢記》佚文,均未見此條。按《文選》卷二五盧諶《贈劉琨并書》“謬其疲隸,授之朝右”李善注:

張璠《漢記》:王堂爲汝南太守,教掾吏曰:其憲章朝右,委功曹陳蕃。[42]

此條張璠《漢記》佚文與《大典》引作《東觀漢記》的佚文全同,顯然是《大典》誤把張璠《漢記》當作了《東觀漢記》。

吴本卷一五《梁冀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2.3)(a)永昌太守鑄黄金之蛇獻之冀,益州刺史種暠發其事。(b)大將軍夫人躬先率禮,淑慎其身,超號爲開封君,即大將軍梁冀妻也。——聚珍本[43]

文津閣《四庫》本此段文字分做兩條,2.3a前標“增”,小字注未另標佚文出處,當輯自《大典》;2.3b前標“原”,即承自姚本[44]。按《御覽》卷八一〇:

張璠《漢記》曰:永昌太守鑄黄金之蛇獻之冀,益州刺史種暠發其事。[45]

與《大典》所載《東觀漢記》的佚文2.3a全同。《大典》很可能誤把張璠《漢記》佚文當作《東觀漢記》。又關於引文2.3b,實際上來自於《北堂書鈔》卷四八引《東觀漢記》[46],其中“即大將軍梁冀妻也”八字屬虞世南注,錯把“開封君”梁商之妻當成了梁冀之妻[47]。聚珍本已正確指出這一點[48],而文津閣《四庫》本又改是爲非[49]。

吴本卷一六《李恂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佚文,實際包含了兩條:

(2.4)爲張掖太守,有威重名。時大將軍竇憲將兵屯武威,天下州郡遠近莫不修禮遺。恂奉公不阿,爲憲所奏免。(2.5)復徵爲西域副校尉。西域殷富,多珍寶,諸國侍子及督使賈胡數遺恂奴婢、宛馬、金銀、香罽之屬,一無所受。——聚珍本[50]

文津閣《四庫》本兩條佚文原本獨立成文,皆標“增”字,文末未提其他文獻出處,唯2.5“復徵爲西域副校尉”作“李恂爲西域副校尉”[51]。可見兩條皆輯自《大典》,聚珍本加以連屬,吴本從而沿用。檢索文獻,未見《東觀漢記》佚文載録兩條文字。按《册府》云:

李恂爲張掖太守,有威重名。時大將軍竇憲將兵屯武威,天下州郡遠近莫不修禮遺。恂奉公不阿,爲憲所奏免。[52]

文字與2.4全同。《册府》引文不標出處,這條文字到底出自哪裏,無法得知。很可能由於今天所不知的原因,或者純粹就是失誤,《大典》把《册府》此條文字當成了《東觀漢記》。按《御覽》云:

范曄《後漢書》曰:李恂徵拜謁者,領西域副校尉。西域殷富,多珍寶,諸國侍子及督使賈胡數遺恂奴婢、宛馬、金銀、香罽之屬,一無所受

《東觀漢記》曰:陳遵爲大司農,護軍,嘗使匈奴,過辭於王丹。臨決,丹謂遵曰:俱遭時反覆,唯我二人爲天地所遺,今子當之絶域,無以相贈,贈子以不拜。遂揖而别。遵甚悦。[53]

《御覽》引《後漢書》的文字與2.5相比,僅開頭數字略有差異,其他相同。《大典》極可能因《御覽》涉下引《東觀漢記》陳遵之事,從而把《後漢書》的内容誤輯爲《東觀漢記》。

吴本卷一六《陳龜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佚文:

(2.6)陳龜爲五原太守,後卒,西域胡夷,并涼民庶,咸爲舉哀,弔祭其墓。——聚珍本[54]

文津閣《四庫》本卷二一此條佚文前未標“增”或“原”字[55]。姚本無此條。《四庫》館臣當是從《大典》或其他古書中輯録的。按《册府》云:

陳龜爲五原太守,後卒,西域胡夷,并涼民庶,咸爲舉哀,弔祭其墓。[56]

與聚珍本佚文全同。《大典》極可能出於某種原因,把《册府》此條誤作《東觀漢記》佚文,聚珍本從而沿用。

吴本卷一七《蔡邕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兩條資料:

(2.7)蔡邕,詔問有黑氣墮温明殿東庭中,如車蓋,騰起奮迅,五色,有頭,體長十餘丈,形似龍,似虹蜺。邕對:虹著於天,而降施於庭,以臣所聞,則所謂天投蜺者也。——聚珍本

(2.8)虹晝見御座殿庭前,色青赤。上引邕問之,對曰:虹蜺,小女子之祥。——聚珍本[57]

文津閣《四庫》本兩條皆出自卷二一,文前未標“原”或“增”[58],姚本《蔡邕傳》没有這兩條佚文,可見是《四庫》館臣從《大典》或其他古書中輯録。按《御覽》云:

(a)張璠《漢記》曰:靈帝和光元年,虹晝見御座殿庭前,色青赤。上引蔡邕問之,對曰:虹蜺,小女子之祥。(b)又名臣蔡邕奏:詔曰:有黑氣墮温【明】殿東庭中,如車蓋,騰起奮迅,五色,有頭,體長十餘丈,形似龍,占者以【爲】虹蜺。對:虹著於天,而降於庭,以臣之聞,則天所投虹【蜺】者也。[59]

《御覽》引張璠《漢記》的文字a,與聚珍本佚文2.8相同。《御覽》引自《漢名臣奏》蔡邕的文字b,與聚珍本佚文2.7基本相同。結合前面2.2、2.3引文的情況,可以推知,《大典》極可能誤把《御覽》所引張璠《漢記》的内容當成《東觀漢記》。因《御覽》引文b與張璠《漢記》的文字相連,《大典》一併誤作《東觀漢記》。聚珍本從而誤輯兩條佚文。

吴本卷一七《李膺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佚文:

(2.9)李膺爲蜀郡太守,蜀之珍玩,不入於門,益州紀其政化。——聚珍本

吴本指出,聚珍本“李膺”訛作“李庸”[60]。文津閣《四庫》本載於卷二一,未標“增”或“原”字,傳目和正文亦均作“李庸”[61]。又姚本無此條,可見《四庫》館臣應是從《大典》或其他古書中輯録。按《册府》云:

李庸爲蜀郡太守,蜀之珍玩,不入於門,益州紀其政化。[62]

與聚珍本佚文全同。據此推測,《大典》極可能把《册府》此條誤作《東觀漢記》佚文,聚珍本從而誤輯。

吴本卷一七《劉祐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佚文:

(2.10)劉祐爲河東太守,時屬縣令長率多中官子弟,百姓患之。祐到,摧其權强,平理冤結,政爲三河表。——聚珍本[63]

文津閣《四庫》本卷二一此條佚文前未標“增”或“原”字[64]。又查姚本,無此條,可見《四庫》館臣應是從《大典》或其他古書中輯録。按《册府》云:

劉祐爲河東太守,時屬縣令長率多中官子弟,百姓患之。祐到,抑其權强,平理冤結,政爲三河表。[65]

與聚珍本相比,僅有“摧”“抑”一字之差。極可能是《大典》誤把《册府》的引文當成了《東觀漢記》,聚珍本從而輯録。

吴本卷一七《孔融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2.11)孔融上書曰:先帝襃厚老臣,懼其隕越,是故扶接助其氣力。三公刺掖,近爲憂之,非警戒也。云備大臣,非其類也。——聚珍本[66]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載於卷二一,文前未標“增”或“原”字[67],又姚本未輯此條,可見《四庫》館臣是從《大典》或他書中輯録的。按《御覽》云:

《東觀漢記》曰:江革爲五官中郎將,將朝會,詔使虎賁迎送扶腋,寵遇甚厚。

孔融上書曰:先帝襃厚老臣,懼其隕越,是故扶接助其氣力。三公刺掖,近爲憂之,非警戒也。云備大臣,非其類也。[68]

《御覽》引孔融上書的文字與聚珍本佚文全同。不過,孔融上書當來自《漢名臣奏》而非《東觀漢記》,推測《大典》極可能因前涉《東觀漢記》江革之事,誤把《漢名臣奏》孔融上書之事當成了《東觀漢記》,聚珍本從而誤輯。

吴本卷一七《韋毅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佚文:

(2.12)韋毅爲陳留太守,桓帝延熹九年,坐贓自殺。——聚珍本[69]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載於卷二一,未標“增”或“原”字[70],姚本無此條,可見《四庫》館臣應是從《大典》或其他古書中輯録。按《册府》云:

韋毅爲陳留太守,桓帝延熹九年,坐贓自殺。[71]

與聚珍本佚文全同。《大典》極可能誤把《册府》的這條佚文當成了《東觀漢記》,聚珍本從而誤輯。

吴本卷一七《郭汜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2.13)獻帝幸弘農,郭汜日擄掠百官,婦女有美髮者,皆斷取之。——聚珍本[72]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載於卷二一,文前未標“增”或“原”字[73],姚本未輯此條,可見《四庫》館臣應是從《大典》或他書中輯録。按《御覽》云:

(謝承《後漢書》)又曰:獻帝幸弘農,郭汜擄掠百官,婦女有美髮者,皆斷取之。[74]

與聚珍本佚文幾乎全同。不過,《御覽》此條承前一條省略了謝承《後漢書》的書名,而再往前三條都是引録《東觀漢記》的内容[75]。《大典》很可能因此錯當成了《東觀漢記》,聚珍本從而誤輯。

吴本卷一八《任延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佚文:

(2.14)爲武威太守,河西舊少雨澤,延乃置水官吏,修理溝渠,皆蒙其利益。——聚珍本[76]

文津閣《四庫》本文前標“增”,文末小字注未注佚文出處[77],可見輯自《大典》。按《册府》云:

任延爲武威太守,河西舊少雨澤,乃爲置水官吏,修理溝渠,皆蒙其利益。[78]

與聚珍本佚文幾乎全同。《大典》極可能誤把《册府》的内容當成了《東觀漢記》,聚珍本從而誤輯。

吴本卷一八《李章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佚文:

(2.15)李章爲千乘太守,坐誅斬盜賊過濫,徵下獄免。——聚珍本[79]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文前標“增”字,文末小字注未提其他文獻[80],可見輯自《大典》。按《册府》云:

李章爲千乘太守,坐誅斬盜賊過濫,徵下獄免。[81]

與聚珍本佚文全同。《大典》極可能誤把《册府》的内容當成了《東觀漢記》,聚珍本從而誤輯。

吴本卷一八《高彪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2.16)高彪除郎中,校書東觀。後遷外黄令,畫彪形像,以勸學者。——聚珍本[82]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出自卷二一,未標“增”或“原”字[83],姚本不見此條,顯然《四庫》館臣是從《大典》或其他古書中輯録。按《御覽》云:

(《後漢書》)又曰:高彪除郎中,校書東觀。後遷外黄令,畫彪形像,以勸學者。[84]

與聚珍本佚文全同。不過,《御覽》此條承前省略了書名《後漢書》,而前後幾條也不見引録《東觀漢記》者。懷疑《大典》因該條内有“東觀”字樣而誤録成《東觀漢記》,聚珍本從而誤輯。

吴本卷一八《劉翊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佚文:

(2.17)劉翊爲汝南太守,舉郡人許靖計吏,察孝廉,除尚書郎,典選舉。——聚珍本[85]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載於卷二一,未標“增”或“原”字[86],姚本無此條,可見聚珍本從《大典》或其他古書中輯録。按《册府》云:

劉翊爲汝南太守,舉郡人許靖計吏,察孝廉,除尚書郎,典選舉。[87]

與聚珍本佚文全同。《大典》極可能誤把《册府》的内容當成了《東觀漢記》,聚珍本從而誤輯。

吴本卷一八《郭玉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2.18)郭玉者,廣漢人也。學方診之伎。和帝奇異之,乃試令嬖臣美手腕者與女子雜處帷中,使玉各診一手。玉言:左陽脈,右陰脈,有男女,疾若異人。臣異其故。帝歎稱善。——聚珍本[88]

文津閣《四庫》本文前標“增”,文末小字注未標佚文出處[89],可見輯自《大典》。按《御覽》云:

(《後漢書》)又曰:郭玉者,廣漢人也,學方診之伎,和帝奇異之,乃試令嬖臣美手腕者,與女子雜處其中,使玉各診一手。玉言:左陽右陰,脈有男女,疾若異人,臣疑其故。帝歎稱善。

《東觀漢記》曰:公孫述自言手文有奇瑞,數移書中國,上賜書曰:瑞應手掌成文,亦非吾所知。[90]

《御覽》引《後漢書》文字與《大典》幾乎全同。不過,《御覽》此條承前省略了書名《後漢書》,《大典》很可能因涉下引《東觀漢記》公孫述手文之事,誤把《後漢書》的内容當成了《東觀漢記》,聚珍本從而誤輯。

綜上,這些輯自《大典》的條目,都見於其他文獻的記載。其中2.1、2.5、2.7、2.11、2.13、2.16、2.18等7條,見於《御覽》引《漢書》《後漢書》《漢名臣奏》和謝承《後漢書》等文獻,極可能是因爲這些條目的前後引録《東觀漢記》,《大典》未能辨别,誤作《東觀漢記》佚文;2.2、2.3、2.8這3條與張璠《漢記》所載相同,《大典》極可能誤把張璠《漢記》的佚文當作《東觀漢記》;2.4、2.6、2.9、2.10、2.12、2.14、2.15、2.17等8條,則與《册府》引文全同,《大典》可能據此誤録,至於爲何誤録《册府》,暫不能明。無論如何,吴本襲用聚珍本的這18條佚文,雖輯自《大典》,但均非來自《東觀漢記》,極可能是《大典》誤録。

實際上,《四庫》館臣在輯本《東觀漢記》的“提要”中就明確指出,“自元以來,此書(《東觀漢記》)已佚”,即使是見於南宋《中興館閣書目》的“鄧禹、吴漢、賈復、耿弇、寇恂、馮異、祭遵、景丹、蓋延九傳”,《大典》“於鄧吴賈耿諸韻内並無《漢記》一語,則所謂九篇者,明初即已不存矣”[91]。换言之,《東觀漢記》原本在元代已佚,明初其殘篇亦已不存。《大典》所引《東觀漢記》,亦源自古書古注,並無特殊文獻來源[92]。惟《大典》存世無多,其所載《東觀漢記》到底來自哪些古書、這些古書版本如何,今已不得其詳,難以理清《大典》致誤的源頭。

三、僅見於《永樂大典》的條目

吴本還有9條襲自聚珍本的佚文,據文津閣《四庫》本,確實都輯自《大典》。然而多數條目與范曄《後漢書》的記載相同,十分可疑。同時,少數佚文既不見於其他文獻徵引的《東觀漢記》,也不見於謝承、司馬彪、華嶠等諸家《後漢書》,可能確實出自僅保存在《大典》中的《東觀漢記》。

吴本卷一《光武帝紀》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3.1)(a)帝以天下既定,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職爲過,故皆以列侯就第。(b)恩遇甚厚,遠方貢甘珍,必先徧賜列侯,而大官無餘。有功輒增封邑,故皆保全。——聚珍本[93]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小字注未提其他文獻[94],可見輯自《大典》。《後漢書·賈復列傳》李賢注引《東觀漢記》的文字與聚珍本佚文3.1a相同[95],但未檢見類似3.1b的《東觀漢記》佚文。按《後漢書·馬武列傳》云:

遠方貢珍甘,必先徧賜列侯,而太官無餘。有功輒增邑賞,不任以吏職,故皆保其福禄,終無誅譴者。[96]

雖然相近,但畢竟還是比聚珍本佚文3.1b要詳細不少。其他文獻所載,也多與《後漢書·馬武列傳》相近,未見與聚珍本佚文相同者。綜合可知,《大典》這條佚文,很可能確實保留了今天看不到的《東觀漢記》的佚文。

吴本卷二《明帝紀》,依據聚珍本對《御覽》卷九一所載《東觀漢記》佚文作了增補,其中一條如下:

(3.2)癸亥,帝耕於下邳。[97]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佚文前標“增”字,小字注未標佚文出處[98],可見輯自《大典》。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按《後漢書·明帝紀》云:

(十五年春二月)癸亥,帝耕於下邳。[99]

與聚珍本佚文相同。不排除《大典》誤録《後漢書》的内容,聚珍本進而誤輯。

吴本卷一四《馮豹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3.3)豹爲武威太守,視事二年,河西稱之。——聚珍本[100]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小字注未標佚文出處[101],當輯自《大典》。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按《後漢書·馮豹列傳》云:

(馮豹)遷武威太守,視事二年,河西稱之。[102]

與聚珍本佚文相同。不排除《大典》誤録《後漢書》的内容。

吴本卷一六《趙興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3.4)司隸校尉下邳趙興不恤諱忌,每入官舍,輒更繕修館宇,移穿改築,故犯妖禁,而家人爵禄,益用豐熾,官至潁川太守。子峻,太傅,以才器稱。孫安世,魯相。三葉皆爲司隸,時稱其盛。——聚珍本[103]

按文津閣《四庫》本卷一八,此條佚文前標“增”字,文末小字注提到“按此條全與范書同,恐本范書之文,而編《永樂大典》者誤題《東觀漢記》耳”[104]。覆按《後漢書·郭躬列傳》,相關文句一同聚珍本所輯《大典》佚文[105],《四庫》館臣的懷疑並非空穴來風。今亦未檢見相關綫索,很可能《大典》誤録《後漢書》的記載。

吴本卷一六《應奉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3.5)應奉爲武陵太守,興學校,舉側陋,政稱遠彌〈邇〉。——聚珍本[106]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小字注未標佚文出處[107],可見輯自《大典》。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按范曄《後漢書·應奉列傳》云:

永興元年(153),(應奉)拜武陵太守。到官慰納,山等皆悉降散。於是興學校,舉仄陋,政稱變俗。[108]

與《大典》佚文相近,却不全同。《大典》這條佚文,或許出自《東觀漢記》,但今日已難求證。

吴本卷一七《荀曇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3.6)荀曇,字元智,潁川潁陰人,爲廣陵太守,正身疾惡。其兄昱爲沛相,乃相與共除閹黨。後昱與大將軍竇武謀誅中官,與李膺俱死,曇亦禁錮終身。——聚珍本[109]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載於卷二一,文前未標“增”或“原”字,亦無小字注[110],姚本無此條,可見《四庫》館臣輯自《大典》或其他古書。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按《後漢書·荀淑列傳》載:

昱爲沛相,曇爲廣陵太守。兄弟皆正身疾惡,志除閹宦其支黨賓客有在二郡者,纖罪必誅。昱後共大將軍竇武謀誅中官,與李膺俱死。曇亦禁錮終身。[111]

與聚珍本佚文相比,多有不同。其他文獻所載,也多與《後漢書》相同。《大典》這一條,可能確實録自《東觀漢記》。

吴本卷一八《李充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3.7)魯平爲陳留太守,請充署功曹,充不受,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用謫署都亭長。——聚珍本[112]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小字注未提其他文獻[113],可見輯自《大典》。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按《後漢書·獨行列傳》和《册府》分别記載:

太守魯平請署功曹,不就,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因謫署縣都亭長。[114]

後漢魯平爲陳留太守,請郡人李充署功曹,充不就,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因謫署都亭長。[115]

兩者文句與《大典》不全同,差别却也不大。從邏輯上講,《大典》可能改編自《後漢書》,也可能改編自《册府》,但因爲未見《東觀漢記》的相關佚文,因此《册府》可能也是鈔撮自《後漢書》。《大典》此條佚文可能直接誤録自《後漢書》,也可能通過《册府》等其他古書的中轉而誤録自《後漢書》,聚珍本從而誤輯。

吴本卷一八《高鳳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3.8)鄉里有争財,持兵而鬭,鳳往解之,不已,乃脱巾請曰:仁義遜讓,奈何棄之!争者感之收兵謝罪。——聚珍本[116]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小字注未提其他文獻[117],可見輯自《大典》。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按《後漢書·逸民列傳》云:

鄰里有争財者,持兵而鬭,鳳往解之,不已,乃脱巾叩頭固請曰:仁義遜讓,柰何弃之!於是争者懷感投兵謝罪。[118]

文句與《大典》佚文相近,僅有數字之别。又《白氏六帖事類集》兩處載高鳳此事[119]。《白帖》引書不注出處,而約成書于晚唐至宋初的添注本將兩處佚文均注爲“後七十三”[120],即《後漢書·逸民列傳第七十三》(卷八三)。可見至少北宋初年,人們就認爲高鳳此事出自《後漢書》而非《東觀漢記》。又《册府》卷七九三所載全同《後漢書》[121]。與前一條類似,《大典》這條佚文,誤録的最終源頭可能來自《後漢書》。

吴本卷二一《公孫述傳》,依據聚珍本對《御覽》卷四六一的相關記載作了增補。其中一段資料如下:

(3.9)(荆邯説公孫述曰:)“……今東帝無尺寸之柄,驅烏合之衆,跨馬陷敵,所向輒平。不亟乘時與之分功,而坐談武王之説,是效隗囂欲爲西伯也。”述然邯言,欲悉發北軍屯士及山東客兵,使延岑、田戎分出兩道,與漢中諸將合兵并勢。蜀人及弟光以爲不宜空國千里之外,決成敗於一舉,固争之,述乃止。[122]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字,文中小字注未提其他文獻[123],可見輯自《大典》。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按《後漢書·公孫述列傳》云:

邯曰:“今東帝無尺土之柄,驅烏合之衆,跨馬陷敵,所向輒平。不亟乘時與之分功,而坐談武王之説,是效隗囂欲爲西伯也。”述然邯言,欲悉發北軍屯士及山東客兵,使延岑、田戎分出兩道,與漢中諸將合兵并埶。蜀人及其弟光以爲不宜空國千里之外,決成敗於一舉,固争之,述乃止。[124]

與《大典》佚文幾乎全同,僅有無關緊要的兩字之差。不排除《大典》誤録了《後漢書》。

綜上可知,吴本沿用自聚珍本的這9條佚文,都是由《四庫》館臣從《大典》輯録的,僅有3.1、3.5、3.6等三條可能屬於《東觀漢記》的佚文,另外6條則與范曄《後漢書》完全或接近相同,很可能是《大典》直接或間接誤録自《後漢書》。如前述3.4所示,《四庫》館臣當初就頗爲懷疑《大典》的可信性。《大典》成書倉促,張冠李戴、魯魚豕亥的現象所在多有,因此誤録《後漢書》也並非不可能。

四、誤輯自《唐類函》或陳禹謨刻本《北堂書鈔》的條目

姚本和聚珍本輯佚利用了《北堂書鈔》,此書在早期以抄本流傳,明萬曆二十八年(1600)虞山陳禹謨首次刊刻[125],但該刻本問題極多[126]。據吴樹平調查,姚本和聚珍本所利用的正是陳禹謨本《北堂書鈔》,並參考了《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的相關内容[127]。吴本在比對姚本和聚珍本佚文時,已注意到這一點,並剔除了不少源自陳禹謨本《北堂書鈔》的錯誤條目,但仍有一些遺漏之處。

吴本卷一《光武帝紀》,從姚本和聚珍本輯録了如下一段文字:

(4.1)高才好學,然亦喜遊俠,鬭鷄走馬,具知閭里姦邪,吏治得失。時會朝請,舍長安尚冠里

吴本指出,劃綫部分僅見於姚本和聚珍本,因此加以增補[128]。這段記載與西漢宣帝年輕時的經歷特别相似。《漢書·宣帝紀》載:“高材好學,然亦喜游俠,鬭雞走馬,具知閭里奸邪,吏治得失。數上下諸陵,周徧三輔,常困於蓮勺鹵中。尤樂杜、鄠之間,率常在下杜。時會朝請,舍長安尚冠里。”[129]兩相比較可知,姚本和聚珍本一定是在輯佚的過程中出錯了,把宣帝的内容安在了光武帝的頭上。

文津閣《四庫》本劃綫文字之前標“原”,意思就是承自姚本,亦無小字注提及其他文獻[130]。那麽,姚本這段文字來自哪裏?按《唐類函》采録的《藝文類聚》載有《東觀漢記》一段文字:

(a)光武仁智明達,多權略,樂施愛人,在家重慎畏事,勤於稼穡,兄伯升好俠,笑上事田作,比之高祖兄仲。(b)高才好學,然亦喜遊俠,鬭鷄走馬,具知閭里姦邪,吏治得失。時會朝請,舍長安尚冠里。[131]

姚本和聚珍本這段佚文,與《唐類函》所録《藝文類聚》文字b全同。姚本無疑誤輯自《唐類函》。

進一步追問,《唐類函》這段標明采自《藝文類聚》的文字又是怎麽回事?回查《藝文類聚·帝王部》引《漢書》記載宣帝事迹如下:

(宣帝)高才好學,然亦喜遊俠,鬭鷄走馬,具知閭里姦邪,吏治得失。時會朝請,舍長安尚冠里。[132]

同卷隨後又引《東觀漢記》記載光武帝之事:

仁智明達,多權略,樂施愛人,在家重慎畏事,勤於稼穡,兄伯升好俠,笑上事田作,比之高祖兄仲。上歸舊廬,見廬南有火光,以爲人持火,呼之,光遂赫然屬天,有頃不見,上異之。[133]

很明顯,《唐類函》在整合《藝文類聚》兩條記載之際[134],誤把宣帝事迹放在了光武帝身上。這一錯誤爲姚本所繼承,聚珍本和吴本沿用。從這一條也可推知,姚本輯佚不僅利用了《藝文類聚》,還翻檢了《唐類函》所録《藝文類聚》的内容。

吴本卷一《光武帝紀》,還有一段文字如下:

(4.2)詔馮異軍鴈門,萬餘人降之。[135]

吴本注説,《御覽》原無這兩句,乃據姚本和聚珍本輯録[136]。文津閣《四庫》本僅在文前標“原”字,亦無小字注提及其他文獻出處[137]。按陳禹謨本《北堂書鈔》云:

《東觀漢記》:世祖詔曰:馮異軍鴈門,胡卒萬餘人降之。[138]

相較姚本和聚珍本,僅多了一個“胡”字。《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文字與之相同[139]。孔廣陶校注本《北堂書鈔》同卷同條引范曄《後漢書》,載“世祖詔曰:馮異進軍義渠,青山胡率萬餘人降之”[140]。可見這條佚文,首先是陳禹謨本《北堂書鈔》誤把范曄《後漢書》當成《東觀漢記》,《唐類函》沿用,從而爲姚本誤輯,聚珍本承之。

吴本卷一《光武帝紀》,還有一段《御覽》没有的文字:

(4.3)是歲(中元元年),起明堂、辟雍、靈臺,及北郊兆域。[141]

吴本校注説“此三句原無,聚珍本有,今據增補”,又説“此三句下聚珍本尚有‘宣布圖讖於天下’一句,不知輯自何書”[142]。文津閣《四庫》本此條佚文前標有“原”字,且“域”字作“試”[143],而姚本亦訛作“試”[144],可見聚珍本完全承自姚本。那麽,姚本又是輯自何處?按《北堂書鈔》引《東觀漢記》云“光武避正殿讀讖,坐廡下淺露,中風苦眩也”⑪[145]。陳禹謨本同卷同條作:

《東觀記》曰:光武避正殿讀讖,坐廡下。又案:光武中元元年,初起明堂、靈臺、辟雍,及北郊兆域。宣布圖讖於天下。附⑫[146]

陳禹謨本在此處“又案”云云,末標“附”字,注明是增補附録的内容,這幾句話實際來自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原文作:“是歲,初起明堂、靈臺、辟雍,及北郊兆域。宣布圖讖於天下。”[147]這條引文被《唐類函》全部沿用:

《東觀記》曰:光武避正殿讀讖,坐廡下淺露,中風苦咳也。又案:光武中元元年,初起明堂、靈臺、辟雍,及北郊兆域。宣布圖讖於天下。[148]

可知《唐類函》采録陳禹謨本《北堂書鈔》的相關内容,但漏掉了末尾的“附”字,很容易讓人誤以爲“又案”云云也是來自《東觀漢記》。姚本恰恰因此而誤輯,聚珍本承之。

吴本卷五《郊祀志》沿用姚本輯録的一段文字:

(4.4)孝成時,匡衡奏立北郊,復祠六宗。至建武都雒陽,制郊祀,六宗廢不血食,大臣上疏謂宜復舊。上從公卿議,由是遂祭六宗。——姚本[149]

吴本指出,這段文字不見於其他文獻所引《東觀漢記》,而散見於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劉昭注引《李氏家書》[150]。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原”字,文末小字注未標佚文出處[151]。按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九〇“廢不血食”條云:

《東觀漢記》曰:孝成時,匡衡奏立北郊,復祠六宗。至建武都雒陽,制郊祀,六宗廢不血食,大臣上疏謂宜復舊。上從公卿議,由是遂祭六宗。補[152]

文字與姚本佚文相同,只是文末陳禹謨注明了“補”字。按《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相關内容與陳禹謨本相同,唯去掉了“補”字[153]。可見陳禹謨補充的内容,爲《唐類函》全數抄録。又按孔廣陶本《北堂書鈔》卷九〇並無“不廢血食”條目,相同位置代以“不應特立”的條目,内容與兩漢六宗祭祀無關[154]。綜合可知,陳禹謨本《北堂書鈔》撮録《續漢書·祭祀志》劉昭注引《李氏家書》的内容,誤當成《東觀漢記》,而《唐類函》不察,全數抄録,從而爲姚本和聚珍本誤輯。

吴本卷七《琅邪孝王京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4.5)光烈皇后崩,明帝悉以太后所遺金寶賜京。——聚珍本[155]

吴本指出,這段文字見於范曄《後漢書》[156]。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字,文末小字指出“從虞世南《北堂書鈔》補入”[157]。按孔廣陶本《北堂書鈔》作:

《東觀漢記》琅邪王傳云:京就國都,雅好宫室,窮極技巧,壁帶飾玉。[158]

並無聚珍本佚文的相關内容。陳禹謨本同卷同條下注“琅邪孝王京,見上”[159]。往前翻查,同卷“上賦頌”條下注:

《續漢書》:琅邪孝王京,性恭孝,好京〈經〉學,數上詩賦頌德,帝嘉美。案:光烈皇后崩,明帝悉以太后所遺金寶賜京京好修宫室,窮極伎巧,殿館壁帶皆飾以金銀。補[160]

可見劃綫部分的文字,都是陳禹謨補充的内容,儘管並未注明源自何書,但從開頭所標的《續漢書》看則不可能是《東觀漢記》。因此,聚珍本並非從陳禹謨本《北堂書鈔》輯録。又按《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相關内容作:

(《東觀漢記》)又琅邪孝王京傳云:光烈皇后崩,明帝悉以太后所遺金寶賜京京好修宫室,窮極伎巧,殿館壁帶皆飾以金銀。[161]

這裏直接將陳禹謨依據《後漢書》補充的内容當作了《東觀漢記》的佚文[162],由此可知,《唐類函》首先誤解陳禹謨刻本《北堂書鈔》所引文字,聚珍本從而誤輯。

吴本卷一三《趙憙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4.6)憙内典宿衞,外幹宰職,正身立朝,未嘗懈惰。及帝崩,復典喪事,再奉大行,禮事修舉。肅宗即位,進爲太傅。——聚珍本

吴本指出,這段文字與《後漢書·趙憙列傳》全同[163]。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字,文末小字注作“按此條《永樂大典》及姚本……增入”[164],中間文字因原有印章遮掩,不可辨識,按照體例説的當是《大典》和姚本都没有此條,從某部古書輯録。今檢唐宋類書皆無此文。按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九三“趙憙遭憂遣釋服”條下注:

《東觀漢記》云:趙憙遭母憂,上疏乞身行喪禮,顯宗不許,遣使者爲釋服,賞賜恩寵甚渥。案:憙内典宿衞,外幹宰職,正身立朝,未嘗懈惰。及帝崩,復典喪事,再奉大行,禮事修舉。肅宗即位,進爲太傅。補[165]

又按孔廣陶本《北堂書鈔》同卷同條作:

《東觀》云:趙憙遭母憂,上疏乞身行喪,顯宗不許,遣使者爲釋服。[166]

可見陳禹謨本是將《後漢書·趙憙列傳》的相關内容,以案語的形式補充了進去。又按《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文字與陳禹謨本全同,而去掉了末尾的“補”字[167]。可知《唐類函》將陳禹謨本補充的《後漢書·趙憙列傳》相關内容,誤當成《東觀漢記》的記載,從而爲聚珍本誤輯。文津閣《四庫》本影印缺失的文字,應該是“從《北堂書鈔》補入”。

順帶指出,吴本卷一三《趙憙傳》,還從《初學記》輯録了另一段資料:

(a)詔云:“行太尉事衞尉趙憙,三葉在位,爲國元老,其以憙爲太傅。”(b)時年八十,而心力克壯,繼母在,朝夕瞻省,傍無几杖,言不稱老,達練事體,明解朝章,雖無謇直之風,屢有補闕之益。——初學記卷一一[168]

而劃綫部分文字,又見於吴本卷一六《胡廣傳》:

胡廣爲太傅,總録尚書事。時年八十,而心力克壯。繼母在堂,朝夕瞻省,傍無几杖,言不稱老。達練事體,明解朝章。雖無謇直之風,屢有補闕之益。——御覽卷二〇六[169]

那麽,《初學記》和《御覽》載録的這段文字,到底説的是趙憙還是胡廣?按范曄《後漢書·胡廣列傳》有相關文字[170],而《趙憙列傳》並無相關内容,可見《初學記》的記載未必可信。

再看《初學記》卷一一“元老中庸”條下:

《東觀漢記》:(a)詔云:“行太尉事衞尉趙憙,三葉在位,爲國元老,其以憙爲太傅。”(b)時年八十,而心力克壯,繼母在,朝夕瞻省,傍無几杖,言不稱老,達練事體,明解朝章,雖無謇直之風,屢有補闕之益。(c)故京師諺曰:萬事不理問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171]

文末引用的諺語“萬事不理問伯始(胡廣之字),天下中庸有胡公”,已表明從“時年八十”到“屢有補闕之益”的引文b,説的是胡廣而非開頭提到的趙憙。至於開頭的引文a,驗之《北堂書鈔》:

《東觀》章帝紀云:詔曰:“行太尉事衞尉趙憙,三世在位,爲國元老,其以憙爲太傅。”[172]

足以證明,《初學記》的相關内容是没有問題的,只是不知何故竄入胡廣一段文字。據此也可知,引文a應該輯入《章帝紀》而非《趙憙傳》。

吴本卷一五《梁商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段資料:

(4.7)商病篤,敕子冀等曰:“吾以不德,享受多福,生無以輔益朝庭,死必耗費帑藏,衣衾飯唅玉匣珠貝之屬,何益朽骨。百僚勞攘,紛華道路,祇增塵垢。雖云禮制,亦有權時。方今邊郡不寧,盜賊未息,豈宜重爲國損。氣絶之後,載至冢舍,即時殯斂。斂以時服,皆以故衣,無更裁制。殯已開冢,冢開即葬。祭食如前,無用三牲。孝子善述父志,不宜違我言也。”——聚珍本[173]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原”[174],可見承自姚本。范曄《後漢書·梁商列傳》文字全同[175]。《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相關内容與聚珍本佚文相同[176]。按孔廣陶本《北堂書鈔》引《東觀漢記》作“梁商薨,賜東園轜車,朱壽器,銀鏤黄玉匣”[177],並無聚珍本佚文的長篇大論。又按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同卷同條,先引孔廣陶本的文字,然後以案語形式引用聚珍本佚文,末尾小字注明“補”[178]。綜合各書引文情況,可知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將《後漢書·梁商列傳》的相關内容補充進《東觀漢記》,而《唐類函》不察,加以沿用,聚珍本誤輯。

吴本卷一六《梁諷傳》,從《北堂書鈔》輯録了如下一段資料:

(4.8)梁諷征匈奴,屯北軍于邊,告以大漢威靈,招之。匈奴畏感,奔馳來南。諷輒爲幡信,遣詣大營,前後萬餘人,相屬于道。——書鈔卷一二〇

吴本指出,“相屬于道”四字據姚本和聚珍本增補[179]。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僅前標“原”字[180],看來承自姚本。范曄《後漢書·竇憲列傳》相關記載作“(吴)汜、(梁)諷所到,輒招降之,前後萬餘人”[181],不見“相屬于道”四字。按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引《東觀漢記》恰有“相屬于道”四字[182]。又按《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文字與陳禹謨本相同[183]。可知陳禹謨本不知依據什麽材料加上了“相屬于道”四字,後爲《唐類函》吸收,姚本和聚珍本從而誤輯。

吴本卷二一《隗囂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4.9)時民饑饉,乃噉弩煮履。——聚珍本[184]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文末小字注指出“從虞世南《北堂書鈔》增”[185]。孔廣陶本《北堂書鈔》載:

《東觀漢記》云:攫〈朱〉勃上書理馬援日〈曰〉:八年,車駕討隗囂,豪强略成〈城〉,酋羌煞吏,唯獨狄道爲國堅守,土〈士〉民飢饉,乃噉弩煮履。[186]

與聚珍本佚文相差甚多。陳禹謨本同卷載:

《東觀漢記》:隗囂時民饑饉,乃噉弩煮履。[187]

又按《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相關文字與陳禹謨本全同[188]。可知陳禹謨本《北堂書鈔》脱落諸多文字,導致文句不全語義錯訛,可惜《唐類函》不察,加以沿用,又爲聚珍本和吴本誤輯。

吴本卷二二《散句》沿用了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與霍光有關的資料:

(4.10)霍光薨,賜繡被百領。——聚珍本⑪[189]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字,文末小字注指出“從虞世南《北堂書鈔》補入”⑫[190]。孔廣陶本《北堂書鈔》相關條目作:

霍光薨,賜繡被百領。漢書[191]

陳禹謨本内容與孔廣陶本相同。可見無論是陳禹謨本還是常見抄本《北堂書鈔》,都將此條視爲《漢書》而非《東觀漢記》的内容。按《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相關文字恰作:

霍光薨,賜繡被百領。東觀[192]

可知《唐類函》首先將這條資料錯誤標注爲《東觀漢記》,從而爲聚珍本和吴本所沿用。

吴本卷二二《散句》沿用了從姚本輯録的一條與王莽從弟王舜有關的資料:

(4.11)元始元年(1),拜王舜爲太保。——姚本[193]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原”,文末小字注僅指出不該立王舜之傳目,未提及其他文獻[194]。《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漢平帝王舜爲之”條作:

《東觀漢記》:元始元年,拜王舜爲太保。[195]

恰與姚本佚文相同。按陳禹謨本引《東觀漢記》與《唐類函》相同[196],而孔廣陶本同卷同條引王隱《晉書》,記載的是西晉武帝拜王祥爲太保。内容與條目顯然不符,孔廣陶本記載有誤。然《藝文類聚》《初學記》和《御覽》有關“太保”的條目,均載王祥拜太保之事,而不見王舜[197]。可見孔廣陶本引文淵源有自,只是條目出錯,而陳禹謨本的内容來源不明,又無相關文獻的佐證,令人生疑。綜合可知,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先誤將引文4.11當作《東觀漢記》的記載,《唐類函》承之,從而爲姚本、聚珍本和吴本誤輯。

綜上,吴本沿用自姚本或聚珍本的這11條佚文,都非《東觀漢記》内容,而是姚本或聚珍本因爲《唐類函》或陳禹謨本《北堂書鈔》的關係,將其他文獻誤録成《東觀漢記》。相較於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姚本和聚珍本更多利用的還是《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另外,《初學記》一段有關胡廣的文字,本應輯入《東觀漢記·章帝紀》,吴本由於《初學記》的訛舛而誤輯入《東觀漢記·趙憙傳》中。

五、從其他古書中輯録的條目

吴本沿用自姚本和聚珍本的不少條目,除了前述誤輯自《唐類函》或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外,還有一些不見於《大典》,從其他古書古注中輯録。這些條目中,小部分確實屬於《東觀漢記》的内容,算是誤打誤中,而大部分則屬誤輯。

吴本卷三《桓帝紀》,主要輯録自《御覽》卷九二,並參考其他文獻所引《東觀漢記》加以增删。其中一段文字如下:

(5.1)七年冬十月,上幸雲夢,至新野公主、壽張敬侯廟。詔曰:存善繼絶,實藉德貞。武騎都尉樊演高祖父重,以光武皇帝元舅,扶助中興,追封壽張侯,謚曰敬,祖父茂封冠軍平望鄉侯,五國並建,其二絶者祠之。[198]

吴本指出,這段文字見於姚本和聚珍本,因此加以輯録[199]。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原”字,亦無小字注提及其他文獻[200],可見承自姚本。按《唐類函》録《北堂書鈔》,相關内容作:

《東觀漢記》桓帝紀云:延熹七年冬十月,上幸雲夢,到新野公主、壽張敬侯王廟。乙丑詔曰:存善繼絶,食〈實〉藉德貞。武騎都尉樊演高祖父重,以光武皇帝元舅,扶助中興,追封壽張侯,謚曰敬,祖父茂封冠軍平望鄉侯,五國並建,其二絶者祠之。[201]

孔廣陶本引《東觀漢記》略同,唯“存善繼絶”寫作“善存繼絶”[202]。而陳禹謨本同卷同條所録幾乎與此無關[203]。綜合前節論述可知,這條佚文應是姚本從《唐類函》而非抄本或陳禹謨本《北堂書鈔》輯録的,聚珍本承之。這條記載恰好見於孔廣陶本《北堂書鈔》,因此算是誤打誤中。按照輯佚規範,這條佚文應從《北堂書鈔》輯録,而非姚本或聚珍本。

吴本卷三《靈帝紀》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三條資料:

(5.2)五年,帝起四百尺觀於阿亭道。——聚珍本

(5.3)中平二年(185),造萬金堂於西園。——聚珍本

(5.4)三年,又造南宫玉堂,築廣成苑。——聚珍本[204]

文津閣《四庫》本此三條並作一條,文前標“增”字,文末小字注指出“從《太平御覽》補入”[205]。按《御覽》云:

(《後漢書》)又曰:靈帝起四百尺觀於河〈阿〉亮〈亭〉道,造萬金堂於西園,又造南宫玉堂,築廣成苑。[206]

可見這條内容出自《後漢書》而非《東觀漢記》。《四庫》館臣之所以誤輯,或許與此前兩條多處出現“東觀”字樣有關[207]。吴本受此影響,因而誤輯。

吴本卷五《地理志》沿用姚本輯録的一段文字:

(5.5)建安二十年(215),復置漢寧郡,分漢中之安陽、西城。又分錫、上庸爲上庸郡,置都尉。——姚本[208]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原”,文末小字注指出“劉昭引袁山松書與本文同”[209]。覆按《後漢書·郡國志五》劉昭注補,作“《袁山松書》:建安二十年,復置漢寧郡,漢中之安陽、西城郡分錫、上庸爲上庸郡,置都尉”[210],文字基本相同,唯“漢中之安陽、西城郡”不通。又按《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建安二十年七月“分漢中之安陽、西城爲西城郡,置太守;分錫、上庸郡,置都尉”[211],可見史實不謬,只是《後漢書》劉昭注補引文和《三國志》文字小有不同。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姚本極可能誤輯袁山松《後漢書》,聚珍本和吴本承之。

吴本卷七《齊武王縯傳》沿用姚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5.6)伯升進圍宛,莽素震其名,大懼,使畫伯升像於埻,旦起射之。——姚本[212]

吴本指出,《後漢書·齊武王縯列傳》有一段更爲詳細的文字,且李賢注引《東觀記》《續漢書》“塾”作“埻”,進而推測姚本此條乃據范書和李賢注輯録[213]。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原”,文末小字注亦引《東觀漢記》《續漢書》“塾”作“埻”的意見[214]。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姚本極可能據《後漢書·齊武王縯列傳》和李賢注輯録。李賢注直接提到的《東觀漢記》佚文只涉及一個“埻”字,其他文字存有多少及具體是什麽,難以斷定,因此不宜輯録。

吴本卷七《齊武王縯傳》還有一條類似的資料,也沿用自姚本:

(5.7)平林後部攻新野,不下,宰潘臨登城言曰:“得司徒劉公一信,願先下。”及伯升軍至,即開門降。——姚本[215]

吴本指出《後漢書·齊武王縯列傳》相關文字,李賢注引《東觀記》曰“其宰潘臨也”,進而主張姚本此條也是綜合范書和李賢注而輯録[216]。按文津閣《四庫》本,此條佚文前標“原”字[217],可見承自姚本。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姚本也是據《後漢書·齊武王縯列傳》和李賢注輯録。與前一條相似,這條佚文最好也不要輯録。

吴本卷七《北海靖王興傳》沿用姚本輯録的一段文字:

(5.8)興遷弘農太守,縣吏張申有伏罪,興收申案論,郡中震慄。時年旱,分遣文學循行屬縣,理冤獄,宥小過,應時甘雨澍降。——姚本[218]

吴本指出,《後漢書·北海靖王興列傳》李賢注引《續漢書》的内容與引文大同小異,因而懷疑出自《續漢書》[219]。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原”,文末小字注未標佚文出處[220]。按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和《唐類函》相關文字也都是引作《續漢書》[221]。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姚本極可能誤把《續漢書》的内容當成了《東觀漢記》。

吴本卷七《東平憲王蒼傳》也沿用了姚本輯録的一段文字:

(5.9)是時四方無虞,蒼以天下化平,宜修禮樂,乃與公卿共議定南北郊冠冕車服制度,乃祖廟登歌八佾舞數。蒼以親輔政,盡心王室,每有議事,上未嘗不見從,名稱日重。——姚本[222]

吴本指出,陳禹謨本《北堂書鈔》相關内容引作《續漢書》[223],因而懷疑姚本誤輯《續漢書》[224]。文津閣《四庫》本僅文前標“原”,未提見於他書[225]。《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相關文字一同陳禹謨本,也引作《續漢書》[226]。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姚本極可能誤輯《續漢書》的内容,聚珍本和吴本承之。

吴本卷八《劉玄傳》,有一段主要依據《御覽》卷九〇輯録的資料,同時又據聚珍本增補了劃綫文字。如下:

(5.10)關中咸相望天子,更始遂西(a)發洛陽,李松奉引,車馬奔,觸北闕鐵柱門,三馬皆死。(b)更始至長安,居東宫,鍾鼓帷帳,宫人數千,官府閭里,御府帑藏,皆安堵如舊。——御覽卷九〇[227]

吴本指出5.10a見於《水經注》卷一六引《東觀漢記》,進而推測聚珍本據之輯録[228]。文津閣《四庫》本引文5.10a前標“增”,小字注指出“從酈道元《水經注》補入”,引文5.10b小字注指出“從姚本增”[229]。基本上與吴本的推測一致。按輯佚規範,本條應從《水經注》輯録,唯5.10b乃姚本據文意所做增補,可删。

吴本卷八《劉玄傳》,還輯録了一段資料,其中劃綫部分是據姚本和聚珍本增補的。如下:

(5.11)雒陽人韓鴻爲謁者,更始二年,使持節降河北,拜除二千石。[230]

文津閣《四庫》本文前標“原”字,文末小字注指出“李賢范書《吴漢傳》注引此條作《續漢書》之文”[231]。按范曄《後漢書·吴漢列傳》李賢注引相關文字作:

《續漢書》曰:雒縣人韓鴻爲謁者,使持節降河北,拜除二千石。[232]

兩相比對,姚本輯文5.11,應是從《後漢書·吴漢列傳》李賢注引《續漢書》輯録而來的,聚珍本承之,並添補了“更始二年”四字。

吴本卷一二《竇章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5.12)時謂東觀爲老氏藏室。——聚珍本[233]

文津閣《四庫》本卷一〇《竇憲傳》之後並無《竇章傳》,也不見此條文字[234]。武英殿聚珍本底本亦無《竇章傳》[235]。可見引文5.12應非出自《大典》,否則聚珍本和文津閣《四庫》本理應輯録。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按《御覽》記載:

(《後漢書》)又曰:時謂東觀爲老氏藏室。[236]

與聚珍本佚文相同。不過,《御覽》此條承前省略了書名《後漢書》,而前一條引《後漢書》記載丁鴻白虎觀講經之事,小字注多處提及《東觀漢記》,聚珍本或許因此而誤輯。後來文津閣《四庫全書》在乾隆督責之下校勘時[237],可能發現了這一錯誤,因而删減。

吴本卷一五《陳元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5.13)光武興立左氏,而桓譚、衞宏並共毁訾,故中道而廢。——聚珍本[238]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字,文末小字注指出“從劉知幾《史通》補入”[239]。按《史通》記載:

《東觀漢記》:陳元奏云:光武興立左氏,而桓譚、衞宏並共詆訾,故中道而廢。[240]

與聚珍本文字相同,吴本失檢,今當徑據《史通》輯録。

吴本卷一六《應劭傳》沿用姚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5.14)應劭,字仲遠,汝南南頓人。父奉,司隸校尉。劭少便篤學,博覽多聞。——姚本

吴本指出,聚珍本較姚本少了“汝南南頓人”一句[241]。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原”,正文有“汝南南頓人”五字[242],顯然承自姚本。按《何氏語林》注引如下:

《東觀漢記》曰:應劭字仲遠,汝南南頓人。父奉,司隸校尉。劭少便篤學,博覽多聞。⑪[243]

與姚本文字全同。可見姚本極可能從《何氏語林》輯録,吴本失檢。《何氏語林》成書較晚,此條資料出處不明。

吴本卷一七《黄琬傳》沿用姚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5.15)黄琬字子琰,江夏安陸人。琬少失父,曾祖香,祖瓊,並有高名。——姚本

吴本指出,聚珍本較姚本少了“江夏安陸人”一句[244]。文津閣《四庫》本,文前標“原”字,正文中也有“江夏安陸人”五字[245],顯然承自姚本。按《何氏語林》云:

《東觀漢記》曰:黄琬字子琰,江夏安陸人。琬少失父,曾祖香,祖瓊,並有高名。[246]

與姚本文字全同。可見姚本極可能從《何氏語林》輯録,吴本失檢。《何氏語林》這條資料來源不明。

吴本卷一七《陳球傳》沿用姚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5.16)陳球遷繁陽令,清高不動。——姚本

吴本指出,陳禹謨本和《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引自《續漢書》的文字與此全同[247],因而懷疑姚本誤輯《續漢書》[248]。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出自卷二一,文前未標“原”或“增”字,而正文“遷”作“爲”[249]。今未檢見類似的《東觀漢記》佚文,姚本極可能誤輯《續漢書》,而聚珍本和吴本承之。

吴本卷二〇《西域傳》,從《藝文類聚》輯録了一段文字:

(5.17)永元十三年(101),安息王獻條支大雀。此雀卵大如甕。——類聚卷九二[250]

吴本指出,劃綫文字原無,據姚本和聚珍本增補[251]。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出自卷二二,文前雖然未標“原”字[252],但無疑承自姚本。按《事類賦注》云:

《東觀漢記》曰:永元中,安息王獻條支大雀。此雀卵大如甕。[253]

顯然,姚本極可能輯自《事類賦注》,只是添改了年代而已。聚珍本承之,吴本失檢。按輯佚規範,這條佚文當從《事類賦注》輯録,而非姚本或聚珍本。

吴本卷二一《劉盆子傳》沿用聚珍本輯録的一條資料:

(5.18)赤眉欲立宗室,以木札書符曰“上將軍”,與兩空札置笥中,大集會三老、從事,令劉盆子等三人居中央,一人奉符,以年次探之。盆子最幼,探得將軍,三老等皆稱臣。——聚珍本[254]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字,文末小字注指出“從《太平御覽》補入”[255]。按《御覽》卷五九八“符”條載:

赤眉欲立宗室,以木札書符曰“上將軍”,與兩空札置笥中,大集會三老、從事,令劉盆子等三人居中央,一人奉符,以年次探之,盆子最幼,探得將軍,三老等即皆稱臣。

顯然,聚珍本的文字來源於此。不過,《御覽》此條承前省略了書名,而之前的一條記郭丹買符入函谷關之事,亦承前省略書名。再前一條則是桓帝延熹五年長沙賊攻没蒼梧取銅虎符之事,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御覽》,在此條前標有書名《東觀漢記》[256],而影宋本則標“《漢記》”[257]。《漢記》較大可能還是《東觀漢記》的省稱,但也不排除是張璠《後漢記》、薛瑩《後漢記》或袁宏《後漢紀》。不過,從郭丹買符和長沙賊取銅虎符兩事均載於其他文獻所引的《東觀漢記》而不見於後三書看來[258],《御覽》這條内容無疑來自《東觀漢記》。

吴本卷二一《劉盆子傳》還沿用了聚珍本輯録的另一條資料:

(5.19)使盆子乘車入長安,時掖庭中宫女猶有數百千人,自更始敗後,幽閉殿内,拔庭中蘆菔根,捕池魚而食之。——聚珍本[259]

文津閣《四庫》本此條前標“增”字,而文末小字注指出“從《太平御覽》增”[260]。按《御覽》云:

《後漢書》曰:劉盆子在長安時,掖庭中宫女猶有數百千人,自更始敗後,幽閉殿内,拔庭中蘆菔根,捕池魚而食之。《東觀漢記》同[261]

可見這一段文字,同時見於《後漢書》和《東觀漢記》,吴氏應未注意文末小字注,因而漏輯。

綜上,吴本沿用自姚本和聚珍本的這19條佚文,5.2、5.3、5.4三條,由《四庫》館臣輯自《御覽》所録的《後漢書》,很可能因此前的條目多涉“東觀”而誤輯。5.5極可能是姚本誤輯袁山松《後漢書》,5.8、5.9、5.11、5.16則是姚本誤輯司馬彪《續漢書》,這五條均爲聚珍本沿用,從而爲吴本誤輯。5.6、5.7這2條雖來自《後漢書》李賢注引《東觀漢記》,但僅涉單辭隻句,姚本過度發揮,處置失當。5.12雖見於聚珍本,但不見於經過校勘的文津閣《四庫》本,因此屬於莫名其妙的“加塞”,不應輯録。另外8條則有據可查,5.1由姚本輯自《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同時也見於孔廣陶本《北堂書鈔》),5.10由聚珍本輯自酈道元《水經注》,5.13由《四庫》館臣輯自劉知幾《史通》,5.17輯自《事類賦注》,5.18、5.19由館臣輯自《御覽》,而5.14、5.15兩條極可能由姚本輯自何良俊《何氏語林》。總之,5.1、5.10、5.13—5.15、5.17—5.19這8條,可據《北堂書鈔》《史通》等書輯録,而另外11條應摒棄不録。

結 語

吴本沿用自姚本和聚珍本的65條佚文,只有1.1—1.8、3.1、3.5、3.6、5.1、5.10、5.13—5.15、5.17—5.19等19條大致可信,其餘如2.1—2.18、3.2—3.4、3.7—3.9等24條可能是《大典》因故誤録,4.1—4.11是因俞安期《唐類函》或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導致誤輯,5.2—5.9、5.11、5.12、5.16等也屬誤録。可以信據的19條佚文中,只有3條僅見於《大典》,另外16條則見於更爲原始的其他文獻。按照輯佚規範,這19條也應從《大典》和其他古書而非姚本或聚珍本中輯録。

聚珍本對姚本輯録的條目基本照單全收,而吴本對姚本、聚珍本的某些條目又沿用不改。某些隱蔽的誤録和誤輯以訛傳訛。文津閣《四庫》本的新發現,使聚珍本幾乎所有佚文的來源都可明了,同時也獲知了一些來自《大典》的有價值的獨立佚文——儘管這類佚文的數量極其有限[262]。因此,抛開姚本和聚珍本,深入挖掘分析文津閣《四庫》本,酌情吸收《四庫》館臣從《大典》輯録的條目,在此基礎上重新開展《東觀漢記》的輯佚工作,在今天已經具備着手的條件了。

(本文作者爲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副教授)

*文章得到匿名審稿專家和編輯部的指正,謹此致謝。

[①]關於《東觀漢記》的流傳與散佚,參吴樹平《〈東觀漢記〉的流傳》,《秦漢文獻研究》,齊魯書社,1988年,第212—219頁。

[②]姚之駰輯本《東觀漢記》,據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柏筠書屋刻《後漢書補逸》本(http://read.nlc.cn/allSearch/searchDetail?searchType=1002amp;showType=1amp;indexName=data_892amp;fid=412000002907),下不另注。

[③]《東觀漢記》提要,《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70册,臺北: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67頁。

[④]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一書,最早由中州古籍出版社於1987年出版,本文據中華書局2008年修訂本。

[⑤]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叙例·一〇”,第4頁。

[⑥]武英殿聚珍本《東觀漢記》底本(抄本),本文據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本(http://read.nlc.cn/allSearch/searchDetail?searchType=1002amp;showType=1amp;indexName=data_892amp;fid=411999012442),下不另注。

[⑦]文津閣《四庫》本《東觀漢記》“編次凡例”交待:凡姚本已載者,條首俱朱書“原”字;其姚本未有、從《永樂大典》增入者,條首俱朱書“增”字;或《永樂大典》未載,間從各書采葺者,條首亦書“增”字,仍注明所從葺之書於條下(參《文津閣四庫全書》第127册,商務印書館,2008年,第552頁)。

[⑧]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光武帝紀》,第6頁。

[⑨]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光武帝紀》,第29頁。

[⑩]《東觀漢記》卷一《光武帝紀》,文津閣《四庫》本,第555頁。

[11]《東觀漢記》卷二三《王郎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4頁。

[12]《太平御覽》卷六八一《儀式部二·棨戟》,中華書局,1960年,第3038頁。

[13]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八《王郎傳》,第274頁。

[14]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五《郊祀志》,第163頁。

[15]《東觀漢記》卷五《郊祀志》,文津閣《四庫》本,第566頁。文末小字注與本文無關者,不具引。下同。

[16]《文選》卷一《西京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0頁。

[17]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〇《耿國傳》,第360頁。

[18]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〇《耿國傳》,第360頁。

[19]《東觀漢記》卷八《耿國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76頁。

[20]本文引用《職官分紀》,主要依據臺灣圖書館藏明鈔本(https://rbook.ncl.edu.tw/NCLSearch/Search/SearchDetail?item=2c29b80519ab4cc18ad6eeb6b22b4688fDc0MDM00amp;image=1amp;page=amp;whereString=amp;sourceWhereString=amp;SourceID=),特殊情況外不另注。

[21]汪卉指出,《職官分紀》引用同一著作的多條文字,僅在第一條標注書名,其後的條目不標書名,且不用“又曰”之類的連接詞。參《〈職官分紀〉研究》,浙江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7年,第104—105頁。

[22]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〇《耿恭傳》,第363—364頁。

[23]《東觀漢記》卷八《耿恭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76頁。

[24]《太平御覽》卷四八三《人事部一二四·怨》,第2214頁。

[25]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三《伏湛傳》,第486頁。

[26]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三《伏湛傳》,第487—488頁。

[27]《東觀漢記》卷一三《伏湛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90頁。

[28]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六《何熙傳》,第726頁。

[29]《東觀漢記》卷一九《何熙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4頁。

[30]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八《鄭衆傳》,第815頁。

[31]《東觀漢記》卷一九《鄭衆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6—617頁。

[32]臺灣藏明鈔本,缺損“憲等並竊威權朝臣上下莫”和“一心王室不事豪黨帝親信焉及憲兄弟圖作不軌衆遂首謀誅之以”等文字,全是留白。國圖藏明鈔本(部分篇卷配清鈔本),也是如此(http://read.nlc.cn/allSearch/searchDetail?searchType=amp;showType=1amp;indexName=data_892amp;fid=411999015785),今據文淵閣《四庫》本補(中華書局,1988年,第144—145頁)。

[33]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九《范康傳》,第877頁。

[34]《東觀漢記》卷二一《范康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1頁。

[35]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光武帝紀》,第2頁。

[36]《東觀漢記》卷一《光武帝紀》,文津閣《四庫》本,第553頁。

[37]《北堂書鈔》卷一五六《歲時部四·凶荒篇二八·人民相食》,影印南海孔氏三十有三萬卷堂校注本,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18頁;《後漢書》卷一四《齊武王縯列傳》,中華書局,1965年,第549頁。

[38]《太平御覽》卷三五《時序部二〇·凶荒》,第165頁。

[39]《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上》,中華書局,1964年,第1145頁。

[40]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四《王堂傳》,第593頁。

[41]《東觀漢記》卷二〇《王堂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8頁。

[42]《文選》卷二五《贈劉琨并書》,第1182頁。

[43]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五《梁冀傳》,第616頁。

[44]《東觀漢記》卷一二《梁冀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90—591頁。

[45]《太平御覽》卷八一〇《珍寶部九·金中》,第3598頁。

[46]《北堂書鈔》卷四八《封爵部下·婦人封一三·開封君》,第171頁。《唐類函》卷六二所録《北堂書鈔》亦載,文字大同小異〔《唐類函》卷六二《封爵部二·婦人封二(北堂書鈔)·開封君》,載於谷風主編《辭書集成》第41册,團結出版社,1993年,第659頁〕。姚本此條,也可能是從《唐類函》輯録。

[47]關於“開封君”的身份,吴本辨析甚明。參《東觀漢記校注》卷三《順帝紀》,第120頁。

[48]武英殿聚珍本底本《東觀漢記》卷一二《梁冀傳》,第12—13頁。

[49]《東觀漢記》卷一二《梁冀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90—591頁。

[50]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六《李恂傳》,第730頁。標點有改動。

[51]《東觀漢記》卷一九《李恂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5頁。

[52]《册府元龜》卷六七四《牧守部四·公正》,鳳凰出版社,2006年,第7760頁。

[53]《太平御覽》卷四七八《人事部一一九·贈遺》,第2189頁。

[54]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六《陳龜傳》,第733頁。

[55]《東觀漢記》卷二一《陳龜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0頁。

[56]《册府元龜》卷六八二《牧守部一二·遺愛》,第7858頁。

[57]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七《蔡邕傳》,第759頁。

[58]《東觀漢記》卷二一《蔡邕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0頁。

[59]《太平御覽》卷一四《天部一四·虹蜺》,第72頁。

[60]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七《李膺傳》,第785頁。

[61]《東觀漢記》卷二一《李庸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1頁。

[62]《册府元龜》卷六七九《牧守部九·廉儉》,第7823頁。

[63]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七《劉祐傳》,第787頁。

[64]《東觀漢記》卷二一《劉祐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9頁。

[65]《册府元龜》卷六八四《牧守部一四·課最》,第7878頁。

[66]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七《孔融傳》,第790頁。

[67]《東觀漢記》卷二一《孔融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0頁。

[68]《太平御覽》卷三六九《人事部一〇·腋》,第1702頁。

[69]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七《韋毅傳》,第795頁。

[70]《東觀漢記》卷二一《韋毅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9頁。

[71]《册府元龜》卷七〇〇《牧守部三〇·貪黷》,第8082頁。

[72]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七《郭汜傳》,第797頁。

[73]《東觀漢記》卷二一《郭汜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0頁。

[74]《太平御覽》卷三七三《人事部一四·髮》,第1720頁。

[75]分别載明德馬皇后、和熹鄧皇后和劉盆子之事,文繁不具。見《太平御覽》卷三七三《人事部一四·髮》,第1720頁。

[76]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八《任延傳》,第801頁。

[77]《東觀漢記》卷一五《任延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99頁。

[78]《册府元龜》卷六七八《牧守部八·興利》,第7811頁。

[79]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八《李章傳》,第811頁。

[80]《東觀漢記》卷一五《李章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99頁。

[81]《册府元龜》卷六九七《牧守部二七·酷虐》,第8047頁。

[82]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八《高彪傳》,第843頁。

[83]《東觀漢記》卷二一《高彪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0頁。

[84]《太平御覽》卷一七九《居處部七·觀》,第872頁。

[85]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八《劉翊傳》,第853頁。

[86]《東觀漢記》卷二一《劉翊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0頁。

[87]《册府元龜》卷六八八《牧守部一八·薦賢》,第7914頁。

[88]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八《郭玉傳》,第854頁。

[89]《東觀漢記》卷一九《郭玉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6頁。

[90]《太平御覽》卷三七〇《人事部一一·手》,第1703—1704頁。

[91]《東觀漢記》提要,《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67頁。

[92]參朱桂昌《〈東觀漢記〉考證》,《史學史研究》1985年第4期,第46—48頁;吴樹平《〈東觀漢記〉的流傳》,《秦漢文獻研究》,第215—218頁。

[93]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光武帝紀》,第14頁。

[94]《東觀漢記》卷一《光武帝紀》,文津閣《四庫》本,第557頁。

[95]《後漢書》卷一七《賈復列傳》,第667頁。

[96]《後漢書》卷二二《馬武列傳》,第785頁。

[97]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二《明帝紀》,第57頁。

[98]《東觀漢記》卷二《明帝紀》,文津閣《四庫》本,第559頁。

[99]《後漢書》卷二《明帝紀》,第118頁。

[100]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四《馮豹傳》,第558頁。

[101]《東觀漢記》卷一四《馮豹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96頁。

[102]《後漢書》卷二八下《馮豹列傳》,第1004頁。

[103]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六《趙興傳》,第720頁。

[104]《東觀漢記》卷一八《趙興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2頁。

[105]《後漢書》卷四六《郭躬列傳》,第1546頁。

[106]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六《應奉傳》,第728頁。

[107]《東觀漢記》卷一九《應奉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5頁。

[108]《後漢書》卷四八《應奉列傳》,第1608頁。

[109]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七《荀曇傳》,第787頁。

[110]《東觀漢記》卷二一《荀曇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0頁。

[111]《後漢書》卷六二《荀淑列傳》,第2050頁。

[112]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八《李充傳》,第851頁。

[113]《東觀漢記》卷一九《李充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6頁。

[114]《後漢書》卷八一《獨行列傳》,第2685頁。

[115]《册府元龜》卷六九八《牧守部二八·專恣》,第8067頁。

[116]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八《高鳳傳》,第866頁。

[117]《東觀漢記》卷一八《高鳳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3頁。

[118]《後漢書》卷八三《逸民列傳》,第2769頁。

[119]《白氏六帖事類集》卷一三《鬭第五十·勸解》、卷二二《本土第三·止鬭》,董治安主編《唐代四大類書》,影印傅增湘藏南宋紹興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2082、2157頁。

[120]白居易《白氏六帖事類集》引文不標出處,書成後不斷有人加以標注,至北宋晁仲衍集大成,後來刻版爲《新雕白氏六帖事類添注出經》。本文據臺灣圖書館藏南宋坊刻本(https://rbook.ncl.edu.tw/NCLSearch/Search/SearchDetail?item=1ccf5e6ab82343f79ab19ada568b2b53fDczOTg40amp;image=1amp;page=amp;whereString=amp;sourceWhereString=amp;SourceID=)。

[121]《册府元龜》卷七九三《總録部四三·長者》,第9190頁。

[122]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二一《公孫述傳》,第914頁。

[123]《東觀漢記》卷二三《公孫述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5頁。

[124]《後漢書》卷一三《公孫述列傳》,第540頁。

[125]本文所用陳禹謨本《北堂書鈔》,據國家圖書館藏萬曆二十八年刻本(http://read.nlc.cn/allSearch/searchDetail?searchType=1002amp;showType=1amp;indexName=data_892amp;fid=411999032703),下不另注。

[126]關於陳禹謨本《北堂書鈔》的問題,參胡道静《中國古代的類書》,中華書局,2005年,第93—95頁。

[127]吴樹平《姚之駰輯本〈東觀漢記〉》《四庫館臣輯本〈東觀漢記〉與〈北堂書鈔〉》,《秦漢文獻研究》,第227、272—273頁。

[128]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光武帝紀》,第2頁。

[129]《漢書》卷八《宣帝紀》,第237頁。

[130]《東觀漢記》卷一《光武帝紀》,文津閣《四庫》本,第553頁。

[131]《唐類函》卷二四《帝王部四·潛晦一(藝文類聚)》,《辭書集成》第39册,第250—251頁。

[132]《藝文類聚》卷一二《帝王部·漢宣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34頁。

[133]《藝文類聚》卷一二《帝王部·漢宣帝》,第235頁。

[134]《唐類函》的編纂,就是考慮到《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初學記》《白氏六帖》等唐代類書,不少内容重複互見,且卷帙浩繁翻檢不便,因此在不同類書和同一類書之間作了内容的整合挪移。這一變動導致《唐類函》所録《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初學記》等類書的内容和條目,與原書差異較大。姚本、《四庫》本和吴本未能充分注意到這一點,誤輯了不少《唐類函》的内容(詳參郭偉濤《〈東觀漢記校注〉誤輯〈唐類函〉引書考》,待刊)。

[135]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光武帝紀》,第7頁。

[136]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光武帝紀》,第30頁。

[137]《東觀漢記》卷一《光武帝紀》,文津閣《四庫》本,第555頁。

[138]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一一九《武功部七·降伏一四·萬餘人降》,第6b葉。

[139]《唐類函》卷一一二《武功部五·受降一(北堂書鈔)·萬餘人》,《辭書集成》第45册,第282頁。

[140]《北堂書鈔》卷一一九《武功部七·降伏一四·萬餘人降》,第493頁。

[141]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光武帝紀》,第14頁。

[142]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光武帝紀》,第50頁。

[143]《東觀漢記》卷一《光武帝紀》,文津閣《四庫》本,第557頁。

[144]姚之駰《東觀漢記》卷一《光武帝紀》,載柏筠書屋刻本《後漢書補逸》卷一,第9a葉。

[145]⑪《北堂書鈔》卷九六《藝文部二·讖十·讀圖讖》,第404頁。

[146]⑫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九六《藝文部二·讖十·讀圖讖》,第7b葉。

[147]《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第84頁。

[148]《唐類函》卷一〇三《文學部三·讖(北堂書鈔)·讀圖讖》,《辭書集成》第44册,第575頁。

[149]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五《郊祀志》,第164頁。

[150]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五《郊祀志》,第171頁。

[151]《東觀漢記》卷五《郊祀志》,文津閣《四庫》本,第566頁。

[152]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九〇《禮儀部一一·六宗二一·廢不血食》,第6葉。

[153]《唐類函》卷八八《禮儀部八·六宗(北堂書鈔)·建武復祭雒陽》,《辭書集成》第43册,第512—513頁。

[154]《北堂書鈔》卷九〇《禮儀部一一·六宗二一·不應特立》,第373頁。

[155]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七《琅邪孝王京傳》,第251頁。

[156]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七《琅邪孝王京傳》,第251頁。

[157]《東觀漢記》卷七《琅邪孝王京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72頁。

[158]《北堂書鈔》卷七〇《設官部二二·諸王一四八·雅好宫室》,第291頁。

[159]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七〇《設官部二二·諸王一四八·雅好宫室》,第12b葉。

[160]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七〇《設官部二二·諸王一四八·上賦頌》,第8a葉。

[161]《唐類函》卷三一《帝戚部·諸王三(北堂書鈔)·雅好宫室》,《辭書集成》第39册,第635—636頁。

[162]俞安期編纂《唐類函》時,也很清楚陳禹謨本《北堂書鈔》不可憑信,不過他稱“余偶得善本,參以諸書,對勘相符、稍有端委者,俱照原本,其不可曉會者,始依陳本”,同時又説“陳本有續補諸條,其事實可採用者稍存焉”(《唐類函·凡例》,《辭書集成》第37册,第365頁)。换言之,俞安期既利用了其所宣稱的“善本”,又采補了陳禹謨本的相關内容。

[163]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三《趙憙傳》,第505頁。

[164]《東觀漢記》卷一三《趙憙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94頁。

[165]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九三《禮儀部一四·奪禮三八·趙憙遭憂遣釋服》,第11b葉。

[166]《北堂書鈔》卷九三《禮儀部一四·奪禮三八·趙憙遭憂遣釋服》,第393頁。

[167]《唐類函》卷九四《禮儀部一四·起復一(北堂書鈔)·遣使釋服》,《辭書集成》第44册,第24頁。

[168]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三《趙憙傳》,第502頁。

[169]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六《胡廣傳》,第711頁。

[170]《後漢書》卷四四《胡廣列傳》,第1510頁。

[171]《初學記》卷一一《職官部上·太師太傅太保第一·元老中庸》,中華書局,2004年,第253頁。

[172]《北堂書鈔》卷五二《設官部四·太傅一一·三世在位爲國元老》,第191頁。

[173]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五《梁商傳》,第613—614頁。

[174]《東觀漢記》卷一二《梁商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90頁。

[175]《後漢書》卷三四《梁商列傳》,第1177頁。

[176]《唐類函》卷九三《禮儀部一三·棺槨一(北堂書鈔)·朱器》,《辭書集成》第43册,第776—777頁。

[177]《北堂書鈔》卷九二《禮儀部一三·棺槨三一·朱器》,第383頁。

[178]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九二《禮儀部一三·棺槨三一·朱器》,第6a葉。

[179]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六《梁諷傳》,第725頁。

[180]《東觀漢記》卷一九《梁諷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5頁。

[181]《後漢書》卷二三《竇憲列傳》,第817頁。

[182]《北堂書鈔》卷一二〇《武功部八·幡二一·招降爲信》,第8b葉。

[183]《唐類函》卷一一五《武功部八·旛(北堂書鈔)·招降爲信》,《辭書集成》第45册,第426頁。

[184]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二一《隗囂傳》,第905頁。

[185]《東觀漢記》卷二三《隗囂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5頁。

[186]《北堂書鈔》卷一五六《歲時部四·凶荒篇二八·飢饉乃噉弩煮履》,第717頁。

[187]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一五六《歲時部四·凶荒篇二八·噉弩煮履》,第11a葉。

[188]《唐類函》卷一一《歲時部六·凶荒一(北堂書鈔)·民飢噉弩》,《辭書集成》第38册,第311—312頁。

[189]⑪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二二《散句》,第922頁。

[190]⑫《東觀漢記》卷二四《佚文》,文津閣《四庫》本,第626頁。

[191]《北堂書鈔》卷一九《帝王部一九·賞賜六三》,第75頁。

[192]《唐類函》卷七六《政術部一四·賞賜二(北堂書鈔)》,《辭書集成》第42册,第589頁。

[193]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二二《散句》,第924頁。

[194]《東觀漢記》卷二四《佚文》,文津閣《四庫》本,第626頁。

[195]《唐類函》卷三三《設官部二·太保四(北堂書鈔)·漢平帝王舜爲之》,《辭書集成》第39册,第759頁。

[196]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五二《設官部四·太保一二·漢平帝初用王舜》,第11b葉。

[197]《藝文類聚》卷四六《職官部二·太保》,第827頁;《初學記》卷一一《職官部上·太師太傅太保第一·元老中庸》,第253頁;《太平御覽》卷二〇六《職官部四·太保》,第990頁。

[198]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三《桓帝紀》,第126頁。

[199]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三《桓帝紀》,第132—133頁。

[200]《東觀漢記》卷三《桓帝紀》,文津閣《四庫》本,第563頁。

[201]《唐類函》卷六二《封爵部二·外戚封二(北堂書鈔)·五國並建》,《辭書集成》第41册,第650頁。

[202]《北堂書鈔》卷四八《封爵部下·外戚封九·五國並建》,第169頁。

[203]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四八《封爵部下·外戚封九·五國並建》,第4b—5a葉。

[204]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三《靈帝紀》,第136頁。

[205]《東觀漢記》卷三《靈帝紀》,文津閣《四庫》本,第564頁。

[206]《太平御覽》卷一七九《居處部七·觀》,第872頁。

[207]此前一條引《後漢書》作“高彪除郎中,校書東觀。後遷外黄令,畫彪形像,以勸學者”,再前一條也是引《後漢書》,作“時謂東觀爲老氏藏室”。參《太平御覽》卷一七九《居處部七·觀》,第872頁。

[208]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五《地理志》,第178頁。

[209]《東觀漢記》卷五《地理志》,文津閣《四庫》本,第565頁。

[210]《續漢書·郡國志五》,《後漢書》,第3516頁。

[211]《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中華書局,1982年,第45頁。

[212]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七《齊武王縯傳》,第222頁。

[213]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七《齊武王縯傳》,第224頁。

[214]《東觀漢記》卷七《齊武王縯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70頁。

[215]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七《齊武王縯傳》,第222頁。

[216]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七《齊武王縯傳》,第224頁。

[217]《東觀漢記》卷七《齊武王縯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70頁。

[218]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七《北海靖王興傳》,第226頁。

[219]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七《北海靖王興傳》,第226—227頁。

[220]《東觀漢記》卷七《北海靖王興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70頁。

[221]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七五《設官部二七·太守一六五·理冤甘雨降澍》,第7b葉;《唐類函》卷五八《設官部二七·太守三(北堂書鈔)·理冤甘雨降澍》,《辭書集成》第41册,第444頁。

[222]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七《東平憲王蒼傳》,第241頁。

[223]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六四《設官部一六·驃騎將軍一〇二·修禮樂之制度》,第3a葉。

[224]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七《東平憲王蒼傳》,第244頁。

[225]《東觀漢記》卷七《東平憲王蒼傳》,文津閣《四庫》本,第571頁。

[226]《唐類函》卷五三《設官部二二·驃騎將軍三(北堂書鈔)·議定制度》,《辭書集成》第41册,第180—181頁。

[227]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八《劉玄傳》,第261頁。

[228]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八《劉玄傳》,第264頁。

[229]《東觀漢記》卷二三《劉玄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2頁。

[230]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八《劉玄傳》,第262頁。

[231]《東觀漢記》卷二三《劉玄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3頁。

[232]《後漢書》卷一八《吴漢列傳》,第675頁。“雒縣”二字,中華書局點校本改爲“南陽”。

[233]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二《竇章傳》,第425頁。

[234]《東觀漢記》卷一〇,文津閣《四庫》本,第583頁。

[235]武英殿聚珍本底本《東觀漢記》卷一〇,第9—10頁。

[236]《太平御覽》卷一七九《居處部七·觀》,第872頁。

[237]文津閣《四庫全書》的校勘過程,參黄愛平《〈四庫全書〉纂修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第203—208、218—220頁。

[238]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五《陳元傳》,第627頁。

[239]《東觀漢記》卷一六《陳元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01頁。

[240]劉知幾著,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卷一四《申左第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88頁。

[241]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六《應劭傳》,第729頁。

[242]《東觀漢記》卷一九《應劭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5頁。

[243]⑪何良俊《何氏語林》卷四《言語第二上》,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明嘉靖刊本,第3b葉。

[244]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七《黄琬傳》,第769頁。

[245]《東觀漢記》卷一九《黄琬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6頁。

[246]何良俊《何氏語林》卷二二《夙慧第十六》,第2a葉。

[247]陳禹謨本《北堂書鈔》卷七八《設官部三〇·縣令一七六·陳球清高》,第5b葉;《唐類函》卷六〇《設官部二九·縣令三(北堂書鈔)·陳球清高》,《辭書集成》第41册,第523頁。

[248]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七《陳球傳》,第754頁。

[249]《東觀漢記》卷二一《陳球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19頁。

[250]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二〇《西域傳》,第893頁。

[251]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二〇《西域傳》,第894頁。

[252]《東觀漢記》卷二二《西域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2頁。

[253]吴淑撰注,冀勤等點校《事類賦注》卷一九《禽部二·雀·或産條枝》,中華書局,2021年,第404頁。

[254]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二一《劉盆子傳》,第897頁。

[255]《東觀漢記》卷二三《劉盆子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3頁。

[256]《太平御覽》卷五九八《文部一四·符》,《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898册,第507頁。

[257]《太平御覽》卷五九八《文部一四·符》,第2692頁。

[258]《太平御覽》卷五九八載郭丹買符入關之事,也見於《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初學記》多處所引《東觀漢記》(參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四《郭丹傳》,第534、536—537頁)。《御覽》卷二二三、卷七七三、卷七七八引《東觀漢記》,也録有此條,只是文字詳略不同而已。又《御覽》卷五九八載長沙賊攻取銅虎符之事,見於《後漢書·桓帝紀》李賢注引《東觀漢記》(《後漢書》卷七《桓帝紀》,第309頁)。今人周天游輯録的諸家《後漢書》,都没有這兩條(參《八家後漢書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可見《御覽》這三條佚文都來自《東觀漢記》。

[259]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二一《劉盆子傳》,第897頁。

[260]《東觀漢記》卷二三《劉盆子傳》,文津閣《四庫》本,第623頁。

[261]《太平御覽》卷九八〇《菜茹部五·蘆服》,第4340頁。

[262]文津閣《四庫》本《東觀漢記》提到近百處《永樂大典》與姚本和其他古書不同的佚文,通盤核查後,發現僅有數處不見於傳世古書古注,可見《永樂大典》並不具有特别獨立的文獻來源(參郭偉濤《新見文津閣〈四庫〉本〈東觀漢記〉考論》,《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第28輯,鳳凰出版社,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