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与策略研究

2024-01-01 00:00:00鞠萌萌
河南农业·科技版 2024年6期
关键词:经营主体融合

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实施的过程中,农业经营环境在不断改变,农业经营的主体也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因此,若想更好地促进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该研究从这个角度入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和特点进行研判,总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的必要性,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改善方案,以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机制。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述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历程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慢慢形成一定经营规模,有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参与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各种组织或者个人。他们通常会将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融入进去,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可以在农业资源整合、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业产品竞争力提升方面发挥积极效能,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农业转型升级、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和特点

从当前农业发展现状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在家庭承包地的基础上开展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生产;农民合作社主要是依靠成员合作的方式、土地整合的方式、资金配置和技术优化的方式,让经营进入规模化的状态;农业企业主要是在市场运作的基础上,依靠投资建设的方式与农户合作的方式进入农业生产。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经济主体的形式是多样化的,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领域有不同的经营模式。

1.专业化发展。经营主体在特定的农产品生产和服务中不断投入、不断探索,追求高品质、高附加值,走上了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2.规模化发展。在土地流转联合经营的过程中,经营规模在不断扩大,成本不断降低,实际效益也在慢慢提升。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是在我国农业面对激烈竞争和多样市场需求变革的背景下发生的单一经营模式或者主体,往往不能很好地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也不能迅速参与技术创新,此时就需要将多方行为主体融合起来,保证资源可以共享,优势可以互补,风险可以分散,市场的竞争力可以不断提升。在多元融合发展机制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要相互学习,共同创新合作。在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提升的过程中,农产品开始展现出多元化和高附加值的特点,融合发展可以将有效的资源集中利用起来,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提升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比朝着理想的方向发展。因此,农业可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与金融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合作的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获取更加多元的资金支持、技术指导和人才,从而不断提升实际服务质量。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环境的约束

目前,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的历程中,往往面对比较复杂的制度环境,虽然对此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会出现一些问题。在土地流转市场不够完善的背景下,土地取得成本处于比较高的状态,难度也比较大,一些法律法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界定不够明确,其在融资、税收过程中可能处于劣势状态。另外,行政管理机制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也会不断提升实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

(二)资金投入不足

资金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是至关重要的。目前,一些经营主体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因为农业生产具有周期性较长、回报很慢的特点。如果没有有效的抵押物或者担保机制,会让金融机构对于农业领域的投资保持质疑或者谨慎的态度,通常不能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贷款,这样可能使他们的可再生能力与创新能力处于不理想的状态。

(三)技术支撑机制不够健全

技术进步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现实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在技术创新、技术应用方面遇到很多障碍。科研机构与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较少,科研成果往往不能很好地转化为生产率。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的背景下,难以有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种植、养殖、加工方面处于相对缓慢的状态。

(四)市场接入难度高

市场的不确定性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拓展处于步履维艰的状态。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如,小规模的家庭农场和合作者,由于没有品牌建设的意识,也没有营销经验,往往不能有效进入市场,不能保证销售渠道的稳定性。另外,农产品和流通体系不够完善,产品销售的难度也会不断增加。

(五)人才相对缺乏

人才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核心资源,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专业人才处于匮乏的状态,参与对应业务中的农业劳动力素质不高,没有现代农业知识和技能作为基础,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往往希望到城市或者大型企业就业,难以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业务。

(六)合作机制不够健全

合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集中体现为合作协议的约束力不强,利益分配机制处于不合理的状态,风险共担机制也处于缺失的状态。这些问题都会对于合作的稳定性和持久性造成影响,有的甚至会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深度合作。

四、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的因素

(一)市场需求因素

市场需求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动力因素之一。在消费者对于农产品质量要求不断提升,绿色消费理念、有机消费理念不断普及的背景下,市场希望可以获得更多高品质、有差异化的农产品,这就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正确认识支撑需求信息,合理调整生产结构,保证可以满足市场上多元化的需求。但是在信息不对称、市场预测能力不足的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不能迅速了解市场的发展动向,这样可能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融合发展的效果也不是很理想。

(二)产业升级转型因素

产业升级转型因素是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农业产业链不断延伸、价值链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需要依靠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创新模式等角度,实现自身实力的提升,这样传统农业才能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在此期间,需要思考应该如何整合上下游企业产业链资源,这一点无疑会对农业经营主体产生深刻的影响。

(三)技术创新与应用因素

技术创新和应用因素也会对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造成影响。现代农业技术在不断发展,并且会慢慢应用到农业生产中,但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新技术的使用,都可能受到研发成本高、技术普及率不高、农民难以接受等因素的影响,继而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进步。

(四)社会资本参与因素

社会资本参与因素是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社会资本的参与,意味着可以获取资金资源、管理经验、市场渠道,这些因素的融入,可以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去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但社会资本是不断追求利润的,在投资决策的时候,通常会选择短期内有回报的项目,忽视长期投资,社会资本与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不成熟,自然会影响社会资本的发挥。

(五)农村人力资源因素

人力资源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在农业技术创新中,在农业项目经营管理中,需要有现代农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但是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劳动力教育水平不高,没有必要的职业技能,创新能力也不理想,劳动力老龄化趋势加快,年轻一代往往对农业工作不感兴趣,农业人才流失现象严重,这可能会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融合发展。

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的策略

(一)加大财政支持,鼓励金融创新

1.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政府要增加对本地区农业领域的投入,尤其是一些涉及本地区特色农业的关键技术研发、农产品深加工体系构建、品牌建设等,保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支持。在此期间,可以尝试使用以设定专项基金的方式,提供税收减免的方式,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

2.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可以研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设计出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可以推广农业保险,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对于他们的影响,可以提供差异化的贷款服务,保证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资源,还可以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拓宽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

(二)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对应服务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的过程中,还应强化科技支撑机制的构建,不断推广对应的服务。

1.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和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使科研成果快速地应用到农业生产实践。各方行为主体应对特定的农业科技研发项目进行精准的投入,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进去。在研判农业主体业务技术需求的基础上,制订精准技术研究项目投入方案,让各个行为主体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投入。

2.构建技术服务体系,提升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水准。要能够切实采取措施实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构建,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去现场进行指导,保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可以不断在多元主体业务中发挥效用。在示范引领和技术服务的历程中,可以帮助各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新的种植技术、新的养殖技术、新的农产品加工技术、新的市场营销模式,提升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

(三)优化市场环境,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市场环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促进多元融合的过程中,关注市场环境的改善,保证不断提升市场准入的效率。

1.简化市场准入的流程,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的门槛。在此期间可以积极设定一网通或者一窗受理的服务方案,减少行政层次的审批,保证可以构建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体系。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要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地位和权益,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的法律效应,创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打击一系列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依靠市场监管系统,打击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健全,不断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增强消费者的信心。

3.注重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构建,拓宽销售渠道,保证多元主体可以在此维度不断发挥自身的优势,切实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不断发展冷链物流,不断提升农产品的流通效率。

(四)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的历程中,需要保证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1.高度重视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活动的开展,保证农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能够参与进去,开设对应的课程,培养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才,积极针对在职的农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活动,保证他们的技术素养不断提升。

2.在多元融合发展机制构建过程中,需要结合不同行为主体的特点,实现多元人才引入机制的构建。无论是科研人才,还是管理人才,都可以在不同的经营主体业务中找到自己的岗位,切实发挥自身人力资源的效能。

六、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型农业发展的形势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这意味着农业相关业务的发展会有更多的驱动力量。若想更好地发挥其在促进农业持续发展中的效能,就需要建立多元融合发展机制。在此期间,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是市场机制的问题,有的是监管系统的问题,有的是技术支撑的问题,对此,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去解决问题,从而全面发挥融合发展系统的效益。

作者简介:鞠萌萌(1988—),女,山东寿光人,本科,中级经济,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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