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花,武 恒,张金东
(高唐县水利局,山东 高唐 252800)
高唐县地处鲁西北地区,辖12 个镇街,耕地面积6.25 万hm2,属典型黄河冲积平原,灌溉方式主要有引黄引河灌溉和机井灌溉2 种,大多区域采用两者结合方式灌溉。2017 年,高唐县被确定为聊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后,通过建立组织、出台方案、完善制度等措施,探索“专业组织+农户”改革模式,特别是通过大胆探索尝试建立的“公司+农户”管理模式,成为引领全县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的典范,走出了一条适应高唐实际的改革新路子。
全县按照“专业组织+农户”的总体思路,由水利部门指导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灌溉习惯和群众意愿,合理确定管理服务模式,通过建立和完善田间工程管护新机制,形成了公司模式运营、基层组织管理等多种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了田间灌溉工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根据各镇(街道)实际情况,探索符合本地的管理模式改革。在“引黄补源、以井保产”的农田灌溉区,机井灌溉率高达95%以上,高唐县尝试将高效节水灌溉协会进行社会化改制,引进当地社会资本注册成立供水服务公司,按照“公司+农户”的管理服务模式,实现产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确保公司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到人。同时,公司与各村村委会签订运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权限与职责,由公司负责设施维护和维修,由村集体和农户负责节水管道和出水口维护,确保各项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高效推进。
各镇(街道)成立的专业管理服务组织,全部成立专业化的工程运行维护维修队伍,解决农民个人无法完成的设施维修、工程维护等专业性事务,提高灌溉工程使用效率。供水服务公司设有专业抢修队伍,抢种灌溉高峰期,抢修人员24 h值班值守,随时解决各类紧急灌溉供水工程故障,提升群众对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的满意度。同时,公司积极动员群众参与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在水利部门实施小农水、高标准农田、千亿斤粮食等高效节水项目过程中,农户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极大地激发了群众自发参与管护节水工程的热情,为节水工程贴近群众实际、满足群众需求、发挥长期效益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近年来,高唐县先后投入资金4 100 万元,完成了5 万hm2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通过安装供水计量设施,实现了精准计量农田灌溉用水量,为推广按水量收费和制定农业用水价格提供了数据支持。实现了县级层面测水配水到镇街、镇街专业组织精准计量到农户。同样,在典型井灌区的区域,按照“一井一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充值卡进行计费,充值卡由井长负责保管并统一预充值,降低了农户灌溉成本,真正让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出台《高唐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权分配方案(试行)》,制定各镇(街道)农业用水指标分解方案,明确各镇(街道)农业用水量指标,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各镇(街道)将农业初始水权总量分解至村集体、农村基础用水组织等用水主体,积极创造条件分配至农户等用水单元。农业灌溉用水初始水权以承包经营土地灌溉面积为基数、以农业终端用水户初始水权分配量为依据,确定用水户农业用水初始水权总量,量化到户并颁发初始水权证书。同时,水权证书采取动态管理、定期核定的方式进行变更调整,因许可水量发生变化、土地流转或土地用途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农业水权转移变化,须经发证单位批准并重新核发。对已确定的农业初始水权量实施精准补贴、节水奖励等政策时,统筹综合考虑年度降雨情况,农业水权量对应调减或调增10%。
高唐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水利部门研究制定引黄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明确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试行价格,按规定核定引黄灌区农业用水渠系工程试行价格,并报聊城市发改部门备案。目前,高唐县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试行价格为0.18 元/m3(包含骨干工程+末级渠系部分)。同时,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灌溉定额水量由水利部门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超定额水量执行超定额价格0.27 元/m3。
1)精准补贴制度。精准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及农业灌溉设施的维护改造,采用“先干后补”的原则,由各镇(街道)提供每年度清於疏浚、桥涵闸维修、农业灌溉设施维护改造等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费用支出凭证,由水利部门委托第三方对上报凭证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依据每年度投入与各镇(街道)收取水费留存之间的差额,加权平均进行精准补贴。2022 年,高唐县已兑现精准补贴202.86 万元。
2)节水奖励制度。节水奖励对象为积极推广和应用工程节水、管理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方式进而实现农业节水的种粮大户。根据节水量、规模、成效、筹集奖励资金数额等因素综合确定奖励金额,原则上按照节水方量核定或按照节水灌溉亩次、节水设施数量等确定。2022 年,高唐县已兑现节水奖励27 万元。
高唐县水利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出台《高唐县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护实施方案(暂行)》,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实现良性运行,按照建管并重、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创新,破解产权归属不明、管护体制不顺、用水管理粗放和建管用脱节、责权利分离等问题。同时,以工程建设为契机,建立完善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实现“工程产权明晰、管护主体明确、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到位、工程效益显著、农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通过探索和推广“专业组织+农户”的管理模式,全县农业节水工作实现了“四统一、三降低、一提升”。统一管理实现了高效管理,以镇(街)为单位,较村级管理减少了近2/3 的管理人员;统一排序避免水资源的浪费,按耕地位置采取循序渐进式灌溉;统一计量减轻了农户负担,科学制定收费标准,按照0.9 元/度电收取,农户灌溉费用每亩降低至12~15 元,降幅最高达到30%;统一服务解决群众难题,抢种灌溉高峰期间,公司人员24 h 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满足村民的各项灌溉需求,及时有效解决灌溉高峰期出现的各类紧急故障。
通过公司化运营,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成本、提升了意识,达到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根本目的。高唐县将积极探索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融合,让更多农户享受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红利”,为更加扎实有效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水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