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社会工作本土化:概念、历程、理论与角色

2023-12-29 03:47张宇飞吕哲臻
长治学院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社工灾害

张宇飞,吕哲臻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

一、问题的提出

重大自然灾害不仅威胁公众的身心健康,也会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中国单方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导致许多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不可持续发展,更造成许多灾区灾害的恶性循环。[1]但主流的灾害救援既不能回应灾害的恶性循环,实现经济、文化与环境的协调有序运行,也无法满足社区居民可持续的生活需求。在国家减灾救灾政策制度不断创新的大背景下,灾害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分支领域,以其专业的服务方法在减灾救灾领域不断发挥作用,成为救援工作的重要力量。在5·12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前,社会工作对于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的参与只是我国部分社会组织的零星实践。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据不完全统计,40 家左右的社会工作机构和大约500 名的社会工作者奔赴灾区开展各种社会工作服务,[2]社会工作开始大规模、成建制地参与四川、甘肃等受灾区县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及时干预灾区居民的心理危机,预防灾害的恶性循环,推动灾后社区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本研究着重从概念界定、发展历程、理论视角、研究主题、角色功能这五个方面进行系统梳理,以期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中国灾害社会工作研究发展,为日后灾害服务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概念界定

国内现有的灾害社会工作研究,在体系建构上缺少学术性的概念支撑,陷入了逻辑起点的误区,亦或没有找准本土灾害社会工作的概念重建。[3]目前,国内学界对于“灾害社会工作”尚无一个相对统一的概念界定。为了更好地理解灾害社会工作的内涵,须从灾害及与灾害相关的概念进行辨析,从而更为清晰地界定何为灾害社会工作。

(一)灾害的概念

灾害(disaster)是对能够给人类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事物总称。它是一种突发的、无法预料的情境,会给个人、家庭及社区安全带来严重威胁,造成一系列严重后果,如打破原有社会秩序和造成人们死亡以及财产损失,导致无家可归、失业、风俗破坏、经济活动和通讯受到严重影响。[4]灾害的形态通常可以分为自然与人为两种。其中,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台风、旱灾、水灾、泥石流等;人为灾害包括战争、大型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空难、海陆交通事故、传染病的爆发等。

(二)与灾害相关概念的辨析

对于“灾害”一词而言,与其相近的还有“灾难”与“灾变”,也有研究会使用“灾难社会工作”“灾变社会工作”这样的名词。因此,须根据中文词义对这些概念作简单区分。

“灾难”和“灾害”两个词在中文的词义上有交叉,但又各有侧重点。首先,用于因果关系表达时,灾害多指灾厄的缘由和过程,而灾难多指灾厄所致的结果。也可以这么理解:灾害是可能的危险,经过演变而导致灾难,故灾难是灾害的后果。其次,在表达横向分类和纵向历史叙述时,灾害多表达“灾”的分类中的一类,比如灾害、灾情、灾荒、灾难等等。因此,虽然灾害史是灾难的历史叙事,而历史叙述的灾害都是既成灾难的连续记忆。最后,在表达自然和人的关系时,遵照汉语的表达习惯,灾害常用来指天灾,灾难则多用来指人祸。[5]

相较于人文社科界最惯用的“灾害”和“灾难”,自然科学研究使用最为成熟的是“灾变”(也称“突变”),这一词最早出现在自然科学的地质学研究中。

(三)灾害社会工作的概念

目前,灾害社会工作的概念,使用最普遍的是民政部在《关于加快推进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中给出的定义:是以受灾群众、家庭和社区为服务对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帮助受灾对象修复受损关系、提升发展能力、增强社会功能、走出生活困境的专业服务,是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6]在灾害救援实践中,为了更准确地界定何为灾害社会工作,学者从灾害救援的阶段、社会工作者在其中的功能及目的等角度对灾害社会工作进行了清晰的阐释。灾害救助是在灾害事件发生后进行的,但灾害社会工作作为防灾减灾的重要力量,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划分为预防灾害发生、灾害紧急救援、短期安置、重建等一系列的过程,以减少灾害造成的伤害。[7]可见,社会工作者参与灾害救助时,在灾害危机预防、使伤害减轻或最小化、引导灾区恢复重建的角色与功能。基于灾害救助目的,可将灾害社会工作定义为在社区内有计划地开展一系列能够帮助社区内居民减轻或消除灾害对其造成的不良影响。结合以上分析,灾害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可以界定为:在灾害发生前后,专业社会工作者与社会组织通过专业知识与科学方法的运用,对遭受自然灾害的个人、家庭或社区提供心理支持与生活服务,帮助其减轻灾害带来的身心影响,发掘社区重建的主体性作用,推动社区建设。明晰灾害社会工作的相关概念,有助于社会工作者更加明确灾害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服务目的与服务角色,从而使这一领域在专业发展中被了解、被认可和被重视,切实发挥其服务功能。

三、发展历程

(一)国际发展历程

早期的社会工作就十分关注危机情况下的紧急服务,尤其是在战争、灾害等危机状态下。社会工作应对自然灾害大致可以追溯到美国内战时期,当时的社会工作者为美国退伍老兵中心因战争而造成身心创伤的老兵服务。此后,在1871 年的芝加哥大火、1906 年的旧金山地震和大火中,社会工作者也提供过危机救助服务。[8]这些早期的救助服务表明社会工作长期以来都有介入灾难管理的经验。

20 世纪80 年代,世界范围内的灾害研究快速发展,实验心理学家、社区心理学家及精神病学家认识到灾害与压力障碍的关联,开始对产生于灾害环境中的压力反应进行实地研究。社会工作灾害研究作为世界灾害研究的一部分,在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灾害研究背景下,逐渐将研究与实践扩大到与生理、心理、社会健康有关的多个领域,个体或群体对于灾害经历创伤的回应成为社会工作在灾害中研究的焦点。其中,临床社会工作中的灾害研究由于较多受到心理学的影响,主要关注那些处于不利环境以及易受灾害影响的弱势群体,诸如老年人、儿童、低收入家庭、种族群体、无家可归群体等,针对灾害对弱势群体和社会工作者的心理影响提供身体和心理健康服务,以缓解灾害幸存者经常发生的负面情绪和创伤性应激反应。[9]

20 世纪90 年代以后,社会工作对灾害研究愈发重视社会工作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灾害社会工作”的有效救援服务表示认可,相关的理论研究也逐步完善。1995 年美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CSWE)在圣地亚哥举办的年会中首次加入了“灾变事件与创伤压力”的会议主题;1996 年,在CSWE 会议的五次会议上发表了12 篇论文,灾害专题讨论会正在制度化。[8]灾害和创伤压力研讨会推动了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进程,也凸显了研究深入开展的必要性。此阶段的社会工作灾害研究展现了对组织和协调的关注,即社会工作者在为受灾个人或群体提供身心健康服务之外,也开始注重挖掘组织和社区现有的资源系统与关系网络。

(二)国内发展历程

相较于国际上灾害社会工作发展的历程,1999 年台湾省“九二一地震”之后,我国台湾省的灾害社会工作才引起社工界的注意,相关议题纷纷被提出。

2008 年以前,国内几乎没有关于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实务领域的灾后服务经验少之又少。我国社会工作介入重大灾难援助是以“5·12”汶川地震为起点,社会工作第一次作为专业力量有组织地介入到灾后救援服务中。随着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助工作的初步尝试和逐步深入,专家和学者开始将灾害社会工作纳入其研究视野。2008年底出版的《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王思斌主编)特地以“自然灾害与社会工作介入”为专题,编辑收纳了有关灾后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的论文。2009 年莫拉克风灾所造成的“八八水灾”,灾害对个人及社会造成的影响再次激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灾害社会工作相关议题的讨论。随着灾害研究的深入发展,政府部门在相关政策性文件中进一步明确规定灾害社会工作的地位与作用,社会工作教育界关注人才培养与课程开发,部分高校和研究所开始开设“灾害社会工作”课程。[10]2010 年,灾害社会工作已初步纳入国家层面规划范围,包括开展了灾害社会工作专项发展规划研究、将灾害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国家重点人才规划范围、将灾害社会工作试点纳入国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总体布局这三个要点。[11]在经历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芦山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之后,我国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队伍逐步壮大,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初具规模,灾害社会工作研究日益深入,我国灾害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行动进入常态化。鉴于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状况,民社部于2013 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从服务的基本要求、主要任务、运行机制这三个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指引和规范。[6]2014 年云南鲁甸地震灾后,国家统筹开展一系列社会工作行动,推动灾害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发展。民政部首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协调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四省市及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成立了社会工作服务支援团,通过跨省支援的方式充实灾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促进灾区社会秩序的恢复与重建。之后四川茂县山体垮塌、九寨沟地震灾后救援实践继续将灾害社会工作制度化推向深入,成立四川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统筹中心,承担全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日常协调、信息沟通和资源统筹等工作。[12]灾害社会工作开始出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2022年,《“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进一步明确“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灾害应对处置和善后工作,对受灾群众予以心理援助”。河南郑州特大暴雨抗洪救灾紧急救援工作彰显了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有计划地链接资源、调查需求、组织志愿者开展危机干预与恢复重建服务,为灾区居民提供心理疏导与情感支持。灾害社会工作应用于多个重大突发事件中,在实践历程中不断发挥心理辅导、灾后家庭社区重建、就业帮扶等重要作用,使灾害救援愈发突显“人与生命”的价值意涵。在探索实践经验,拓展实践空间,向制度化发展之时,灾害社会工作意识到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建构理论视角与知识体系,不断修正灾害救援模式,发掘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与任务,更好地促进灾害社会工作的学科与实务发展。

四、研究主题与理论视角

社会工作是一项运用专业知识与方法引导服务对象走出困境的助人服务,也是一项应用性专业,结合灾害社会工作实务需要,学术界将社会工作理论与其它学科理论相融合,发展出多个研究主题与理论视角,为社会工作参与中国灾害救援服务提供科学的理论与经验支持。中国知网以“灾害社会工作”为主题的学术期刊、学位论文、会议及报纸等已有190 余篇,其中涉及灾害社会工作的学术研究文献约有150 篇。通过阅读和整理目前有关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文献,本文根据研究主题的相关性,大致将其分为三个方面,分别是:灾害社会工作介入模式研究、灾后社区重建与社区发展研究、灾害社会工作实践问题反思与本土化研究。

(一)灾害社会工作介入模式研究综述

从现有文献来看,对于灾害社会工作介入模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灾后重建社会工作介入模式。

从国外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来看,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社工介入服务选择的是社区组织参与、社区居民自助的社区重建模式。1989 年的旧金山大地震、1995 年日本阪神大地震以及1999年中国台湾省集集大地震中都非常明显地采用了组织与居民合作的方式。[13]即以地区的基本组织单元—社区为基础,培育社区居民组织链接资源的能力,掌握当地社区资源与民众需求,与居民有效沟通并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与社区建设有关专家、部门联动合作,最终通过自助主互助达到满足居民的多种需求、促进社区营造式重建的目标。

至于国内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则始于汶川地震之后,在当时初步形成的各具特色的介入模式中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政府主导模式,二是社会组织主导模式,三是高校主导模式。在第一种模式中,政府将社会工作组织纳入制度体系中,由政府出资购买或者委托服务,其最大的特点是政府部门主动出面或支持各社工机构协调整合资源,组建队伍进入灾区。第二种模式中主要是NGO、NPO、基金会等组织内有社会工作者或灾后聘请社工在灾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其主要的特点是单个多个社会组织在没有纳入灾区援助体系的情况下,组成联合体进入灾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14]第三种模式一般是由社会工作高校派出专业教师或聘请专业社工,在灾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徐永祥(2009)在上海社工服务团队赴川援助的实践中,对其灾后介入模式进行了总结:一是政社分工与合作模式,即社工服务团队在自觉纳入灾区管理体制的同时,又要明确自己的专业独立角色,与政府形成既合作又分工的伙伴关系。二是社区信息链接模式,主要是指在居民安置点注重社区纵向与平行的沟通关系与关系重建,保障信息畅通、信息共享。三是需求评估与回应模式,即社工要重视居民的问题和需求,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回应,并制定相应的专业服务项目。四是社区互助网络模式,主要是增进居民之间的熟悉感,引导居民自助、自决、自我管理,从而促进其共同体意识。[15]周利敏(2014)指出灾害社会工作的服务模式有援建模式和项目制两种类型,前者是由灾区以外的社工组织或社工提供援助建设服务,后者是以承接项目的方式为灾区提供相应的短期服务,服务时间大约在三年左右。[16]青红社会工作团队在四川绵竹等地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明确采纳了发展性社会工作的理论模式,以追求人们的平等参与、互助等社会目标为价值理念和实践原则,围绕社区生计组织的培育与扶持发展,在社区层面培育有多重功能但突出围绕“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需要的自治性组织,支持其进行多方面的集体发展实践并不断自我发展,最终成为独立自主的社区发展行动体系。[17]

(二)灾后社区重建与社区发展研究综述

国内对于灾后社区重建和社区发展议题相关的研究多有明显的理论视角,主要有基于社区为本视角、关系视角及系统视角对灾后社区恢复与重建的研究。

在“社区为本”理论视角开展的灾后重建服务中,资源链接与整合成为了其核心的内容。徐文艳等(2009)结合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经验,认为社区为本的社会工作服务应该形成一个综合的工作框架,其中三级预防体系为经,个人、家庭和社区为纬,加强资源联结为线,并在此框架内发挥社工的专业技能和角色。[18]乔益洁等(2013)指出在青海玉树灾后重建中,甘达村联合社会工作站作为主体,通过发掘和链接政府、民间组织、宗教团体等各方资源,搭建社会支持网络,为个人和家庭提供服务,探索灾后集中定居牧民生计恢复的可行之策。[19]文军等(2016)根据云南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经验,指出将“社区发展”作为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理念。在服务方案的制定上强调以“社区为本”开展服务,以灾民安置社区为依托,重新连接微观与宏观社会工作的不同取向,从而为灾区提供更具整合性的服务。根据灾害发生后的时间推移,分别从“社区介入”“社区增能”和“社区重建”三个阶段入手,在第三阶段中又从微观、中观、宏观的维度集中推动了五大方面的建设,包括心理与精神层面的重建、人际关系层面的重建、组织层面的重建、社会与文化层面的重建以及发展性生计层面的重建。[20]古学斌等(2020)指出在跨学科灾后社区重建行动研究项目中,社会工作者遵循地方营造,将在地民众的社会、文化和经济技能融入社区长期重建,通过参与式行动理解当地如何在一个特定的空间里生活、工作、休闲和互动,发掘老年人的主体和行动者角色,突显其积极贡献,修正了传统的价值偏见,推动了社区可持续发展。[21]

关系视角强调个人问题与社会关系的关联性。社会工作者协助新安置社区的居民建立互助关系网络与支持系统,在新的社会关系纽带的维系中增进居民与环境的良性互动,增强邻里关系,促进社区团结。[22]社区作为灾害管理重要场域,其内部的社会关系与文化延续或重塑也是社会工作介入的重点,通过赋权调适个人、人际与社区间的关系,推动社区关系的恢复与社会资本的积淀,发展社区主体性,提升资源水平,促进社区文化功能的重构与发展。[23]在新乡特大洪涝灾害中,社会工作者聚焦于与受灾群众相关的各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及过程,将专业脆弱性转化为抗灾韧性,从服务主体、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和服务策略层面分别探索,构建出以“关系为本”的灾后过渡安置阶段社会工作实践模式,为受灾群众提供多元服务。[24]

系统视角强调个人所处社会环境对个人带来的影响,将社区作为一个具有内部协调功能的整体系统,案主的问题不再简单归结于自身缺陷。系统视角下的灾害社会工作研究,社工不仅要与服务对象同时也要与各灾害救助主体建立起专业的工作关系,与服务对象共同努力,恢复和增强其与各资源系统间的联系,使服务对象能够自主地运用外界资源解决自身问题,走出灾害困境。[25]基于系统视角分析灾害社会工作中的社会生态系统结构,关注灾害这一外力事件对社区及社区居民原有生活系统、互动形式造成的影响,识别系统本身存在的结构问题与互动问题,减少灾害导致的负功能,发掘新系统的正功能,使各系统及系统间互动趋于良性。[26]

除了应用较多的社区为本视角、关系视角、系统视角,也有学者从较为独特的理论视角开展灾害社会工作实践。彭小兵等(2015)从社会资本积累视角进行社会秩序重建研究。社会工作介入灾后灾区社会秩序的重建,需建立一套行为准则,开辟一条有效推动服务、增进社会信任和社会资本积累的机制与路径。据此,他提出了社会工作介入的三条原则:一是疏导为主,救援为辅;二是固定流程和灵活手段相结合;三是全面安抚和重点服务相结合。此外,他将灾区社会秩序的重建分为三个阶段:前期、中期和后期,每一阶段参与路径的侧重点都不相同,但是将信任贯穿始终。[27]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为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视角,将“国家—社会”关系分析范式用于分析灾害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分析灾害社会工作的生成与发展脉络提供了独特的分析理路与方法论导向。从“环境正义”角度来说,社会工作者需要借鉴绿色社会工作与环境社会工作理论,以环境正义为主旨,重新审视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在灾害全生命周期中提供环境正义服务,灾前开展社区服务时,应着力提高居民环保与防灾减灾意识;[28]灾后需要建设灾害韧性,通过提升社区的适应力、学习力和自治力来更好地抵御灾害、降低风险、减少损失,让社区居民与专家共同参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政策制定及实践过程。[29]

灾害情境与社会工作的日常服务情境不同,具有无法预料的突发性,对常态化、程序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提出了综合干预的要求,由此发展出整合视角下的灾害社会工作实践。在社会工作整合理论的指导下,面对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6.5级地震灾害,上海社会工作服务队在中国本土语境中对服务理念、服务方案、服务方法及服务项目进行实践,形成灾害社会工作整合模式,彰显服务效能。[30]

(三)灾害社会工作实践问题反思与本土化研究综述

从现有文献来看,有关于灾害社会工作的实践问题反思以及有关本土化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多。

在有关汶川地震之后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援和重建的问题反思中,主要集中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制度建设的问题,即应当将社会工作纳入到救灾体系之中。谭祖雪等(2011)认为在汶川地震救援中缺乏制度支持,我国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援还没有结合具体情况形成一套相对稳定和完善的模式,这就影响了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31]边慧敏等(2011)也指出大多数地方政府的救灾体系并没有主动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灾后重建中,也没有主动与社会工作站形成合作,使得其缺少合法性,不便于工作的开展。[2]二是服务提供的不均衡性。周利敏(2014)进一步指出灾后重建中存在社工组织分布不均衡、社工分布不均衡、服务地域不均衡和服务对象不均衡的现象。[16]三是社会工作自身服务能力、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层面存在问题。张粉霞等(2016)从理论范式层面提出本土灾害社会工作偏重于单一性理论视角探寻类别化问题的解决路径,而整合性理论视角的缺乏导致了实务服务呈现碎片化。[32]四是注重恢复重建,而忽略了预防与发展。当前的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内容仍侧重灾后建设,较少关注灾前预防与灾中紧急救援服务,相关实践经验与服务全过程还未得到总结与推广。[33]

面对国内灾害救援、灾后重建中对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反思,学者们纷纷给出很多基于本土化思考的建议和对策,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大的方面。一是确立制度保障。柴定红等(2013)在回顾我国灾害救援社会工作的现状研究后指出,体制保障是灾害救援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保证,即要把社会工作纳入到国家灾害救援体系和受灾地区社会经济重建的规划当中。[34]葛军伟等(2016)强调要坚持灾害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嵌入性”机制,将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嵌入政府的政策体系,注重服务内容嵌入本土文化,嵌入本地社会组织服务体系。[35]二是要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和自身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使服务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通过教育、实践积累,培育足够数量的人才队伍,强化其职业道德和专业协会肩负的使命感。[36]三是要注重“社区为本”的理念在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强社区能力建设。注重情境,以社区实际发展需要和能力建设为落脚点,融合社区的地理、文化、政策、社会等环境资源,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37]坚持“社区为本”,避免单向度的“问题为本”或“方法为本”,以社区为场域,通过开发社区资源,恢复和建设个人生存的环境和外部资源来开展综合性的社会工作服务,加强资源链接和恢复社会支持网络,实现灾害社会工作的价值目标。

五、角色功能

对于社会工作者在灾害介入过程中的角色功能而言,通常社会工作者会扮演资源输送者、需求评估者、资源整合和链接者、个案管理者、心理支持者、社区组织者等角色,从而发挥任务分明的角色作用推动灾害社会工作实践。

(一)资源输送者

在灾害救援中,社会工作者通常是在社会工作者协会、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等各种非政府组织或政府福利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参与到救援行动之中的,发挥着传递、输送的作用,从各方筹集资金、药品和食物等物质资源,以及提供义工、志愿者等人力资源和媒体信息资源,以资源输送者的角色使得灾民需求得到一定的满足。[4]

(二)需求评估者

在灾后的服务过程中,了解并判断灾民的需求是十分重要的,社会工作者需要根据灾区居民需求的变化及时提供服务。[38]通过对灾民需求的现状调查和评估,不仅可以让灾民感受到关怀,及时宣泄情绪,也可以根据调查结果为下一步服务提供指引和依据。如在青海玉树灾后重建工作中,专业社工们深入甘达村,对受灾村民进行了详尽的需求评估,从而为后续服务开展提供支持。[19]

(三)资源整合和链接者

社会工作者处在救灾的最前线,帮助灾民将内在需要与社会外在帮助有机联系起来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社会工作者要扮演好资源整合和链接者的角色,不仅要在社区内部培育主体力量,挖掘社区资源,也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外寻求并整合社区重建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社会工作者在链接与整合资源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基本生活需要与个性化需求均衡分配资源,保证救灾资源的合理使用,也要扩展资源链接的渠道,实现救灾资源的持续供应。

(四)个案管理者的角色

个案管理是灾后恢复的主要内容,社会工作者在灾后救援中应扮演界定服务对象、评估灾民需求、与灾民共同规划重建计划、协助其链接所需服务以及从中观、宏观层面进行倡导工作等个案管理角色。[39]灾后社区居民的问题往往是多元且复杂的,可能由于缺乏工作机会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也有可能因为灾后创伤导致无法融入社会生活,往往需要来自不同领域的协助,个案管理作为灾害社会工作新发展出来的助人模式,适用于有多重问题的案主,社会工作者一方面要扮演初级的情绪支持者角色,另一方面要结合各种资源并通过社会工作者的转介及协调,以满足灾区居民的多重需求。

(五)心理支持者

灾害不仅给人们带来生命财产的损失,更会带来长久的精神健康影响,使个人或群体长期处于压抑状态,因此对于灾后受灾居民的心理重建至关重要,需要社会工作者及时提供心理援助。目前我国不断积累并改进灾后心理重建实践,探索建立灾后心理支持的长效化服务机制,延续服务效果。

(六)社区组织者角色

灾害过后,社会工作者在社区中应充分发挥组织和倡导作用,对个人与社区赋权,培育社区领袖,推动各类社区组织的重建,恢复社会秩序,调动社区居民的自助与互助能力,激发灾区居民重建家园的热情与信心,从而凝聚社区共同体意识,增加灾区居民的安全感与归属感,提升社区建设能力。

灾害情境的突发性、复杂性及不确定性使社会工作者难以预料灾害影响下人与环境的变化程度,而多元角色的出现能够增加专业服务的灵活性。因此除上述主要角色外,在灾害社会工作的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还扮演着其他一些角色,比如规划倡导者、建构者、就学辅导、灾民安置等等,以保证社会工作者在灾害服务中能够妥善回应灾害给个人、家庭、社区甚至更大层面带来的影响。

六、研究不足及发展方向

5·12 汶川特大地震对社会工作参与灾后重建有着关键的启动作用,之后多次灾害救援更加显现出社会工作不可替代的专业优势,中国灾害社会工作研究开始迅猛发展,在探索中尝试建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体系与理论知识体系,为中国灾害救助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与理论支持,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通过目前对于灾害社会工作相关文献的梳理,可以看出我国的灾害社会工作研究有着起步时间晚、研究集中性强的特点,缺少相对权威、统一的概念界定,在研究视角上注重前瞻性与创新性,以独特的洞察力从主流研究视角中分化、构造新视角,但在丰富研究议题之余出现辨明新视角理论归属之困,使理论视角繁乱、相互疏离,阻碍整合视角的实践探索。且大部分文献均是以实务为基础,根据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运行和实践,对实践过程进行反思与探讨,从中总结经验并提出建议,部分反思问题延续至今,背后原因值得进一步关注。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仍处于探索期,仍需要向着本土化方向进行深入研究,在实务的问题界定、介入机制、效果评估等方面形成一套可供广泛运用的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在学科的理论知识方面加以完善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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