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 迪 贾则琴
内容提要:城乡融合发展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与内在要求。城乡融合发展的内涵包括产业融合、制度融合、文化融合、公共服务融合与空间融合,共同富裕目标对“五大融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新征程上,城乡融合发展面临城乡要素双向流通不畅的产业融合困境、城乡二元体制迟滞性强的制度融合困境、乡村文明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过程中优势未被充分挖掘的文化融合困境、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的公共服务融合困境以及城乡空间规划整体性不足的空间融合困境。破解逻辑进路为,加速城乡要素流通以推进城乡物质共富;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推进城乡多元共治;推动城乡文化互促以推进城乡文明共生;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以推进城乡社会共建;加强城乡整体规划以推进城乡生态共享。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涵。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城乡融合发展成为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城乡融合,是新发展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应有之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共同富裕”与“城乡融合发展”是经典马克思主义关注的两大范畴,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相关研究角度多样,成果较为丰富。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主要包括共同富裕的中国道路、领导人思想、马克思主义学理分析、现实困境及实现路径等方面,近年来学术界更加关注共同富裕的实现问题,并且更多地关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民营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与共同富裕的交叉研究,“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成为共同富裕研究的前沿问题。关于“城乡融合”的研究始于对“城乡关系”的讨论,“城乡融合”是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二元体制弊端的不断凸显,“城乡一体化”、“城乡统筹”等概念被提出,但都是基于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角度,突出“城市带动乡村”。“城乡融合发展”更多地强调城乡双向互动的过程,学术界现有研究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城乡融合的价值意义、实践路径等方面展开,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开始转向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数字城乡建设、县域发展的交叉研究,这些话题均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和实践性,其中“以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这一问题的研究逐渐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并涌现出一定数量的成果。
当前,学术界关于城乡融合与共同富裕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二者的关系上,并进一步提出相关实践路径。大部分学者认为城乡融合发展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有学者认为城乡融合与共同富裕在理论基础、现实基础及阶段时序上具有统一性,并解读了城乡融合对于推动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富裕和渐进富裕的内在机理,为后续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借鉴。(1)张明皓、叶敬忠:《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与实现路径》,《农村经济》2022年第11期。有学者提出要将梯度富裕与城乡融合发展结合,逐步建立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分级分类推进机制。(2)孙长学、刘晓萍:《坚持共同富裕导向,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宏观经济管理》2021年第11期。有学者结合城乡融合发展的国际经验提出相关实践路径助力城乡经济融合、生态融合与公共服务融合。(3)陈志钢、茅锐、张云飞:《城乡融合发展与共同富裕:内涵、国际经验与实现路径》,《浙江大学学报》2022年第7期。有学者提出以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空间融合提供基本载体、资源融合提供物质基础、制度融合提供支撑保障以助力共同富裕。(4)李宁:《城乡融合发展驱动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与实现路径》,《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22年第4期。也有学者强调共同富裕有助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与理论创新,并从目标、动力、机制等方面出发提出相关实践路径。(5)刘合光:《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逻辑与路径》,《社会科学辑刊》2022年第1期。
客观来讲,虽然现有成果为城乡融合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问题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没有全面认识到城乡融合对于推动共同富裕的价值意义,对城乡融合的时代要求、城乡融合助力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以及共同富裕目标下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困境等问题的解读尚不到位,需要进一步梳理与完善。因此,本文将深入分析城乡融合发展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以及共同富裕目标下对城乡融合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探讨新征程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困境与实践逻辑,为新发展阶段着力推动以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理论参考。
城与乡的关系问题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话题,探讨城乡关系与推进共同富裕之路不可剥离。以共同富裕目标为引领,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城乡分割(1949—1978年)、城乡统筹(1979—2012年)、城乡融合(2012年至今)三大阶段,适应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不同时期的需求,对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6)《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8页。的全新目标,在此背景下针对农业农村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最大“短板”这一现实状况,城乡融合发展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将“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将“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7)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28页。这是基于中国重大战略规划调整、城乡发展现实需要以及新冠疫情冲击下城乡关系的新变化做出的科学判断。以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共同富裕,首先应阐明城乡融合发展对于共同富裕远大目标实现的现实意义,以及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目标对于城乡融合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阐明共同富裕目标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是理清其现实困境与实现路径的理论前提。宏观上,城乡融合发展既是基于中国城乡重大战略规划的科学判断,也是以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微观上,城乡产业融合、制度融合、文化融合、公共服务融合和空间融合将有助于城乡居民物质共富、多元共治、文明共生、社会共建、生态共享,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第一,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城乡物质共富、多元共治、文明共生、社会共建、生态共享的内在要求,是全方位促进城乡共同富裕的正确选择。城乡融合发展是城乡产业融合、制度融合、文化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空间融合的集合体。以“五大融合”促进城乡物质共富、多元共治、文明共生、社会共建、生态共享是推动城乡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具体路径,生动反映了以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
第二,城乡融合发展是促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分别是我国城乡发展的重要战略规划,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城乡融合发展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以城乡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也将对推动城乡共同富裕做出重要贡献。
第三,城乡融合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尤其是国内大循环的必然要求,是新发展阶段以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城乡融合发展将在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增强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是畅通城乡循环的必然要求,进而促进畅通国内大循环,是新发展阶段以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第四,城乡融合发展是突破共同富裕短板与弱项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增强城乡共同富裕的潜力。“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8)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求是》2021年第20期。当前,农业、农村、农民仍是共同富裕实现的短板和弱项,也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难点。城乡融合发展将对于优化城乡各类资源配置、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适应了新发展阶段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城乡共同富裕的现实抓手,将大大增进城乡共同富裕的潜力。
当前,我国已完成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开始迈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新征程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被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我国学术界对共同富裕内涵的理解也不断深刻,共同富裕从最初单纯的物质概念,发展为物质精神概念,到当下作为一个综合性、全面性的概念,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共同富裕。(9)贾则琴、龚晓莺:《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时代内涵、长效困境与实现路径》,《新疆社会科学》2022年第4期。在共同富裕目标引领下,城乡融合发展的内涵包括产业融合、制度融合、文化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空间融合五大层面,由于城与乡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层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共同富裕目标也对“五大融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第一,产业融合。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城乡产业融合是指城乡发挥各自的优势,通过政策引导等途径,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重新匹配并相互作用,最终促成城乡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一体化。在此过程中,城市发挥其资本、技术、市场优势,农村发挥其劳动力、土地、资源优势,城乡优势互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城乡产业发展格局。
第二,制度融合。城乡二元分割状态是户籍制度、统购统销制度和人民公社制度等制度作用的必然结果,共同富裕目标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须诉诸于体制机制改革。城乡制度融合,即要构建涵盖新型城乡收入分配制度、要素流通制度、土地流转制度、社会协同治理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在内的城乡融合制度体系,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努力消除城乡融合的制度鸿沟。
第三,文化融合。城乡文化割裂是造成城乡二元对立的根本原因。城市是多元文化的集合体,其象征着创新、活力与多样;乡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其代表着朴素、传承与积淀。共同富裕目标下城乡文化融合就是要实现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相互作用、相得益彰的良性互动,以解决城乡二元对立状态的文化隔阂,最终达到城乡真正融合的目标。
第四,公共服务融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提出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为引领的城市与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其重要内涵。具体来讲,共同富裕目标下城乡公共服务融合意味着城乡基础设施、医疗、住房、教育等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化,本质上是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公平化、合理化、科学化的过程。
第五,空间融合。共同富裕目标下城乡空间融合是将以工业化、现代化为代表的现代城镇空间和以生态资源、传统文化资源为优势的古朴乡村空间的有机结合,不仅仅指城乡土地空间规划、交通设施规划的融合,更为重要的是城乡居民生活状态的融合,城乡居民的生活幸福感被放在更为重要的层面。需要注意的是,城乡空间融合绝不是要城乡一样,而要在保留各自特色(10)赵天娥:《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多维审视》,《行政论坛》2021年第4期。基础上的融合。
总之,产业融合、制度融合、文化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空间融合均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涵,任何一个维度的缺位,都将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其中,产业融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制度融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保障、文化融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公共服务融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空间融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突破口,五种融合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城乡融合发展”以来,我国城乡融合发展总体趋势向好,表现在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势头良好。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达到39.10%。(11)王耀晨、张桂文:《中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评价》,《统计与决策》2022年第24期。但就实现共同富裕的整体目标而言,城乡融合发展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产业融合、制度融合、文化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空间融合均与设立目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新征程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尚面临多重现实困境。
城乡产业融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和根本,产业融合的程度决定了城乡融合发展的质量和进程。当前国内已经有部分城乡产业融合的案例,对于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效能具有重要作用,但仍面临众多问题。
第一,乡村数量众多且各具特色,现有产业融合案例可复制性不强。我国乡村众多且各具特色,乡村需结合各自的特点与实际需要寻求自身的产业融合之路。当前,较为成熟的产业融合案例主要呈现两种情况:一是当地具有开展农村旅游、休闲农业的生态、文化与区位优势;二是当地吸引到大型企业的资金注入或成为大型企业的驻地之一。但是,以上产业融合的路径很难在全部乡村进行推广,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对于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来说,寻找适合自身的产业融合发展道路仍有较高难度。此外,由于我国东中西各地区发展差距大,在城乡产业融合程度、水平、途径及表现形式上均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在推动城乡产业融合过程中还需将地区差异纳入考量之中。
第二,城乡要素权利不对等,城乡要素匹配程度低,要素流动政策性阻碍强。一是受长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城市要素市场发育较为健全,农村要素市场发育较为滞后,城乡之间的要素权利存在差距,农村各生产要素无法得到合理的价格表达,城乡生产要素在交换过程中存在较大“价格剪刀差”,要素流动的“城市偏向”明显。二是在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上,城乡各生产要素匹配程度低,城乡双向互动的良性机制尚未形成。对城市而言,城市所拥有的优势资源,包括资本要素、技术要素、市场要素等得不到充分的发挥,空闲的资本、技术急需寻找新的投资机遇;对乡村而言,包括劳动力、土地在内的各类生产要素被闲置,存在“巨额沉睡资本”,急需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融入、带动和挖掘。城乡之间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等要素双向流动存在匹配不当、动力不足、政策引导不到位等现象,需要逐一解决,才能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渠道,激发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强大力量。
第三,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乡村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严重影响了城乡产业融合的进程。一方面,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水平不高、覆盖不全面等现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后“村村通”有序进村,便利了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但受地理位置偏远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仍有少部分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这大大降低了城乡要素流动、产业融合的进程。另一方面,乡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被纳入社会综合管理,包括天然气、供暖、互联网等在内的生产与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因此发展农产品初级加工、乡村旅游等第二、第三产业的基础设施条件欠缺。
城乡制度融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支撑与保障,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长效性与稳定性。现今,城乡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规划,但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并没有因为宏观政策的调整而即刻消失。总之,有利于城乡融合的城乡双向流动制度尚没有形成,现有制度体系并未突破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这也是目前城乡制度融合面临的主要障碍。
第一,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不彻底在制度层面上约束了城乡融合发展。一方面,户籍制度改革不彻底阻碍城乡居民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政策的实施,导致我国城乡产业发展、制度建设、文化交流、社会治理、空间规划被切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认识到城乡二元对立户籍制度的弊端,“城乡户籍壁垒”(12)郭君平、曲颂、刘合光:《中国城乡关系的演进脉络、结构性失衡及重构方略》,《改革》2022年第9期。不断松动。但是目前许多政策出台均以“农”与“非农”的户口差别为前提,户籍制度改革不彻底直接造成了城乡居民权利的不平等,成为阻碍城乡融合的深层制度原因。另一方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到位拉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行过四次具有变革意义的土地制度改革,2016年“三权分置”制度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其重点及主要目标在于“放活经营权”,赋予了农村土地经营更大自由度和更多选择权。但是“三权分置”并不是“万能药方”,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仍存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机制不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畅、农村现行宅基地制度活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不利于农村集体性收益的增加,导致出现村集体财产流失等现象;另一方面,不利于农民财产性收益的增加,拉大了农民群体内部收入差距,是现阶段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的重要原因。
第二,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保障性制度尚未形成,制度供给不足。纵观城乡融合发展的各个层面,产业融合、文化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空间融合均需要更加完善健全的制度支撑,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相关问题的存在。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出台,提出要构建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其中关于城乡产业融合、文化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空间融合的制度均有涉及,但是该意见作为全国范围内的指导意见,制度设置不够细化,各省市也并未出台专门的城乡融合政策,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保障性制度仍有较多需要填补的空白。
综上,户籍制度改革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彻底以及促进城乡融合的保障性制度建设不足,成为不断拉大城乡发展差距的制度原因,增加了城乡融合的难度。当前,我们要不断探索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度形式,构建成熟的城乡融合制度体系,努力消除城乡融合的制度鸿沟。
2023年6月,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13)《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人民日报》2023年6月3日第1版。,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均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要求必须实现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有机融合。2017年,习近平在就旅游系统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取得成效作出的指示中提出“城乡文明建设”(1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341页。这一概念,突破了以往“精神文明建设”的局限性。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一定是融合的文明,城乡文化融合既是城乡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城乡文化融合的现实困境主要包括:
第一,乡村文明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优势未被充分挖掘。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首次提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15)《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17页。,既体现了我国“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中华文明的迫切需要”(16)唐洲雁、王雪源:《坚持“两个结合”》,《红旗文稿》2022年第5期。,又突出强调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独特作用。乡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源地和重要载体,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在乡村文明中汲取更多的文化力量与智慧。因此,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背景下,要努力促进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有机融合,这种融合不是一种文明代替另一种文明,而是汲取乡村文明中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成分,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持续助力。但是当前,相比城市文明,乡村文明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载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作用未被充分发挥,这就需要我们首先甄别乡村文明中需要继承发扬、借鉴吸收的内容。
第二,城市与乡村对立分化的传统不利于城乡文明的融合。从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看,城市逐渐从乡村中分离出来,在业态分离的基础上变成了经济、政治、文化、思想中心,并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但是城乡长期的割离与分化,引发了如心理健康问题的普遍化、人的物化等现代化发展的“后遗症”。当然,这种城与乡之间的分离与割裂是所有国家和地区在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城市发展的许多现代性问题在西方现代文明中很难找到恰当的解决办法。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视野下,我们意识到乡村在文化功能上的优势所在,乡村可为现代化发展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范式与更加广阔的文化空间,给予我们处理人与人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独特的启示,为人类现代化进程贡献了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这种情况下,如何消除和弥补城乡之间的差别与分离,促使城乡文明在交流互鉴中良性互动成为我们必须回应的问题。
第三,城乡文化融合的主体性认同较弱。文化融合的动力与基础主要来自主体的认同。当前,我国城乡文化融合的主体性认同较弱。虽然在“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政策的铺垫下,城乡已基本完成了从“重城轻乡”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观念转变,但“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城乡融合发展观念尚未完全形成。“重城轻乡”的思维惯性在社会发展中根深蒂固,在实践层面将其彻底根除仍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在城乡融合的背景下,我们需要唤醒城乡文化融合的主体性,城乡居民都需要不再以城乡分裂的态度来思考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然而如何消除广大人民对于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的差异性审视,成为当前增强城乡文化融合主体性认同的困境所在。
城乡公共服务融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分阶段梯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尽快实现服务标准统一和制度并轨,兼顾数量均等化和质量均等化”(17)魏后凯:《深刻把握城乡融合发展的本质内涵》,《中国农村经济》2020年第6期。。目前,我国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还面临数量与质量差异大、地区差异大、制度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第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数量、质量差异大。城与乡在教育、医疗、文化、公共卫生等层面均有数量与质量的差别。数量上,存在农村教育投入少、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全面、“新农合”报销药物种类和数量少、医护人员配备少、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品供给不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公共卫生服务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质量上,存在农村师资储备质量差别大、农村医疗水平整体偏低、乡村现代艺术普及程度低、生态文明建设需进一步推进等问题。
第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地区差异大。由于地理环境、区位优势等差距,相比东部沿海地区,我国中西部地区不仅各类产业发展缓慢,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滞后,还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公共服务水平严重滞后等问题。当前,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广大中西部地区仍任重道远。同时,即使在同一个地区不同行政区域范围内,受财政收入、产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
第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制度建设不到位。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具有普惠性特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成为影响人民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指标。但由于当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存在规范性不足、标准不统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增加了部分地区、部分行政部门“不作为”或者“慢作为”的可能。政府部门虽已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等方案,但是贯彻落实仍需时间,现有方案也需进一步完善。
城乡空间融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突破口,也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基本载体。当前,城乡空间融合仍处于起步阶段,城市空间和乡村空间融合程度较低,科学性、整体性严重不足,其主要问题包括:
第一,城乡空间融合概念尚不明确。城乡空间融合是一个全新提法,学术界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尚未达成共识,现有研究成果较少,在科学性、全面性上仍需考量,许多观点和结论需要进一步讨论。例如,刘合光、潘启龙认为“混乱的城中村和衰败乃至空心化的村庄”是城乡空间融合的两个突出问题。(18)刘合光、潘启龙:《中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与新时代推进路径》,《石河子大学学报》2021年第3期。林聚任提出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需要重构城乡空间结构,在此过程中要避免“城市偏向”和“乡村偏向”。(19)林聚任:《新城乡空间重构与城乡融合发展》,《山东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李宁认为城乡空间融合是塑造“古朴乡村空间与现代城镇空间融合渗透的空间发展格局”,其实现主要依托城乡功能区定位机制、交通畅通机制、空间科学规划机制。(20)李宁:《城乡融合发展驱动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与实现路径》,《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22年第4期。总体来说,不同学者对城乡空间融合的理解不甚相同,仍未出现关于“城乡空间融合”概念的科学完整解读。
第二,在城乡空间规划上,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的思维,大大降低了城乡空间规划的科学性与人文性。首先,以往的城乡空间规划过程中,城市与乡村分别进行各自的空间规划,并未将城乡纳入统一规划管理中,从而造成了我国城乡空间规划的分散性,是一种空间资源的浪费。其次,城乡各自的空间规划遭遇瓶颈。在原有的城乡空间规划格局中,我国不断追赶西方现代城市化的进程,出现“千城一面”的现象;同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以规划城市的思维规划乡村,导致乡村的乡土特色、人文景观等不断丧失,城与乡之间在空间规划上均遇到了一定瓶颈。
第三,乡村生态空间资源利用率低,城乡生态空间融合模式待探索。生态资源是乡村的优势资源,生态空间是乡村的优势空间。更加丰富多样的生态空间是城市在空间转型过程中的全新诉求,因此实现城乡生态空间融合是城乡空间融合的重要突破口。城乡生态空间融合要求城乡之间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生态化转型,但目前尚未探索出较为明确的路径。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整合城乡资源,让闲置的生态资源在新时期发挥更加高效、有价值的作用,探索出一条“双赢共生”的生态生产之路。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引领,城乡产业融合、制度融合、文化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空间融合均面临诸多现实困难,需要逐一破解。要加速城乡要素流通以推进城乡物质共富,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推进城乡多元共治,要推动城乡文化互促以推进城乡文明共生,要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以推进城乡社会共建,要加强城乡整体规划以推进城乡生态共享。
图1 共同富裕目标下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实践逻辑图
城乡产业融合是为城乡融合发展奠定良好物质基础的必然要求和选择,面对现有城乡产业融合案例可复制性不强、城乡要素双向流通不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三大问题,为更好的提升城乡融合物质基础,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充分挖掘各乡村城乡产业融合的内生动力,积极探索新型城乡产业融合模式。推动城乡产业融合,除政策引导外,更要激发当地农民推动城乡产业融合的内生动力。在探索城乡产业融合的过程中,当地政府不应盲目跟风,要在深入各乡村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地资源特色、区位情况、劳动力基础等开展产业融合项目,积极探索“政府规划引导为先,资本、技术适当注入,当地农民为主力军”的城乡产业融合新模式与新机制。
第二,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形成城乡要素双向互动良性机制。城乡各类生产要素双向互动不畅主要是由城乡要素信息沟通不畅造成。这种情况下,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发挥国家宏观调控作用,基于城乡发展实际需要,优化城乡生产要素组合配置,提高城乡各生产要素契合度。应极力避免政策因素造成的城乡要素流动不畅,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数字技术在促进城乡要素互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降低城乡要素错配成本,提升城乡要素配置准确度,减少城乡生产要素闲置、浪费的可能性。
第三,提高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城乡产业融合提供良好硬件基础。提高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是加大对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二是增强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避免无效建设。三是提高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争取做到“基础设施村村通”,保证地理位置偏远乡村的基本基础设施建设,尽可能将农村纳入社会综合管理,努力提高现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四是要加强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数字化是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必须提高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例如,增加乡村地区5G基站数量,提高乡村地区WIFI覆盖率,加强村民数字产品和网络使用培训等。
总体来说,只有提升乡村产业基础设施水平并努力畅通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机制,才能极大程度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城乡产业融合,从而为城乡融合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面对约束性制度改革不畅、保障性制度建设缓慢等问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消除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城乡制度融合促进城乡实现多元共治。
第一,坚持全面深化改革,降低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对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性约束。一方面要努力消除户籍鸿沟,促进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当前户籍制度改革的侧重点应由消除“农”与“非农”的差别向促使城乡居民更公平地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转变。一要持续推进城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二是要努力缩小不同区域之间、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的户籍差别,妥善调整购房政策等。另一方面要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以保障农村集体性收益、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益为主要目标,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征收制度、宅基地制度等做出必要调整与改革。在农村土地征收上,应丰富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方式,视情况提高现行补偿标准,提高征地政策、过程的透明度;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征收上,要努力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和监管制度;在宅基地制度方面,要加快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制度,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益,严格控制一户多宅、超标占地等现象。
第二,推动制度创新,加强促进城乡融合的保障性制度供给。一是各省市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文件,并出台推进城乡融合的专门方案。国家层面的政策意见为全国各省市、各地区推进城乡融合指明了前进方向,规定了制度界限,给予各省市、各地区较大的发挥空间。二是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助力城乡融合制度创新。一项制度的出台既需要政府的有序引导,也需要学术界的智慧支持,还需要部分地区的试点。只有通过“政府引导—学术支持—实践试点”三大环节,才能促进科学完善的城乡融合制度体系的形成,才能为城乡融合实践提供充足的制度供给。
共同富裕是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过程,以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在政治层面上要以城乡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城乡多元共治,集聚城乡治理的多元力量。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更新城乡融合制度体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扫清促进城乡多元共治的制度障碍,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乡治理格局。
城乡文化融合是一个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过程,因此在实践中推动城乡文明融合既需要理念层面的转变,又需要实际政策的推动,总体来说难度较大、周期较长。主要措施应包括:
第一,增强文化甄别,以优秀乡村文明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注入全新活力。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我们无法通过西方文明及中国现代城市文明找到现代工业文明病的解药,但是中国乡村文明却给予了现代化发展全新的思路与选择。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乡村文明都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培育,只有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符合乡村振兴实践需要的乡村文明,才能在城乡文化融合的过程中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培育注入新活力。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并不是倡导以中国乡村的发展方式继续人类文明的现代化道路,而是在工业文明不断向前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向乡村文明汲取营养,在城乡文化融合中促进城乡文明共生。
第二,坚持城乡互促,推动城乡文化共建共享。城乡融合发展理念是建立在城乡关系平等基础上的“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城乡双向互动的理念,是一种城乡功能互补的共生理念。(21)张孝德:《大国之本:乡村振兴大战略解读》,北京:东方出版社,2021年,第33页。因此在城乡文化建设上,必须秉持城乡互促的理念,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在具体政策上,一是要加强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基本文化服务网络。在现有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应更加注重科学规划、统筹管理、质量提升等,以构建完善的基本文化服务网络。二是要广泛开展城乡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第三,加强农村基层文化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文化融合视角下的文化传播。一是挖掘基层文化服务人才,为城乡文化融合提供人才支撑。除聘用各类专兼职文化员外,同时要注重发挥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的带头示范作用,形成科学完善的文化队伍建设机制。另外,“新农人”队伍的不断壮大,在城乡文化融合的进程中将贡献独特的力量。实质上,“新农人”的产生本身就是城乡文化融合的产物,在其进入乡村、融入乡村的过程中再次促进了城乡文化的融合。二是利用新媒体平台,丰富城乡文化融合视角下的文化传播形式。数字化时代,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成为了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我们必须抓住文化传播数字化的契机,扩大农村文化传播面和影响力,发挥乡村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明主要载体的优势,给予中国式现代化全新选择。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融合,必须以实现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努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乡村治理专业化、规范化程度,在充分保障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推进城乡社会共建。
第一,数质并举,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公共资源的城乡分配不均是制约城乡公共服务融合的主要症结所在,必须循序渐进、逐一突破,才能在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提高城乡社会治理水平。在教育资源分配上,应增加乡村地区教育资源投入,改善乡村教育基础设施水平,利用政策引导、人才引进等渠道提升乡村地区师资水平;在医疗资源分配上,应努力改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增加医护人员数量、病床数量,着力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在文化资源分配上,应改善乡村公共文化事业及文化产品供给数量与质量,丰富乡村文娱活动的种类和频率,努力为乡村居民带来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在公共卫生服务上,应加大乡村公共卫生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乡村空气清新、生态资源丰富的优势,共同建设生态宜居乡村。
第二,发挥各地区优势,分阶段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地区差距。面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地区差距较大的现状,一是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其他地区树立范本和榜样,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县、示范市、示范省等,积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验分享、案例建设等,促使各地在立足本地区特点的基础上积极借鉴相关经验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加速实现。二是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口帮扶机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国积累了丰富的对口帮扶经验,探索出较为成熟的对口帮扶机制,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均等化的过程中仍可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讲,不仅要进行基础设施等物质层面的帮扶,更应注重人才输送、经验分享等层面,注重结合各地特色,充分调动各地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生动力,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地区差距。
第三,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将县域作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小落实单元,各市县单位应在充分考虑各地区特点的基础上出台相关规划与方案,切实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效性。二是培养一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业团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各个方面均关涉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体验,因此更加需要专业化团队用心打造。同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是衡量国家共同富裕的重要指标,相关专业团队的建设可以长期为国家战略发展服务,也可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现代化储备丰富人才。
城乡空间融合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涵之一,是城乡生态文明共建的突破口和现实路径,目前存在概念不明、规划整体性不足、生态空间融合模式不明等问题,需进一步探索出一条以城乡空间融合推进城乡生态共享的道路。
第一,深化对“城乡空间融合”概念的理解,构建明晰的城乡空间融合样貌与蓝图。基于目前学术界对城乡空间融合的解读,本文认为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城乡空间融合是城市向乡村的扩张或者乡村的城镇化过程,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城乡空间融合仅仅是解决城市“城中村”及农村“空心村”问题的益药良方。城乡空间融合是指城乡各自发挥自身的空间优势,通过整体规划、系统划分优化城乡空间资源配置,带给城乡居民良好的生活体验,从而提升其安全感、幸福感与满足感。在城乡空间融合的情况下,城市居民身处城市也可以体验农村健康清洁的空气和原生态食物,乡村居民身处乡村也可以体验到城市便捷的交通、现代化的生活服务等。随着城乡空间融合实践的深入探索,城乡空间融合案例将不断涌现,我们对城乡空间融合概念的理解也会更为深入,城乡空间融合的样貌与蓝图也将愈加清晰。
第二,增强城乡空间规划整体性,实现城乡空间规划科学性与人文性并存。针对现有城市空间规划的分散性、弱人文性等特点,我们应该尝试从增强城乡空间规划的整体性上入手,在整体规划中实现城乡空间规划的科学性与人文性并存。首先应打破城乡对立的思维,将城乡空间纳入统一考量中,以城乡整体空间资源优化配置为出发点,立足现有城乡空间规划,科学、合理、高效的完成空间优化配置。此外,城市与乡村都应尽可能地保存现有人文景观,适当条件下可将城乡人文景观进行互换,促使城乡人文空间交融,构建充满活力、生活舒适、人文气息浓厚的城乡生态空间。
第三,努力挖掘乡村生态空间价值,探索可行的城乡生态空间融合模式。乡村闲置生态资源的挖掘,或许可以成为城乡生态空间融合的突破口。乡村本身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本、自然资本,将城市工业文明形式引入对乡村生态资源的挖掘过程中,也将乡村丰富的生态资源开放给城市居民,既实现了城市生产生活的生态化转型,也增加了乡村居民的生态资源财产性收入,是一条城乡“双赢共生”的生态发展道路,最终将实现城乡生态空间融合的长远目标。
城乡融合发展是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重要途径和内在要求。在共同富裕目标引领下,城乡融合发展的内涵包括产业融合、制度融合、文化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空间融合五大层面,共同富裕目标也对“五大融合”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以此为标准,梳理“五大融合”面临的现实困境,并明确共同富裕目标下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逻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城乡物质共富、多元共治、文明共生、社会共建、生态共享是一个统一性、整体性概念,城乡融合发展是促进城乡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但并不是唯一手段,实现城乡共同富裕要在综合施策、多方治理等方面做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