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栋
(广东省和山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 河源 517500)
自然保护地是指由各级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及其承载的自然资源、文化价值实施保护的区域。实现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不仅可以提高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效能,维持自然生态系统正常运作,还能保留物种与遗传多样性,保持自然与文化特征。但根据实际调查显示,我国仍有部分地区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时存在不足。
根据实际调查显示,在前期成立保护地时,需要根据整合优化原则,对重叠区域进行划分。严格依照整合优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展开详尽地落实工作。以某县区为例,依据该县区地处的位置,本应所属县级的保护区中,但却要依据上述原则,被划分至市级的保护区中。
在具体落实工作期间,由于行政权属是镇村的范围划入市属林场,且划入林场的部分缺少相关矢量数据,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大管理难度。并且保护地内有桉树林,位于核心区,其面积较大,若想在不实现挖洞开天窗的基础上,实现整合优化的目标,可行性较低,导致依靠采伐生产效益的相关企业,出现经营困难。鉴于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解决措施[1]。
首先,要明确自动保护地的功能定位,划分自然保护地的类型,根据管理目标以及生态价值,可将其划分为以下类别:①国家公园(图1),是指保护具有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的,用于实现自然资源科学利用的特定区域;自然保护区,是指保护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的天然分布区,其特点在于面积较大,以保护对象安全以及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为目标。②自然公园,是指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以及自然景观,具有观赏、文化价值,能够实现可持续利用的区域。在完善自然保护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结合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制定针对性的划定标准,做好自然保护地的综合评价,依照保护区域的生态机制与管理目标,建成逐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
图1 国家公园
其次,要注重顶层设计,确立国家公园的主导地位,编制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方案,落实各项国土空间开发要求,将生态功能重要、自然生态保护存在空缺的区域作为自然生态空间,并将其划分到自然保护地系统当中。同时,还要实施自然保护地的整合重叠,充分遵循生态系统完整性原则,不可随意降低保护面积,也不可改变保护性质,要着手解决空间重叠的问题,将优先满足条件的区域整合为国家公园。至于其他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则要根据相同级别,以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块牌子[2]。
最后,要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制定完整的报批程序,对相连的自然保护地,依照保护管理统一、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的标准实施合并重组,直至确认归并处理后的自然保护地类型,进行边界范围的优化后,才能切实解决保护地破碎的问题,并无须保留被归并的机构名称。
一方面要明确自然保护地的实际管理职能,落实自然保护地的调整与退出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实行动态管理,确定适合的调查监测体系,推动自然保护地建设的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发展,结合信息技术打造以生态服务价值为核心思想的评估体系。并对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职责进行分类处理,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为基础,打造更加详细的分级管理机制,结合生态系统的重要水平,将自然保护地细分为中央管理、中央地方共同治理以及地方管理等3 个类别。
另一方面,要进行自然保护地范围的适当调整,制定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区划调整对策,设计自然保护地的标识系统,建立矢量数据库,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之间的有序衔接,并在重要地段设置界桩(图2),保证因技术原因引发的数据、图件等问题可以根据既定管理系统一次解决。同时,还要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的实际面积以及具体的权属性质。利用差别化管控,简化基层的操作难度。例如,对于国家公园来说,在分区管控时,需要禁止核心保护区域中的人为活动;对于自然公园,则要及时处理历史遗留问题[3]。
图2 界桩
(1)要做好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工作,注重自然恢复,适当结合人工措施,例如,修建生态廊道(图3),实现废弃地的修复,通过设置野外保护站点、监测监控系统、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结合高科技设备、先进技术,推动自然保护地建设的标准化发展。
图3 生态廊道
(2)要创新自然资源的使用方法,优先评估自然资源的资产价值,明确资源利用时产生的生态危险,规范好相关行为,切实保护原住居民的基本权益,实现共享资源收益。同时还要制定完整的经营性项目管理办法,鼓励原住居民主动参与经营活动当中,使探索自然资源的参与者都能得到经营收益分配。至于划分在自然保护区域中的土地以及附属资源,则要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利用置换、合作等方式,打造多元化保护机制。
(3)要积极探索全面共享模式,在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在指定区域开展生态教育、生态旅游等一系列活动,打造高品质、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体系,不断升级、优化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功能。扶持原住居民开展经营活动,规范其生态环境行为,大力支持传承我国优良文化的生态产业模式。实行社区管理体系,落实志愿者服务,鼓励社会组织以及企业主动参与自然生态保护地的生态保护工作当中。
首先,要构建监测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的环境监测模式,确定技术标准,开发设计一体化监测网络,结合地面生态系统、水文水资源等监测站点的作用,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图4),进行生态环境监测。同时还要依托神经元网络、专家系统、云计算、大数据等一系列智能化技术、信息化手段,强化数据的获取与分断能力,保证第一时间掌握自然保护地的生态构成状况,了解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程度,评估潜在的生态安全隐患,预警生态风险,之后统一发布环境监测评估结果[4]。
图4 卫星遥感技术
其次,要做好评估考核工作,明确自然保护地的保护成效,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客观、准确,可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估制度,对国家公园实施评价考核。随后依照实际情况,将考核结果划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标准当中,为党政领导以及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以及离任审计提供参考依据。
最后,要做到执法监督,成立生态环境监督队伍,建立统一的执法机制,在自然保护范围,结合指导意见,开展执法工作。例如,利用“绿盾”专项检查行动,及时找出危及自然生态安全的违法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自然生态系统破坏,导致资源环境受损的人员、部门进行追责,并将涉嫌犯罪的人员、单位移交至司法机关。利用督查机制对保护不力的负责单位与人员追究责任,并不断加强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
(1)要提高党的领导力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地方政府能够肩负起管理自然保护地建设的责任与义务,做到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工作机制的创新与升级,解决以往存在的整合优化问题,将自然保护地的发展划分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当中。有关部门要做到统筹协调,对于产生的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给党中央。
(2)要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区相关标准条例,并出台自然保护地法案,探究可行性高、可靠性强的管理规定,要求改革后的自然保护地法规可打破行政法规的束缚,依照程序报批,且获得相应授权后才可有序执行。
(3)要构建资金保障制度,实现各级财政资金的统筹管理,在完成国家公园试点后,需要根据试点情况,对经费保障模式进行适当调整。比如:鼓励社会资本出资,建立自然保护地基金,对于自然保护地的相关项目设施,提供一定的融资支持;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模式,对集体与个人拥有的商品林,地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优先赎买;依照自然保护地的管护成效,适当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尽可能提高补偿扶持的资金投入程度,利用野生动物伤害保险制度,进一步维护物种多样性。
(4)要做好管理机构的建设,成立高水平的人才团队,用以承担生态保护、特许经营等职责。当地政府需要履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做好防火减灾、社会管理等工作。结合协同高效的办事理念,制定人员编制管理办法,适当放宽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地区的自然保护地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做好科技人才的培训教育工作。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等科技教学手段,做到相关机构、人员的全覆盖管理[5]。
想要高效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问题,就要充分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生态文明保护措施,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牢固新发展理念,将保护自然、永续发展作为总目标,注重顶层设计,强化监督管理,打造分类科学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使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得到系统性保护。此外,还要严格遵循树立尊重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实现自然保护地的统一设置、实施分区管控、坚持生态为民,政府主导,与国家接轨等基本原则。据有效统计,截至2020 年,我国已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布局规划,完成公园体制试点,并预期在2025 年,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园体制,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管理制度,强化生态空间的承载效果。预计在2035 年,使自然保护地规模能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使自然保护地在国土陆域面积占比能够超过18%。
为了解决以往存在的本应归属县级保护区的部分被划分至市级保护区中的问题,可采取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的方法。在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整合后,优先拟设区域名称、大致范围,对同一自然地理单元、生态过程衔接紧密的相连自然保护地,打破因行政区划造成的条块割裂,充分结合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的原则实施合并重组。并以资源价值评估为依据,不搞一刀切。做到优先归并同类自然保护地,再归并同山系、湖泊的自然保护地。
综上所述,通过以某城市县区作为研究对象,阐述存在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问题,并提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问题的解决措施,以此优化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完善自然保护地功能,减少空间重叠现象,保证自然生态系统稳定运行,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