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茹
随着我国水下考古事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沉船被打捞出水,伴随沉船重见天日的还有船载货物,从已发掘的沉船出水文物种类来看,陶瓷器作为当时畅销海外的贸易品占比很大,一般海洋出水的瓷器因埋藏环境的特殊性致使可溶盐堆积器物表面或渗透胎体内从而导致胎釉发生损伤,并且结壳堆积1的 难溶盐由于附着力顽固而对釉面产生显著的破坏。对于出水陶瓷器开展保护修复工作成为文物保护领域关注的重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威尼斯宪章》《奈良会议共识》等指导文件,对于瓷器的保护修复工作遵守的原则为: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最小干预原则、可再处理原则、安全性与兼容性原则、可辨识原则。其中最小干预原则是我国文物保护重要指导性原则之一,在保护修复工作中贯穿始终。最小干预原则的提出对于文保人员的专业能力是一种考验,这需要在不断的实践操作中把握好干预的“度”,才能真正做到最小干预。“南海I号”出水瓷器数量巨大,所涵盖的窑口众多,保护修复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南海I号”出水瓷器的保护修复工作在最小干预原则的指导下实施,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加以总结,以期能更好的保留文物历史信息,真正做到最小干预。
最小干预原则即保护处理全过程要尽量保证文物本体的真实性,在保证器物物理、化学结构稳定的基础上,尽量少添加人为因素,尽可能多的保留原始信息。走出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是新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文物工作的明确要求。对最小干预的认知也是我国文保人员在不断的学习借鉴国外的修复理论及案例,并在结合我国国情下文物保护修复经验与认识中提炼出的。最小干预原则这一概念首次被正式提出是在布兰迪的著作《修复理论》中,即应最大程度地维护保护对象的内在本质,避免对其进行实质性改动2。在1964年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通过的《威尼斯宪章》中被重申保护和修复文物建筑,既要当作历史见证物,也要当作艺术品来保护。由于《威尼斯宪章》是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原则,当时重点指的是建筑遗址的保护,但这一原则理念进入中国后,我国学者开始反思国内当时“恢复原状”的实际操作是否妥当,并在之后的文物保护法的制定中,强调了最小干预原则。可以说最小干预原则在我国是从保护理念的转变,结合我国历史文化背景及不断探索下形成的,对我们现在的保护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与指导,因此很有必要在最小干预原则视角下总结目前的工作。
“南海I号”是一艘南宋时期的贸易商船,2007年被整体打捞出水后,移入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考古发掘显示,船载瓷器数量众多,有江西景德镇窑青白瓷、浙江龙泉窑青瓷、福建德化窑白瓷以及福建磁灶窑绿釉瓷等。根据考古报告资料,“南海I号”出水的景德镇窑瓷器胎体轻薄,器型大致有碟、碗、盘、盏、器盖等;龙泉窑瓷器胎体敦厚,器型有碗、碟、瓶、钵等;德化窑瓷器器型有大碗、碟、盖碗、盏、盘、执壶、葫芦瓶、双系小罐、四系小罐、粉盒等;福建磁灶窑出水的瓷器以绿釉、酱釉色系为主,器型有碗、碟、瓶、罐等,且部分器物的釉层因釉料及烧制工艺的缘故呈不同程度的剥釉现象。这些瓷器长期埋藏在海底,受海水浸泡、海洋生物及海泥等影响,均有不同程度的残缺与破损,等待着脱盐、粘接补全等保护处理。
“南海I号”沉船的瓷器为研究宋代陶瓷生产工艺、纹饰内涵、中外文化交流等相关学术研究提供详实的资料,所以对于出水瓷器的保护工作尤为重要,对其保护修复过程中遵循的最小干预原则也值得关注与思考。
出水瓷器的保护与修复工作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即在保持海洋出水陶瓷器物原状的基础上消除文物破坏因素。出水瓷器的保护修复流程大致分为文物信息提取、脱盐、清洗、粘接、补配、作色等,具体落实到每件文物的处理方法,要根据不同的病害类型、制作工艺、胎釉的物理强度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组合、调整保护方案与操作单元的先后顺序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最小干预保护修复方法,可以说最小干预原则贯彻于出水瓷器保护修复全过程。
文物信息的提取为最小干预的实施奠定基础。在进行保护处理前应先进行文物信息提取工作,包括文物制作工艺背景、明确胎釉与装饰层的叠加关系、建立档案、拍照、确定病害种类与病害图绘制等工作。其中,病害的确定十分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发布的现行文物保护标准《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瓷器类文物》3,瓷器类文物病害有毛边、惊纹、冲口、裂缝、破碎、缺损、伤釉、伤彩、侵蚀、附着物、生物损害、盐析及其他病害共13类。对于病害的检测方法,依据最小干预原则,优先采用直接观察法,若无法确定,则借助检测设备采用无损分析,仍无法判断并且情况较为复杂的根据器物的实际情况实施取样分析法。瓷器的病害活动性质分为稳定病害、活动病害以及可诱发病害,对于病害活动性质的确定需通过对病害的数量、长度、面积及赋存部位等方面进行测量,后两种活动性质更应引起重视,同时结合绘制病害图进一步明确病害评估工作。经过观察评估,“南海I号”出水的瓷器都是单色釉器物,文物病害除无伤彩外,其余12种病害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普遍情况是一件器物上会同时存在多种病害的情况,在此暂不赘述。
海洋出水的瓷器,由于埋藏环境的特殊性,胎体内含有大量的盐分,需要进行脱盐处理,否则会因环境温、湿度的变化而发生可溶盐的自然析出与结晶膨胀,从而造成釉面疏松剥离、返盐等病害。现有研究表明脱盐方式目前有静态去离子水浸泡法、加热加速法、超声波振荡法、流动水冲洗法、电渗加速法。4不同的脱盐方法,其脱盐速率不同,适用的脱盐对象也不同。几种脱盐方式对比而言,静态去离子水浸泡法相对来说较柔和,对陶瓷本体的冲击力度较小,但同时脱盐速率也较缓,若在静态浸泡时给予一定的驱动力,脱盐效果会提高。这种方式适合“南海I号”出水的大部分瓷器的脱盐处理;加热加速法会提高渗透度与效率,但对脱盐设备安全要求较高;超声波振荡法有利于有害盐的离解,但对于陶瓷本体的强度有严苛要求,釉层脆弱或陶瓷本体有活动性病害等均不适用;流动水冲洗法的原理与静态浸泡相似,在操作中要注意水流的速度与冲击力度,以免加速陶瓷的活动性病害发生,对陶瓷本体造成二次伤害。“南海I号”出水的瓷器活动性病害较多,该方法也不适用;电渗加速法通过导入电流以加速陶瓷器中金属离子的扩散速度。由此可见脱盐方式的选择主要是基于对陶瓷保存状况与病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的。结合“南海I号”瓷器的保存状况、病害评估与庞大的数量,综合来看,静态去离子水浸泡法是一种安全、便捷有效且干预程度最小的方式。对于保存状况较好的瓷器以及胎釉结合度较牢的瓷器可选择超声波振荡法以及静态去离子水浸泡法,并视情况给予定时的循环水驱动条件,对于保存状况较差、活动病害较多的瓷器,选择静态去离子水浸泡法。但是,有必要对磁灶窑釉质脆弱的绿釉器单独处理以及德化窑带有墨书的瓷器进行封护后再进入到脱盐阶段。
出水瓷器为了更好的展示以及后期保存,都需要经过清洗环节。在清洗前,要先明确需清洗掉的对象是什么,有学者指出自然产生的附着物、可溶盐和不当修复的修复材料均可定义为污染物5,因此,确定污染物之前应当将其与易混淆的瓷器本身的烧制缺陷进行识别后区别处理,烧制缺陷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的制瓷技术水平以及透露出更深入的文物历史信息等资料,是必须要保留的。例如景德镇青白釉碗底由于烧制时使用的垫饼是含铁量较高的耐火材料,故碗底会留下黄褐色斑块,这应予以保留;闽清义窑青釉碗内有砂砾,应跟附着物区分开,这是在装烧时为提高产量在碗内用涩圈垫烧留下的痕迹,不能清洗。“南海I号”瓷器因海洋贝壳等海相包裹的原因会有附着物,遮盖了原来的纹饰等信息,因此要清洗干净,还有由于受船货铁器的侵蚀影响,部分器物的表面会有铁锈侵蚀,在显微镜下观察,铁锈侵蚀的程度较深,会透过釉层通过釉面开片处向里渗入,这不仅影响文物的外观,更对文物的保藏安全造成隐患,因此也要清洗干净。文物清洗秉承着物理为主、化学为辅的原则,其中对清洗试剂及浓度的把握也体现出最小干预原则。李文静、陈岳等人的研究结果表明:清洗能力强的试剂,对陶瓷本体的损伤也较大;保存较好的器物,所受“保护性损伤”更小,每种清洗剂都会对瓷器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连中性试剂同样可以溶解出一定量胎体组分。6可见对于清洗试剂及其浓度的把握至关重要,且清洗所用的材料必须是业内认可且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在对“南海I号”出水瓷器进行清洗前,选取一些经前期试验有效的清洗液,如去离子水、2A溶液、草酸、柠檬酸、5%EDTA-2Na+3%柠檬酸等,并选取器物的非重点部位标记试验样块,对比选取效果最为合适的清洗试剂与浓度后,方对器物进行清洗工作,将清洗浓度控制在有效范围内最低,是对文物胎体最小干预的重要实施。
部分破碎的陶瓷器需要先将断裂的陶瓷残片经清洗加固后拼对粘接,为了将粘接剂对陶瓷本体的影响降到最小,能够实现可重复操作且对器物本体不会产生影响,故选用10%-15%的B72丙酮溶液均匀地涂于待粘接的瓷片横截面,使其表面形成一个初级胶接隔离面,待干燥后以环氧树脂胶粘接固化并修整粘接面。若因保护工作需要重新打开粘接面,只需使用乙酸乙酯或丙酮等有机溶剂,不会对陶瓷本体造成影响。
修复材料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根据待补配陶瓷的胎质特点以及胎土呈色,残缺补配的材料一般选择3A环氧树脂胶、滑石粉以及矿物颜料等。环氧树脂粘接剂的线性热膨胀系数比典型的陶瓷胎体大很多,加入填料后,环氧腻子和陶瓷器胎体的热膨胀系数接近,有利于确保温度变化下器物的稳定性,对文物造成的干预最小。
因环氧树脂粘接剂在固化后会有一定程度的眩光,所以当修复陶瓷器物时,可在做补配腻子时,加入矿物颜料以调节补配腻子的颜色使之与器物整体较接近,这样更容易完成作色。作色做釉时将清漆与乙酸乙酯调和后,加入矿物颜料调色,使用喷笔与毛笔相结合对补全部分进行作色做釉处理,使补全面与器物在视觉上和谐统一,仔细观察具有可辨识效果,并使用喷枪喷涂光油,对补全面进行表面封护。对于周边的本真色彩要注意覆盖面的控制,不会干预到本体的色彩,从而达到最小干预的目的。
馆藏文物科技保护的理念,已经从以抢救性保护修复、被动维修遭损文物,向以预防性调控环境、主动维护防止文物产生劣化转变。对于修复后的陶瓷器尽量存放在干燥环境,避光避风。博物馆库房应有空气调节器,湿度不能骤变,相对湿度要求全年保持在35%-65%之间,冬季>35%,夏季<65%。相对湿度波动度值每日在3%左右,建议增设防紫外及外光的滤光装置、防火设备、减震设备、防虫设备。
在完成瓷器的保护修复工作后要对其进行评估,目的是为了确定修复方案和修复效果是否符合文物保护原则和要求,同时评估修复后文物的安全性和文物价值是否得到保护,评估工作包括修复效果与文物安全、文物价值等方面的评估,评估过程也体现出最小干预原则。修复效果评估是结合文物照片、实物以及修复记录等来评估修复效果是否达到预期,修复材料的选择是否恰当,以及修复效果的稳定性等方面;文物安全评估是评估修复过程中是否对文物造成二次损伤,保护过程中对瓷器表面色度是否产生了影响,修复后的器物其活动性病害以及诱发性病害是否得到了控制,器物是否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文物价值评估是评估修复后的器物是否保留历史信息、其制作工艺中的缺陷与病害是否正确的予以区分。
出水瓷器不同于出土器物,情况更为复杂,由于长期埋藏在海底,不同海域的海水温度与盐度也不尽相同,海洋生物附着胶结的种类与程度也不同,对于出水瓷器的保护,要做到最小干预的前提,是对文物信息的全方位掌握,从制瓷背景、工艺、延伸到缺陷与病害的辨识等,才能做到游刃有余的把握好最小干预的度。在考古发掘过程中也出水了一些凝结物包裹严重的器物,为体现出器物在水下的原始状态,不必追求凝结物的彻底清除,可视情况挑选若干脱盐处理后进行展示示范,此意义或许会大过于拆解。最小干预,并非是不干预,而是要尽可能的保护文物的本体,这是保护理念的体现,也是对人类文物遗产保护的重要实践方式。
注释:
1.结壳堆积:结壳堆积是陶瓷器在保护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之一,俞蕙、杨植震在《古陶瓷修复基础》中对结壳堆积做出来解释,主要指陶瓷器表面堆积的不可溶盐,例如海中打捞出的覆盖珊瑚层的器物,其主要成分是碳酸钙.这些不溶盐堆积会完全将器物表面遮蔽起来,附着牢固,不易清除,对釉面会产生显著的破坏.
2.龚德才,于晨,龚钰轩.论最小干预原则的发展历程及内涵——兼议其在中国的应用与发展[J].东南文化,2020(05):6-12+191-192.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WW/T0057-2014,标准规定了可移动瓷器类文物病害评估程序、评估内容、评估方法以及评估报告的撰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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