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萨
午后,传达室的保安敲门进来,递给我一个白色信封。他不懂得尊重人的隐私,当众宣称我这封来信没有任何寄件人信息。这个年代,收到信封已属罕见,寄信人身份不明就更让人好奇了。我周围的同事是一群像树懒一样无聊的生物, 对这种事当然不肯轻易放过。他们伸长脖子聚拢过来,几乎把信封从我手里夺走。保安也留在原地幸灾乐祸,等着看这场由他引发的闹剧。 信封正面写着我的姓名、 电话和地址。 邮戳显示它来自上海。 此外没有落款,也不知道详细的寄发地。 原来她住在上海,我想。 我知道信是她寄来的。
“字迹这么秀气,长得一定很漂亮吧? ”“地址不填家里,是不是怕嫂子知道? ”“在一起多久了,有照片吗? ” 这帮人只有在拿臆想中的男女之事开玩笑时,精力才如此旺盛。我企图用“可能是稿费单”的说法糊弄过去,他们根本不信。稿费单至少会显示寄件单位。我陷入难堪的境地。我很清楚信封里的东西不能给他们看,但不给看似乎等于默认他们所言非虚。纠缠良久,一个年轻同事夺过信封,作势要拆。 我知道他在取闹,不会真拆,但还是拉下脸朝他“喂”了一声。 其他人极善察言观色,拿过信封还给我,又说了些分量较轻的玩笑话,纷纷回到各自的工位。保安也默默离开办公室。他们散去,我才小心翼翼地将信封打开。
信封里是一张空中俯拍的沙漠照片, 此外别无他物。照片背面也没有任何文字信息。事情已过去整整两年。尽管两年时间几乎将我的期盼消磨殆尽,但看到来信如此单调,我还是有些失望。 照片上,黄沙呈波浪状,左侧三分之一散布着少量植物,其中一株刺柳最为高大。右侧是开阔的沙地,一对裸体男女躺在沙地中央。肉体的颜色几乎与沙子相同,因此若只是匆匆一瞥,未必能发现他们。两人头朝着植物的方向,并排平躺。 不知是由于拍摄距离太远,还是面部做过模糊处理,照片上的他们看不清样貌。但他们身体的线条、头部的黑色毛发、四条大肆张开的腿、女人乳房的轮廓、 她右手中一件黑色物品, 都依稀可辨。 再仔细察看,还能发现刺柳树下露出部分衣物,以及一张揉皱的布毯。 而两人与刺柳之间的黄沙颇显狼藉,纹路与其他沙地不同,看得出是他们酣战的痕迹。
与她分别后的很长一段时间, 我都苦恼于没有任何照片能够再现她的容貌。如今我闭上眼睛,只能勉强想起她大概的样子, 再过几年恐怕也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摄影不如绘画之处也在这里,它不能把人脑海中的记忆呈现出来。 我甚至想过请一个高明的画像师,像描述嫌疑人那样说出她的体貌特征,再由画师尽可能地为我还原。 但即使可以百分百地将她画出来,又能怎样呢?
快被遗忘的还有《无人之境》。 这是我受馆长之托为市里的一家出版社写的汉代战争小说, 今年年初出版后, 让我这个写了十余年历史故事的无名小卒在我市文化圈颇受关注。但仅此而已。几月后的今天,这本书已经无人提及了。两年前我坐在由嘉峪关入疆的火车下铺,脑中所想的正是这个故事的雏形。车窗外是粗砂砾石覆盖的无边际的戈壁。 初看觉得壮阔,看久了仍觉得壮阔。 公元前一〇二年,汉将李广利第二次出征大宛, 军队正是在这种无人之境跋涉。 车马扬起的尘土几十里外都看得见。 此前不久,他刚把两万余人断送在大宛国和前往大宛国的途中,带着六千残兵返回敦煌。 如今等来了增援部队,虽然多是些乌合之众, 但自信对付西域小国绰绰有余。 六万兵士连同车马牛羊,浩浩荡荡遮天蔽日。
“喂,搭把手。”想得出神,耳朵里又塞着耳机,我丝毫没留意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直到她向我求助,我才赶忙站起来帮她把行李放到行李架上。 她的行李是一个巨大的迷彩登山包, 背包的重量着实让我意外, 她没有提醒我包很沉, 我接过来时差点闪了腰。 她没忍住笑了,接着又说不好意思。 她和我一样是下铺,火车还在行驶,我猜想她是从硬座补票过来的。 体型和相貌都像南方人,个子不高,留着刚好可以扎起来的短发,皮肤三分黑,光滑,紧致,可以看出长年接触阳光,也因此而格外注重保养。脚下是一双价格不菲的运动鞋,往上是薄纱裤,再往上只有一件小背心,仿佛衣着随海拔增高而逐渐简省。两条赤裸的胳膊上肌肉时隐时现。此外,她胸前还挂着一个相机。我对相机一窍不通,只是由镜头的长度感到它的分量和登山包一样不简单。除了相机,她的腰际还有一个小挎包,大概是用来放一些随身物品。她先拿下相机,后拿下挎包,接着又把相机挂回脖子,将带子松到一个刚好能把它放在床上的程度。 这些动作都是我用余光看到的。隔间里再无旁人,由于我坐在靠窗的床头,她只好选择床铺中间的位置。我已经摘下耳机,以免她认为耳机是我拒绝交流的象征。实际上这一担心完全多余, 因为不论从当时还是从后来的相处看来,她都是一个不拘小节的女人。
谈话是她发起的。 大概是看到我和她一样不像本地人,她问我是否是来旅游的。 我回答说是,又反问她,她说她也算是。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行李架上的登山包,心想她旅游的方式多半与我不同。 “包很重吧,”她说,“我本来是有助理的,在西安阑尾炎犯了。没用的东西,我就把他丢在那里,自己来了。”我不知道她说助理时用的是“他”还是“她”,由于包沉,我猜想应该是位男性。 我苦笑一下,表示对他们的同情。既然已经谈到助理,她索性聊起她的工作。她是做户外摄影的,不是普通的爱好者,而是职业摄影师。 她拍野生动物。 “原计划这次去沙漠待半个月,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 又不甘心就这样回去, 干脆来玩一趟,碰碰运气。 ”
野生动物。 大象、狒狒、河马、鳄鱼。 想象眼前娇小的女人和这些庞然大物共处, 总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它们的獠牙和利爪轻而易举就能置她于死地。我问她,能否欣赏她的作品? 她想了想,在手机里找出一张新近拍摄的照片。“很多常见的动物有的是摄影师去拍,同一种动物在人类看来长得又差不多,所以照片看起来也大同小异。但是对摄影师而言,每张照片意义都不一样。”她给我看的是一张夜间拍摄的刺猬特写。光线和雾气的原因,看不清周围是什么环境,只看到地上有草和落叶。的确是一张普通的刺猬照片, 我在看照片之前想好的一句夸赞之辞也没有说出口。接着她向我解释,照片是上个月在湖南与广西交界处一个山区拍的。 她和她的助理在那里逗留了整整十三天,只为拍一组短尾猴。 最后一天,由于浓雾耽误了行程, 他们直到夜间还在树林中穿梭。“虽然在走路,我跟他还是冷得牙齿打颤。后来,那片鬼林子里冷不丁冒出一片草坪, 我们都奇怪为什么这块地方只长草不长树,正好也想歇一歇,就走进去了。”夜晚的草地湿漉漉的,雾气在上面缭绕。刺猬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再次凝视照片,我多少能够明白两个寒冷、饥饿、疲倦的拍摄者在大雾中偶遇刺猬的欣喜之感。 “它走得很从容,也不怕人,从出现到离开,前后不到一分钟。 如果没有照片为证,我可能会认为是幻觉。 后来我们走出森林,再回想这只刺猬,总觉得像一种启示。 ”她努力向我还原当晚的场景,仍觉得力有不逮。 我明白这种感觉是唯有亲历者才能体验到的。 照片上的刺猬眼神天真、睿智,背靠白色的雾,让我越发感到神秘。但更神秘的是当下的时刻。 为方便一起看照片,我和她不知不觉凑得很近,甚至火车略一摇晃,我们的膝盖就碰到一起。她头发的香气不断飘进我的鼻子。讲话时她的嘴一张一合,距离近得让我晕眩。我也仿佛正身处一种启示、一种幻觉当中。
后来交谈时,我们身体的距离稍微拉开了一些。她问起我的工作,我感到“一家市级博物馆馆员”在她的职业面前有些黯然失色,于是着重加了一句“平时写一些历史小说”。 谁知她的注意力仍放在前半句。“博物馆,”她故作不屑地调侃说,“陈放一些死人的东西,整天面对它们?”她把脑袋往后仰,仿佛我已经沾染了死亡的气息,她要远离。 “也不全是死人的东西,有很多代表地方特色的当代的展品。”我回答。“我只逛过一次博物馆。 ”她的眼睛不无感慨,“我可以在野外负重连续行走几十公里, 但是在你们那种地方,我最多走三层就受不了了。”的确,长年累月地处在博物馆的岗位,有时会觉得自己像个人俑。我并不像她那样对我所供职的地方怀有鄙夷,相反,我对博物馆的敬意自工作以来有增无减。 我知道一个城市可见的最古老的东西正藏在那里。 比如我喜爱的那枚战国铜镜,你只要把灯光调暗,独自坐在前面凝视它一刻钟,就能够被它催眠,忘却时间和空间,并且很难抽神出来。 它所来自的那个时代既召唤又排斥着你。 要说神秘,这并不逊色于雾中走来的刺猬。但在这种静态的持久的神秘中浸淫久了, 总还是免不了对譬如我面前这个女人所追求的转瞬即逝之物心向往之。
她不愿说出她的名字, 连是否有艺名也不肯透露。我以今后可以欣赏她的作品为由,问她拍摄的照片以什么名字发布在哪里, 她轻描淡写地说那点东西不足以示人,转而改变话题,问我为什么会在非节假日的时间出来旅行。我向她解释,我原本是来嘉峪关出差的, 因为正好要写一部发生在沙漠地区的小说,于是顺便请了几天假,来实地看看。 “你会写小说? ”她的表情颇有些意外,似乎对我博物馆馆员这一身份的印象有所改观。我已经告诉过她,而她漏听了。 这样一件小事都让我感到有些失落。 我回答说是。“什么样的小说?”我不知道她是问我通常写什么样的小说,还是问我即将写的这一部是什么样。我按照后者作答。 一部以李广利出征大宛为背景的汉代战争小说。看得出她对李广利和大宛都一无所知,她感兴趣的只有沙漠。 “在沙漠上用冷兵器作战,挺有趣的。”她看向窗外,不知道是想回避这一话题,还是在想象兵马混战、黄沙漫天的场面。
大漠地区水和食物稀缺, 兵员折损在路上就开始了。好在西域诸国看到汉军这次来势汹汹,无不开门迎接,提供补给。到轮台,他们才遇到像样的抵抗。李广利率军连攻数日,攻下轮台并屠城,随后直取大宛。我的主人公并不是李广利,我不想将小说写成他出师西域的传记。军队抵达大宛时,李广利分派校尉王申生率千人攻打郁成城,遭到顽抗。我的主人公也不是王申生,他很快就将死于郁成城外,无法出席后来的故事。 我的主人公是王申生麾下一个名叫何耳的士兵。
我生于长安,因天生双耳较大,故起名何耳。 母亲早逝,父亲疏于管教,年少时好赌博、偷盗。二十五岁娶得一位妻子。 她看我生性风流,委身于我,婚后却极为不满。 我们生下一双儿女,我也戒赌戒盗,以正经营生为名,坑蒙拐骗地贩卖些酒水,算是家成业立。 但好景不长,我因酒中掺水被人指出,在集市斗殴,将对方打成重伤而入狱。 在牢房度过数月,正值贰师将军李广利初征西域失利,天子赦免大量囚徒,派往边疆增援。 我正是在这一干囚徒之列。
注意到她开始犯困,我不再讲下去。我们偶尔说一些寻常话题,大部分时候则沉默无言。她脱掉鞋袜躺在铺位上,露出一双温润洁白的脚。这双脚引起我一时遐思。 假如不做摄影师,她面部、脖颈和双臂的皮肤大概也是这样的白。 这样的白仿佛暴露出潜藏在她野性表面下婴儿般的弱小与乖顺。 我也斜靠在叠起的被子和枕头上,假借桌板的遮掩,贪婪地盯视她的双足。那双脚踝也完美无瑕,仿佛是用某种稀罕的材料塑成的。她改换为侧卧姿势时,我看到她的足底有一层淡黄的茧。 这是常年在野外跋涉的又一证据。 我对茧心生敬意, 不再像个猥琐男子一样窥视了。
当晚,火车在哈密站停留二十分钟,我们的隔间进来一位腿脚不便、动作迟缓的老人。老人的铺位在她的上方, 于是她主动把下铺让给她, 老人没有推辞。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提出我来和老人换,她拒绝了。 “这没什么。 为了拍摄,我还在树上睡过呢。”于是,一整晚我都看不到她。我的目光穿过桌板下方,原本可以一睹她的睡态,如今却是一张苍老皱缩的面庞,我感到受了命运的捉弄。尽管这样的心理有些下流, 但一想到第二天早晨她就要下车,而我和她的最后一夜被一个老人破坏,我就懊丧得无法入眠。唯有不断回味白天她的一言一行,才让我心生喜悦。但喜悦笼罩着阴翳。她就在我的斜上方,时间在流逝,而我什么都不能做。
她很早就起床了。老人还在熟睡,她已经洗漱完毕。 我也早早地坐在床沿,准备与她道别。 接下来的事让我大感意外。乘务员喊“阿克苏就要到了”时,我正帮她拿下行李。那个巨大的迷彩登山包,这次因为我早有准备, 它安安稳稳地被我从行李架拿到我的床铺上。 她拎了它一下,仿佛不清楚它有多沉似的。“我有个不错的想法,”为了不吵醒老人,她悄声对我说,“反正都是去沙漠,不如我雇你做我的临时助理,你帮我背包。 怎么样? ”我的内心第一时间对这一想法兴奋不已,我的嘴却迟迟没有表态。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延迟。 她以为我在考虑我和她目的地不同的问题,于是接着说:“我可以补一张票,陪你去喀什,你再跟我去和田。反正都是塔克拉玛干。”我提前告诉过她,喀什离古郁成最近,所以我要去那里。其实能与她结伴,去哪里无所谓的。 “好啊。 ”我就这样同意了。
我不知道她的这一想法是下车前因感到行李沉重而忽然产生的, 还是她早就盘算好的。 以她的性格,我想应该是前者,可我又怀疑昨日她与我攀谈时就已经在打我的主意。她想物色一个替她背包的人,而我一人独行,时间足够,没有周密的旅行计划,正是理想的人选。不论如何,能与她偕行是我求之不得的。 尽管瞒着妻子这样做不大合适,但我想,不过是多个旅伴,帮她背包而已,能怎么样呢? 何况她是野生动物摄影师,我跟着她能够直面荒漠,想必对我写作也大有裨益。 这样想,我就安心多了。
她去补票时,我和登山包并排坐在铺位发愣。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 背着这样一件重物在沙地前行是一件多么费力的事情。我自己的行李交给了她,是一个很轻的旅行包。接下来她跟我谈雇用费。我告诉她,我们像朋友一样同行就好,不必当真雇用。“雇了你,我才能心安理得地对你发号施令。 ”她说,“按天计费, 跟我的正式助理一个价。 摄影方面你帮不了我,但你第一次做,会很辛苦,也不能亏待你。 ”我只好依她。去喀什看看古城,再到塔克拉玛干领略沙漠风光,这便是我此行的全部目的。 “这太容易了,”她说,“喀什古城今晚就能逛完, 往后一切行程都由我来安排,怎么样? ”我表示都听她的。 六小时后,火车到达喀什。 迈出车门的刹那,已感到热浪扑面。 她提前用长款防晒衣将自己裹得像个修女, 而我毫无经验,只好顶着烈日随她前行。
西域。 我无暇想象我的主人公随大军初到西域时的场景和心理,我只想少走路,多坐车,尽快找地方歇脚。而我的雇主一出站就带我前往古城。她跟着导航轻快地走在前面,我跟着她走在后面。我们挤了一段公交,又步行十来分钟,目的地就到了。“人文摄影师的天堂,但对我没有太大诱惑。”她说。随后就要进入。 我问她,是不是应该先找个住宿的地方,放下东西再来逛?她回答:“我们不在这里住宿,今晚就去和田。”“那也应该找个寄存行李的地方。”我表示,寄存的费用可以由我来出。 她笑道:“你有必要提前适应适应。 到了沙漠,整天都要背着它走。 今天就当是入职前的培训。 ”
古城自有它的魅力。 尽管声称对她没有太大诱惑,她还是拍了一些照片。 而我,既然已被她断绝了休息和减负的希望,反而不甘示弱,重获精力,加快脚步与她并行。我的注意力被那些建筑吸引,也逐渐习惯了肩部、背部、腰部、腿部的酸痛。她玩起来有主见,有热情,不耽误时间,永远知道接下来该往哪走。“古城很大,我们时间不多,只能挑重点了。 ”有时她也同我交流对某种建筑的看法, 都是一些无关历史文化的纯视觉上的喜好。看得出她很尽兴。想到她的肩头本该承受正位于我肩头的重物, 我感到她请我做临时助理是明智的。
古郁成位于今日的乌兹别克斯坦, 我们无法再西去察看了。 我的主人公参与的对他而言最重要的一场大战正是在郁成。那里的地形与大漠不同,正因如此他才能够死里逃生。千人军队驻扎在山丘之间。王申生向郁成索要补给, 郁成王拒绝。 战斗一触即发。 连我这样身份低微的士兵都知道,若真打起来,汉军没有任何胜算。李广利明白郁成难攻,首次出征时他已尝过苦头,因此这次只派我们和郁成王纠缠,自己则率大军直取大宛主城。 以卵击石,我想。 不管别人如何,我是个惜命的人。 若真的要打,我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 王申生也料到了这一点,脱逃者杀,他说。
入夜后,抓到一名敌军斥候。 消息传遍军营,上下动摇。 斥候并不单独出没,抓到一名,说明剩下的都逃回去了。为了鼓舞所谓的军心,这名斥候被枭首示众。那个西域脑袋挂在营地高处,越发让我们感到恐惧。紧接着命令传来,所有人入睡时盔甲和武器不得离身。 即便没有命令,我们也会这样做的。 我已经想到要逃了。 军营戒备森严,无法出入,交战之时或有可乘之机。我悄悄地准备好干粮和水,随后发现这样做的不止我一人。 黎明前,先是军鼓擂响,众将士纷纷列队;接着是动地而来的马蹄声,我们不知道对方来了多少人,有经验的将领通过听觉判断,我们通过有经验的将领脸上的表情判断。 大概是我们的数倍,我猜想。 这一猜想后来得到证实。 突袭我们的是郁成王率领的三千兵马。 后退者斩,脱逃者斩。 保命不易,我只能勉强迎战,尽可能躲在队伍后面虚张声势。
“不是说在战场上不怕死的才更容易活命吗? ”她说。她不喜欢我的主人公,认为他畏缩、自私、目光短浅。 我告诉她, 战场上没有那么多深明大义的英雄,我只想写一个小士兵的真实心理。所谓不怕死才更容易活命,虽然不乏这样的好运,但我想这不过是他们编织的让人舍命冲锋的谎言罢了。 她听后更加不以为然。 “你这样写也没错,也有不乏好运的胆小鬼。 ”她的鄙夷在我听来不是指向我的主人公,而是指向我。“不过,你没有过命悬一线的经历,很难理解求生是怎么一回事。我经常在野外讨生活,跟自然接触得多了,就知道活着是赐来的,不是求来的。 人在野外有成千上万种死法,天气、地形、动植物、水、疾病,这些东西不论谁跟你开个小小的玩笑,你就无力回天了。 再好的体质,再齐全的装备,再系统的求生技能, 在它们前面都不堪一击。 你越是吝惜你的生命,它们就越想拿走它;你越是不在乎,它们也就无所谓。推想起来,战场上大概也是一样。”我没有继续与她争论,而是隐隐担心起了接下来的沙漠之行。说这些话时,我们正坐在喀什站的候车厅里,等候前往和田的火车。在她的安排下,我们第二天上午就要抵达塔克拉玛干沙漠。而她对求生之道的描述,让我感到塔克拉玛干已经盯上了我。
我是无意间瞥到她手里的车票, 才知道她的名字叫陆曼的。当天,我在各类社交软件及摄影网站搜索这个名字,全都徒劳无功。 尽管已经结伴旅行,她还是不愿和我互留任何联系方式。 有时路上人头攒动,我不得不紧跟着她,生怕一时疏忽走散,就再也找不到她了。 除了她的基本信息,她对我无话不谈。我知道她的饮食偏好,知道她从小生活在大都市,上学时成绩永远垫底,知道她对音乐和电影的口味,甚至知道她有过七任男友,全都在短期内分开了。 “最长的一次谈了多久? ”我问她。 “不到一年吧,”她说,“我才不追求长久。”我可以想象,她这样永远过着不稳定生活的女人,除非找到志同道合的伴侣,否则恐怕很难拥有稳定的恋情。“和我保持较长男女关系的反而是我的助理。当然,不是你,是另一位。但我不会和他发展成男女朋友, 我们都更喜欢摄影师和助理这层关系。 各取所需,不管是工作上还是身体上。 但不动感情。”是不动感情还是没有感情呢?我很好奇,但我没有追问。
到达沙漠公路的入口时, 我已经疲倦得像一头老羊。连续两晚在火车上度过,白天又驮着沉重的行李随她奔波,再看到眼前冒着热气的黄沙,我感到一旦走入,随时都会栽倒。“不是我懒啊,”我向她直言,“我怕我体力不济,拖你后腿。 ”我建议她,反正不赶时间,不如先找个酒店,洗个澡,好好睡一觉,大吃两顿,等体力恢复,再从容地进入沙漠。她抿着嘴笑了。“体力再充足,在这种地方也是马上就耗干了,还不如在疲劳的时候进去,身体的反差不会有那么大。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 我是助理, 我只能听她的。她约了一辆车,等车的空当,她让我待在路边,自己去采购一些必需品。我瞥了一眼她拎回来的口袋,看见十余瓶水和葡萄糖, 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物件。水和葡萄糖的分量加在我们的背包上,让我感到喘不过气来。 此外,她还为我买了一件防晒衣,说是附近的地摊货,聊胜于无。
车载着我们驶入沙漠公路。司机是本地瓜农,农闲时兼开出租车赚钱。她坐在副驾驶位,与他攀谈一路。 他的话不多,问什么答什么,得知我们要在沙漠徒步时,也只是露出司空见惯的表情。 陆曼告诉他,几天后仍要他来接。 “手机要保证随时畅通,哪怕是半夜打给你,也要能立马出发。”司机点头答应。他们聊沙漠。 对塔克拉玛干,陆曼远比司机更为了解。 这让我感到安心。初来乍到却通晓这里的一切,看得出她提前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 难怪即使助理生病她也要独自前来。司机知道的多是一些旧闻,比如某年某月什么人在沙漠丧生, 某年某月沙尘暴让和田陷入瘫痪。车在无人的公路上飞驰一个多小时,陆曼觉得差不多了,就要司机停车。临走时她又嘱咐他留心手机,并说:“五天没有给你打电话,就替我们报警。”这句话让我惴惴不安。她擦了擦手表,那上面有指南针。“接下来的旅程全靠它了。离开公路就没有信号,没有GPS,死了也不会有人发现。 ”这些话她说得轻松,但我知道绝非虚言。 我已提前告知妻子,接下来要跟着旅行团去沙漠腹地住几天, 做一些收集资料的工作。 “这几天没有信号,联系不到,不用挂怀。 ”
我们行走在真正的无人之境。车走后,除了我们的脚步和呼吸,四周再没有其他动静。起初我们谁也不说话,仿佛语声会亵渎这里的神明。我甚至感到由于曝晒, 大脑已停止思考, 只有两条腿在机械地活动。“我来到了一个什么地方啊。”一个声音在我脑中不断回响。热气肉眼可见地从地面蒸腾而上,在它的折射下,空间被扭曲,单调的环境在我眼中摇晃。 置身于这样一个世界,我很快出现幻觉。我感到身体轻飘飘的,若不是肩上有背包压着,立马就会像只气球一样向云端飘升。我身旁裹在袍子里的女人,是将要谋杀我的凶手。这地方是她的屠宰场。等到离公路再远一点,她就要痛下杀手。我以一个略高的视角看到了我和她的背影。 我们正在爬一个沙丘, 将到顶部时,她撩开防晒衣,从腰间掏出一截绳子,套在我的脖子上。 她将绳子勒紧,而我毫无反抗之力。 几分钟后,我疲软地倒在沙坡上。 她拎着我的衣领,将我拖过沙丘顶部,扔去对面。 我这才看到,对面的沙丘下密密麻麻躺着无数具尸体,他们有男有女,全是像我一样的年轻人。每具尸体都睁着空洞无神的眼睛,脖子上都套着一截绳索。
尸体的场面让我恍然醒过神来。 她似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继续和她默默地并肩而行,大概由于适应了气温,又得知方才的场景只是幻象,我逐渐感到平静。 很久后,我们在一棵不知名的植物下歇脚,我才问她:“这地方真的会有动物? ”“怎么会没有呢?”她反问。她的声音轻柔细腻,是我这几天来从未听到过的。“没有水,哪来的动物?”我说。“怎么会没有呢?”她又说,“这地方曾经可是一片汪洋。”我放眼望去,一片汪洋,波涛在时间中凝滞了。 两个擅闯的活物,缩在广袤之海的一角喘息。
她从登山包里拿出两袋压缩饼干,我们就着水,小口地吃了下去。 她不允许喝太多水。 “喝再多也解不了渴,水是要留着保命的。”她也不允许休息太久,吃完就接着上路。 踩着沙子前行,速度缓慢。 尤其遇到沙丘,走两步滑一步,事倍功半。 大概是看我走得费力,她伸出右手抓住我的左手,拉着我前进。 这一举动甚至让我误以为又是幻象。我也并拢手指,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她的皮肤滑滑嫩嫩,与这沙漠根本不符。防晒衣的衣袖堆在我们的手腕。我感受着由走路形成的手间的摩挲,生怕在这四十多度的高温下,加快的心跳会让我一命呜呼。肢体接触是疲劳的解药,想必她早就深谙这个道理。 我想知道她是否像我对她一样对我产生情愫和欲念。她看起来比我冷静,像无事发生一样默默赶路。我们的手心逐渐有了汗液。沙漠地区干热,原本汗水一出就会蒸发,只有当两手像我们这样牵着时,汗液才被留住。
我们在沙漠遇到的第一只动物是蜥蜴。“叶城沙蜥。 ”她简短地说了一句。 “哪里?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除了静止的沙子,什么也没看到。 “已经跑了,是它先发现的我们。它要是一动不动,就算在我们脚边,我们也不一定看得到。”我这才知道,她一路上一直在留意动物痕迹。 我问她,它们跑得这么快,怎么拍得到? “附近有它的洞穴,”她说,“真想拍的话,就要去蹲守。用遥控摄影机更好。不过我到沙漠不是来拍蜥蜴的。 ”尽管没有亲眼看到,它的出现还是让我心生希望。这片死亡之域毕竟还有住户,而她煞费心血的摄影计划也有望不会落空。“有没有费了好大的劲却什么也没拍到的?”我问。“当然。更多的情况是拍了一大堆垃圾,没有一张满意的。也有很多画面只是看到了,来不及拍。 不过没有什么可遗憾的。 它们发生,不为了被看到。 有时也会觉得,摄影反倒糟蹋了这些画面。 ”
傍晚,太阳在我们身后坠落。我们的影子在眼前的沙地上缓缓移动。我的比她的略长,由于背着登山包,看起来像一只伸直后腿的蛙。周围的光线由灼人的白色变为橘色。 沙漠温柔下来, 总算没有白天热了。 我频频回头,欣赏茫茫天地之间的壮阔落日,而她则不为所动。在野外,日月星辰造成的景象太普通了,她说。 不过,晚上的星空她还是陪同我观看了很久,大概是晚上除了星星没什么可看的。她是个疯狂的女人,我们一直走到入夜后,她才宣布结束一天的跋涉。“你还行,”她说,“不比我的正式助理差。”算是对我的褒奖。她打开从我身上卸下的登山包,在里面翻找一些睡觉用的东西。 一张薄毯,两个睡袋,拿掉之后背包依然鼓囊囊的。我一整天没有上厕所,她也是。 睡前我们各自去了一趟, 就在附近的沙地上解决。 尿撒进沙子里。 我想,我为干旱的大漠注入了水分,这是对塔克拉玛干微不足道的贡献。和她分开的短短几分钟,我已感受到沙漠夜晚的恐怖。肃穆的空气仿佛宣告我不该出现在这里。要是没有我,她真的会一个人来这种地方过夜吗?
我们的睡袋并排放在铺开的布毯上,挨得很近。我比她先钻进去,困意立马袭来。 偶尔有风吹过,能听到细沙窸窣作响。 我开始担心入睡后会被整晚都随风而动的流沙掩埋。进入睡袋前,她在头顶放了两样武器,匕首和电棍。我原以为这是为了警告我不要侵犯她, 随后她解释道, 是为了防止有野生动物袭击。 我又开始担心野生动物袭击。 平躺着,满目都是星辰。她对天体很了解,能叫出许多星星和星座的名字,而我只能认出北斗七星。 她说,上学时她的总成绩不堪入目,唯独地理还说得过去。 侧躺时,我就能近距离看到她的脸。她比我先入睡,是我有意要迟于她的缘故。一位俄国作家说,每个人的睡相都是愚蠢的。 我看着这张愚蠢的脸,蓦然生起一种哀伤之感。
天亮后,尽管胜负已经了然,战斗还是持续了很久。 郁成的军队逐渐呈包围之势,想要将我方歼灭。我亲眼看到王申生被杀, 心知再这样缠斗下去唯有全军尽没。我看准敌方一个骑良马的小将,持弓箭偷袭,射中他后心,随后夺了他的马,打算从北边兵力薄弱之处突围。我一边跑一边大喊“王校尉已死”,煽动军心,造出逃命的声势。 于是不少人都向北杀去。我跟在他们身后,让他们替我挡住部分刀剑。西域马名不虚传。 我压低身子,抡着大刀,很快就冲到战阵之外。 几个同伴也跑了出来,我们一路向西疾驰。 这里距李将军的大军约有两百里,无法快速抵达,郁成的数十骑人马又穷追不舍,我们未必能够真正逃脱。没走多远,仅有的十来个逃出来的人意见产生分歧。我主张走小路,不易被追踪;另外几人认为小路地形不明,更加危险。 于是分作两路,只有两人随我沿小道而行。 这两人一个身上带伤,一路洒血;另一个胆小如鼠, 浑身发抖。 况且他们所骑的都是普通杂种马,若是追兵放弃小路,他们还有望活命;若是对方追来,他们断然无法脱身。
身后还是有马蹄响起,好在人数不多;大概是看到小路上蹄印只有三骑,又有伤员,不必太多人就能对付。他们转瞬即至,射杀了流血的,吓落了胆小的。他们放箭时我也放箭,我的箭正中一个排头的追兵。接着我转头就跑。 没有同伴随行, 一人一马轻快如风。 由于对地形不熟,走了几次弯路,郁成兵骤然而至。 箭囊里的箭也不多了,我不敢滥用,于是设了几次埋伏。 郁成人虽然勇猛,却不太聪明,屡次被我算计,纷纷落马。仅剩一名追兵时,我的箭用完了。我只能和他近身搏斗。 杀掉他,我的性命才可暂保,我才能够喘口气,从容西去。
我来到一片平旷的沙地,调转马头,掣出尖刀,准备与他决战。 附近是一些矮山,怪鸟啼叫,人迹不存。我告诉他,穷寇莫追,聪明的话就应该原路回去,还能在路上捡两个头颅领赏。他听不懂我的语言,一脸茫然。 我看他身形瘦小,相貌年轻,拿一柄西域弯刀,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心知他不是我的对手。 他的胯下也是一匹良马,我想把它也据为己有,去寻找大军的路上就可以换乘。 于是, 因害怕打斗伤及马身,刚交上手我就把他拉下马来,在地上和他交手。下地后才发现,他的身材比在马上显得更矮小,看起来他几乎还只是个孩子。 我起了怜悯之心, 不忍杀他,一边防御,一边打手势告诉他,让他回去。 他不听,徒劳地向我攻来。 我感到不能理解,他明知打不赢我,为何不肯放弃? 难道是军令严酷,要求他们不赶尽杀绝不得回城?或者是他呆头呆脑,对胜败没有估量? 为了验证后者,我对他进行一番猛攻,很快就将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我和他四目相对,他的眼睛倒有些无辜地望着我。 我收起刀,他仍不肯罢休。 难道他想利用我的仁慈之心,因看出我不愿杀他,要缠斗到最后,寻找机会取我性命? 我盛怒之下又一路疾攻,这次挑飞了他的武器,那把弯刀斜斜地插入几丈开外的沙子。 他想去取回,被我挡在身前。 他想从我侧面钻过去,被我一把拉住,揪下头盔。她长发飘散,是个女人。
“其实我早就开始怀疑了,在你说他又瘦小又年轻的时候。 你不断强调不忍心杀他,既然是敌人,就算瘦小一点年轻一点,又怎么会不忍心杀呢?让男人不忍心杀的一定是女人的特质。 ”陆曼说。 我对她的分析表示认可。 睡了一晚,我们没有被沙子掩埋,也没有被野兽吞噬。我们的体力勉强恢复,重又踏上漫无尽头的旅途。《无人之境》成了绝佳的消遣。这些情节都是我即兴构思的,但我讲得还算顺利。她也听得起劲,甚至因为我费了口舌而允许我多喝半瓶水。在继续讲述接下来的故事之前, 我问她:“女人在被强迫发生性关系时,真的会像电影里那样,因为享受而逐渐配合吗? ”“有些情况大概会吧,”她说,“但你们男人最好别这样想。 ”
我已经很久没有碰过女人了。 自从因斗殴进入牢房,除了探视的妻子,我连女人的面也见不到。 随军出征后更是如此。现在蓦然有一个解除武器、披散头发的年轻西域女子与我独处在这无人之境, 我怎能不生邪念? 我也扔掉我的武器。 她看出我想干什么,挥起拳头同我肉搏。 这个西域女人拳脚毒辣,可惜在方才的追杀和打斗中耗尽了力气, 我只要防着要害部位被击中,她的拳头落在我身上并不打紧。我虽也体力不济, 但兽欲大发, 凭着蛮力剥下她的盔甲。 她里面穿着一件薄绢衣,我粗暴地将它扯掉,又粗暴地揽她入怀,将她放倒在沙地上。一个人纵然精疲力竭, 在受到侵犯时大概也会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 而被我压着的这个女人, 她的反抗却软绵绵的。 有时我和她目光接触,挨得太近,我不知道那双眼睛里面是什么。但她的表情并不狰狞,反倒逐渐平静。 与表面的平静不同,她的胸部贴着我的前胸,我能感受到里面剧烈的心跳。我有些害怕。尽管我这个人心术不正,偷鸡摸狗,赌博嫖娼,却从未干过今天这样的事。 我有些退缩了。 而她闭上眼睛,单手搂住我的脖子。于是,我们两个言语不通的男女赤身在光天化日之下不顾一切地像动物一样交合。 我们的皮肤上全是汗液,在地上滚一圈,就变得遍体黄沙。 有时我压在她上面,有时她又压在我上面。她两颊的细沙对称分布,像猫科动物的胡须,那是我沾满沙子的手抚摸时涂上去的。
“呸——”结束之后,她不断地吐着嘴里的沙。我也用舌头将口腔里的沙子搜集到唇边, 学着她的西域声调:“呸——”她听后满脸笑意,呸得更起劲了,故意让我继续学,直到我把盔甲和弯刀递给她,她才敛起笑容。 时间已不早了,我把她的马牵过来,将马缰交到她手里。她嘴里说了一个我听不懂的词,随后上马原路返回。 等到她的背影消失,我也骑上马,朝她的反方向去了。不远处的郁成城外,千余人尸横遍野。 两百里外的大宛国,杀戮还在继续。 我从一个战场侥幸得脱,奔向另一个战场。而回顾这片众山之间的平旷沙地,我恍然感到误入了一处极乐之境。用不了余生的数十年,在我骑马而去的顷刻之间,我已分不清刚才的经历是真是幻了。
眼前沙丘的顶部露出一个尖嘴尖耳的脑袋,转眼又消失不见。 陆曼抄起胸前的相机,飞奔上去。 我在原地愣神片刻,脚步沉重地去追赶她。沙漠上的平地走起来已是步履维艰,遇上较陡的沙丘更是要命。沙子从她脚底流下来, 我沿着被她踩出的脚印手脚并用地向上爬行,艰难地到达顶部。对面零零散散地生着一些植物。她说过,动物会更多地出没在有植物的地方。有些动物啃食植物的茎叶以补充水分。她取下太阳镜别在衣领上, 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型双筒望远镜,像个战略家一样察看这片颇有绿意的沙地。无需望远镜, 我凭借肉眼就能够看到那些小狼在绿色和黄色之间移动。 我警觉起来, 寻找附近成年的狼。 “你要拍它们? ”我的声音都变了。 她不作声。 看她那兴奋又镇定的样子,显然已在为拍摄做准备,这个疯女人。 我告诉她:“这些狼会把我们吃得连骨头也不剩。 ”她失声笑了出来:“是狐狸。 沙狐。 ”沙狐。远看长得像狼崽。它们不像蜥蜴那样会隐藏自己。它们在这里是掠食者。
“包给我。 ”她嘴里说着,眼睛不离望远镜。 我解下包。 她打开, 把摄影器材之外的杂物全扔在沙丘上,又取出一副对讲机,丢给我一个,自己戴一个。接着她背起减轻了一些负担却仍然沉重的背包, 把望远镜递给我,简短地交待了我一些事情。沙狐是保护动物,她说,与常见的赤狐相比体型更小,群居,奔跑速度慢。 她曾在内蒙古见到过,但没有专门拍摄。 能在塔克拉玛干看到实属不易。 附近大概有它们的洞穴,她要绕到下风处靠近它们,而我的任务就是拿着望远镜,居高临下地守在沙丘顶部,必要时用对讲机告诉她沙狐的方位。临走时,她带上了所有的食物和水, 说也许能用它们和沙狐近距离接触。 我趴在原地,虽说暂时免去了负重跋涉之苦,但身体下方烫人的沙子和背后毒辣的太阳也让我感到焦热难耐。
这片区域中, 肉眼可见在地面活动的狐狸有五只。假如像她所说附近有它们的洞穴,那么地下不知还藏匿着多少只。 沙漠腹地有这样成群的哺乳动物定居,的确让我感到不可思议。她花了近半小时才绕到这片区域的下风处, 随后向离她最近的那只狐狸移动。沙地平整,植被不多,她能够一览无余,并不需要我的帮助。起初她用长焦镜头拍摄,以那些稀疏的植物作掩体,一边拍一边缓慢挪近。她在相机镜头中注视着狐狸,我在望远镜中注视着她。她有时单膝跪地,有时趴下,沉重的登山包挂在背上,让我心生怜意。
也正是在望远镜中肆无忌惮地观察她时, 我第一次产生长久地做她助理的设想。 辞去博物馆的稳定工作,离开那群树懒般的同事,在一片反对甚至威胁的声音中随她前往荒野,常年居无定所,吃压缩食物,睡帐篷和睡袋,冒着被袭击的危险近距离接触野兽, 捕捉那些转瞬即逝的画面, 甚至不再写历史小说,转而涉足自然生态小说、动物小说。当然,她已经有个经验丰富且能够与她完美配合的全职助理,大概不会需要我这个外行。纵然需要,我又能轻松果断地跟她走吗?我羡慕那位全职的家伙,尽管他在旅途中犯阑尾炎时被她抛弃了。 想必他并不认为这是抛弃。 假如在深山中遭遇熊的袭击,她也会弃他而去。那又怎样呢?他们并非情侣,却做着男人和女人应做的事。 他们共事,但不会成为彼此的累赘。 他们各取所需,互相利用,但绝不互相依赖。 他们从来没有建立在亲密关系上的所谓不离不弃、天长地久的愿望,他们像荒野一样冷酷、多变、不讲究。
靠近到一定距离时,她被沙狐们发现了。好在它们似乎并不将她视为威胁, 反而像家猫一样好奇而谨慎地主动接近她。于是拍摄过程极其顺利。她拿出饼干和水,放入搪瓷碗,又退后一段距离。 它们陆续走来,食物到嘴后变得更为大胆,五只狐狸甚至同时出现在她的镜头中。“拍摄对象太集中也是个问题,”后来她说,“像很多人合影, 其中一个状态或形象不佳,就会影响整张照片。 ”而我在望远镜中看到她的脸上尽是兴奋。 不是摄影师遇到令其满意的拍摄对象时的兴奋, 而是女孩被一群毛茸茸的生物围着时产生的难以抑制的激动。它们已经完全不怕她了,走近她, 明确地向她讨要食物。 它们看到饼干来自背包, 甚至像景区的猴子一样上前撕扯。 她伸手摸它们,将大块的饼干频繁地投入搪瓷碗,欣赏它们的吃相。我终于忍不住用对讲机提醒她,我们正身处沙漠腹地,接下来还要靠这些吃的走出去。她听后不再投喂,又拍了一些求食不得的愤怒沙狐的特写。
或许是听到我在对讲机中的声音干燥沙哑,她朝我所在的沙丘看了一眼。 “你那里太热了,我不知道我还要拍多久,你可以去下风处,找个树荫待着。”尽管很想继续在望远镜中观察她, 我还是听了她的话,放弃高地,绕道去她身后的那片区域。 我老远就看到一株较为高大的植物, 走近后兴奋地发现上面结着椭圆的黄色小果。我在对讲机中告诉她,她说她早看到了。“那是刺柳树,也叫沙枣,可以吃的。”于是我摘下一些,放进防晒衣的外兜里,躺在地上开始咀嚼。我把脑袋枕在旅行包上,树下的阴凉和沙枣中难得的水分很快让疲倦得到缓解。 兜里的枣子还没吃完,我就睡过去了。
陆曼将我掴醒时,我隔了许久才想起我在哪里。太阳还在天空的三分之二处, 而我感到自己已昏睡一个世纪之久。 只见她解下防晒面罩的裸脸正与我相觑,手里还拿着半瓶打开的葡萄糖。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正躺在她的怀中。 “怎么也叫不醒你,我以为你中暑晕过去了。 ”她松了口气,用搂着我的右手拧上葡萄糖瓶盖。 我摸了摸嘴唇上方, 感觉到火辣辣的疼,脸颊也有些灼热。 “是我掐的,”她说,“掐人中你都不醒,还是耳光管用。”我不说话,装出一副虚弱的样子,继续赖在她的怀里。“早知道不是昏迷,就不叫醒你了。 如果想睡,就继续睡吧。 ”她说。 “不了,”我说,“倒是应该换你休息。在这树底下睡觉,实在太舒服了。 ”“我没有你这样累,”她笑着说,“野外是我的地盘,早就习惯了。 要是让我整天坐在办公室,可能才会觉得累吧。”我看她眼睛清澈,的确不像有倦意。
“你这样抱着我多久了?”我问她。“许多年了。”她回答。 我们都笑了。 笑归笑,我确实感到我已和她在这无人之境相处多年。相比起来,进入沙漠之前二十余年的生活反而短得犹如一瞬。 这种错觉大概是昏睡初醒头脑混乱所导致的。 趁着这种明知是错觉的意识, 我把手伸到她的脸上触摸她。 身处死亡之域,过去生命中那些生者仿佛已成死者。什么父母妻儿、朋友同事,他们仅存在于我的记忆当中,只有眼前这个喂我葡萄糖的女人才是实相。 我的触摸成了信号, 我们要在这结满果实的刺柳树下行人祖亚当和夏娃所行之事。
我和她自见面以来就没有洗过澡。 我们不停地出汗,沙漠地区空气干燥,汗液结晶后留在皮肤上,与沙尘混在一起, 触感粗糙。 本打算用湿巾擦洗一遍, 但想到在沙地上像我的主人公和那个西域女人一样打滚,迟早要沾惹一身黄沙,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她的脸上还没有太多盐渍,亲吻到脖颈以下时,我才尝到浓浓的咸味。“两座结着盐霜的沙丘。”我这样调侃她的乳房, 她报之以轻蔑的一笑:“你也好不到哪去。 ”我脱下上衣,肩膀上露出登山包肩带勒出的两道红印。 她用手指轻触它们, 没有关心我痛不痛, 而是一脸幸灾乐祸地问我回家后怎么解释。 的确,我的旅行包太轻,绝不可能造成这样的伤痕。 不过这不是我此刻要考虑的问题。
后来,为避免沙子进入器官,她从包里拿出布毯铺在地上。这张毯子给我们带来微弱的仪式感,我们不再调笑,严肃而全力以赴地把自己交付对方。 “会怀孕的。”前戏完毕后我无耻地表露担忧。“有套。外包左侧。你去拿。”她说。我拉开外包拉链,摸出一盒避孕套, 忽然意识到这原本是她和那个全职的家伙准备的。我感到一阵不适,愣在原地。她问我怎么了,我不好回答。 “你不会在吃醋吧? ”她识破之后,肆无忌惮地笑了。 她一笑,我顿时萎谢。
“过来躺着。 ”她脸上全无责怪,起身吩咐我躺下,“眼睛闭上,别有杂念。”我听从她的指挥,将注意力放在她身上,静静地躺着,任由她将我吞噬。 下面的薄毯已经皱成一团,几乎无用,我们索性翻滚到旁边开阔的沙地上。 远处赶来一些云,将太阳遮住,仿佛是为我们遮羞。 没有太阳, 我们的活动面积更大了。 我们身上长满沙子。 每次翻身,头发里的沙都会落到对方脸上。她忽然把我扳过来压在身下,故意甩动头发将更多的细沙淋在我的面部。 我又如法炮制反击她。
刺柳树已在十几米外, 树下是我们的行李和衣物。我们并排躺着看云。“我有个不错的想法。”她说。“什么?”我问。她没有回答,叫我躺着别动,自己起身回到树下。 没多久,她拿来了,是一架用于航拍的黑色无人机。 “你的背包里到底有多少东西? ”我感慨道。 “没办法,”她说,“有时想知道动物在哪,必须要有个上帝视角。 ”随后,无人机伴着噪音起飞。 于是,我和她赤身裸体, 手牵着手留下唯一一张我们的合影。 “还行。 ”她看着照片说。 我表示也要看,她却拒绝。 “走之前留个地址,到时候我寄一张给你。 ”
离开这片区域时,我才问她沙狐拍得是否成功。她说她拍了上千张照片,最终应该会留下十来张。她说沙狐虽然是保护动物,但并不稀奇,稀奇的是拍摄地点在塔克拉玛干。 “许多动物在塔克拉玛干被发现,但没有影像证明。 有时候它们被记录下来,单纯是因为有游客或者本地农民看到过。 而这些摄影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她看了看手表,告诉我接下来要向正西方向走。“运气好的话,明天就能走到公路,再也不用踩沙子了。说不定还能碰到个顺风车。运气不好的话, 水没了还走不到, 渴死在离公路不远的地方,那才叫狼狈。 ”的确,水和葡萄糖不多了,一口气就能全部喝完,而我们离城市还有数百公里。
大宛离郁成二百余里,但我的胯下有良马,半天工夫就到了。 晚间,我赶回主力部队,向李将军描述战斗之惨烈。为了防止被安上逃兵的罪名,我骗他说王校尉下了撤兵令, 但来不及鸣金, 就死于战阵之中。郁成一战,存活下来的不止我一人。后来,沿大路出逃的士兵也有几人顺利得脱,回到大军。李将军命令搜粟都尉上官桀率兵再攻郁成, 我和这几个逃脱者随行。 这次出师兵士甚众,上官桀又以勇力闻名,于是上下一心,都觉得胜券在握。而我因熟悉郁成附近小道地形, 又善溜须拍马, 得以成为上官桀的亲随,很快就开始统帅部分精兵,甚至参与制订作战计划。几天后,战斗开始。郁成王出城迎击,双方数千人展开混战。仗着人多,也出于想在上官桀面前显露勇武,这次我杀得十分卖力。
很快,郁成被我方攻破。郁成王率领残兵向西北逃去。 上官桀前往追击, 命令我率部分士兵留驻城池。 时近黄昏,我安顿好城内事务,亲自带人去清扫战场。我在臭气熏天的尸山血海中纵马而行,眼睛只盯着敌方兵士,一旦发现矮小的身形就下马察看,终于在战阵中央找到那个女人。她的面貌完好无损,只是被汗水和尘垢弄脏了。 下巴和脖子上有大片呕出的血迹,因为已经晾干,很难擦去。 身上刀剑伤口不下十处,大多是砍杀而成,算不得致命伤。 真正夺去她性命的是命中后心的一支羽箭。 这支箭插入皮下十余寸,足以贯穿心脏。 射箭者想必是个身材魁梧、力大无比的军人,也许正是上官桀本人也未可知。说来也巧,当初我抢夺马匹逃离战场时,也是用背后偷袭之法射中敌方小将的后心。我跪在地上,替女人拔出羽箭。箭伤处不再流血。她的血已从别的伤口流干了。我替她解下盔甲,里面是那件薄薄的已经破裂的绢衣。 我把她抱在怀里,一时间眼泪扑簌而下,随后又放声大哭。 附近处理尸体的士兵大概以为我发现了战死的亲人或朋友,纷纷前来宽慰,看到我抱着的是个西域女人,都感到不解。 天已快黑了,我最后看了她一眼, 吩咐手下将她的尸体妥善掩埋, 不要焚烧。
“这么一个无耻之徒,会因为一个萍水相逢的女人放声大哭?”她提出怀疑。这时已经入夜,气温降得很快,我和她搂抱在一起,舍不得钻入各自的睡袋。“怎么不会呢?”我说,“他一辈子没干过什么好事,被一些卑鄙下流的俗人俗事俗想法缠身, 虽然说他生性糟糕,卑鄙和下流都是自找的,但这种人一旦遇上美好的东西, 一旦开始动心, 也可能比常人更难自拔。”她似乎同意我的看法,轻柔地闭上了眼睛。为防止她睡去受凉,我把她抱进睡袋里。
沙漠公路的实际距离远远超出她的预料。 所有的水都在早晨喝光了, 仅剩的半瓶葡萄糖她怎么也不让喝。我多次提醒她看看方向是否正确,她都懒得理我。 “可能还有很远,也可能就在前面,走吧。 ”她说。 “还有很远? ”我绝望地重复道。 听到这四个字,我感到死亡在逼近。 下午四点,我们到达公路。 这是几天来第一次看到人类修建的东西,尽管空空荡荡,也让我觉得亲切。公路上有信号,她打开手机开始叫车。她告诉司机,带一些水和吃的。离城市尚远,车来需要时间,于是等车期间我们也没有停下脚步。
我们把鞋子里的沙还给沙漠。在公路上行走,比踩着沙子轻快多了。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们身后来了一辆吉普。 一个戴墨镜的中年男子摇落车窗,问:“小夫妻,需要载一程吗?”她回答说不用了,接我们的车很快就到。男子递了两瓶水给我们,我们毫不客气地喝了起来。 他声称自己从阿克苏一路驱车穿越沙漠而来,言语之中不无兴奋,并主动讲述起他一路走来的心理变化。“几个小时,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差点给我吓出心脏病来。”大概他认为在沙漠之中相遇不易,控制不住地想要和我们交谈。 “做什么的? ”他问。 “科学考察。 ”她回答。 “科考队员! 辛苦! ”他说。“再见了,小夫妻。”临走时他又说,随后向我们挥手,踩着油门离开。 “听见他怎么叫我们的吗? ”我对她说。 小夫妻。 我沉浸在这个称谓中很长时间,以至于过了许久才问她为什么骗那个司机说我们是做科考的。 “如果说是野生动物摄影师,我怕他又提出要看我们拍的照片。 我不太喜欢把拍摄的东西拿给外行看,拒绝又显得太无情,毕竟喝了别人的水。 遇到这种情况,我经常说我是做科考的,一般人都不懂,也就没法继续聊天了。 ”
很快,接我们的车到了。司机给我们带了烧鸡和西瓜,我们吃得干干净净,随后尽可能拍去身上的沙子,钻入车中。 这次她和我一起坐在后排。 这位司机憨厚少言,不会问东问西,我们得以在车上安静地休息。车里开着空调,座椅柔软。我靠着登山包,她靠着我,我们默契地沉睡过去。行车期间,我醒过几次,扫一眼两旁单调的风景,又接着闭上眼睛。我感觉到她也醒过,只是没有和我同时。我们就这样在困意中与塔克拉玛干告别。
司机叫醒我们时,天已快黑了。 附近是房屋、道路、商店、街灯、车辆、人。晚上的行程仍由她安排。她订了酒店,吩咐司机将我们送过去。 “我只订了一间房。”下车时她说,仿佛在征求我的意见。这句话犹如当头一击, 我几乎忘记了我和她只是相识于途中的两个旅人。假如她不强调,我们大可以顺理成章地走进房间,洗澡,聊天,做爱。 而她说“只订了一间房”,意思是本应该订两间的。我知道,在无人之境我们可以为所欲为,而返回人群,一些规约就涌上脑际。 在人群中,我们应该按照“本应该”行事。我应该说:“那么,再订一间吧。 ”可是,去他的“本应该”。 这里没人认识我, 没人认识她, 这里的人们只会将我们视为“小夫妻”。这里是塔克拉玛干的边缘,对我们而言仍是无人之境。这段关系是如此短命。一个人临终前任何无理的愿望都可以尽力去满足,一段关系灭亡前,不也应当加倍珍惜吗?于是,“当然,就一间”,我对她说。
我们进入房间的第一件事情是洗澡。 一起洗是我提出来的。 在热水的冲洗下, 沙子顺着身体流下去,一部分进入地漏,一部分滞留在一次性拖鞋中。我们用了大量的沐浴液, 为彼此搓背, 洗去一身疲倦,趁着赤裸之便上床,打开登山包外包拉链。 这次没有吃醋和萎谢,没有粗糙的触感,没有咸味,没有肆无忌惮的叫喊,没有淋到对方脸上的沙子。这是一次极其寻常的做爱,我们体验寻常的欢愉。 随后,她问我想不想去逛逛本地的夜市,尽管我只想躺着,但看出她颇有兴致,就答应了。 “逛夜市不需要背登山包吧? ”我说。 她笑了。 “不过,建议你买个大点的包背着去逛,好解释你肩膀上的伤痕。”我想了想,接受了她的建议。
我们就近找了一处商场, 为我买了一个大号旅行包, 接着乘车去她所说的夜市。 这里多是一些美食,诱人且廉价,正适合我们忍受了几天压缩食物的胃。我们纵情吃喝。在这里她仍是内行。她懂得应该先吃什么后吃什么,懂得哪些东西可以一试,哪些东西没有必要。 于是我毫无主见, 她怎么吃我就怎么吃。 我背包里的特产也几乎都是她选的。 “你打算怎么回?”吃兴正浓时,她同我商议离别的计划。我反问她。她说她的全职助理还在住院,因此要前往西安等他出院。 我表示我也可以先去西安,再乘火车回家。于是,我们买了两张次日由和田飞往西安的机票。当晚,我们在酒店的被子里相拥而眠。我强迫自己睁着眼睛,徒劳地想用身体记住与她长久拥抱的触感。在房间睡觉,她的呼吸沉重,与在睡袋中不同。 这大概是身心放松的缘故吧。
《无人之境》故事的结尾我是在第二天的飞机上对她讲完的。郁成王逃到康居国寻求庇护,康居忌惮汉军的声威,将他献出,于是被上官桀部下骑士赵弟斩杀。李广利率汉军主力围攻大宛贵山城,上官桀与何耳前往会和。 汉军切断贵山城水源,攻打数十日,宛军贵族坚守不住,杀掉国王毋寡,献上首级表示投降。 于是李广利宣告停战。 大宛将城中良马尽数驱出,供汉军挑选。得了战利品,双方又缔结盟约,汉军于是班师回朝。
何耳得到上官桀提拔,本可以留在军中,混个一官半职, 但在回长安的途中, 有人告他勾结郁成军士,李广利亲自审问。 经多名士兵证实,何耳确实在清理战场时怀抱一名郁成士兵痛哭, 并下令将其妥善安葬。何耳辩说那郁成士兵是个年轻女人,他一时起了色心,如此而已。李广利知道他是从监牢被赦免出来的囚犯, 一出牢房就上战场, 许久没有见过女人,也可理解,何况没有确凿的证据,无法定罪。但涉嫌勾结敌军,兹事体大,不能将他留在军中。于是,回到长安后,他重操旧业,在市场贩卖酒水。 只是他不再坑蒙拐骗,不再寻衅斗殴,在家与妻儿安处,在外老老实实卖酒。人都说他是在狱中吃了苦头,又在沙场得到历练,变本分了,但个中心境的转变是否真如这么简单,或许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军中任职也好,卖酒为生也好,他都并不在乎。他对钱财已提不起丝毫兴趣,因此从前那些卑劣的手段也就无意使用。如今按部就班地做买卖, 不过为了吃饭糊口。 时间流逝,他偶尔想起那个西域女人,心中的丝丝隐痛也不再像初时那样强烈。
时近黄昏,飞机抵达西安。 我买了次日的车票,因此还能够与她共度最后一夜。 我问她是否先去医院看看她的助理,她说他已经康复,没什么好看的,等我走了再去不迟。 我们把行李放到酒店, 吃罢晚餐,由于腹中过饱,我和她都无意回房,于是沿着护城河散步。这是难得的一次没有负重的步行。身体上没有重量,心里却并不轻松。 护城河还算好看。 夜幕降临,水面渐渐有了各色灯影,经风一吹,轻轻地都碎了。 我们有时拉着手,有时松开,走到一处人迹稀少、摆着石凳的地方,就坐下来歇息。 一些飞虫在不远的街灯下盘旋,越聚越多,振翅的声音终于引得我们仰头观看。
“蜉蝣。 ”她说。 在沙漠上看到第一只蜥蜴,她也是这样简短地说:“叶城沙蜥。 ”叫出它们的名字时,她总是像个充满魅力的动物学家。“什么?”我问。“蜉蝣。 这种昆虫的名字。 ”她又重复了一遍。 于是我用“原来这就是蜉蝣”的眼神再去看那些飞虫,就不觉得它们可恶了。“这名字听上去轻飘飘的。”我说。说罢看到其中几只掉落下来,似乎已经死了。 “这是被灯烫死了吗?”我疑惑。看到我的无知模样,她决定向我解释一二。
蜉蝣,朝生暮死,被视为最短命的动物。“严格来说并不是朝生暮死。 它们的幼虫能在水里存活一两年,只是羽化成成虫后,寿命一般只有几小时,最长活不过几天。 成虫也不再进食, 唯一的任务就是繁殖。 ”“饭都不吃,只要交媾。 ”我用粗俗的语言转述道。 说话间,又有许多蜉蝣聚拢过来,密密麻麻地在空中飞舞,像一场灾难。“所以,这些飞舞的都是在交配?”我问。“是啊。”她仰着头,让我想起她在沙漠上喊叫时的模样。我仔细观察这些生物,果然是两两相抱。成千上万只飞虫一出生就忙着相聚在一起,快速地择偶,交配,然后死去。甚为壮观。我看着她说:“要是在茫茫虫海中找不到合适的另一半, 这短短的一生也就白来了吧。 ”她回答:“那有什么办法? ”
地上和水面的虫尸越积越多, 如同某种植物的落絮。 我捡来一只,放在手心观看。 小东西比我想象中的漂亮。微黄的颜色,身体呈一条弧线,翅膀轻灵,尾部拖着两条长须。 “只为几个小时,也要长得这么好看。 ”我说。 “别看它们寿命短,这种生物在地球上存在得可不短。 没记错的话,有两亿年了吧。 比人类古老多了。”“一只蜉蝣活几个小时,蜉蝣物种活两亿年。 ”我感慨道,“难怪连饭都不吃,只要交媾。 ”
夜逐渐深了,成群的蜉蝣蔓延到我们头顶。我们不想淋虫尸之雨, 于是慢慢地朝酒店走去。 为走捷径,我们进入一条小巷。 巷子照明不足,两侧房屋低矮。门廊上时常站着一两个目光猥琐的中年人,看到独行或结伴的男客就问:“找小姐吗? ” 看到我们则问:“住宿吗?”为了避开他们,我和她加快脚步,没想到在巷中迷了路,怎么也走不出去。 于是,我们脑中不断回响着“找小姐吗”和“住宿吗”,许久之后才离开这块欲壑难填的区域。
尽管这地方让我们避之唯恐不及, 它还是勾起了我们的渴望。 到酒店,我和她又折腾到半夜,才平静地躺下来休息。相处这么多天,我原以为她的态度会有所转变,于是趁她粘在我身上,我鼓起勇气又向她索要联系方式,没想到她还是冷酷如初。 “也许下次你的助理又走不开,而我正好有时间,我还是可以替你背包啊。 ”我企图说服她。 她拒绝。 我又说:“你都有我的电话和地址了。 ”“那是为了给你寄照片。 ”“我也可以给你寄我的书。 ”“我从来不看小说的,听你讲完就够了。 ”我有些生气,不再说话。 “你知道,”良久,大概是察觉到我的情绪,她说,“很多人离开的时候说得很好,要常联系,有机会再见。多虚假。其实一次也不会联系,永远也不会再见。 我讨厌这样。 所有认识的人都挤在联系人列表里, 到死都不会再有交集。”她说她更喜欢古代,没有通讯设备,人和人像浮萍,聚散无常,明知分别之后音信全无,才会倍加珍视当下。我不能苟同,但也没有反驳。“那些学生时代的同学和老师,不论关系好坏,毕业之后我把他们全删了。他们可能会觉得我这个人薄情寡义,但是随他们怎么想吧。”“你多少有点毛病。”我心里这样想,但没有说。“总而言之,我习惯这样了。不同时间和不同的人交往,分开之后不再联系,要么记得,要么忘掉,多简单。 ”
我和她一夜未睡,就这个话题聊到黎明,又聊了许多我们能想到的其他话题,直到天亮。拖延到不得不出发时,我背上行李,和她一同外出吃早餐。 她送我到火车站。我们在进站口的人流中仓促拥抱,随后转身离开。 由于缺觉,我无暇体会离别的情绪,上车后靠着椅背就开始入睡。清醒的间隙,我思考的是回家后如何描述这趟旅程。妻子的嗅觉并不灵敏,只要我讲得逻辑自洽,不露马脚,她是不会起疑心的。
下午到家,妻子已经在准备晚饭。儿子还在幼儿园。 看到鼓鼓囊囊的旅行包,她先是一愣,打开拉链察看里面的东西,说这不像我的风格。我说毕竟是异族风情,看到太多想买的东西,索性换了大包。 我脱下衣服,肩膀上的红印露了出来。 她也用手指轻触,随后为我拿药, 并责备我:“这么重, 你不会寄回来吗?”“失算了,”我说,“背着它去沙漠,原以为就是去住住,没想到走了那么远的路。”我骗她说,我在景区碰到可以带游客深入沙漠的旅行团,于是报名随行,白天在沙漠中徒步,晚上睡帐篷。 我告诉她,我看到了叶城沙蜥,它要是一动不动,你根本发现不了。 我看到了沙狐,长得像小狼崽。 我吃到了沙枣,味道甘甜。 我还告诉她,我构思好了我的小说。 她说先不要透露内容,她要等我写好,认真阅读。 我的妻子向来是我小说的忠实读者。她问我,在旅途中有没有遇到什么有趣的人。“在沙漠公路,”我说,“那是第三天下午,我离开团队,沿着公路走走,一辆吉普停在我旁边,司机是个男的,一个人从阿克苏开车穿越沙漠公路到和田,大概是一路看不到人,太寂寞了,见到我之后话特别多,还给我递水。而我只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后来他问我是做什么的,我说科学考察,他就闭嘴了。 ”妻子笑了,但我觉得并不有趣。 她笑得越开心,我越感到难受。这大概是我对她撒谎撒得最多的一次。可怜的女人对旅途一无所知。她又一次翻看我买的东西,挨个告诉我哪些值得买,哪些“其实没有必要”。 她当即拆了一个她认为值得买的,夸赞味道不错。看到她满足的样子,想到这些东西都是另一个女人选的,我越发感到不是滋味。后来,她继续做饭,我去幼儿园接儿子。
熟悉的生活回来了。 每天按时上下班, 吃饭睡觉,接送小孩。 我打算开始《无人之境》的写作,却发现根本写不下去。 任何时刻我的脑袋里都可能浮现与她共度的那些场景。从相识到别离,短短几天内发生的所有事情的细节像口香糖一样被我反复咀嚼。许多次我从塔克拉玛干的跋涉中醒悟过来, 意识到自己正在博物馆的办公桌前,或是在家里的床上,便感到阵阵失落,而一旦打开小说文档,大漠故事又无一处不提醒着她的存在。 我讨厌这种病态的精神状况。妻子看出我状态不佳,我谎称是旅行太累留下的后遗症。但这个借口不是长久之计,我只好在她面前强颜欢笑,故作振奋。她大概偶尔能够察觉我的笑容是装出来的,但她没有戳破。 她就是这样,我不情愿的事她从不强迫,但她会独自猜疑、生闷气。
我原以为过几天就好了, 但已经过了比和她共度的天数还久的时间,这种苦闷仍有增无减。我仿佛吞下了一个体积大于自身的异物,既无法吐出,也消化不了。这大概就是代价吧,我想。没有人供我倾诉。即便是最可靠的朋友,倘若告诉他们,他们也只会讶异地指着我说:“你出轨了。 ”何况,告诉任何人都会增加事情传到我妻子耳朵里的风险。 我只好自嚼苦果。
我不知道这些天她是怎么度过的。我无从知道。但我想象过多次。火车站一别,她就去医院看他的全职助理。他已经康复了,她接他出院。他们共进晚餐,他们住酒店,他们做爱,他们走路,他们乘车,他们聊天,她给他讲述沙漠经历,他们观看那上千张沙狐的照片,他们回家,他们商议下一次拍摄前往哪里,草原,森林,沼泽,海洋,雪山,他们做准备,他们出发……这些幻想每每郁结在我心里,经久不散。
我想了一些办法驱散她的阴影。 我把注意力放在妻子身上,疼爱和取悦她。 可怜的女人,在我用休息日陪她逛街时还不知道我抱着驱散另一个女人阴影的目的。我下决心投入工作,甚至主动承担原属于同事的任务, 但那些机械的活只会腾出我的脑袋让我想她。 我增加自己的娱乐项目,看电影,追剧,打球,这些都只能暂时将我麻痹,没有根治之效。 我凝视博物馆的战国铜镜,接受它的催眠,但不觉间又神游到塔克拉玛干。我反其道而行之,专门花大量的时间集中思绪去想她,反复回味与她共度的那些时光,企图通过这样让我对她产生腻烦。但一切终归徒劳。
我知道照片不会寄来得那么快, 但仍然整日翘首以盼。那将是此行唯一的纪念,是唯一可以让我睹物思人的东西。但一直等到我心灰意冷,她也没有寄来。我开始通过多种渠道关注野生动物摄影。网上的许多照片没有留下摄影师信息, 我都想象它们是出自她之手。 “对摄影师而言, 每张照片意义都不一样。”她曾说。因此,我在欣赏时学会了通过照片中的环境、角度来猜测拍摄时的场景,就像她讲述那张夜间拍到的刺猬特写一样。而每当这样猜测时,我总能看到她和她的助理在拍摄场地双宿双飞的画面。 我尤其留心关于沙狐的摄影。五只沙狐在沙漠中同框,这样的照片大概绝无仅有,因此一旦出现,我一眼就能够辨认出来。 但我能够搜到的沙狐照片发布时间都在我们的沙漠之行以前, 我只好时时留意国内摄影的新动态。
我的病态大概持续了一两个月, 才得以渐渐好转。 没有什么是时间抚不平的。 痛苦过后,遗忘就开始。当我发现自己已经可以动手写作,我便全身心地投入到《无人之境》中去。 它的情节仍会将我的思绪引到她身上,但大部分时候我已能够泰然处之。我写得很快,既是因为这些情节早已在我的脑袋里成形,也是因为刚从低谷中走出,对创作事业格外沉迷。两个多月后,我完成了十来万字的初稿,删删改改,由馆长交给出版社。 我在序言里感谢妻子长久以来的支持,但没人知道另一个女人的影子遍布小说始末。结尾处, 何耳于傍晚时分在长安城的护城河畔独自闲步,看到成群的蜉蝣在水面上空交媾。它们两两相抱,交媾完成就死去,任由尸体落在水面,随波浮沉。这是我潜藏在小说中的对她的缅怀。
书籍的出版周期漫长,一年后我才拿到样书。我很想送她一本留作纪念,可惜没有她的地址。照片仍未寄来。我不相信她转头就把这件事情忘了。她不像是会失信的女人。于是我设想了许多其他可能。也许她把我的地址弄丢了,当时她写在手机的便签里,很有可能不小心删除。也许是照片洗出来效果不佳,她不想再寄。 也许她已经寄出,而信件在途中遗失。 也许她又去野外摄影,因遭到野生动物的袭击而殒命。总之,时隔两年,我已彻底放弃收到照片的希望,也不再对其人其物念念不忘,这时候照片到了。
我独自在桌前观摩照片上两个模糊的裸体轮廓。那次行程又涌上脑际,但它已不能在我心中激起波澜。我继续处理手头的工作,为新到的一批文物写宣传语。下班后,保存文稿,将照片放入我的公文包,乘公交车去学校接儿子。他已经上小学了,一见面就缠着我问东问西,而我不能再用一句“科学考察”让他闭嘴。晚饭后,我来到我的小书房。由于房间紧凑,书房兼为客房。 顶层的书架上摆着十来本 《无人之境》,我拿下其中一本,翻到何耳和那个西域女人在沙地交欢的一页,将照片夹了进去。我不担心照片被妻子发现。她不会再去翻看这十来本已经落灰的书。就算去翻看,也未必拿到夹着照片的这一本;何况即使她发现照片, 也无法认出画面上的男子是她的丈夫。 我没有文学野心,交友不多,因此也不会有访客来我的书房欣赏拙作。至于我自己,出版后的兴奋劲头已过,更没有心思再去碰它们。我的余生若是没什么变故,剩余的年月大概也可以预见了。在家与妻儿安处,在外老老实实工作。将孩子养大,让他成家,接着等待退休。 这张照片,我和她之间的唯一连接,将一直夹在书中,直到我变老、死去。 它将和书一起泛黄、脆化。 塑封膜会让书页牢牢地粘在照片正面,再也撕不下来。那时它也已经毁容。我的儿子在处理我的遗物时,或将这些书继续收藏,或将它们当废品扔掉,我就无从得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