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菁菁
摘 要:广西拥有非常丰富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资源,尤其在弹拨乐方面体现得最为明显。基于对广西少数民族主要弹拨乐器艺术特征的论述,分析少数民族弹拨乐器融入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的意义,认为这一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丰富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形式、完善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内容、突出高校音乐表演教学本土特色。从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融入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的路径看,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实施:努力挖掘和整理少数民族弹拨乐资源、将其作为第二乐器融入民族音乐表演教学体系、探索多元化表演形式以实现创新性发展。
关键词: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
注:本文系2023年度广西艺术学院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及产教融合专项项目“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融入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路径探索”(2023JGY25)研究成果。
一、广西少数民族主要弹拨乐器的艺术特征
(一)壮族天琴
天琴是广西壮族特有的弹拨弦鸣乐器,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多用于日常娱乐活动和节庆活动。在演奏姿势上,天琴分为坐姿和站姿两种。坐姿演奏时,演奏者将琴筒放置在右腿上,琴体与腿部构成45度夹角。左手按弦,右手可用食指弹奏,也可以采用拨片弹奏;站姿演奏时,则将背带斜挎于肩上,琴筒贴靠在右腹部,演奏方法与坐姿时相同。在室内演奏时多运用坐姿,室外演奏时则多运用站姿。从天琴的运用情况看,主要有伴奏和弹奏两种。伴奏指的是用天琴为歌曲伴奏,在当地又称为“唱天”。伴奏时所运用的技法较为简单,但是天琴声部经常与歌唱声部构成复调性关系。在用天琴为歌曲伴奏的同时,还会伴随着相应的舞蹈动作,体现出歌、乐、舞三位一体的特征。弹奏指的是天琴独奏、齐奏或者合奏,所演奏的曲目多来自壮族地区的山歌、情歌。通常有经验的艺人会根据民歌旋律进行即兴创编,形成一首完整的器乐曲目。流传较广的乐曲有《欢乐曲》《逗天曲》等。
(二)京族独弦琴
独弦琴是流行于广西京族生活区域的一种竹制弹拨乐器,因在一根弦上演奏而得名,在古代,京族人民就地取材,以竹为体,以竹皮制作成篾弦,以竹或者牛角制作成摇杆。随着制作工艺的进步,后来的独弦琴也有采用木材制作的情况,篾弦也改用耐用性较强的丝弦或者金属弦,在音色、音量等方面进行了很大的改良。在演奏独弦琴时,艺人右手持挑棒或者拨片弹弦,左手拨动摇杆控制弦的张力,从而能够改变音高,并且获得滑音、颤音等装饰音。独弦琴虽然在形制、构造上较为简单,却有着很强的表现力。独弦琴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为歌曲伴奏,通过滑音、颤音、推拉、打、揉等技巧的运用,往往能够与人声产生相得益彰的艺术效果。除了为歌曲伴奏外,由于独弦琴有着较为完整化的技巧体系以及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其也适用于独奏、合奏等演奏形式,传统曲目包括《刘三姐》《骑马》等。
(三)苗族月琴
在广西隆林地区,自古以来流传着一首凄美的爱情题材的苗族山歌。在这首山歌中,也传达了月琴的起源信息:“玉翠造琴访百里,琴声伴着阿哥回。”正是由于这首山歌代代相传,月琴成为苗族人民喜爱的乐器。在苗族人民心中,月琴是爱情的信使和象征。由于琴箱形似月亮,因此月琴最早也被称为“月亮琴”。隆林地区的苗族月琴最初是木制的,弦是丝弦,琴头和弦轴由象牙或牛角制成。它的音色特点是柔美、圆润,擅长表现抒情的旋律。从月琴的应用场合来看,其多用于婚丧嫁娶等礼仪性场合或节庆时的娱乐场面。在礼仪性场合中,月琴多用于演奏民间戏曲曲牌或民歌曲调,旋律悠扬而深沉,节奏较缓慢,多表达对先民的怀念和敬仰之情;在节庆场合中,月琴多用于演奏歌曲和舞蹈的伴奏,风格较为热烈、欢快。当今流传的月琴曲目多以民歌旋律为基础进行改编,代表性曲目有《一杯茶两杯酒》《喊月亮》《声声唱丰年》等。
二、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融入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的意义
(一)丰富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形式
民族音乐表演作为高校音乐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传承和传播民族音乐艺术以及培养民族音乐表演人才的重要任务。从严格意义上看,民族音乐表演主要包括民族声乐表演和民族器乐表演两种形式。就民族器乐表演专业教学的历史来看,其在全国高校中广泛兴起主要是在1949年之后,特别是在20世纪50年代。随着现代意义上民族管弦乐队的建立和乐器改革的兴起,民族器乐艺术体系逐渐完善。民族管弦乐队中的常规性乐器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而高校民族器乐表演教学也以常规性乐器为主。为了能够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因材施教,当前高校民族器乐表演教学主要采取“一对一”的教学形式,旨在培养专业化的表演人才。然而,随着当今民族器乐表演形式不断创新,传统的“一对一”教学形式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与此同时,社会也高度重视一专多能型艺术人才。因此,借鉴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的表现形式,并将其融入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可以丰富教学形式,使之更加多樣化。
(二)完善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内容
无论是民族声乐表演教学还是民族器乐表演教学,在教学内容上都可以分为三个板块:练习曲、表演技巧、表演曲目。在“一对一”教学形式下,教师主要根据学生个人的专业特点选择相应的教学内容。因此,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相对有限,尤其是在曲目练习和表演方面受到明显限制。这对于学生的专业发展有一定阻碍,并且不利于其个人表演风格的形成。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综合性方面。首先,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主要用于民间歌曲、舞蹈和戏曲伴奏,与民间艺术有着深厚的渊源,并且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壮族天琴在参与歌曲伴奏时通常加入舞蹈表演。其次,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有着丰富的演奏技巧。例如,京族独弦琴的演奏技巧无法被其他乐器模仿。最后,广西少数民族乐器在音色上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可以与声乐结合或与其他乐器合奏,起到丰富音色的作用。综上所述,将少数民族弹拨乐器融入民族声乐和器乐表演教学,可以完善教学内容。
(三)突出高校音乐表演教学本土特色
2019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突出办学特色,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具有中国风格的艺术学科专业体系”。从当前全国范围内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情况看,其基本上呈现出共性化的特征,而要达到和实现特色化表演教学的目的,就需要注重从本土音乐文化中汲取营养。将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融入民族音乐表演教学实践,对于高校音乐特色化教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这种做法可以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由民间传承向学科专业化传承进阶,实现传承方式的时代性嬗变;另一方面,则有利于推动高校民族音乐表演特色化教学实践的发展,有利于培养应用型、一专多能型音乐表演人才。从某种程度上看,将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融入民族音乐表演教学,对于增强学生的本土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也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三、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融入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的路径
(一)努力挖掘和整理少数民族弹拨乐资源
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资源主要存在于人民日常生活中,以口头传播、家庭传播以及族群传播为主,属于原生态传承方式。将其作为教学资源融入高校表演教学,必须通过田野调查、采集、整理和研究的方式对民间散落的资源进行整合。从事民族音乐表演教学的教育者、研究者以及学生需要运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对民间弹拨乐资源进行挖掘和整理。
首先,以田野调查和采访为基本工作,通过走访民间艺人并融入少数民族音乐生活的氛围,采集第一手资料,并以录音、录像和记谱的形式对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进行记录。其次,对采集来的资料进行整理和研究,运用音乐学理论探索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的形成与发展历史、制作与发音方法、演奏技巧与表现形式,以及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与声乐、舞蹈之间的内在关联。这些工作都是为了将民间音乐资源转化为教学内容。最后,将采集和整理工作转化为教材文本,包括文字和声音等形式,作为教学参考的资料。这样做可以更有效地保留民间弹拨乐资源的原生态面貌,使其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传播,而不失原生态风格。
在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资源的挖掘和整理过程中,应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田野工作,这对于提高学生对民间音乐的认知和表演实践能力非常有帮助。通过参与田野工作,学生能够真切地感受到民间音乐的魅力,体验民间弹拨乐的演奏形式和表现特点。这有助于学生在观察中学习、在学习中模仿、在模仿中传承,并在传承中探索表演思维的创新。
(二)将其作为第二乐器融入音乐表演教学体系
在当前的高校器乐表演专业教学中,学生不仅需要深度掌握本专业乐器,还需要学习和掌握第二乐器,以提升音乐表演能力。从一定层面上看,学生对第二乐器的学习是为了在毕业后参与职业竞争和社会竞争时具备一定的“資本”。在第二乐器教学的现实背景下,将广西少数民族的弹拨乐器融入音乐表演教学体系,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首先,在民族声乐表演教学中,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弹拨乐器,以民间弹唱为学习内容,或者运用弹拨乐器为歌曲伴奏,甚至通过自弹自唱的方式将声乐专业与第二乐器结合起来,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表演实践能力。其次,学生通过学习不同弹拨乐器的演奏技巧,可以对少数民族弹拨乐器进行传承。从民间乐器传承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每种乐器都有其独特的技巧体系,而这些演奏技巧是展现乐器个性的关键因素。最后,还需要探索不同种类乐器之间演奏技巧的互通,实现优势互补。例如,将侗族琵琶的演奏技巧融入汉族琵琶,或者将天琴、独弦琴的演奏技巧应用于古筝、扬琴等乐器。通过这种技巧移植的方式,可以实现民间乐器的技巧传承和创新。总之,将少数民族的弹拨乐器融入音乐表演教学体系,应注重借鉴不同弹拨乐的表现手法,移植不同弹拨乐的演奏技巧,以获得最大的实践效益。
(三)探索多元化表演形式以实现创新性发展
长期以来,民族音乐表演形式的确立主要取决于音乐体裁的特征,如独唱或独奏、重唱或重奏、合唱或合奏等。随着音乐艺术人才培养的全面化和专业化,当前的民族音乐表演形式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征。除了独唱与独奏之外,小组性的室内乐形式和集体性的合乐形式在高校的民族音乐教学中已经得到普及。从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的生存环境和表现形式来看,其不仅适用于独奏或伴奏,而且能以集体性的表演方式呈现。因此,少数民族弹拨乐器的民间形态与高校的民族音乐表演形态在形式上高度契合。基于这种情况,在多元化表演形式的探索中,不仅可以发展独立的少数民族弹拨乐器的表演形式,还可以将其融入常规乐器的重奏和合奏,甚至将其融入民族声乐乐队的伴奏,以体现创新性的发展特点。
四、结语
广西少数民族弹拨乐器具有鲜明的民族和地域特色,同时不同民族的弹拨乐器受到民族文化、地域环境、语言因素、审美追求的影响,在音乐表现形式、演奏技巧、文化传承和审美趣味等方面都有独特之处。将其融入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时,应尽量保留其原生态风格,体现传承和传播的价值。同时,为了更有效地实现与民族音乐表演教学的融合和体现时代性的特征,高校民族音乐表演专业师生有必要对原生态弹拨乐元素进行加工、改编和创作。这是实现少数民族器乐文化传承与创新、培养本土音乐表演人才、改革高校民族音乐表演教学、增强人们文化自信心和民族文化认同感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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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广西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