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宏
(作者单位:南靖县融媒体中心)
依托县级融媒体平台,人们可以利用舆论监督来实施自己的监督权力,矫正社会风气,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1]。县级融媒体中心是最基层的新闻机构,它更贴近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可以发挥出社会放大镜的功能。通过对事件的报道,让社会各界乃至政府对事件的发展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进而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基层群众关注的系列社会问题。除此之外,县级融媒体中心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工作,能够督促有关部门对社会上的不公正现象、不合理行为进行制约,从而营造出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社会功能系统,实现社会治理的公平公正。
县级融媒体中心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有助于构建畅通、透明的民意表达通道,有效解决社会矛盾。比如,可以通过设置《曝光台》或者《民生聚焦》等民生节目,让群众有更多的机会来表达自己的心声和反馈社会问题。还可以充分利用县级融媒体节目的广泛覆盖范围和社会影响力,在特定的地区构建人民群众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共同治理的联合治理体制,进而实现从小处着手,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县级融媒体中心通过对新闻的连续报道与跟踪,能充分发挥舆论监督效应,把某些歪风邪气和社会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2]。另外,县级融媒体中心通过舆论监督,可以对各种社会现象进行约束。一是可以借助公众的监督力量,将一些不健康的社会现象暴露出来,引发人们的普遍讨论与关心;二是通过舆论监督能够提升社会各界对事件的重视程度,使得有关的问题能够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干预并加以解决,将舆论监督转变成法律监督或机构监督,真正发挥出其监督效能。
在进行相关社会新闻报道时,新闻记者会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独立的采访,而且记者的人身自由权、采访活动权等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记者在曝光某些社会热点问题时,有可能会遭到一些干涉。比如在某些地区,将公众舆论监督视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力量,认为曝光一些负面新闻有损地方政府形象,并会对此采取一些抑制或阻挠手段,这些情况都不利于融媒体中心发挥社会新闻舆论监督效应[3]。此外,县级层面的融媒体中心在对相关社会问题进行报道时,还面临采访困难、主题难以确定、解决方案难以落实等系列难题,这也造成县级融媒体中心无法充分发挥自身的新闻舆论监督效应,行政权的干预和制约限制了县级融媒体中心对新闻舆论监督监管效力的发挥。
公众的舆论意识推动了公共舆论的形成,也推动了社会舆论监督的发展。在我国,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意识还有待提升,这也导致公共舆论监督活动无法快速有效开展[4]。大部分群众都只关注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存在着某种偏好和主观倾向。另外,大众对某个社会热点话题的关注度也不会持续太长时间,通常是三分钟热度,这就造成舆论监督风向很容易转变。因此,由于缺乏社会支持和群众基础,新闻舆论监督无法充分发挥其真正效应,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常感到无能为力。
县级融媒体中心既要做好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也要发挥自身优势,与群众保持紧密的联系,做好舆论监督工作,体察民情,为群众服务。目前,大部分县级融媒体中心是从原有的县广播电视台、报纸机构等合并转型而来的。因此,在广大民众的心目中,出现了将广播电视台和报纸视为新闻媒体,将融媒体中心视为文化传播公司的理解误区。这就导致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报道时,往往不得不以“原广播电视台”或“原报社”的名义进行新闻报道,以获得被采访者的信赖。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前公众对融媒体中心的认识程度和信赖程度还不够高,导致记者在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时,身份标志不清晰,无法获得充分的社会认同和支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闻报道活动的顺利进行。
县级融媒体中心是党媒、主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重要载体,其目的是与人民群众保持同频共振。因此,新闻节目的选题大多将重大决策落实、重大工作推进、重大风险防控等作为焦点[5]。为此,笔者认为县级融媒体中心需要构建一套完整的针对舆论监督报道方面的选题协调机制,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各地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带头制定新闻监督栏目线索报送机制,将各部门、各平台上报的新闻线索进行筛选后,让记者按照选题开展采访和拍摄工作。二是各个地区的宣传主管部门应对各部门和平台进行选题考核,要求各部门和平台“自曝家丑”,每个部门和平台一周要上报一个以上曝光选题,然后由宣传主管部门按月对每个区域的选题上报数量、录用数量和缺报数量进行评估,并按照录用数量进行考核,针对录用数量高的给予加分,如果是被节目组发现并进行被动曝光的,则会给予相应扣分,自主上报的曝光选题获得录用的,可以抵扣被动曝光次数。协同选题机制的构建,能激励县级融媒体中心积极参与新闻舆论监督,提升相关监督节目制作质量和新闻报道效果,同时推动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媒体平台的监督工作。
首先,要丰富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舆论监督的表现形式。伴随着媒介形式的多样化发展,新闻舆论监督的表现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从原来的新闻热线监督,扩展到开辟独立栏目进行定期的舆论监督报道,以期采用新闻舆论监督的方式来解决社会上存在的系统问题[6]。比如,浙江省长兴县融媒体中心开设的《直击一线》栏目,对辖区内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曝光,并对其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追踪报道,以公开曝光方式,监督有关部门开展相关问题的整改执行工作。同时,还通过市民投诉热线和《小彤热线》等形式,逐一解答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起到了满足群众需求和监督问题解决等新闻舆论监督效应。
其次,要拓展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舆论监督的传播方式。县级融媒体中心要加强拓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新闻舆论监督新格局,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功能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方式,提升新闻舆论监督的传播广泛性[7]。比如,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融媒体中心的《焦点关注》节目就联合各大传媒平台的力量,实现全媒体传播效应。该节目在18:50这一黄金时间准时播放,全力塑造舆论监督的品牌栏目效应,获得了很好的舆论监督效果。同时,该节目还采用“移动优先”策略,在电视端播出之后,将文字、视频和图片等形式的内容发布在笛扬App平台,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提高了舆论传播影响力。此外,还针对老年群体等传统受众,第二天在《柯桥日报》推出深度报道。由此构建了电视端、新媒体平台和传统纸媒端各有侧重、不同时段推送的全媒体报道矩阵,极大地提升了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新闻舆论监督效应,获得了良好的监督效力。
充分发挥县级融媒体中心对新闻舆论的监督效应,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各部门的协同合作。县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记者进行深度采访,深入挖掘问题,及时客观公开和公布新闻真相。县级融媒体中心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实现各部门协同合作,提升舆论监督效力。我国的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等多个方面。因此,县级融媒体中心要积极与其他监督职能部门开展合作,实现互相推动、互相影响。只有在各方面的合力之下,公众舆论的监管工作方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和权益[8]。
例如,广西桂林兴安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自身的舆论监督优势,密切结合文化思想宣传工作特点,推动系统内各部门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优势,将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方针和政策及时公布出来,并持续开展相关经验推广报道,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纪党规基础普及工作,为营造积极正向的舆论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在2020年度,“党纪前沿”“警钟长鸣”等多个电视、报纸专题和专栏相继推出,在相关栏目中,既推出政策,也关注实际案例。尤其是《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栏目,近年来共制作了8档节目,内容涉及环保、交通、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并邀请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站在“问政台”,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的逐层提问,深入披露相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在工作中踢皮球、漠视群众、办事难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纠正“四风”,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监督执纪舆论氛围。
在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方面,新闻媒体要尽力做到对相关社会问题的客观公正报道,而要想将这些问题彻底解决,还必须有相应的职能部门介入。因此,县级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效力最大化,高效解决各类社会问题,还要加强和推进媒体和党政机构的深度合作[9]。比如,各相关职能部门可以联合发布关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曝光问题督促整改机制的相关文件,要求针对各项曝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进行有效的追踪和督查办理,并要明确整改问题的责任主体和具体整改要求,将其列入治理问题清单,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而构建问题整改闭环机制。然后,基层县一级相关部门可以此上述文件为依据,制定并发布关于健全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曝光问题督促整改机制的相关文件。例如,可以规定对于本县范围内媒体的舆论监督要由该地区融媒体中心设置台账,并在每个月对被曝光的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于整改完成并且有示范性作用的案例,以“报道反馈”的方式在县域内各大媒体平台上进行推广播出;对于逾期没有完成整改并且没有整改计划的曝光案例,由县融媒体中心将其报告给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督查部门,由县级纪委、组织部门进行督查和问责,并将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这一监督整改机制能够为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总之,要想实现舆论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监督效力的有效发挥,县级融媒体中心就需要构建一套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保障体系,利用红头文件从整体上保证舆论监督和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良好运行和长效效果,推动地区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推动和谐社会发展和进步。
针对新闻舆论监督曝光问题的整改,县级融媒体中心还可以借助数字平台构建整改档案,实现数字化管理,提升舆论监督问题的实时跟进和追踪水平,提升整改效率。比如,可以推出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数字化管理试点工程,利用数字技术,对各级新闻舆论问题实现在线管理和数据共享[10]。首先,县级融媒体中心可以依托党委督查系统,将监督曝光问题进行一一上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播出时间、曝光点位、具体内容和下一步整改措施,然后由相关部门构建一案一档,将完整、规范的整改案件信息录入到“党政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的“媒体监督库”模块中,并设定整改时间、整改目标,对完成整改的案件进行销号,一些高频多发和一般性典型问题得到整改后,可以举一反三,起到示范和警示效果。
县级融媒体中心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效能的同时,还要坚持建设性监督,推动新闻舆论监督效力的发挥能够行稳致远。为此,要积极优化和完善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新闻舆论监督策略,从多个方面进行完善和提升。本文对此进行了深入探索,并提出了具体优化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完善融媒体新闻舆论报道选题协调机制;丰富县级融媒体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表现形式;创新和拓展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传播方式;加强各职能部门协同合作,提升新闻舆论监督效力;健全新闻舆论监督报道曝光问题的整改闭环机制;数字赋能,构建案档监督整改模式。以此实现准确监督、科学监督,实现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的有机结合,提升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新闻舆论监督效力,推动和谐社会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