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湘岳
(湖南科技大学 党办校办,湖南 湘潭 411201)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单位和个人拥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主要是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呈现爆炸式增长。作为人群密度相对较大的高校,校园面积大,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燃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其小巧、轻便的特点成为高校师生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数量呈持续增长趋势,由此带来的安全、环境等问题已不容小觑。因此,探究高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有序管理之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有序管理,课题组从以下方面开展调研:(1)高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2)高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的问题;(3)高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4)兄弟高校的管理经验等。
调研对象:师生代表、校内相关管理部门(保卫处、学工处、校地合作办、基建处、后勤处、教务处、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兄弟高校安全保卫负责人和保卫处工作人员、交警部门工作人员。
调研方法:问卷调研、会议调研、访谈调研、实地调研。
本次调研共对师生发放问卷800份,收回785份;座谈访谈89人次,召开研讨会2次;走访省内外高校11所。
为了出行方便,师生员工购买各种交通工具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这些车辆特别是电动自行车急剧增多,使现有的停车位无法满足停车需求,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前一位难求。如长沙H大学不到4万名在校学生,学生自有非机动车就有1.7万辆,上课期间,附近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只要有空地,均停满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共享车。长沙Z大学老校区道路狭窄、空地少,更是无法满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需求。我校校园面积3 000余亩,南北跨度大,学生有骑行需求,拥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高峰期超过1万辆。上课期间第一教学楼前车位明显不足,下课后,学生宿舍一区、八区车位非常紧张。
许多高校没有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规划,或者规划不到位,加之管理没有跟上,直接导致校园内车辆(包括引进的共享车)乱停乱放问题严重。
有的高校因为没有制定严格的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制度,或者有交通管理制度但执行不到位,即使校园道路宽阔、车位划分到位,乱停乱放现象也比较普遍。笔者共走访10多所高校,每所高校均如此,我校也不例外,车辆摆放不整齐,有占用行人通道、交通道路甚至消防通道的现象。
根据交通法规,摩托车须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电动自行车须经登记并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乘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电动自行车可以搭乘一名12岁以下儿童;不得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但高校校园内无牌照驾驶、违规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超速驾驶现象普遍存在。据调查,我校无牌照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有10%以上,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的也超过10%,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有90%多,有少数超速驾驶甚至出现个别飙车现象。
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明令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随着高校电动车的急剧增多,电动车充电问题也暴露出来。虽然大多数高校出台了在教学楼、学生宿舍、办公场所充电的禁令,但因充电设施不健全、处罚措施不到位,此禁令形同虚设,校园内电池充电起火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时有出现。
一是停车区域划分不明确。许多高校没有划分小车和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区,或者只划小车停放区,出现各种车辆扎堆停放现象。我校虽然划分了小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区,但仍有不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占用小车车位。
二是充电设施偏少。大部分高校建设了充电设施,但充电桩数量满足不了充电需求,如北京Y大学老校区1 200多辆电动自行车,仅配置30多个充电桩。有几所高校甚至没有建设充电设施。
三是校园内限速、禁停等引导性交通指示牌设置不到位或者不够,十字路口、下坡路段未设置减速带、震荡标线,转弯处出现盲区无反光镜。另外,多数高校没有安装交通指示灯。我校在限速等引导性交通指示牌设置方面数量还不够。
调查显示,目前一些高校不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因执行力度不够,对师生安全意识的强化效果不佳,依旧未能改善校园交通现状。另外,不少师生存在抵触安全宣传教育的情况, 参与学校开展的安全主题活动积极性不高,甚至不去参加相关的教育宣传活动。调查结果显示我校有39%的师生不了解学校的交通管理制度。
目前,高校校园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其主要原因见下文。
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拥有人群划分,大部分高校有教职工、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三类群体,作为主要群体的学生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管理难度非常大。不少高校校园面积大,部分学生从宿舍到教学楼,步行需要20分钟以上。住在校外的教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学生到达工作或学习场所,步行时间可能需要30分钟甚至1小时以上。因步行时间长,教职工、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会选择出行方便、成本较低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少数高校为了控制或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数量,出台了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学生反响强烈,他们要求享受与教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同等的骑行待遇。
我校校内骑行群体除教职工、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以外,有周边村民、社会人员和送外卖人员,他们不知晓学校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加了管理难度。学校扩建时,征用了附近村民的房屋及土地,允许周边村民穿行本校送孩子上学或走亲访友。校内家属区部分房子已经不是教职工居住了,有的由家属居住,有的租赁给校外人员居住,除了这些住户持有一定的车辆外,其亲朋好友经常骑行车辆前来拜访。学生点外卖需求量也非常大,催生了一批送外卖人员进入学校,为了赶时间,送外卖人员无视交通规则,经常超速。从违规现象来看,在乱停乱放方面,主要是学生、社会人员;在违规驾驶方面,主要是学生、送外卖人员、周边居民;在违规充电方面,主要是学生、教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大部分高校在建设教学楼时,同步规划了少量小车、自行车停放位;在建设学生宿舍、食堂时,同步规划了少量自行车停放位。近几年,学生自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拥有量快速增长,加上学生出行的同步性,导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位需求量大增(增加1辆车一般需要增加2个停放位,主要分布在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3个场所),大大超出现有停车场所的承载量,经常出现占用人行道、交通道路和安全出口的现象。
为缓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紧张的局面,我校近几年在学生宿舍五区、六区、七区、八区和第一、第五教学楼、知行楼、敏行楼前建设了2 000多个停放位,但是,学生宿舍一区、二区、五区、八区和第八教学楼前停放位需求缺口还是比较大,今年暑假学校利用空地在学生宿舍一区、八区建设500多个停放位,仍不能满足既有需求。如果不控制增量,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紧张的局面很难得到解决。
为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湖南省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湘潭市公安局公布了《关于从严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十条工作措施》,我校印发了《湖南科技大学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管理范围包括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和行人,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各项标准和措施及奖惩制度,其中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七条针对校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车辆停放、驾驶、充电等作出明文规定。从调研的情况看,师生对相关法律法规、措施规定的知晓率不到60%,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措施规定的不到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道路”的界定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从中可以看出,高校校园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管辖的范围,成为我国道路交通法的管理盲区。高校道路交通安全一般由高校保卫部门管理,而高校的保卫部门从2004年起没有了执法权。当校园内发生交通违规违法行为,交警如果不入校处理,学校只能以教育劝导为主。对于校园违规停车、超速行驶等现象,高校保卫部门只能锁车、贴提醒单等。没有处罚权,对校园交通违规行为缺乏约束力,管理效果不佳。
校园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少,全面禁止难上加难:一是师生出行有需求,二是没有禁止的法规依据。如果模仿个别高校的做法,单方面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可能会引发学生大范围的反对。因此,结合学校和师生实际,对我校校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实行有序管理,疏堵结合,综合治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循序渐进、分类施策、减少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以实现“规范、安全、有序、可控”的目标。
一是实施通行证管理,即对进出校园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凭通行证通行,未获得湖南科技大学校内通行证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校园。要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须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并按规定悬挂号牌,方可办理校内通行证。教职员工、周边村民、居住在校内的社会人员的校内通行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逾期必须重新办理;学生的校内通行证按毕业时间限定有效期,期满作废;外来务工人员的校内通行证根据合同时效设置有效期,逾期作废。普通摩托车通行证期满后取消校内通行权限;赛车型摩托车、外卖送餐车辆禁止驶入校园,不予办理校内通行证。
二是管控校门及通道。目前,我校有3个校门可以通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另有5个通道可以通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门卫力量不够、管理不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可以自由出入3个校门和5个通道。下一步,应通过物防、人防、技防措施,严格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
一是合理布局。学校在2017年制定了《教学科研、生活设施整体布局优化方案》,明确:本科生住宿采取随院集中模式,潇湘学院学生和研究生住宿采取分区集中模式。公共课程教学条件分区分级优先保障,分区内授课地点相对集中相对固定,其目的是实现15分钟学圈建设目标,以缩短学生通行距离,减少用车量。目前,执行情况不太理想。今后,学工处、教务处将按照《方案》要求,合理安排学生住宿和授课地点,减少学生通行距离和通行时间,从根本上减少学生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骑行需求。
二是严格审批。对新进车辆施行许可证制度,即在购车前先申请办理进入许可证,待获得进入许可证后,才能发放校内通行证。对新进摩托车,不再办理进入许可证;对新进电动自行车,有真实需求的可以适当办理进入许可证。出行需求有真实需求、虚假需求两种。真实需求是指因步行时间长(20分钟以上)而需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需求;虚假需求是指步行距离不长、较短时间内(20分钟以内)能到达,为满足攀比心态或者懒惰而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需求。在新进电动自行车进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上,首先是申请者提出购置理由,然后各二级单位核实申请者的真实需求,最后由保卫处审批并发放进入许可证。
一是建设充电设施。在有条件的学生宿舍、教职工家属区,引资建设部分充电桩和充电柜,适度满足师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充电需求。考虑到场地限制和校园整体美观,充电桩和充电柜数量要适当控制。
二是增设交通设施。校园内设置限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禁停区域等标志标牌。在校门出入口、校内道路、坡道、地下车库出入口等处设置减速带、防滑设施,在道路弯道、拐角视情况设置反光镜设施,在交叉路口设置信号灯、视频监控、隔离桩(拦)、警示锥桶等。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掌握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与安全常识,熟知校园内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利用校园网络、橱窗板报、宣传单、主题班会、新生入学教育等形式,结合学校日常教育和各类重大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安全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倡导师生绿色出行或乘坐校内通勤车,尽量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校内通行。
制定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违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违规充电方面,对在校内违规充电的学生,一经发现,首次给予通报批评,累计2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收回校内通行证。对在校内违规充电的教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一经发现,首次在校内通报,累计2次者在校内通报批评,并收回校内通行证。对其他人员,累计2次者收回校内通行证。
违规驾驶(含超速、违规载人)方面,对在校内违规驾驶的教职工、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首次给予批评教育,累计2次者在校内通报,累计3次者除在校内通报批评外还要收回校内通行证。
违规停放方面,对在校内违规驾驶的教职工、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首次给予批评教育,累计2次者在校内通报,累计3次者在校内通报批评,并收回校内通行证。对其他人员,累计3次者,收回校内通行证。
校内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一头连着校园平安建设,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加强对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有序管理,全力建设高水平的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