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承毅,李 欣,万 举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作为人们生产生活载体的作用愈发重要。但大规模的人口涌入,也给城市空间布局、资源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之间难以调和的复杂矛盾,成为阻滞国家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面对频发的全球性灾疫事件,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脆弱性不断显现。种种问题的出现,使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增强城市经济韧性成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为加强城市抵御风险的能力,国务院于2010年开始推行低碳城市试点,至今,共计87个城市成为试点并取得了明显效果。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致力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并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富有韧性的城市建设。本文尝试从多元维度构建指标体系,研究绿色低碳理念下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深入剖析环境规制影响城市经济韧性的内在机制,并进一步对其空间异质性效应进行实证检验,为了解和把握我国城市韧性水平和空间异质性特点提供实证依据。
“韧性”一词,英文表达为Resilience,其含义是“弹性、恢复力、复原力”等,表示对外界干扰和冲击的承受和反弹能力,有别于西方经济学教材里需求弹性的概念。早在20世纪70年代,加拿大生态学教授Holling将“韧性”引入生态学研究领域。生态韧性是指生态系统在遭到人为或自然灾害破坏时所表现出的适应能力与恢复能力[1]。随着“韧性”含义逐渐丰富,韧性理论适用范围拓展至城市学、产业经济、区域经济等经济学研究领域,但由于“韧性”理论来源于自然科学领域,主流经济学缺乏对该理论的系统性阐述,直到2002年,Fujita和Thisse开始将韧性理念引入空间经济学,并借用生态韧性理论描述的多重均衡思路对经济实践中集聚现象的运行机制进行解释[2],经济韧性的概念由此得到广泛关注,其内涵由“经济系统受到冲击的恢复能力”单一维度,向“冲击的事前防范、事中稳定和事后恢复”等多元维度演变。较典型的文献成果有Rose等(2013)[3]、Martin等(2012[4]、2015[5])、Boschma(2015)[6]、Sensier 等(2016)[7]。Martin(2012)系统概括了经济韧性内涵中的四项基本过程维度,即脆弱性、抵御冲击、适应冲击以及从冲击中恢复,认为经济韧性更大意义上属于一种适应性韧性[8](Adaptive Resilience),该观点得到了Nystrom(2017)[9]、Doran &Fingleton (2018)等学者的认同,如Doran &Fingleton (2018)也曾尝试运用复杂空间计量模型从恢复力层面测试经济韧性[10]。
经济韧性的内涵和应用不断拓展,现有文献逐渐从深层次挖掘影响城市经济韧性的因素。Martin(2016)认为影响城市经济韧性的因素主要包括产业结构、政府政策、劳动力要素、金融环境和心理预期五类,其中产业结构是影响城市经济韧性的最重要因素[5]。此后国内许多学者也开始聚焦产业结构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研究,主流观点认为经济韧性是指在受到外界经济冲击之后,本身所展现出来的稳定性、恢复性、适应性和创新性[11]。现有文献主要从多样化产业结构、经济集聚、创新能力和数字经济等方面分析经济韧性的影响效应[12]。刘成昆(2021)实证研究了粤港澳大湾区11个城市产业多样性对其经济韧性的影响效应[13]。徐圆(2020)认为产业多样化能够直接有利于强化城市的经济韧性,还可以间接通过促进创新来影响城市经济韧性[14]。谭俊涛等(2020)从经济韧性中的维护性和恢复性两个方面,对1998年和2008年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效应进行定量研究,分析了影响经济韧性的要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态等[15]。韩保江(2020)从中国经济的规模韧性、结构韧性、政治韧性、制度韧性、开放韧性、创新韧性以及政策韧性等方面,对影响中国经济韧性的因素进行系统性解构,为疫情后中国经济的反弹与恢复提供了选择路径[16]。
在指标体系构建和经济韧性测度方面,Lino Briguglio等(2009) 基于经济韧性指数和经济脆弱性指数,设计并构建了用于测度国家遭遇外部冲击风险的指标体系[17]。Martin(2012)运用区域敏感度指数,构建了更具代表性和普适性的衡量区域经济韧性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被国内研究区域经济韧性的文献广泛借鉴,例如冯苑(2020)基于Martin指标体系和测度方法,实证检验了我国11个城市群的经济韧性[18]。除Martin的敏感度指数外,经济韧性的测度方法还包括综合评价体系构建法,即运用AHP、熵权系数以及加权求和等统计方法,筛选和确定经济韧性的综合评价指数。
随着韧性理论不断丰富,城市经济韧性与绿色经济发展的融合逐渐成为研究热点。Grafakos等(2016)将经济绿色增长所形成的可持续性和韧性效应融合在统一研究框架之内,综合考量了经济、制度、社会和环境等多重要素[19]。埃亨(2011)研究了经济韧性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并提出强化经济韧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20]。Porfiriev等(2017)从城市建筑经济的角度出发,考查了城市建筑行业的绿色认证体系和标准,认为其是使城市更富韧性的催化剂。陈玉梅基于公共管理视角,概括了国外经济韧性与绿色发展的关系,强调了经济韧性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21]。齐昕(2019)在研究城市经济韧性的理论框架下内嵌了生态环境的因素考量,剖析了“经济山”和“生态山”之间存在的差异性[22]。谢泗薪等(2022)强调了韧性经济对构建绿色物流体系的关键作用,并基于韧性经济视域提出绿色物流发展规划,实证研究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时空差异[23]。吴烨(2023)运用地级以上城市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绿色创新、数字经济与城市经济韧性间的作用机制,认为数字金融和绿色创新均对城市经济韧性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24]。
从掌握的文献来看,绿色发展与城市经济韧性的关系研究较多集中于可持续发展与高质量发展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绿色发展所涵盖的内涵较为丰富,既体现在经济增长模式和技术创新手段的绿色升级,经济结构和产业形态的绿色转型,企业运营效率和节能减排技术的绿色激励,也受制于政府可持续发展和双碳目标的战略以及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目前国内关注的是环境规制对推动城市经济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效应。如李毅等(2020)认为随着政府环境规制力度的增强,城市绿色经济发展水平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25]。张治栋等(2020)认为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生产率有抑制作用,而非正式环境规制与制造业、服务业集聚的协同效应促进了城市绿色经济发展[26]。
综上所述,进入21世纪以来,韧性理论在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等领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城市经济韧性的内在机制、演化特性以及时间差异性等热点问题逐步被重视,但随着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的提出,如何在城市经济韧性理论研究框架内融合绿色发展理念,使韧性经济理论的内涵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元素,符合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双碳目标,这些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区域经济韧性理论探索和研究的方向。从目前收集的文献来看,较多学者关注影响城市经济韧性的内生因素,而外生影响因素如政府政策的影响则被忽视,同时将绿色发展理念整合到城市经济韧性理论研究框架之下的成果也较为缺乏,如何丰富和完善城市经济韧性理论,将双碳目标和绿色低碳理念内嵌到城市经济韧性理论研究框架之内,研究政府环境规制影响城市经济韧性的内在逻辑、作用机制和实证效果,则是城市经济韧性研究需要关注的新视角和新方向。
环境规制是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企业生产和排污行为具有强制约束性的政策措施。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视,污染控制考核制度逐步被纳入政府官员的绩效评价之中,为此,政府将采取必要的污染治理措施来提高自身绩效水平(韩超等,2017)[27]。第一,合理的环境规制强度能够减少污染排放和强化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Sagan和Masik(2014)研究表明城市良好的环境对城市韧性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28]。王奇珍等(2021)的研究支持了此观点,认为增加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利于增强城市经济韧性能力[29]。第二,政府加大污染治理投资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资源再生能力,增强资源生态系统和绿色经济系统的稳定性,以提升城市经济韧性能力。第三,政府增加创新资金支持,强化绿色创新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或研发机构积极参与绿色创新活动,赋予城市绿色经济系统重构的活力,使得城市经济韧性不断提升。第四,严格的环境规制可有效倒逼污染密集型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加产业结构的多样性,促进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环境规制约束可激励传统产业推进结构升级,摆脱固有的粗放式生产模式并提高生产效率,以从容面对外来冲击,提升城市经济韧性水平(Van,2002[30];Brown,2012[31])。
假设1:绿色低碳理念下政府环境规制有助于提升城市经济韧性。
严格的环境规制能够约束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市场进入,形成“绿色壁垒”,逐步推动粗放型产业向集约型产业调整转型,激励更多的环保型企业进入市场,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生态,提升抵御生态风险的能力。第一,基于内生经济增长理论,技术进步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要鼓励技术改良创新,增强绿色产业动态调整能力,优化整合绿色资源要素,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和提升企业竞争力,驱动经济快速高效和可持续发展[32]。第二,“波特假说”认为合理的环境规制能够激励企业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活动[33],有助于弥补企业因环境规制所带来的治污成本。创新能力的提升能够增加产业发展活力,强化区域竞争优势,赋予城市经济重新焕发活力的机会(程广斌等,2022)[34]。因此,环境规制可通过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水平,增强城市经济的可持续性和适应能力,来提升城市经济的韧性。
假设2: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协同促进城市经济韧性能力的提升。
首先根据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的直接影响效应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1)
其中:i,t分别表示地区和时期;GRES为我国各城市的经济韧性水平;ERS为环境污染综合指数,表示各城市环境规制强度;鉴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呈“倒U”形假说的相关推断,环境规制与城市经济韧性可能存在非线性关系,将环境规制平方项引入计量模型中,X为一系列控制变量;εi,t为随机扰动项。
为进一步讨论环境规制影响城市经济韧性的传导机制,将绿色技术创新(GPATENTS)引入计量模型中,ERS×GPATENTS是环境污染综合指数与绿色技术创新的交乘项。
(2)
4.2.1 城市经济韧性的测度
基于绿色低碳理念的城市经济韧性(GRES)是指当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遭遇外部剧烈冲击和破坏时,城市绿色经济系统不会发生大规模的混乱且仍旧能够稳定有序运行[35]。城市经济韧性的测度有单一指标法和指标体系法两类,考虑到单一指标不能全面概括和反映城市经济韧性,本文借鉴刘晓星(2021)[36]、丁建军(2020)[37]、徐圆(2019)[38]等相关研究,基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韧性规划建设理念,尝试构建城市经济韧性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抵抗与恢复能力、适应与调整能力、创新与转型能力三个维度,见表1。
表1 基于绿色低碳理念的城市经济韧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考虑到不同指标在量纲和性质方面存在差异,故首先将正负指标进行标准化,正向和负向指标分别按照(3)式和(4)式进行标准化,然后根据客观赋权的熵值法进行权重计算,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Zij=(Xij-minXj)/(maxXj-minXj)
(3)
Zij=(maxXj-Xij)/(maxXj-minXj)
(4)
Xij表示城市i的第j项指标的数值,Zij表示将各项指标进行标准化的结果,maxXj表示所有城市中第j项指标的最大值,minXj表示所有城市中第j项指标的最小值。
计算各项指标的权重:
(5)
基于绿色低碳理念的城市经济韧性的综合指数为:
(6)
4.2.2 环境规制强度的测度
本文借鉴任晓松等(2020)的做法[39],利用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计算环境规制综合指数ERS, 同样使用熵值法计算出地区环境污染程度,ERS越大表示污染排放越多,环境规制强度就越弱。
4.2.3 绿色技术创新的测度
目前绿色技术创新(GPATENTS)缺乏统一衡量指标,考虑到严格的环境规制能够激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技术创新活动,本文借鉴李青原等(2020)[40]的研究方法,拟采用各地区和城市的绿色发明专利申请量和绿色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的综合指标来衡量。
4.2.4 控制变量
为更全面分析城市经济韧性的环境规制效应,结合现有文献,本文选择5个因素作为控制变量:(1)经济集聚水平(FIRM),集聚水平对城市经济增长有重要影响,集聚所带来的规模经济优势能快速整合技术、知识、人才和信息等资源,从而有效抵御外来冲击,因此采用规模以上企业数目(个)与城市市辖区土地面积(平方公里)的比值来衡量;(2)金融发展水平(FINANCE),金融市场能够积累闲置资金,快速增加投资储蓄以提高绿色经济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文选择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与地区GDP的比值来表征;(3)人力资本水平(HUMAN),高素质人才是提升城市经济韧性的重要因素,尤其是拥有创新和创造能力的人才,能够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绿色经济的抵抗力和恢复力,本文采用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数(个)与年末户籍人口数(个)的比值来表征;(4)对外开放程度(FDI),市场开放程度与城市经济韧性有着极其复杂的关系,对外开放程度越高,城市绿色经济就越容易受到外来环境的冲击,本文采用外商投资企业总产值(万元)与地区生产总值(万元)的比值来表示;(5)公共服务水平(LnSERVE),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是城市经济韧性的必要基础,一定程度上能够加快城市绿色经济恢复调整速度,本文选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的对数值来表征。
本文以中国地级以上城市为研究对象,剔除部分数据严重缺失的样本,最终使用2006—2021年256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平衡面板数据评估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绿色专利申请数量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数据库,利用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发布的国际专利分类绿色清单匹配获得;PM2.5数据来源于达尔豪斯大学大气成分分析组;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数据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相关文件整理所得;其他数据均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少部分缺失数据均采用插值法填充。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描述性统计
为检验绿色低碳理念下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本文按照模型(1)将环境规制、控制变量分步代入模型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首先,根据豪斯曼检验结果,模型决定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为尽量避免不可观测因素对估计结果产生干扰,在进行模型回归的同时,均对城市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进行控制;其次,本文还考察了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协同作用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其中,第(1)列表示仅考虑环境规制与城市经济韧性关系的回归结果,第(2)列是在第(1)列的基础上加入控制变量后的结果,第(3)列表示考虑到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并且通过回归分析考察环境规制是否通过绿色技术创新间接对城市经济韧性产生影响,第(4)列是在第(3)列的基础上加入控制变量后的结果。通过分析表3的回归检验结果发现:
环境污染综合指数的一次项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回归系数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二次项对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环境污染综合指数与城市经济韧性可能存在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形曲线关系,且估算出倒“U”形曲线拐点的值为0.018。由表1可知,环境污染综合指数的最小值为0.314,早已突破倒“U”形拐点,这表明环境规制能够显著促进城市经济韧性水平的提升。第(3)(4)列回归结果表明,绿色技术创新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强化技术创新能力能够显著提升城市经济韧性。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指数与绿色技术创新交乘项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一方面说明环境污染对城市经济韧性产生负向影响,另一方面表明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有利于降低环境污染对城市经济韧性的不利影响,即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有利于提高城市经济的恢复能力。其原因在于,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城市和产业能够在遭受严重环境污染后迅速调整资源配置结构,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带动绿色经济增长。从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来看,公共服务对城市经济韧性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这表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城市表现出更强的抗冲击能力;对外开放程度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在5%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为负,即过度依赖国外资本不利于城市经济韧性的提升。
表3 基准回归
5.2.1 替换模型
为验证结果的可靠性,采用差分GMM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其计量模型如下:
(7)
模型中变量含义与前文一致,回归结果如表4中列(1)和列(2)所示,根据回归结果可见,城市经济韧性的一阶滞后项(L.GRES)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城市经济韧性可能存在磁滞效应,使城市在抵御外来环境破坏和绿色经济冲击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延滞性和持久性。环境污染综合指数的一次项系数显著为正,二次项系数显著为负,其拐点为0.019和0.017,其环境污染综合指数早已突破拐点,与城市经济韧性呈负相关关系,因此可认为环境规制能够显著提升城市经济韧性。
表4 稳健性检验
5.2.2 替换核心解释变量
目前,有较多学者选择使用污染物排放量的综合指数来间接反映环境规制的强度和效果,但是污染物排放量在不同研究中可能表征不同的含义。一些观点认为高污染排放水平可作为环境规制较为宽松的证据,也有部分观点将高污染排放水平作为环境规制严格的证据,认为污染排放量一旦超过地方政府设定的排放标准就会受到环境规制的严厉惩罚。为避免可能导致的争议,本文参考弓媛媛等(2021)的做法[41],同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和完整性,最终采用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处理率计算得出的环境规制综合指数(ER)作为环境规制的衡量指标,回归结果见表4的列(3)和列(4)。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的一次项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二次项系数显著为正,两者之间可能存在“U”形曲线关系,其拐点分别为0.014和0.015。由表1可知,ER的最小值为0.052,各城市环境规制强度早已突破拐点,因此可见,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后环境规制依然能够显著提升城市经济韧性能力,从而证明本文研究结论的稳健性。
5.2.3 剔除直辖市
考虑到直辖市与其他地区存在政策资源上的差异性,本文将有关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的样本剔除,利用剩下的样本进行参数估计,估计结果见表4列(5)和列(6)。分别根据环境污染综合指数的一次项系数和二次项系数构建二元一次方程,计算出的拐点均为0.017。这几个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指数早已突破拐点,环境规制与城市经济韧性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结论与前文一致,实证结论具有稳健性。
5.2.4 内生性检验
环境规制与城市经济韧性可能存在反向因果关系,一方面,适宜的环境规制强度能够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转型,提高绿色经济质量和效益,增强绿色经济抵御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城市经济韧性较强的城市一般会禁止高耗能企业肆意增加产能,推动钢铁、水泥和石化等产业进行绿色改造,用环境规制倒逼产业低碳转型。为了避免内生性对回归结果产生影响,本文选取环境污染综合指数的滞后一期项作为工具变量,采用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5中列(1)所示。
表5 内生性检验
基于过度识别的Kleibergen-Paap rk LM statistic在1%水平上显著,弱工具变量识别的Cragg-Donald Wald F statistic为42.497,大于在10%水平上的Stock-Yogo临界值,说明选取的工具变量不存在工具变量识别不足问题,采用的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回归结果具有有效性,因此在考虑内生性的前提下,环境规制能够提升城市经济韧性的研究结论仍然成立。
5.2.5 外生政策冲击检验
为了更加稳健地评估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本文利用我国2010年10月开始推行的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作为外生冲击。考虑到低碳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的初始条件存在差异,为克服可能引起的样本选择偏差,本文将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作为核心解释变量,采用PSM-DID方法来检验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的支撑作用[42]。为解决模型中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关系、遗漏变量和样本不足等问题,本文严格控制时间和城市个体两个维度,其基本计量模型如下:
GRESi,t=ρ0+ρ1Treatedi,t+ΣρjXi,t+εi,t
(8)
其中,Treated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政策虚拟变量,在城市低碳试点确立当年及以后年份设定为1,非试点城市与设立为试点城市前设定为0,其余变量含义同前。首先,使用K邻近一对一匹配和核匹配两种方法对协变量进行匹配处理,并保证实验组与对照组之间满足平行趋势假设。本文将低碳城市试点与时间虚拟变量交乘后代入模型,以政策实施前一期作为基期,若在政策冲击之前不存在显著差异,则表明样本结构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检验结果如图1所示。在政策实施之前,低碳城市的估计系数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在政策实施前并没有显著性差异;在政策实施当期及之后,政策冲击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显著为正,通过了该检验。双重差分的回归结果如表5中列(2)和列(3)所示,低碳试点政策能够显著提升城市经济韧性,这一结果与前文并无明显差异,证明本文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
图1 平行趋势检验
城市的地理位置和规模体量的不同,会引起环境规制政策实施强度的差异,在面临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等外来冲击时,不同城市的经济韧性水平也会有所差异。
为检验区域异质性下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可将城市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表6中列(1)、列(2)和列(3)分别汇报了东部、中部和西部城市的分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中西部地区的环境污染综合指数的一次项系数和二次项系数均在10%和1%的水平上通过假设检验,表明环境污染综合指数与城市经济韧性之间可能存在倒“U”形曲线关系,但环境污染综合指数早已突破拐点,与城市经济韧性呈负相关关系,因此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有促进作用。而东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为正但不显著,表明环境规制影响城市经济韧性在区位上存在异质性,产生这种区域异质性的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近年来由于很多污染密集型企业为规避严格的环境规制转移到中西部地区,但另一方面国家逐渐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扶持,因此中西部地区吸收了大量的优质资源,也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低碳转型,从而提升了城市经济韧性。
表6 异质性分析
依照国务院2014年《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将样本按照城市的人口规模区分为大城市(人口规模在100万人以上)和中小城市(人口规模小于100万人)。不同城市规模下的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影响的估计结果见表6。
由表6第(4)和(5)列可知,大城市的环境污染综合指数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呈显著的倒“U”形,而小城市的环境污染综合指数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不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对大城市来说,经济实力雄厚和社会服务完善等优势更易吸引生产要素集聚,因此抵抗环境破坏的冲击及恢复能力也较强。而对于中小城市来说,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追赶阶段,因城市规模较小、研发投入和创新水平较低,抵抗经济冲击和风险的能力较弱。
本文系统梳理韧性理论发展脉络,尝试将韧性理论内嵌到环境规制驱动城市绿色经济发展和韧性能力的逻辑框架内。笔者以256个地级以上城市为样本,系统构建城市经济韧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PSM-DID计量模型实证检验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为城市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思路。研究发现,实施有效的环境规制能够显著提升城市经济韧性,具体而言,环境规制通过激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技术创新活动,提高城市经济系统的持续性和恢复力,进而提升城市经济韧性。同时环境规制影响城市经济韧性具有显著的区域异质性特征,政府环境规制对中西部地区的城市经济韧性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对东部地区城市经济韧性的影响为正但不显著;政府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韧性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大城市地区,而中小城市规模较小,研发创新水平较低,抵抗风险能力较弱,环境规制对其城市经济韧性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
基于研究结论本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第一,强化我国城市环境规制力度。在“双碳”目标和绿色发展背景下,应充分发挥环境规制提升城市经济韧性、增强城市抗风险能力的积极作用,建设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激励污染密集型企业从事绿色创新活动,增加产业绿色创新活力,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第二,提高绿色技术研发投入水平。提高研发投入水平对从事创新活动的科研机构具有导向和激励作用,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加快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进而提升绿色经济的抵抗力、恢复力和再造力。第三,制定差异化的环境规制政策。东部地区应减少对外贸产品和技术的依赖,重点培育优质产业,提高研发创新水平。中西部地区应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策略,强化人力资本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人才和知识对城市绿色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夯实城市经济抵御冲击和风险的能力。各区域和城市应根据其资源禀赋、城市规模等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制政策,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与结构。中小城市宜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和特色,鼓励其探索专业化发展路径。大城市应加强环境规制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弱化外资和进口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