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_谭 子
劳动权利保障和救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很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各类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加,这些变化对我国传统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近几年来,各地推行“法院+工会”“人社+工会”等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加大协商调解制度建设,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的建立迈出了新步伐。
2019年以来,湖北省高级法院与省总工会积极推动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共同构建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先行区。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法院+工会”调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案件1.7万余件,其中2022年调处6566件,成功率55.7%;今年上半年调处3918件,调解成功率57.4%。
前不久,湖北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制定《湖北省“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合力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推动解决职工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