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化工领域标准化建设现状及对策

2023-12-19 05:17王兴权程金莲赵枝刚许显宁祁生冰胡发霞王微芝
中国标准化 2023年23期
关键词:标准化现状对策

王兴权 程金莲 赵枝刚 许显宁 祁生冰 胡发霞 王微芝

关键词:盐湖化工,标准化,现状,对策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1]。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2]。早在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83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大会的贺信中就提出“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因此,面对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目标的重大机遇,以高标准引领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1 盐湖化工领域标准制修订状况

1.1 钾系列产品标准制修订情况

青海省作为全国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钾系列产品现行国家标准有GB/T 37918-2019《肥料级氯化钾》、GB/T 20406-2017《农业用硫酸钾》、GB/T20937-2018《农业用硫酸钾》、GB/T 6549-2011《氯化钾》、GB/T 20784-2018《农用硝酸钾》;行业标准有HG/T 3247-2017《工业高氯酸钾》。其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青海省内企业参与制定了《肥料级氯化钾》《硫酸钾镁肥》《氯化钾》《农业用硫酸钾》等4项标准。

1.2 钠系列产品标准制修订情况

青海省氯化钠储量居全国首位,钠系列产品现行国家标准有GB 19106-2013《次氯酸钠》、GB/T 1618-2018《工业氯酸钠》、GB/T 4553-2016《工业硝酸钠》、GB/T 2367-2016《工业亚硝酸钠》、GB/T 5462-2015《工业盐》、GB/T 210-2022《工业碳酸钠》、GB/T 5461-2016《食用盐》、GB 1886.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188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等9项标准,行业标准有NY/T 1040-2021《绿色食品 食用盐》,其中青海俊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制定了《工业氯酸钠》国家标准。

1.3 镁系列产品标准制修订情况

青海省镁盐储量居全国第1位,从盐湖化工企业镁系列产品执行标准来看,现行行业标准有YB/T 5266-2004《电熔镁砂》、QB/T 2605-2003《工业氯化镁》、HG/T 2573-2012《工业轻质氧化镁》、HG/T 3607-2007《工业氫氧化镁》、HG/T 2679-20 06《工业重质氧化镁》等5项标准,国家标准有GB/T 26568-2011《农业用硫酸镁》、GB 2558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氯化镁》等2项标准,青海省内没有企业参与制定上述标准。

1.4 锂系列产品标准制修订情况

锂资源作为新时代的“白色石油”,市场价值持续飙升。从盐湖化工企业锂系列产品执行标准来看,现行国家标准有GB/T 4369-2015《锂》、GB/T23853-2022《卤水碳酸锂》、GB/T10575-2007《无水氯化锂》、GB/T 11075-2013《碳酸锂》等4项标准;行业标准有YS/T 582-2013《电池级碳酸锂》;团体标准有中国颗粒协会发布的T/CSP 4-2018《电池级碳酸锂》、青海锂镁产业创新协会发布的T/QHLM 01—2018《盐湖碳酸锂》。其中,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主持和参与GB/T23853-2022《卤水碳酸锂》的制定工作。

1.5 硼系列产品标准制修订情况

现行国家标准有GB/T 538-2018《工业硼酸》,青海中天硼锂矿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参与制定了该标准。

1.6 其他系列产品标准制修订情况

从盐湖化工企业其他系列产品执行标准来看,现行国家标准有GB/T 12670-2008《聚丙烯(PP)树脂》、GB/T 5761-2018《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GB/T 26520-2021《工业氯化钙》、GB/T 36376-2018《太阳能熔盐(硝基型)》,其中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青海爱能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制定了《太阳能熔盐(硝基型)》国家标准。

2 青海省在盐湖化工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2.1 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精神,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提升我省标准化水平[3],青海省人民政府制定了《青海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研制盐湖锂、镁、钾、钠、硼等资源开发和高值高效利用及盐湖铷、铯、溴等低含量元素提取技术及产品标准。研制盐湖资源加工利用中的节能、节水和废盐、老卤综合利用技术标准。研制油田地下卤水等新型卤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4]。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12月31日,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优势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研究,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加快制造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构建高效、清洁、循环的绿色制造业标准体系”[5]。为盐湖产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

2.2 设立标准化补助资金,强化标准应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发〔2019〕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根据《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支持重点。青海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财政厅印发了《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对符合工业集中区、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建设规划,按照集约、节约用地要求,建设用于为省内工业中小企业和外来工业投资项目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标准化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对省内中小工业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规相关要求,开展或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开展或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开展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相关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标准补助资金政策的出台,提升了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热情。

2.3 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礎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标准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服务发展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一是标准制修订方面: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农业用硝酸钾》《硫酸钾镁肥》《肥料级氯化钾》等4项国家标准;制定《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氢氧化钾》《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4项行业标准;主持起草《氯化钾生产技术反浮选-冷结晶法》《氯化钾生产技术-冷结晶正浮选法》等20余项地方标准;制定《太阳能高温熔盐硝酸钾》和《氯化钾循环生产技术》等14项团体标准;制定《氯化钾》等170余项企业标准。2022年,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盐湖有限公司、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青海中天硼锂科技有限公司等共同起草制定了《卤水碳酸锂》国家标准。根据企业调研反馈、网络检索等方式,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8月,盐湖化工企业制定各级标准共计300余项,其中国家标准9项,行业标准5项,地方标准30余项。二是标准体系建设方面: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藏格钾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地矿集团格尔木盐湖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具有较强的质量控制意识,注重产品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89家企业中32家企业通过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4家企业通过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还通过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公司,并于2017年12月通过青海省省级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由此,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了51.68%。尤其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了“国家钾肥生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搭建了钾肥生产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框架、编制了标准体系明细表,在产品生产、产品实现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标准来规范操作行为和作业流程,各项工作与标准、规范对照,按标准、规范执行,实现现场作业专业化、标准化。

3 盐湖化工企业标准化建设现状及问题

3.1 标准化工作意识淡薄,标准执行管理不到位

大多数企业认为标准化没有用,投入人力、物力但不能为企业带来效益,尤其是中小微型企业制定了企业产品标准,但产品检验检测都执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意识到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认识到标准是工业经验、科技成果和专家智慧的集合,对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作用,而将标准视为束缚企业的紧箍咒。一些企业认为别的企业不执行标准,自己执行了就会吃亏,所以有了标准也不认真执行,无标生产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很多企业推行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标准体系认证,并不是出自企业内部增强质量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的需要,有的只是跟风,有的是迫于客户压力,他们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得到一张证书。企业刚开始推行的时候热情很高,但建立之后却没能真正收到效果。企业认为推行该体系是品质部门和生产部门的事情,就是编制一套管理手册,没有认识到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外科手术,而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把管理问题看成简单的程序化文件。事实上,企业标准化是为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标准意识缺乏的企业,产品质量普遍不高;反之,产品能够出口到国际市场的企业大都具有很强的标准意识。

3.2 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标准参与率低

青海省内企事业单位参加盐湖化工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活动的次数和人数均较少。经对海西地区盐湖化工企业产品标准制修订情况调研统计。32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主持和参与制定了8项,参与率为25%,且多作为参与单位,主持制定的标准只有1项,使得省内企业缺乏对标准主导权与话语权,与我省创建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的全国地位很不相称。更重要的是,企业普遍缺乏标准对市场作用的认识,对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很少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高水平标准。

3.3 标准化专业人才匮乏,制定标准水平低

众多盐湖企业标准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制定出高质量标准的能力较欠缺。HG /T 3607-2007《工业氢氧化镁》、GB/T 10575-2007《无水氯化锂》等标准更新周期很长,制修订不及时、标龄时间长的现象极为普遍。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专业人才短缺是标准技术水平偏低的主要原因之一。标准化意识淡薄、标准化工作与市场脱节则是造成标准化人才短缺的两个主要因素。标准化专业人才短缺的主要表现为:(1)由于待遇和地位偏低,标准化工作缺乏吸引力,既进不来人也留不住人,队伍老化、缺乏培训的现象比较普遍。(2)企事业单位对标准化工作和标准化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一套标准化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不能构建强有力的人才队伍,缺少内部宣贯,群众基础薄弱,对标准化人才的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和用人原则不明确。同时,标准化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和综合素质不高,懂技术的不善于管理,善于管理的又不懂技术。(3)产品开发与标准化工作相脱节,使得站在最前沿科技专家往往难以参加具体的标准化工作,参加的比例明显低于发达省份。另外,企业管理层缺乏标准化意识,不引进或者不培训标准化人才,由此制定的标准缺乏科技含量,水平偏低。

3.4 标准化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标准化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

不完全统计,全国有55个省、市、县级政府出台了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例如,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承担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与此同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编制了《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各单位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而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南》中规定的补助费属于后补助,只针对生产企业,不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不能很好地调动标准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各层次标准立项后,单位要支付标准适应性的分析研究、标准中的技术指标验证性实验或对比性实验等前期费用,存在困难。由此,经费不足是标准化工作长期面临的主要问题,也是制约全省标准化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4 盐湖化工企业标准化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4.1 引导盐湖化工企业强化标准化意识

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应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的宣传力度,引导盐湖化工领域企事业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认识和关注,增强企业标准化意识。同时,可以采取座谈交流、专家讲座、法规解读、经验介绍等多种形式开展标准化知识集中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强调标准化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企业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营造標准化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

4.2 设立标准化专项资金,提高企业制定标准的积极性

设立标准化专项经费,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化专项资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扩大标准申报范围,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办法中对企业、事业单位申报的标准,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等不同层次给予资助;对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项目的标委会秘书处和社会团体给予一定额度资助;对与产业发展和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密切相关的国际标准化活动,给予一定奖励或者政策优惠。另外,鼓励企业参与公共性、公益性国家标准项目的投资,将标准作为相关科研项目、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以及人员职称评审条件,以此提高标准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4.3 培养和引进标准化专业人才

一是积极鼓励我省盐湖化工企事业单位,将职工以“引进来”与“送出去”方式相结合,针对性地向组织部门上报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引进人才。同时,加强标准化人才的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有计划、有阶段地开展对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引导企事业单位将具有上进心、责任感强的人员选派到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学习,更加精准地服务标准化工作,建设一支素质高、专业精、作风好的标准化工作队伍。二是鼓励企事业单位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实际需求拓宽人才培养路径,完善用人机制,明确标准化人才发展规划,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政府单位等培养机构,培养标准化人才,使标准化高、中、初级的专业人才逐步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实行人才优化组合,允许标准化人员合理流动,做到人尽其才,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三是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标准化意识教育,鼓励并支持职工广泛参与标准化工作,不断发现和培养有潜质的人才,将形成的标准成果为人才考核的一项指标,对具有重大标准化科技创新成果的人员给予奖励。

4.4 鼓励引导盐湖化工企业培育高质量标准

一是鼓励企业以标准和标准化为手段,建立标准和标准化的体系,以标准化为核心,以客户、质量、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将生产和服务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和经济化。引导实力较强的企业根据自身产品优势、生产技术优势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引导中小企业制定高质量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把标准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控制质量的依据和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效益,创建知名品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进一步放开搞活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 增加竞争性标准供给,推动团体标准从做大向做强转变,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让各类经营主体都成为标准化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受益者,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三是加强标准化科学研究,开展标准化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并承担科技计划和标准化科研项目,鼓励标准化科研人员与企业技术人员相互合作交流,举办研讨会,酝酿高质量标准,提升标准化科研水平,助推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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