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宏
(崇仁县中医院妇产科,江西 崇仁 344200)
产后出血(postpartum heamorrhage)为产科严重并发症之一,可造成贫血、抵抗力下降、脏器功能受损及循环衰竭等不良后果,是导致产妇围产期死亡的首要原因[1,2]。据研究显示[3],子宫收缩乏力是引发剖宫产产后出血的主要原因。因此,及时改善产妇宫体收缩情况,是预防产后出血、降低分娩风险的重要方式。现阶段,宫缩剂一直是预防产后出血的一线药物,以缩宫素(oxytocin)及卡贝缩宫素(carbetocin)最为常见,前者为短效宫缩剂,可刺激子宫平滑肌收缩,减少子宫收缩乏力性出血,降低PPH 风险[4,5];后者则属于新一代长效宫缩剂,可进一步增加子宫张力及其收缩频率,在PPH 防治中具有显著功效[6,7]。目前,临床多以宫缩剂宫体注射作为剖宫产子宫收缩乏力的首选干预方式,以减少产妇失血,预防产后出血的发生[8],但在其药物选择中关于缩宫素联合卡贝缩宫素的应用报道相对较少。对此,本研究结合2019 年5 月-2022 年5 月于崇仁县中医院行剖宫产分娩且出现术中子宫收缩乏力的60 例产妇临床资料,观察缩宫素联合卡贝缩宫素在剖宫产术中子宫收缩乏力引起产后出血中的临床疗效及对血流动力学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以2019 年5 月-2022 年5 月于崇仁县中医院行剖宫产分娩且出现术中子宫收缩乏力的60 例产妇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30 例)与观察组(30 例)。对照组年龄22~38 岁,平均年龄(28.54±5.38)岁;孕周37~42周,平均孕周(39.12±1.53)周;初产妇17 例,经产妇13 例。观察组年龄22~37 岁,平均年龄(28.37±5.26)岁;孕周37~42 周,平均孕周(39.20±1.61)周;初产妇18 例,经产妇12 例。两组产妇年龄、孕周、产次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所有产妇及家属均知情且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纳入和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具备剖宫产手术条件;②初次剖宫产,存在子宫收缩乏力指征;③无凝血功能异常;④无药物禁忌。排除标准:①合并妊娠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者;②存在产前出血倾向者;③重度贫血者;④前置胎盘、胎盘黏连或胎盘植入者;⑤瘢痕子宫者;⑥其他原因引起的产后出血者。
1.3 方法
1.3.1 对照组 术中胎儿娩出后,宫体注射20 U 缩宫素(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9993,规格:1 ml∶10 U),待胎盘娩出后,及时检查产妇的子宫收缩情况,若收缩较差、质地柔软,取20 U 缩宫素溶于500 ml 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静脉滴注。
1.3.2 观察组 术中胎儿娩出后,宫体注射20 U 缩宫素,待胎盘娩出后,及时检查产妇的子宫收缩情况,若收缩较差、质地柔软,取1 ml 卡贝缩宫素(Jubilant HollisterStier General Partnership,注册证号H20110537,规格:1 ml∶100 μg)溶于10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中进行静脉滴注。
1.4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产后出血情况(术后2、24 h出血量及产后出血率)、血红蛋白(Hb)水平、血流动力学指标[收缩压(SBP)、舒张压(DBP)、心率(HR)]、不良反应(恶心、胸闷、心律失常、血压异常)。产后出血诊断标准:剖宫产胎儿娩出后24 h 内出血量>1000 ml。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1.0 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以()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产后出血情况比较 观察组术后2、24 h 出血量少于对照组,且产后出血率小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产后出血情况比较[,n(%)]
表1 两组产后出血情况比较[,n(%)]
2.2 两组Hb 水平比较 两组术后24 h 的Hb 水平较术前降低(P<0.05),但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观察组Hb 下降值小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Hb 水平比较(,g/L)
表2 两组Hb 水平比较(,g/L)
注:与同组术前比较,*P<0.05
2.3 两组血流动力学指标比较 两组术后24 h 的SBP、DBP 水平低于术前,HR 高于术前,但观察组SBP、DBP 水平高于对照组,HR 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血流动力学指标比较()
表3 两组血流动力学指标比较()
注:与同组术前比较,*P<0.05
2.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对照组(χ2=4.320,P=0.038),见表4。
表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比较[n(%)]
剖宫产是结束妊娠、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手段,但其手术指征亦是引起子宫收缩乏力的高危因素,易导致子宫收缩乏力性出血的产生,对产妇生命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9]。缩宫素是治疗子宫收缩乏力的首选药物之一,属于临床常用多肽类激素子宫收缩药,可与缩宫素受体结合,刺激子宫平滑肌,增强其节律性收缩反应,以模拟阴道分娩的正常宫缩状态,预防产后出血,达到止血目的[10,11]。其中,宫体为缩宫素的主要作用部分,其药效温和、半衰期短,肌注起效时间较慢,需持续性给药方可维持良好的宫缩状态,单用效果有限[12,13]。卡贝缩宫素则属于合成类长效催产素九肽类似物,其药理作用与天然缩宫素类似,可通过与缩宫素受体结合,促使子宫收缩,发挥催产及止血作用[14,15]。该药起效迅速,无论是肌注还是静脉注射,均可于2 min 内达到理想宫缩强度,且半衰期可达40~50 min,药效维持时间较长,对子宫收缩乏力性出血具有良好预防作用[16]。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术后2、24 h 出血量少于对照组,且产后出血率小于对照组(P<0.05),提示缩宫素与卡贝缩宫素联合应用可发挥更好止血作用,有助于降低产妇的产后出血风险。究其原因,缩宫素属短效宫缩剂,其起效慢、维持时间短,而卡贝缩宫素为长效宫缩剂,可在原有宫缩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其收缩频率,二者联合可充分结合其应用优势,减少产后出血[17]。Hb 是机体失血状态的重要检测指标之一,其水平变化可反映体内失血情况。本研究中两组术后24 h 的Hb 水平较术前降低(P<0.05),但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观察组Hb 下降值小于对照组(P<0.05),表明联合用药可减少Hb 的下降幅度,进一步证实了联合方案对产后出血的预防作用,与王芳玲等[18]研究相符。另一方面,剖宫产作为侵入性临床手段,其手术应激及术中出血均可引发不同程度的体征波动,以血压下降、心率加快最为明显[19]。本研究中两组术后24 h 的SBP、DBP 水平低于术前,HR 高于术前,但观察组SBP、DBP 水平高于对照组,HR 低于对照组(P<0.05),可见联合用药对产妇血流动力学水平具有积极稳定作用,这与其止血效果的改善存在直接关联。此外,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对照组(P<0.05),提示联合方案具有更高安全性,与孟贵琴[20]研究相符。分析认为,卡贝缩宫素药效持续时间较长,与缩宫素联合应用,可弥补其半衰期短等劣势,避免大剂量用药引起的不良反应,故安全性更高[21]。
综上所述,缩宫素联合卡贝缩宫素可有效改善剖宫产术子宫收缩乏力引起的出血情况,降低产后出血风险,减少血红蛋白流失及血流动力学波动,且具有良好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