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蕊 黄振环
(作者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将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1]。财务监督是监督机制中的重要环节,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科研院所是推动社会创新和进步的重要力量,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科研院所财务监督,有助于经济活动合法、合规,防止腐败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随着国家加大对科研院所财政经费的支持和投入力度,科研院所的财务监督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本论文将针对科研院所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完善科研院所的财务监督工作。
财务监督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监察、督促[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 号)第六十条规定,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责管理等的监督[3]。科研院所财务监督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不断完善和改进各项管理制度,推动财务监督更加规范、科学。
1.预算管理意识薄弱,预算编制方法简单
科研院所的预算反映了预算年度内资金收支规模、单位业务活动范围和发展目标,是科研院所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科研院所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各个部门积极参与,许多科研院所对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认为预算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受到职责及权限等方面的影响使得财务部门在编制预算的时候未能充分考虑整个单位的各种因素。预算管理工作虽由财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但是科研人员对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只是简单地做了支出计划,未考虑实际执行中各种因素的变化,影响了预算管理工作的质量。财务人员在预算编制时间紧、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无法广泛调动各个部门积极参与,对预算编制缺乏调研论证,缺少监督,编制比较随意,凭借以往经验采用增量预算法,未以单位或部门的实际情况来编制预算,影响预算的刚性,常常需要调整或追加预算。
2.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财务部门通过资金的支付来了解项目的执行效果和执行进度。由于项目众多,财务部门难以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监督、考核和评价,认为项目预算执行率符合执行进度要求就行了,忽略了科研资金的投向、使用效率等。有时为了项目执行进度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降低资金使用效率,甚至造成资金浪费。项目执行结束后,对下一期预算编制的参考价值不高,弱化了预算的作用。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科研院所的固定资产管理普遍存在重购买轻管理的现象,科研人员未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造成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费用提高,资产的使用寿命缩短;资产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登记、入库、使用、清查等相关信息的记录不全面,未能及时处理闲置、报废的固定资产。各个部门之间缺少监督,信息传达不及时,无法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部分科研院所缺少固定资产盘点机制,只是核对固定资产系统与财务系统上固定资产的价值,并未深入盘点实物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容易造成账实不符,甚至会使固定资产流失。
2.收支管理不合理
科研院所的收入来源比较广泛,有些科研院所对收入的管理不够严格,容易造成滞留收入、漏收收入。随着信息化发展,数字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科研院所已经开通了电子收款,但是有些科研单位的信息化程度比较低,每天仍然有大量的现金收入和支出,容易坐支现金。科研副产品没有进行相关的实物登记管理,且其处置和出售未能报单位相关部门审批。相关科研人员对科研副产品的出售直接收取现金,容易造成私分科研副产品、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科研院所支出有相关的文件规定,但未能重点监督科研物资采购及使用、外拨经费使用、劳务费等科研经费支出情况。有些科研院所对符合物资采购平台购买条件的科研物资未在科研物资采购平台上购买,没有实行相应的物资线下采购申请手续。对采购的物资未实行物资出入库登记,容易造成账实不相符。科研院所对外拨经费有严格的审批流程,需要提供相关的承诺函、签订相关的合同或是协议,但是对外拨经费的使用情况缺少跟踪与反馈,不清楚相关经费的使用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有些科研院所对劳务费的发放比较随意,劳务费的发放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相关制度规定。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算力的发展与融合,三者已经结合成了一个智能化整体。人工智能和互联网的发展与应用,云计算服务已经深入各个行业发展和变革中。科研院所是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应该构建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的财务监督一体化系统,但是实际上科研院所的信息化构建程度并不高,信息共享不完全。科研院所职能部门根据需求各自创建业务系统或信息平台,各个模块互相独立,缺少各个部门关联信息的互融互通,财务报销系统、内部控制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工资管理系统等未能实现信息管理系统的整合。各个部门信息传达不及时,信息无法共享,无法实现全程化的监督,不利于提升财务监督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对资金的运行无法有效实施系统性的监管。
2012 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增设“财务监督”,是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科研院所经济活动形式多样化,对科研院所财务监督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一直以来,财务监督缺乏系统体制结构和实践支持。随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财会监督文件的相继出台,财务监督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落实实施需要一段时间,科研院所对财务监督制度的执行仍相对滞后。
许多科研院所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科研院所需要及时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整,适应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科研院所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独立性和特异性,但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内控制度建设与科研院所单位自身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指导文件,内部控制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科研院所内部监控机制不完善,财务信息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增加了财务违规风险。
科研院所的财务人员往往更注重财务核算,忽视财务监督,导致科研经费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财务监督重视事后监督,而轻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是一个互相衔接的整体,事前监督能够预防问题,事中监督能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事后监督能够检查经济活动的结果,三者的相互结合能够更好地发挥财务监督作用。财务监督需要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加强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科研院所认真落实整改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但是没有定期聘请社会中介组织对日常经济活动和专项财务活动监督,财务监督力度不足。
充分认识到内控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将内控理念和原则与已有的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进行衔接融合[4]。一是科研院院所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以监测应对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重大变化对本单位开展经济活动的影响。二是明确划分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明确各个岗位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对应的责任,深化部门协作的同时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例如,单位财务部门联合监审部门、科研部门,采用抽签形式,确定科研团队,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所属团队的年度科研经费检查。财务部门联合监审部门、成果转化部门,对所办经济实体、所内独立核算机构的部门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期满5 年或离任)。三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强化预算控制。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应收尽收,对应收未收的款项应查明情况,落实催收责任。明确各项支出的业务流程,对大额支出提前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对于不符合财务规章制度的支出不予以开支,严禁超标准发放咨询费、讲课费等。科研院所应根据部门履行职能和单位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编制预算,对各个部门提交的预算资料归类汇总并深入分析。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预算批复的功能分类科目、用款计划、项目进度,严禁无预算支出,对调整预算按照规定执行相关审批流程。四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设置国有资产台账,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及时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对资产处置的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是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科研院所应主动公开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并确保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让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和监督科研院所的财务活动。
科研院所利用全面实施预算一体化的契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财务信息化系统,构建信息一体化平台,构建业财融合机制,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调剂、资产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财务信息化系统以会计核算软件、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核心,实现预决算管理、财务处理的互联互通,提高财务预决算、会计核算的效率。以预算报销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合同审批系统、人员工资查询及科研绩效计算系统为主要业务服务平台,将财务信息化系统和业务服务平台有效结合起来,共同组成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全时在线的报销、审批、凭证自动生成、查询、统计等功能。各个单位应将大数据,云计算服务等融入单位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连通共享,借助科技优势降低财务监督的难度。一体化信息平台通过事前筹划、事中控制、事后反馈,引导业务人员更好地融入财务风险防范中,实现财务的精准管理,为实施财务监督工作夯实重要的工作基础。
财务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是强化财会监督的根本要求。一是立足自身学习,恪守职业道德,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定期开展相关财务业务讲解、政策解读;二是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到上级部门挂职锻炼;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财务知识竞赛、财务征文活动;四是组织财会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鼓励继续学习深造,考取相关资格证书,提升专业素质。通过以上方式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财务管理人才,激发财会职工工作热情,有效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能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健全完善部门财会监督制度,提高财务监督效能,提升财务人员队伍素质,在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控制经济业务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5]。财务监督是保障科研院所经济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科研院所经济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财务全方位监督。解决科研院所财务监督问题需要建立完善单位内控管理体系、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同时也需要科研人员和管理者的高度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只有通过不断努力,科研院所的财务监督才能更加规范、透明,为科学研究提供更好的环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