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亟待探索

2023-12-18 13:18王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财会学习 2023年33期
关键词:经济核算降碳核算

王依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引言

近年来,我国在统筹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工作中,积极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将碳排放统计核算正式纳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持续深化环境活动经济核算,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降碳减污工作基础能力显著增强[1]。但是,当前还缺乏能够科学直观量化“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的有力工具,建议在区域、城市、产业园区、企业层面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政策试点探索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为全面铺开降碳减污经济核算信息披露工作积累经验。创制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是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延伸补充,当前我国尚无专门规范降碳减污经济核算的文件,应加强对科学系统量化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的相关研究,尽快启动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一、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的意义

探索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的重要工具。科学系统地统计核算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活动,有利于列示全国各地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成果与难点。此外,建立健全与国际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接轨的降碳减污经济核算体系,是提升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能力与水平的重要抓手。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探索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建立科学的降碳减污经济核算方法,是系统掌握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与经济发展总体情况的重要工具,能够充分列示出各地区各行业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的成果,激发各地推动经济社会全方位绿色低碳转型的积极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与转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结构,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此外,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是借鉴国际做法,并符合当代中国国情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加快构建国家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

(二)揭示实际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精准支撑政策实施和科学决策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探索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是摸清国情、省情、市情和县情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横向比较和对不同年度的纵向比较,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存在的不协同、不平衡等问题揭示出来,不但具有警示和诫勉作用,也可以为各级政府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环境政策、进行环境绩效评价提供指引,有利于提示和找准降碳减污工作的着力点。基于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科学分析各地区各行业的降碳减污形势,可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并为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供数据支撑。

(三)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升国际环境治理能力

1993 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编制了关于环境活动经济核算的第一个国际通用框架(SEEA 1993),并在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由概念性框架逐步发展成为一套兼具国际可比性及现实可操作性的有效核算理论。目前,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中心框架》(SEEA 2012,SEEA 2014,SEEA-EA 2021)[2]、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气候相关披露准则(IFRS S1,IFRS S2)[3],已成为环境活动经济核算体系的国际通用标准,供各国建立结构相似的环境经济账户、生产可比性数据。国内也有碳排放核算和生态系统核算的做法,在碳排放核算方面,21 世纪初,我国就编制了《2006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等一系列指导碳排放核算的文件,初步形成我国碳排放核算的基础体系。2022 年8 月公布的《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国及地方、行业企业、产品碳核算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重点任务,提出了夯实统计基础、建立排放因子库、开展方法学研究、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数据管理和加强成果应用等具体措施。在污染物减排核算方面,2007 年国务院颁布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开始建立总量减排的长效管理制度,印发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随后,在不同发展时期对核算细则持续补充完善。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将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统筹在一个统计标准体系下,无法科学有效量化降碳减污的协同增效效果。借鉴国际做法、结合国情创建降碳减污经济核算体系,能够在健全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同时,提高我国在国际上参与环境活动的形象与地位,此外,还可以服务于谈判履约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二、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的难点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碳排放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清单编制工作体系和技术方法体系,碳排放的统计指标体系和基础统计制度也在逐步完善,但尚未把降碳与减污统筹在统一核算框架中,《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中心框架》(SEEA 2012,SEEA 2014,SEEA-EA 2021)和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气候相关披露标准(IFRS S1,IFRS S2)为我国降碳减污经济核算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借鉴其所提供的环境气候国际核算范式,结合我国主要降碳减污活动类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财政收支核算制度和数据统计资料等,利用会计学原理与知识,创新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降碳减污经济核算体系,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基础支撑。但目前,我国推动实施降碳减污经济核算制度尚存在一些堵点和难点。

(一)系统研究不充分

SEEA 1993 发布以来,我国对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绿色GDP(GEP)[4]、自然资源资产核算[5]、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6]的理论与方法等,目前已构建了自然资源资产估值的理论框架,对GEP 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核算指标开展了试点测算等实践。不过,我国对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的研究较少,对于降碳减污的相关资产概念缺乏统一规范的界定,对降碳减污经济核算的逻辑和理论框架缺乏探讨,仅在《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中将环保支出核算作为一种扩展核算。与《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中心框架》相比,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仅提及环保活动的概念和范围,并未涉及降碳减污相关的资源管理活动,距离建立完善的降碳减污账户体系和产业核算框架还有较大差距。

(二)部门核算难统筹

我国降碳减污经济核算所覆盖的内容被割裂为不同组成部分,特别是环境经济活动的管理与统计核算分散在多个部门,由各部门自行推进,资源环境各个要素分别由水利、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具有部门主导、专项核算的特点。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建立统计标准、指标、方法分别进行专项核算,其所建立的统计体系与环境经济活动核算框架不完全相符,部门间统计体系缺乏统一规范,彼此之间的环境经济统计与核算信息相对孤立,技术壁垒普遍存在,对环境经济活动各方面的核算工作无法形成合力,条块化、分散化的统计核算体制导致在宏观核算时难以统筹对接。

(三)实物核算有困难

我国降碳减污经济活动的相关数据,其来源中的绝大部分仅以实物量单位进行计量,缺少以货币量单位核算的结果,各类账户之间缺乏可比性,这导致对多个账户的综合加总难度较大。虽然可以用估价方法进行账户核算后再加总,但在估值过程中存在复杂性和人为操作的不可控制性。不同类型环境经济活动的实物型核算需依据其独有特征来开展,兼顾考虑资源可再生问题,而再生量的核算则需建立特定的模型方法,跨学科的专业技术问题是建立降碳减污经济核算体系无法回避的客观难点。此外,我国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缺乏对环境经济活动的详细统计资料,很多数据暂时缺失,也对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造成阻碍。

三、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的相关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为持续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议组织开展“表格范式试行、方法指南试用、试点先行先试”的“三试联动”,探索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廓清降碳减污相关的生态、环境、气候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的分类标准,依据会计学理论确定科学合理的核算逻辑,确定降碳减污相关资源资产核算的实物量表,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基础上,构建降碳减污经济核算的理论框架,夯实降碳减污工作的基础。

(一)研究设计符合国情的表格范式并试行

积极推进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的编制与披露,首先需要研究设计符合国情的表格范式并试行。成立跨部门、跨学科的降碳减污经济核算技术专家组,降碳减污经济核算需要不同部门协同组织实施,不同类型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的统一规范需要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共同打破技术壁垒。应借鉴国际环境经济核算的表格范式,研究提炼我国主要降碳减污活动类型及其所涉及的资源资产等,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主要环境与气候问题、资源禀赋、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制定出台并试行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表格范式技术文件,初步建立统一规范的符合中国国情的降碳减污经济核算体系,为各个部门的专项降碳减污经济核算提供科学统一的理论方法指导,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和技术壁垒,以保证各个部门的专项核算都是在同一套核算体系内,各项统计数据能够对接和整合。

(二)科学构建核算方法指南并试用

在研究设计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的范式后,还需出台配套的核算方法指南,明晰各部门职责与相应的权限,建立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降碳减污经济数据收集协作机制。成立数据采集与使用的监督机构,提供降碳减污经济数据采集与处理的培训服务,以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搭建降碳减污经济信息管理系统,运用数字化技术提高数据的录入、处理与更新效率。建议先从降碳减污重点行业开始,构建降碳减污经济核算方法指南并试用,为重点行业准确核算和规范报告降碳减污经济活动提供行动指南,也为制订重点行业降碳减污经济政策、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目前可选择石油、煤炭两类产品的供应与使用行业链条来探索基础的制度方法与行动指南,科学论证并提出适用的价值确定方法,同步建立数据录入、统计计算和更新迭代的成熟工作流程,颁布并试用一系列降碳减污相关账户、表格的理论、方法指南等。

(三)选择试点地区进行编制和披露

我国幅员辽阔,生态环境类型复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存在已久,在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时,应根据各地区降碳减污特点,分阶段在不同区域开展试点工作,由点到面逐步铺开,兼顾区域特点和行业要求,以鼓励披露为主,在区域、城市、产业园区、企业层面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试点先行先试,在探索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的基础上,总结出一套统一规范的国家降碳减污经济核算体系。试点地区在创制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时,应以国际环境经济核算框架为借鉴,以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碳排放统计核算相关指南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为基础,探索编制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在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时,应注重与现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做好协同,以社会监督的方式促进核算表的持续编制和有效披露。

结语

系统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需增强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学量化能力。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不仅是推进降碳减污协同增效重要基础,也能够揭示降碳减污工作的难点与堵点,为出台进一步深化降碳减污的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与客观依据,还是在新发展阶段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延伸和补充,是提高我国参与国际环境治理能力的创新点和突破点。然而,我国现存环境经济核算相关研究还不够丰富,缺乏对减降碳污经济核算的系统研究,现有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呈分散化、割裂化,各部门的统计核算工作难以统筹协调,生态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困难都是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所面临的挑战。建议组织开展“表格范式试行、方法指南试用、试点先行先试”的“三试联动”,探索编制和披露降碳减污经济核算表,夯实降碳减污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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