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政治学的概念互通:必然障碍及可能路径

2023-12-16 17:49郭台辉乡智洋
关键词:边民政治学语义

郭台辉,乡智洋

[云南大学,昆明 650091]

中国政治学自恢复重建四十余年来,一开始是有意识地向外“取经”与“效仿”,逐渐转向中国本土的自觉意识,进而推动本土化的概念建构,以解释中国政治生活实践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因此,清理过去的历史遗产,并形成基于中国问题意识的概念建构方法论兹事体大。

迄今为止,中国政治学的概念建构主要有四种路径。第一种路径是外来引入。百年来养成“向强者学习”的思维,习惯性地从西方或日本引进或再造新概念,诸如“国家”“民族”“政党”等这些耳熟能详的政治学基础概念无不是舶来品。在政治学本土化的过程中,几代中国学者不断从西方和日本引入、吸收并借鉴概念,已经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奠定中国政治学学科与世界接轨的基本框架。这些外来概念是以西方世界的政治现实为参照,把中国政治实践相应地带入世界现代化的同一进程。但中国现代化实践还有其独特性,需要以中国的问题意识与价值导向清理与重构许多熟视无睹的学术概念。(1)陈明明:《新时代政治学的学科自觉与自主》,《中国政治学》2018年第1期。

第二种路径是传统赓续。中国文明进程中积淀了丰富的历史资源,学术界以当代的问题意识,改造或激活历史中形成的既定概念,使之在理解与解释当代中国与世界进程中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如赵汀阳将中国传统文明中的“天下”概念重构为规范意义上的世界制度概念,回答世界和谐何以可能的人类难题,现今意义重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命题隐约可见“天下”概念的时代需求。(2)赵汀阳:《“天下体系”:帝国与世界制度》,《世界哲学》2003年第5期。

第三种路径是立足经验观察。得益于长期的社会调查,在田野经验中把特定社会政治现象提炼并概括为政治学概念。比如从中国地方官员治理模式提炼“晋升锦标赛模式”,用“压力型体制”描述和分析中国地方政府的运行过程;(3)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荣敬本:《“压力型体制”研究的回顾》,《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年第6期。“祖赋人权”“韧性小农”等概念试图有意识地对话西方经典理论,无不体现出中国政治学者的理论自信及其扎实的田野观察与敏锐的学术眼光。(4)参见徐勇:《祖赋人权:源于血缘理性的本体建构原则》,《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陈军亚:《韧性小农:历史延续与现代转换——中国小农户的生命力及自主责任机制》,《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2期。这些学术概念有利于解释部分经验现象,但是否以及如何参与国际学术界的有效对话,是其生命力、竞争力与影响力的最重要标志。

第四种路径是扩展官方正式文件通用的政治概念。比如贺东航的系列研究展示从政治概念“高位推动” 创造性转化到政治学概念“政治势能”,同时也指出政治概念和政治学概念之间的差异及其转化困境。(5)贺东航、贾秀飞:《作为中国特色学术话语的“政治势能”》,《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20年第4期。杨雪冬和季智璇分析“治理”的概念史,充分展示不同话语主体对“治理”概念意义的争夺性形塑,并且指出日常概念、政治概念和学术概念之间的转化不是断裂性的,而是依据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实现“平滑”的概念转移。(6)杨雪冬、季智璇:《政治话语中的词汇共用与概念共享——以“治理”为例》,《南京大学学报》2021年第1期。目前学界较少从概念建构的角度,评估从政治概念转化为政治学概念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必然障碍及可能互通问题。

鉴于此,本文集中讨论第四种路径的必然障碍与可能路径,包括概念建构的前提、过程和效果等方面。因此本文首先在条件、意涵与目的指向三方面理解“政治概念”与“政治学概念”之间的三重障碍,在方法论层面厘清两者的适用范围与条件;其次,以“边民”为例对概念互通的三重障碍展开经验讨论;最后尝试在共享前提、核心语义与共同目标三方面,提出政治概念转换为政治学概念的可能路径。

一、概念互通的必然障碍

聚合社会大众,一起来过政治生活,进而结合成有高度认同感的政治共同体,得益于一套逻辑自洽的意识形态话语。而意识形态的话语单位与体系得以生成,不得不诉诸彼此关联紧密的系列政治概念,进而凝结为体系化表达的概念集丛与结构。政治概念惟有固定的语义指向,才能确保政治观念单元以合乎逻辑的命题表达方式,关联成为意识形态(ideology)。因此,政治概念成为证成政治权力合理性的最基本符号,也是合法化宣传的最有效手段。然而,知识生产领域的政治学概念更为严谨,虽然来自对现实政治生活的观察、提炼、抽象、演绎或导引,但不能随意挪用政治生活中使用的术语,更无法直接挪用官方文本中注重单一语义和特定意图指向的政治概念,否则其解释力与生命力有限,无法通达超乎具体或局部对象的更大范围,更难以理解更复杂的政治现象。换言之,政治学概念有必要区分于政治生活中所使用的政治概念。比较起来,“政治概念”与“政治学概念”至少在适用条件、意涵性质与目的三个维度存在本质性差异,以至于之间的转换面临如下三重障碍。

从适用条件而言,政治概念的非历史性与政治学概念的高度情境性之间存在障碍。政治概念的唯一意涵以单一语义来抽离社会历史语义的复杂性,因此难以同时满足意识形态的单一能指范围与对社会历史复杂性的多元阐释。结果,政治概念只能刻意回避时空条件的复杂细节,按照适用当下形势需要的标准来建构政治概念及其单一语义,对符合国家权力现实需要的特性进行本质化处理,而清理历史过程中无益现实政治需要的、异质性的竞争性语义。这样,政治概念因国家权力的需要而风生水起,也因不合时宜而销声匿迹,在政治场域的生命力随国家意志的指向而跌宕起伏。

比较起来,政治学概念的适用条件取决于研究者所设定的问题意识及所持的观点。比如19世纪前期的马克思考察以英国和法国为原型的西欧国家,提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的经典命题,而世纪之交的韦伯聚焦于其所处的德国,提出“国家是合法垄断暴力的组织”论断。其概念所指向的事实对象都是国家,但所呈现的国家概念却迥异,背后都是各自鲜明的个人立场及其明显的现实关怀,直面所处空间及时代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他们所提出的概念都很深刻,但因时空条件的限制而显得“片面”,一旦时空条件发生变化,概念的解释力也随之变化。在这个意义上,经典的政治学者并不是生而伟大,而是因发现该时代的重大问题,并诉诸创造系列基础性的相关概念及其集丛来解释。由于重大的问题可以穿透特定的时空范围,或者直指人类无法解决的永恒困境,与之相应的基本概念也不断被阐释、发展、传播和运用,以至于概念的原创者被后来人奉为知识史不可绕过的丰碑。比如马克思创造的“阶级”“剥削”“剩余价值”等概念依然有效,在于其所批判的对象是资本主义的国家体制。只要资本主义及其所处条件继续存在并长期有效,马克思主义及其系列经典的概念就依然富有生命力。

概念所处的时空条件变化带来语义的变化、争议与更替,从而带来政治概念固守语义与政治学概念扩展语义之间无法互通。这最为典型地反映了现代中国学术概念所面临的障碍。近代中国诞生于战争与革命的浪潮中,传统中国的认知框架难以解释其眼下的社会政治变迁。急剧的中国现代化进程激化了知识分子对中国前途与命运的焦虑,只能从西方仓促引进各种概念、命题、理论模型。这种“西学东渐”的潮流是可以部分解释现代新兴的中国社会政治现象,拉近中国与世界的距离,却拉开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距离。这必然体现为古—今、中—西之间的双重对峙。如今需要反思并“替换”近代从西方引进的概念、理论乃至认知框架,关键在于如何解释这些社会政治现象被“替换”的历史基因,即用中国问题意识解释中国政治实践。(7)汪晖:《短二十世纪:中国革命与政治的逻辑》,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15年。

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例证是“治理”概念。“治理”是一个外来引入的概念,没有中国问题意识的引导,概念语义的所指与能指在古—今、中—西之间自由穿梭,甚至以此来解释传统中国的国家结构独特性。其目的无非是要凸显中西治理的思维与范式差异,证实中国国家治理丰富的历史传统资源与现实优越性。其实,这不是仅忽略了“治理”的时空条件限制,反而是以精确语义的政治概念来掩饰中国古代丰富多彩的历史智慧。这种做法以目的论方式投影至传统中国,忽略传统治理只是现代“治理”的准备过程与零碎积累,而“治理”是“现代”高度成熟情景中的社会政治实践。(8)任剑涛:《奢侈的话语:“治理”的中国适用性问题》,《行政论坛》2021年第2期。这意味着,从政治概念转换为政治学概念的过程可能遭遇两个极端,即因过分警惕时空条件的细节羁绊而导致学术概念“失语”,或者导致二者共同走向大而化之的“反历史”后果。

从意涵而言,政治概念要求的语义唯一性遭遇政治学概念的多义性解释。政治概念强调能指与所指的高度一致,并以国家权力确保其语义的不容置疑,高度配合并佐证权力结构的有效运行过程。政治概念是对国家干部与普通大众塑造并表达国家意志,满足权力合法化的需要,因此,语义指向与权力指向之间高度一致。其语词表述必须通俗易懂,语义表达单一、简单、直接。这才能有利于国家强有力且高效的政治宣传、教育和实践,以体系化的概念落实意识形态(逻辑一致的观念)的价值与目标追求,推动大众的思想与意志整合。显然,政治概念必须依赖于国家权力,才能实现其语义的唯一性并达成高度统一的共识。反过来,国家权力也必须依赖于政治概念,社会普罗大众经过政治宣传与教育,接受政治概念的唯一语义,可以准确理解与领会所指的国家意图或社会政治现象。在这个意义上,政治概念的建构和推行必然遵循权力的运行逻辑,是政治社会化的关键环节,使国家与社会大众得以紧密关联。当然,其语词推广与语义共识的适用范围局限于国家权力所能触及之处及其目的指向的时效性。

比较起来,纯粹意义上的政治学概念建构遵循的是知识生产逻辑。政治学概念强调专业术语对特定政治现象的认识、阐释与分析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不同研究者根据自身的问题导向、价值立场与具体研究需要,赋予具体的政治学概念以独特语义。能指与所指在不同研究者的使用中并不完全保持一致,对同一概念术语的不同语义阐释充满争论与竞争。这恰恰是学术观点证成、知识增长与学术繁荣必不可少的环节。学者的研究旨趣和方法直接影响政治学概念的意涵,而衡量一个概念的有效性,在于有助于解决研究者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针对的社会政治事实。在这个意义上,试图厘定政治学概念的唯一“标准”意涵是徒劳的,且没必要。(9)段德敏:《名词、概念与理论——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的“国家”》,《北大政治学评论》2019年第2辑。概念的模糊和充满语义多样性的阐释,恰恰是作为最有效方式,表达特定时代的社会政治事实,反映信仰、价值等抽象观念在一段时期内的流行、包容性和可接受性。(10)郭台辉:《观念与概念的关系变动及其对概念构建的启示》,《天津社会科学》2022年第1期。

由此,从政治概念转换到政治学概念,必然面对其语义的差异化与复杂化及其导致的冲突。政治概念是“模糊的精确”,要求在国家权力允许的言说框架下保持语义界定的唯一性,并可随政治社会的变迁和政治权力的需要,在意识形态体系框架下做出适当调整。相反,政治学概念倾向于“精确的模糊”。学者受价值立场、问题意识和研究目标的不同引导,根据具体研究议题的需要而赋予特定政治学概念以不同语义,使概念的不同定义在知识生产场域持续竞争。如果没有外部物质条件的干预,没有哪一种概念的特定意涵能自然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

因此,政治概念从政治话语场域转移到知识生产场域,原来作为支撑力量的国家权力应悄然退至幕后,转而遵从知识生产逻辑的运行规则,接受学术界在不同视角和知识领域的讨论。否则,政治概念的唯一意涵不可避免地遭遇政治学概念场域中意涵众多不一的稀释,或者相反,学术研究没有自由的生长余地或生存空间而丧失创造性与生命力。相应的,国家权力意志的单一语义要求与对社会政治事实的多重解释之间充满张力,充分表现为并贯穿于政治概念转换为政治学概念的全过程。在这个意义上,需要把政治概念的制作权交给国家,把政治学概念还给学术界。

从目的指向而言,政治概念和政治学概念都试图描绘与解释政治现象,但前者是为了证成国家权力生成与行使的合法性,而后者则是期望透视政治现象背后的本质与规律。政治概念的生命力与国家权力的目标追求息息相关,其目的是论证权力的合法性,而权力赋予概念以生命力。权力是社会价值与资源的权威性分配,政治概念则是政治权力将其意图进行语言操作化的重要工具。国家权力可以决定社会政治价值的重要性排序,并定义有关社会政治现象的具体特性,规划政治工程的未来图像,但都依赖有效而准确的政治概念来进行刻画、抽象与想象。不同的是,政治学有着不懈追求“善”的学科本质,所创制与运用的学术概念不仅为了揭示政治现象的本质与规律,还内蕴丰富的政治想象与愿景。承载事实与价值的政治学概念不完全满足现行的政治社会安排,而是指向更美好的未来政治蓝图。

由此,从政治概念转换为政治学概念的障碍在于,丰富多彩的政治现象难以诉诸语义精确的政治概念描绘。反之亦然,一旦使用不同价值立场预设的政治学概念,论证并追求单一语义的国家权力合法性,无异于扼杀概念语义的多样性。例如,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者的语境而言,政治场域中的国家机器决定“阶级”的特性,确立无产与资产阶级的区分标准。不同阶级的划分大至关乎掌握国家权力的主体,小至影响个体的命运。但对于知识生产场域中的“阶级”而言,更多的是关注其内在逻辑,探讨使用“阶级”的变动语义及其相应的时空条件,“阶级”相较其他社会政治关系概念的优劣程度,“阶级”概念与政治学所追求的“善”之间的关系,等等。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现实世界的政治与知识世界的政治学之间关系纠缠不清,并不完全存在泾渭分明的“政治概念”和“政治学概念”。区分政治概念与政治学概念的差异,并非说明政治概念到政治学概念转换的不可能,恰恰相反,纯规范层面的学理澄清有利于方法论层面的实践操作。在具体的研究实践过程中,如果对二者差异的理解与重视不够,往往带来政治概念的政治学误用,陷入概念转换的方法论误区。

二、政治概念的政治学误用:以“边民”为例

“边民”最早可追溯到司马迁的《史记》:“北州已定,愿寝兵休士卒养马,除前事,复故约,以安边民”。(11)司马迁:《史记·匈奴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896页。然而,其内涵与外延的运用完全受制于边疆概念集群的变迁,进而随国家权力所处的时空条件变化而变动。近年来在国家权力作用下,边疆议题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边民”概念越来越进入政治学、人类学、民族学和历史学等学科的研究视野。“边民”作为描述性的政治概念,意涵趋于稳定,但学术界似乎无差别地“共享”现实官方正式文本的政治概念。这种“共享”恰恰忽视了政治概念和政治学概念之间的转化障碍,也陷入方法论误区。

无论是古代还是当代,只有当边疆成为国家关注的重要议题时,栖息于边疆的社会群体才成为解决问题的“抓手”,并受到高度关注。不同的时空条件使边疆呈现为不同性质的问题,边民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政治身份也随之变化。(12)朱圣明的研究指出,秦汉边民身份在不同时空下的演化,而东北边塞(边疆)提供排斥与包容的象征功能。参见朱圣明:《秦汉边民与“亡人”“蛮夷”的演生——以东北边塞为例》,《学术月刊》2022年第4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于处理与周边国家外交关系的需要,“边民”开始作为描述性的政治概念出现在官方文本中。1962年中国和尼泊尔政府为解决边界勘定后对两国边境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王国政府关于边民选籍、过界耕地和过界放牧等问题的换文》,但条约的签订只是将两国历史传统加以制度化,并未对“边民”做出明确定义。此后中尼两国新签、续签了多条关于边界与边民的协议,但直到2012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政府关于边民过界放牧的协定》才首次将“边民”定义为“两国边境地区县级行政区内的常住公民”。有趣的是,同一天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政府关于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中“边民”的定义是“常住在中尼边境地区的双方居民”。微妙差异的背后是,官方文本以单一语义抽离社会历史的复杂性,有意忽略具体的社会政治情境。

近年来,政治学界提出边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议题,逐渐凸显边民作为治理主体或被治理主体的重要性,其身份认同亦成为研究焦点。然而,一些研究试图因建构国家认同而关注边民身份,直接挪用并改造官方文本中的前提假设,认为地域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相互消解。(13)参见袁明旭、邹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与边民国家认同意识再造》,《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20年第5期;孙保全:《边民意识:一种重要的边境治理资源》,《广西民族研究》2019年第2期。但个体的地域认同并不必然消解国家认同,相反,个体的地域认同在特定的机制作用下可能会增强国家认同,或者说,边疆居民的地域认同是以中原文化和行政管辖的国家认同为基础的。(14)田汝康对芒市边民的人类学研究则更直接明了地指出:“无论如何,摆夷(芒市傣族边民的汉语称谓)却承认自己是中国人,而我们也承认他们是中国西南边陲上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优秀宗族。”参见田汝康:《芒市边民的摆》,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页;杨斌:《流动的疆域——全球视野下的云南与中国》,台北:八旗文化出版社,2021年。这里的“边民”概念显然不是僵化的政治概念,而是以肯定其社会政治身份的多重属性为前提,并贴上“边民”的身份标签。

问题在于,他们将具体的时空条件大而化之,使边民身份认同这一议题缺乏实地与实证调查的理论基础。实际上,边民群体的个体命运受宏观的国家政策影响,也与个体在微观层次的生命体验相关,宏观结构与微观行动在不同的地理环境场域中互动,形成不同的边民身份构造与次序。唯有提供具体的时空条件,并在现实场景中对应到真实的群体对象,“边民”才能成为有丰富多元语义的政治学概念,进而与“国家认同”发生关联,形成有解释力和生命力的政治学命题。

中国地域之广阔,社会经济文化差异之巨大,使得官方文本难以用精确的概念准确地指向栖息边疆地区的社会群体,但囿于政治现实的法理权威统一性,又不得不诉诸精确语义的政治概念。这种悖论意味着,“边民”在现实社会生活情境关系中有着丰富的意涵,而官方文本中的“边民”语义却始终如一,从而拉开了政治与政治学两类概念的语义距离。

从宏观到微观的多重社会政治关系变化决定着边民概念的意涵变迁。其中,在周边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中,政府面对毗邻国家因战争而涌入中国边境的难民群体,往往认定其为“边民”而非“难民”,从而化解国际形势与国内法律法规之间的紧张。(15)周鑫:《难民还是边民?中缅边境战争涌入者身份研究》,《东南亚纵横》2019年第6期。在国内的政治关系中,政府的不同治理模式形塑了不同的边民意涵。当采取族际主义的治理模式时,边民被泛化为少数民族,采取区域主义的治理模式时,边民首先是居住边疆的公民。(16)周平:《中国的边疆治理:族际主义还是区域主义?》,《思想战线》2008年第3期。在政策关系中,边疆省份近年来出台“兴边富民行动”规划与边民补贴政策,力图提高该社会群体的生活水平,进而将边民身份关联到守土固边的国家行为。不同边疆省份对边民群体的重视程度不同,源于各地边疆问题的关注度,表现为各地补贴力度的差异。在经济关系中,“边民证”的边民资格认定是边民互市贸易的产物,脱离这层经济关系,该群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无从谈起。在日常社会关系中,“边民”明确指代中国与毗邻国边界线两侧县级行政区域内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

然而,在政治学的知识生产场域中,“边民”概念模糊,不同学者出于各自学术立场与研究需要,对作为研究对象的边民群体有不同界定。这种界定既可以与政治概念的“边民”一致,也可以相应地对其内涵与外延做出调整。如果强制要求“边民”的政治学概念意涵与政治概念意涵保持一致,或认为能指与所指的高度一致是建构概念的“标准”,那无疑忽视了“边民”作为一个关系概念,本身没有本体性和实质性意义,而且只有在特定的情境关系和问题意识中才得以具体界定。的确,边民补贴、边境贸易管理、跨境婚姻管理等一系列针对边民身份的地方管理策略或福利,其最终的目的都可以指向建构边民社会群体的国家认同。(17)杨丽玉:《边界与国民:现代国家边疆建设中的双重型》,《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20年第1期。可是,“边民”并非单纯心智层次的认同建构,也不只是被创立和传播的观念。他们是通过边民证及补贴等实物进行体验与思考,以边民的符号制度形式塑造自我指代的社会群体。(18)[美]葛凯:《制造中国:消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创建》,黄振萍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页。

但是,已有的边民身份研究几乎将“边民”概念置于国家的框架下,强烈的结构预设掩饰边疆社会群体的能动性与异质性,忽略“边民”作为一种动态自我建构与被建构的社会身份实践,强化人为建构的边民与非边民之间群体区隔及心理距离,在原有所处物理空间不平等的基础上增加心理认知的新的不平等。事实上,国界作为国家权力的物理与象征建构标志,在规训边疆社会群体的同时,边民自身也在以“弱者的武器”去改变国界的呈现方式与现实意义。(19)朱凌飞、陈滢至:《边界地方感与边民身份建构:以中缅边境猴桥口岸黑泥塘村为例》,《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这些结构化的处理方式背后是研究者“社会工程学”的立场,他们试图从普遍化的社会政治现象生成明确的“难题”(problem),进而为国家建言献策。(20)[美]詹姆斯·C.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王晓毅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于是,在“难题”形成及其解决过程中,边疆社会群体自身的主体性被无形中遗忘、架空或抹杀了,或者处于失语状态,从而边疆研究鲜有讨论社会群体的差异化。虽说社会科学研究是“深刻的片面”,所得出的发现是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相对真理,但强势的、单一的结构视角以牺牲主体性为前提。

人类学的“结构过程”(structuring)方法或许对处理“边民”概念有所启发,“个人透过自身有目的的行动,编织关系和意义(结构)的社会网络,这网络又进一步帮助或限制其作出某些行动的选择;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21)萧凤霞:《廿载华南研究之旅》,《清华社会学评论》2001年第1期。在结构过程的视角下,边民社会群体运用各种生存策略,将自身与真实的或想象的“中心”联系起来,能动地建立特定的群体身份认同。(22)刘志伟:《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历史学与人类学对话》,《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当然,这里的“中心”不一定是政治、经济或者文化意义上的中心,对于边民群体而言,边疆即中心。只有当“边民”概念不再单纯用于“治理术”,而是回归到边疆社会群体与国家互动的实践进程,真正作为一种社会身份属性,才能从政治概念的单一语义中解放出来,转换为具有主体性与多义性的政治学概念。

三、概念互通的可能路径

政治学是一门“追求最高善的实践科学”,既脚踏实地,总结政治生活的实践智慧与策略,又仰望星空,追求更美好的未来。因此,现实世界的政治生活实践与知识世界的政治学之间互动紧密。更具体而言,政治学的知识生产需要现实世界的政治生活提供原料、观察场域与对象,其观察、提炼、抽象的有效性与解释力需要在政治生活实践中得到检验。反过来,政治生活实践需要政治学提供专业知识的理解、解释与引导,并最终提供合法化论证与逻辑性检验。在此过程中,概念是二者互动的最重要桥梁。如何在政治概念与政治学概念之间锚定互通的可能路径?这是政治学研究必须回答的一项重要问题。

虽然政治与政治学的概念互通存在必然障碍,但政治概念的学术化表达与政治学概念的政治化之间并非不可能实现。这需要相互关联的三个基本条件,即共同的价值前提、一致的核心语义及其内蕴的共同目标。以此为基础,即使在不同时空情境中传播,部分语义富有争议性,政治生活的意识形态概念与知识生产场域的政治学概念之间依然存在有效转换的可能性,实现通则性的理解与分析。

首先是共享前提,包括价值预设性与情境性两种前置性条件。(23)郭台辉:《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政治学概念建构的前置性条件》,《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2年第4期。萨托利提出“抽象阶梯”模式,从基本规范确立、经验路径选择、操作化测量到有效性评价,对概念建构提出一套系统方案与理想“指南”。(24)G.Sartori,(ed),Social Science Concepts:A Systematic Analysis,London:Sage,1984,pp.22-34.但这并没有化解概念建构过程中的争议。这是因为,除去概念建构过程中显著的逻辑谬误可以澄清之外,概念建构面临前提预设的“本质上的争议”,更体现为价值、道德、思维结构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冲突,不同世界观之间总是蕴藏哲学或形而上学的特性,形成“理性上的不可比”,无法用经验证据、语言使用或逻辑推理的方法来化解。(25)[英]约翰·N.格雷:《论社会政治概念的可争议性》,郝诗楠编译,高奇琦、景跃进主编:《比较政治中的概念问题》,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换言之,前提决定结果与目标。那么,概念建构的基本前提从何而来,如何确保与之后的操作化及评价之间保持与前提预设的一致性,从而避免本质上的争议性呢?这意味着,确保政治与政治学的概念互通性,第一步是二者始终共享一致的基本价值规范。然而,即使是所谓的普遍规律都受到历史变迁的结构制约,所有的命题、理论和概念都只适用于特定的时空。在时空情境条件的挑战下,概念建构与转换不得不展示所遮蔽的规范基础,并证成或证伪其价值规范的合理性与适用性。唯有在同时间性与共空间性的双重条件下,政治与政治学的概念互通才得以可能。

因此,无论是情境性条件还是价值预设性条件,都受到过去—现在—未来的三重时间观念与中西之间空间划分观念的双重影响。就政治概念转换为政治学概念而言,政治层面的意识形态概念主要关注时间上的“现在”与空间上的“中国”,即使存在历史与未来的两重时间面向,都据于当下的需要相向延伸,相反,政治学概念的适用范围更大,是时间观念与空间观念的自由组合,并且包含政治概念的所有语义及其价值预设与情境条件范围。政治概念强调现在之于过去的进步性与优越性,同时以“中国中心”反击各种所想象与建构出来的“西方中心”,这是政治概念为政治权力提供支撑论证的必然要求。因此,两类概念互通的关键在于,既维持“现在”与“中国”为中心的时空定位,肯定历史传统和未来期望与“现在”的关联及其对“现在”的双向影响,承认中国拥有现代世界的普遍情境与基本价值共识,亦有基于各自国情的独特情境与特殊价值。简言之,情境性条件与价值预设性条件的时空差异使得概念建构无法避免分歧与争议,但如果以问题导向而共享“当下中国”这一动态前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大大地减少不必要的争论。

其次是核心语义一致。概念的核心语义即是定义的核心属性,是指“那些与假设、解释以及因果机制具有相关性的内容”。(26)[美]加里·戈茨:《概念界定:关于测量、个案和理论的讨论》,尹继武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页。一旦核心语义发生变化,意味着概念的语词形式与语义内容之间脱钩,发展成为新命题与新知识的构成元素。在亚里士多德与洛克看来,物质都存在本质与表面两类属性,唯有前者的改变才导致性质变化。概念也同样如此,核心语义对应事物的本质特征,在事物的因果假设与解释机制中发挥关键作用。政治概念与政治学概念惟有核心语义保持一致,才能确保其间的汇通成为可能。

概念是结构性的构成方式,存在多维度与多层次的差异。借用戈茨的“三层次”概念框架划分,(27)[美]加里·戈茨:《概念界定:关于测量、个案和理论的讨论》,第4页。最为重要的层次是运用于理论命题的“基本层次”及其表征的核心语义,这是意识形态概念与学术概念得以互通的唯一基础,而且必须达成共识;二者主要是在“维度层次”出现分化,意识形态概念往往选择性地把概念语义固化为单一的维度和领域,并辅之以限定词来表达其固定语义,但学术概念却可以根据问题意识、学者偏好和语境条件而灵活选择不同的概念维度。更不用说在“指标/数据层次”上,意识形态概念的测量比学术概念更为单一,无法真实地反映特定基本概念在社会生活世界的对应性,而是找到特定维度的真实反映。

显然,两种概念类型需要互通,一方面是在基本层次的核心语义上必须确保一致,另一方面是要明确意识形态概念为何以及如何在第二层次上,有意选择突出某个维度而放弃其他维度。在这个基础上,学术界才能对学术概念进行操作化处理,一方面集中关注意识形态所选择的维度,并在特定时空情境中寻找其现实世界的对应物;另一方面排除其他竞争与冲突的概念语义维度,并展开专项的科学测量。政治概念都是经过学术界在逻辑与事实层面的充分论证,以学术概念的多义性为基础,抽出有利于权力论证的语义,最终形成一义性的政治概念。

然而,政治概念转换为政治学概念,不可简单地通过线性回溯而成,而是需要将语义性分解为可供学术界讨论的多个分析维度。第二层次的不同维度组合,形成第一层次的核心语义。以民主概念为例,在欧美国家的自由主义语境中,作为政治概念和政治学概念的意涵高度统一,判断依据是竞争性的选举民主,符合定义的为民主国家,反之则为不民主国家。以此定义方式的民主概念只关注到符合定义的正面案例,对中间和负面案例置之不理。因此,在概念漂移或移植的过程中必然处处碰壁,“西方中心主义”的批评也随之而来。

因此,如果中国政治概念的“民主”可在第二层次分解为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和监督民主四个构成维度,那么,概念光谱的两端是理想类型意义下的民主和非民主,即完美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和不可能存在的完全不民主状态。此种转换方式突出了中国政治形态的独特性,同时为民主概念的光谱留出正面案例、中间案例和负面案例的学术讨论空间,即在何种意义、何种程度上此案例是民主国家。新技术和新现象的出现也无法从根本上推翻概念的核心语义,第二层次的构成维度可根据社会政治情境的变迁有所调整,维度的增加并不缩小概念的外延,反而增加概念的覆盖范围,从而为跨国情境的比较提供可能。

最后是共同目标。社会政治的基本概念带有过去的经验、现在的体验和未来的期待。(28)方维规:《概念史与历史时间理论——以科塞雷克为中心的考察》,《近代史研究》2021年第6期。概念的历史意涵反映社会政治结构的历史变迁,概念的当下实践是权力与知识的交锋,概念的未来期许则提供社会政治的理想图景。对于德国概念史家科塞雷克而言,1750—1850的一百年间德国概念史出现一个“经验空间”与“期待视域”的“鞍型期”,一部分概念受传统“经验”的约束而语义稳定,而另一部分却受未来想象的引导而出现语义转换。(29)Keselleck,R.,Futures past:on the semantics of historical time,Columbia: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4,p.259.然而,一旦完成社会政治结构转型,政治想象转而成为政治与政治学两种概念的共同基因,政治意识形态与政治学专业化知识生产必然描绘共同的政治图景,进而共享“公共善”的一致政治目标。

同时,政治概念与政治学概念相辅相成。官方文本的绝大多数正式概念都是愿景性的,而且是来自转换政治学学科范畴中或是批判性或是命名性的术语与名词。在进入官方文本之前,政治学者已经对特定概念进行了充分的专业论证,其诸多语义之间容易引发争议性,也因此有多维度的扩展空间。在进入官方文本成为指向未来的愿景性概念之后,受未来美好的想象与目标引导,必然选择并强化有利于合法性论证的语义,并注入新的语义。必然的结果是,给概念本身及其所指的真实对象带来新的模棱两可。这时候,政治学者再次介入概念争论。其目的是通过分拆、上移与降格等方式,重新清晰地定义政治概念,一方面确定什么是由于文化传统与社会习惯而产生的结果,因而不会引起争议,另一方面确定什么是关联现实与未来想象的断言或价值评价,从而有可能引起争论,需要论证或者遭到驳斥。(30)[法]雷蒙·阿隆:《阶级斗争:工业社会新讲》,周以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第14页。

显然,政治概念的模棱两可与政治学概念的清晰论证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现实的政治领域,模棱两可的概念语义并没有限制特定的政治观念、学说或理论体系。相反,只要政治与政治学在“公共善”的目标上达成高度一致,并承载在特定概念中,那么,概念语义越是不确定,经过学术界多维度、多层次、多渠道的竞争性阐释,反而越容易理解与传播,越能够把概念内蕴的政治想象与前景目标清晰地关联起来。即使在官方文本中是描述性的概念,有特定情境的能指范围与指代对象,但进入学术领域之后,就可能转换成为理解不同情境与对象的阐释性概念,其能指与所指范围都会发生巨大变化。因此,围绕达成共识的政治目标之后,政治概念与政治学概念之间可以构成辩证统一关系,而政治概念的模棱两可、政治理想的有效传播与政治学清晰论证之间看似对立,实则互补。

总之,政治概念既是当下政治实践的一块拼图,又蕴含对理想政治价值的不懈追求,迈向理想的政治图景。以政治目标为导向,现实政治的生活世界与政治学的知识世界汇合一起,建构彼此逻辑关联的系列概念集丛或体系,既适用于政治实践的应然面向,又可供政治学对政治现象的科学解释,并满足其对“公共善”的最高追求。

结 论

概念由语词的“术语”与赋予的“意义”两部分构成,既是表达思想与构成命题和理论的最小单位,又是对事物的最基本概括,因而成为人类主体认知并解释客观世界的最重要枢纽。通过赋予特定事物以概念性的象征符号,人们才能诉诸语言交流,跨时空思考与想象,才能对相关的同类事物进行整体解释并深入分析,从而形成对所处生活世界的集体认知。(31)[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核心概念》,吴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页。因此,社会政治生活实践的任何领域都必然有意识提炼与建构概念。然而,任何概念与其所构成的理论和命题一样,都有价值预设、建构途径、目的指向、适用范围与情境条件等方面的差异,由此决定其语义集合的内部分化、竞争与冲突。

在现实世界的政治生活与知识世界的政治学研究中,存在两种彼此关联又无法完全互通的话语与概念。来自政治生活领域的意识形态需要一套内在关联、逻辑严谨的概念体系,诉诸自我美化的话语体系。由此而建构的政治概念成为意识形态及其体系化运转的最基本单位,旨在论证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并成为合法化宣传与教育的最重要手段。然而,在知识生产场域,政治学作为追求最高善的实践科学,概念建构与政治实践有着密切关联,包括从政治实践中提炼学术概念;概念是为了理解、阐释与解释政治实践;概念的有效性是需要在政治实践中检验;体系化的概念建构是为了指导政治实践。这意味着政治概念与政治学概念之间的互通必然面临适用条件、意涵范围与目的指向等多重障碍。这充分体现在作为官方文本的“边民”概念运用于政治学的诸多误用中。

当然,政治概念与政治学概念之间的互通并不是不可能的,而是需要处理好三个方面:其一是共享前提。任何概念都内蕴前提预设,承载着文化习俗、思维方式、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等基本规范。两类概念得以互通,在于对前提预设达成基本共识,避免本质上的争议性。其二是一致的核心语义。政治概念语义的单一性与政治学概念语义的多重性之间可能存在不对称,但二者是集合的包含关系,而且,政治的概念语义在政治学概念的语义集合中处于核心要义的位置,可以确保两类概念的互通。其三是共同的目标。概念建构不仅立足于特定的前提预设,而且还设置特定的目标与未来图景,甚至前提决定了目标。政治概念不仅在于论证政治权力的合法性,而且立足于当下而提供一套政治理想,同样,政治学所追求的“最高善”最终落定于基本概念。如果两类概念都能指向共同的政治理想,并以目标为导向,则可能成就其间的互通。

显然,从政治与政治学概念互通的可能路径而言,中国政治发展与政治学发展可以相得益彰。一方面,政治概念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在运用于官方文本与政治实践之前,需要学术界对该概念进行充分的理论阐释与经验论证,尤其是得到政治学在理论与经验层面进行广泛讨论与深入研究;另一方面,特定的政治学概念一旦被选择来作为政治概念,特定语义得以强化,而压制了与其相竞争或冲突的其他语义,需要政治学进一步廓清其适用范围,并对其在生活世界所对应的政治现象进行操作化测量,进而反过来科学评估其可行性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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