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华明,阮忠强,俞明华,宋 爽,何志桥
(1.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浙江 兰溪 321100;2.浙江水知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 嘉兴 314000;3.浙江工业大学 环境学院,浙江 杭州 31003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地表水源受到污染,逐渐变成营养化状态。伴随水体营养化而来的便是藻类的繁殖,尤其在气温较高的月份,藻类的大量生长直接影响自来水厂的净水工艺及水质安全[1]。
兰江属钱塘江水系,衢江自西向东、金华江自东向西流入兰溪市区汇成兰江,因此,兰江水对兰溪市而言为过境水,其水质主要取决于上游的来水。尽管随着各种环保、水利政策和措施的具体实施,兰江水质有了显著的改善,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兰江仍有污染发生,从而导致藻类爆发。在藻类爆发期间,常会出现pH异常波动、溶解氧下降、氨氮值升高和高锰酸盐指数增大等水质变化[2-3]。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工业水厂以兰江水为水源。根据公司常年监测的原水水质变化情况可知,当水质指标t≥30 ℃、pH ≥7.7、浊度≥15.9 NTU,氨氮浓度≥0.28 mg/L 时,藻类的繁殖较为明显,与此相对应的月份是每年的7—11 月份,尤为严重的月份是7—9 月份。
本文以5—6 月份的兰江水样为正常期水样,8 月份的兰江水样为藻类爆发期的水样进行混凝对比实验,研究藻类爆发对兰江水混凝处理效能的影响[4-5]。
主要实验仪器包括:HACH 2100N 浊度仪、中润ZR4-6 智能型混凝试验搅拌仪、电子天平、pHS-3C 型酸度计等。
混凝剂采用市售聚合氯化铝(简称PAC),其性能参数见表1。
表1 混凝剂的主要性能参数
原水采样地点选择在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工业水厂兰江取水口。主要原水水质指标情况见表2 和表3[6]。
表2 兰江水正常期原水水质指标
表3 兰江水藻类爆发期原水水质指标
烧杯混凝实验按照加药混合、快速搅拌、缓速搅拌和沉淀四个过程依次进行[7]。混凝实验条件见表4。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规定的饮用水浊度低于1 NTU 作为混凝效果的评价标准[8]。
表4 烧杯混凝实验条件
选取兰江水正常期的1 号组水样和藻类爆发期的3 号组水样进行对比实验,研究不同混凝剂投加量时正常期和藻类爆发期兰江水的混凝效果。实验结果如图1 和图2 所示。
图1 不同混凝剂投加量时正常期兰江水的混凝效果
图2 不同混凝剂投加量时藻类爆发期兰江水的混凝效果
由图1 和图2 的实验结果可以看出,当混凝剂投加量相同时,兰江水正常期的混凝效果均优于藻类爆发期的混凝效果。图1 和图2 的实验结果还表明,当混凝剂投加量达到11 mg/L 时,正常期的沉后水浊度已经低于1NTU。而藻类爆发期时,混凝剂的投加量即使增加到20 mg/L 时,沉后水的浊度仍然在1 NTU 以上,表明在藻类爆发期时,尽管混凝剂投加量增加到20 mg/L,沉后水浊度仍然没有达到1 NTU 以下。为了进一步研究兰江水正常期和藻类爆发期混凝剂的最佳投加量,进行了混凝剂最佳投加量的实验。
正常期(2 号组水样)和藻类爆发期(4 号组水样)兰江水混凝剂最佳投加量实验结果如图3 和图4 所示。
图3 正常期兰江水混凝剂最佳投加量
图4 藻类爆发期兰江水混凝剂最佳投加量
由图3 可以看出,当混凝剂投加量达到8.0 mg/L 时,正常期兰江水的沉后水平均浊度已低于1 NTU。当混凝剂投加量增加到11 mg/L 时沉后水浊度达到最低值,平均浊度为0.71 NTU。
根据图4 的实验结果可知,当混凝剂投加量达到20.0 mg/L 时,藻类爆发期兰江水沉后水浊度达到最低值,平均浊度为1.23 NTU。进一步增加混凝剂的投加量,沉后水浊度反而升高,表明在藻类爆发期,已经无法通过增加混凝剂投加量使沉后水浊度降低到1 NTU 以下。
由此可见,对藻类爆发期的兰江水,仅仅依靠采用聚合氯化铝为混凝剂进行混凝处理,已经无法满足水厂工艺的要求,需要对药剂进行进一步优化改进。
(1)使用聚合氯化铝为混凝剂,对正常期的兰江水混凝效果较好,沉后水浊度能够达到1.0 NTU 以下;而当藻类爆时,已无法通过增加混凝剂投加量的方式使兰江水的沉后水浊度降低到1 NTU 以下。表明藻类对兰江水的混凝效果影响较大。
(2)根据上述实验结果,采用常用的聚合氯化铝混凝剂时,在兰江水藻类爆发期难以满足水厂工艺的要求。为确保以兰江水为水源的供水厂的出水水质,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以应对藻类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