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君
美术馆作为典藏、研究和展示艺术作品的公共空间,肩负公共文化服务、促进艺术传播与创作、加强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等重要作用。2011年,全国美术馆开始实行免费开放,各个美术馆前“售票处”的牌子被“领票处”的牌子替换,史无前例地拉近了公众与美术馆的距离,更多的观众走进了美术馆,同时“看展览”日益成为文化休闲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观众而言,去美术馆看展自然是抱着“一睹真容”的愿望,但不少观众发现很多展品未必皆为真迹。随着科技的发展,艺术品的复制技术也在不断提高,甚至达到了“乱真”的程度。这种现象引发了人们对于美术馆展览能不能有复制品的思考。
展陈“复制品”的界限何在
在当今的艺术展览中,原作与复制品的关系愈发复杂。一方面,复制品可以让我们更方便地接触和了解那些难以轻易展出的艺术品,比如珍贵的文物、雕塑等,同时也能够降低艺术品在展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坏风险。另一方面,复制品也引发了关于原作与复制之间的关系,以及艺术品的原创性与传播之间的讨论。
对于复制品出现在美术馆展览中,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典藏部主任李垚辰表示,美术馆对于复制品进入展览一般不太接受。复制品是否应该是美术馆展览中的一条红线,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前大家讨论的复制品这一概念其实包括多个层次,不同的人口中的“复制品”其背后的指向不尽相同。美术作品的复制品一般有几种类型,包括临摹品、原版复制品、印刷复制品。美术馆是否可以展出复制品,需要看展出的是什么样的复制品,在什么情况下、为什么展出,不可以一概而论。复制品的展出一方面与作者的著作权利有关,一方面与美术馆所要传达的理念有关。
同时,他还指出,美术馆不是普通的普及教育展厅,作为专业机构,它的展示功能背后,更重要的是傳播一种思想和理念,这种理念是尊重艺术家的思考和劳动,尊重历史和学术研究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展示艺术的真实面貌,创造一个观众与原作面对面、平等地进行思想对话的机会,避免复制品的展示一直是美术馆界努力的方向。复制品,尤其是印刷复制品的展出需要极为慎重,一方面复制品的制作和展出需要有作者的惠允,另一方面我们需要认识到原作、真迹所蕴含的丰富的、不可替代的艺术家智慧和历史印记,以及在引导公众认知上发挥的独特作用。美术作品欣赏的不仅仅是图像,而是质感、肌理、尺幅、色彩、空间等多方面综合性的感受,任何精美的复制品都无法取代原作。美术馆不应为了方便管理或吸引观众而用复制品替代原作展示。复制品更大的危害在于会因为美术馆的空间属性和其图像的逼真性,使观众放松警惕,误以为原作就是这样,造成很多观众对于历史、原作的误读、混乱和不良印象,进而影响对于美术馆的评价。因策划需要必须展示的一定要明确说明,让观众能够清晰地分辨。临摹品在复制品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需要美术馆从学术角度另行对待。临摹作品可能逊色于原作,但有其特殊的价值,它同样是一次创作过程,不仅传达原作的信息,还含有临摹者的思考和所处时代的特殊信息,具有一定的艺术性。有的临摹品自身因其特殊时代和临摹者的成就也成为了重要的艺术作品。在美术馆的展览中,明确地讨论与临摹有关的学术问题时,临摹品并不需要回避,但需标清原作者和临摹者,进行合理的展示。
如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的“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中央美术学院藏精品展”,呈现了20世纪百年“美育”的发展脉络,亦有复制品的贡献力量。此外,在当今艺术家的展览中,不乏由于作品被收藏,出现借调或展出条件不满足的,需要做复制品留存的现实问题。可见,复制品的广泛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代社会对文化资源分享和传播的需求。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都大大增加,人们对艺术品的欣赏和理解不再仅仅局限于原作,而是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复制品来体验和感知。在明确“复制品”出现在美术馆的界限的同时,也对美术馆使用“复制品”提出了更多要求。
美术馆如何使用“复制品”
如何在尊重原作的同时,有效利用复制品进行艺术品的传播和交流,是美术馆在展览策划中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针对这一点,安徽省美术馆副馆长刘文杨表示,博物馆在展览中使用复制品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博物馆在制作藏品的仿制品、复制品和副本时,要尊重原物品的完整性,所有复制品都必须有标明其为复制品的永久性标识,要在展览中标注给观众;一个展览中使用复制品的情况不能太多,一般不能超过展品总数的10%~15%。美术馆作为艺术博物馆,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复仿制品再逼真,也无法完全再现原作品的细节和艺术价值,观众无法亲身体验原作带来的历史感和艺术感,所以在使用中要慎重考虑,尽可能让作品以最真实的面貌展示在观众面前。
同时,她以安徽省美术馆的展览为例,提出有几种情况是考虑使用复制品的:一是绘画作品中一些有文物保护要求的,如温湿度、照度等要求,每拿出来一次,都有可能造成一定程度上不可修复的伤害,且不宜长时间展出的;二是在展览体系中很重要,且不可替代,为了保证展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如原件因各种情况无法展出的时候,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复制品;三是在展览中设计了使用复制品来增加交互性,观众可以触摸、拍照、公教或其他互动体验,以增强他们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和欣赏。此前亮相安徽省美术馆的“敦煌壁影——壁画与数字艺术展”,展出了敦煌壁画中众多难得一见的真迹,但亦有个别展品从保护的角度出发,选用了复制品展示,如敦煌莫高窟第257窟《九色鹿本生故事(复制品)》,此处就特别标示出了“复制品”。
此外,她还提出安徽省美术馆对复仿制品的要求:对“复制品”和“仿制品”的理解要明确,复制品是以和原作同样的材料和技法,不改变原物形制下对原作品进行一比一的复制,而仿制品则可能在材质、比例上与原作有所出入,仅供展示与装饰效果;在展览中使用的复仿制品要明确标注清楚;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数字化的发展,未来美术馆展览中使用复制品的方式可能会得到改进和提升。随着科技手段的发展和进步,可以更精确地复(仿)制艺术品,使得复制品质量更接近原作,这将提供更好的观赏效果,满足观众对原作真实感的需求。再如虚拟现实(VR)技术可使观众在特定场景中身临其境地欣赏艺术复制品,与其进行互动以获得更加沉浸式的艺术体验。
“复制品”使用的更多可能
虽然复制品在美术展览中频频出现,但明确使用规则对于保护原创作品的权益、维护美术馆的形象和声誉以及促进艺术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美术馆作为艺术品的收藏、展示和研究场所,有责任保护原创作品的权益,也为美术馆加强对复制品使用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通史性展览中,复制品作为完善历史文献链条的一种补充性展示,其出现是可以被理解的。例如“盛世修典——‘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成果展”在宁波美术馆的展览,在内容上主要展出1600余件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历代绘画精品的出版打样稿,虽无真迹,但也绝非简单的“复制展”范围。特别是其第三部分“创新转化 无界之境”的“取像传真”内容,充分展现出了现代科技带来的感知体验,通过3D高保真数字测量与重建技术,等比例复制了云冈石窟、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等代表性龛像与龙门石窟流散海外回归龛像共10件(套),以及山西五台山佛光寺彩塑、壁画。观众徜徉其中,俨然古人与今人的时空对话。
而在不能实现较高级别的展品的展藏条件,尤其是在乡村美术馆的展览中,复制品的出现为普及艺术教育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如果仅仅以“复制品”来了解或界定文物、真迹的水平显然是不可取的,对展览展品的要求必须从展览的性质和目的做实际考量。同时,必须坚定在美术馆的建设和发展中,原作真迹仍然应该是绝对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