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元
友人在朋友圈里晒逛小镇农贸市场时买的一把痒痒挠,禁不住感慨系之。
皮肤瘙痒,严重了自然是病,学名风疹,但在一般人的一般时,属于再寻常不过的发痒而已,挠挠即可解之,用不着兴师动众去医院麻烦医生。挠,属于人的本能,在人类还是猿类时,即已熟练掌握。所谓“挠”者,转动手臂,用手指抓挠。可惜由于手臂不灵活,或者指甲不尖利,等等,人在抓挠时总觉不解气,便用器物代替。
手执一器,附于身上解痒,用来挠痒的器物,便称为“痒痒挠”。痒痒挠传统上以竹子作原料。我国的竹子为“世界之最”,产量最多,因此价廉,兼之结实、耐用,又得物美。尽管随着塑料、橡胶的广泛应用,不同原料的痒痒挠也与时俱进地多起来,但总是因了软,用起来不尽兴,真正买来挠痒痒用的人,仍然买竹制的。解痒,如果用塑料、橡胶之类的,挠来挠去,往往适得其反,不挠还罢,越挠越痒,变得不耐烦,甚至不妨称为受罪了。非得竹子这样硬材质的,挠起来才痛快。这里的痛快,除了指解痒,更多是指挠完后浑身的舒服程度。这种自得其乐的享受,仅需举手之劳,收获的却是切肤之乐,实在妙极。
痒痒挠虽说老少咸宜、男女通用,但在实际应用中,还数老年人特别是老头用得最多。人进入老境,皮肤不再光滑,瘙痒的时候越来越多,而转动手臂却动辄有其心而无其力。这时,身旁常备一把痒痒挠,又方便又实用。不然一旦皮肤发痒,招呼老妻……罢了,不如不招呼;招呼孙子……更罢了。用痒痒挠,只管自己抓挠就是了。哪块儿刺痒便抓挠哪块儿,想抓挠哪块儿便抓挠哪块儿。不刺痒的地方如果也想抓挠,那就抓挠呗,直到通身上下,统统抓挠一通为止,上下抓挠、左右抓挠、横着抓挠、竖着抓挠、斜着抓挠——姑娘的歪歪桃,随便(辫)。
痒痒挠还有个别名:不求人。可不是嘛,人到老年,心有余而力不足,求人的地方多起来,哪怕诸如挠痒痒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得不求诸他人了。
友人才过五十,春秋正盛,买痒痒挠不过一时兴起,买来把玩罢了。而我比他年长,尽管按照官方标准,我也并未真正进入老境,但老不老的,年前年后,越来越不招人待见,又焉能不自知? 求人难哪,但凡能够不求便不求。那何不买把痒痒挠呢?省得丁点儿小事,还求这个求那个的。
对了,痒痒挠另有别称“老头乐”。是呀,老头也该乐和乐和啊,尽管乐和起来不再笑靥如花。
读书在我,原来是一种享受,现在是一种忍受。不说读上一会儿书人便腰酸背痛之类,单说这个老眼昏花。
从斗大的字不识两麻袋开始,我养成了读书的积习。自幼至今到底读过多少书无法统计,能统计的只有书房里的藏书。我绝非藏书家,只不过因了酷爱读书,也就敬惜起字纸来。凡是读过的且属于私人的图书,我都习惯将它们宝藏起来,从不这儿扔那丢的。书房里的书,约有三千册了吧。
自然,与世间的书爱家相比,我这绝对属于小巫,但即便如此,我也清楚,读书占据了自己多少时间,消耗了自己多少精力。时间占据也便占据了,精力消耗也便消耗了,人生于世,读书一事,虽总是遭受冷落或者讥讽,但我的业余生活,既不想像大多数人那样琐事一堆,又没高雅人士的生活情趣,除了读书,还真没啥选择。如此再不读书,岂不成了行尸走肉?
读书看似轻快,一本书在手,看就是了,但长年累月地读下来,别的不说,单说眼睛,就不轻快了。多少年来,对自己身上的各种零件,唯一自豪的只有眼睛。尽管不是浓眉大眼,更谈不上“目光如炬”之类,不过视力的确好,年轻时节绝对1.5。正是因此吧,一方面看书不辍,一方面有意无意地也就疏忽了对眼睛的保养。结果到现在,花眼终于找了上来。白天,光线好的时候,字号适中的书看起来没问题,而光线不好时,特别是晚间,看书就难乎其难了。稍微离远些,字迹模糊不清;近了呢,姿势发僵,身子特不得劲。可晚间,自不必说又是我大块的读书时光。
书不能不读,有啥法子呢? 戴老花镜吧。现在的人们,只要读上五年书,鼻梁上便架一副眼镜的,大有人在;我读了五十年书才开始戴眼镜,应该说是捡大便宜了。于是我从网上先后买来三副花镜,逐一试戴后,选中其中一副,放在身边,晚上读书时寻来戴上。戴着眼镜看书,字是看清楚了,但负担也随之加重,看上一会儿便觉头晕目眩,必须摘下来,歇息一下再看。
这下可好,浑身上下三万六千只毛孔,再没一只值得炫耀,除了疼痛还是疼痛,除了不得劲还是不得劲。也是啊,等到人生大限降临,身上除了一两处脏器损坏,而其他部位都好好的,却也不得不离开,最后付之一炬,那岂不是对不起老天爷给的这副身子了嘛,且将它们都用尽吧。
时间无始无终,空间无边无际,而人在宇宙中,有生不过百年,占地不过五尺。为了以有限抗拒无限,活得充实而伟大的人们,将生命沉淀为文字,留在了书上,留给了后人。
忍受就忍受下去吧,为了沉淀。
老人古语说得好啊:“人老一年,马老一秋。”年前年后,我明显感觉自己老了。不提诸如“人老先从腿上老”之类,单说自己的头发,特别是前额和两鬓,年前还黑白杂居,年后却仿佛被谁涂过,“唰——”一刷子过后,嚯,全白了,黑发杳无踪迹,缥缈在了传说中。假若是银白或者纯白哪怕黄白,倒也罢了,起码不那么吓人,而我这白,却是青森森的白,气势汹汹,旁人恐怕连一个眼神都不敢瞭。
二十年前,我还年轻,偶然揽镜自照,无意间发现一茎白发,明白是个别现象,笑笑,当作稀罕拔掉了事。十几年前一同学请吃饭,在饭店屏风前,也是偶然间,我瞥见自己的白发,居然已见由散居转为聚居之势,禁不住必然地悲从中来。彼时我处于青春末期,但理想远未实现;而那位同学,却正在一步一步接近理想。
黑便黑吧白便白。人衰老后头发变白,谓之“白头翁”,这是自然规律。除了头发由黑转白,诸如步履蹒跚、身材佝偻、目光混浊,乃至“人老三不才”之类,身体上发生各种老化,也都属于正常,自不必说。不过十几年来,我清楚自己的衰老,的确是在加速,而头发则比同龄人白得快多了。我不想拽住青春的尾巴不放,至于世人都想长寿,却谁也不想衰老之类,在我也免提,不说这些泛泛之论总归肤浅,只道与自己不相合衬吧。但过去的一年,身体跳过中年飞速过渡到老年,衰老如此迅猛地提速,我还是感觉到不舒服了。嗯,就这么轻描淡写吧,其实何止一次两次“悲从中来”,但时间一长,悲不过来,也便只是“不舒服”了。生理上多起来的种种不舒服,我倒不很在乎,尽管它们与我越来越亲密无间、不离不弃,但我还是更在乎心理方面。
理想,在人生这部词典里,本来是个神圣的语词。但世人待它,大多随着青春不再,而逐渐将其浸渍上油腻。看似富贵,实际遍身油污,顶多富而不贵,抑或说已与世俗同流合污。但在我这里,理想一直不与世俗相俯仰,而被供奉在神龛上,丝毫不敢亵渎它,用眼泽、手泽和心泽来滋养,使它至今光鲜,毫无枯萎的迹象。在年华老去时仍有理想,给人的印象或许就有了诗意。实际上,与其说有理想,莫如说有纠结,而纠结给予人的是痛苦是忧伤,又或者可以轻浅地说,心理上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