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月斌
现代小说家拥有诉说一切的权利。他可以化身为葛里高里写出《变形记》,可以假手迫害狂写出《狂人日记》,可以颠覆“齐东野语”写出《九月寓言》,可以召集亡魂写出《生死疲劳》《第七天》,也可以模仿侦探小说写出《玫瑰的名字》,可以用学术评注的方式写出《微暗的火》,甚至以无人称叙述写出《悠悠岁月》,以反小说的姿态写出《橡皮》《形同陌路的时刻》……总之,一个无畏的小说家可以穷尽一切手段,写出任何不像小说的小说。就此而言,逄春阶的《芝镇说》似乎冲出了传统小说的窠臼,写成了一部小说之外的小说。
《芝镇说》本身就是“现代”的产物,它以连载的方式在传统报纸和网络平台同步推出,读者的即时互动或多或少会影响作品的叙事进程,使之成为一种时刻与受众连线的“云创作”。无数隐形的围观者,不仅随时反馈点赞,还会提出意见要求,他们的看法、建议乃至媒体的审查机制,都会借助作者之手,化为《芝镇说》的一部分。所以这部作品的真实作者,除了直接现身的作家逄春阶,应该还包括隐匿在“云”后的悠悠众口,包括最终掌控此“云”何去何从的“上帝之手”。正是这种开放的“云同步”的写作方式,把《芝镇说》变成了一部众声喧哗的多声部小说:它面朝故乡,立足于芝镇,广纳家国传奇、时议流言,杂取种种“说”合为一说,总成欲说还休的自圆其说。故而,《芝镇说》的开放式写作使其具备了一种“著‘说’立书”的文体形式,它当然是逄春阶写出来的作品,但从文本上看,更像一部“说”出来的话本。在这里,小说家化身为说书人,他诉说一切,亦将一切诉诸于“说”。正因此,这部小说的结构尽管近乎散漫,但是说书人的三寸不烂之舌总能将其说得端绪分明头头是道,既说得开,又收得回,一切尽在事关“芝镇”的言说中。
芝镇——脱胎于作者的家乡景芝镇——盛产美酒,乡人皆好酒擅饮,故常因喝酒留佳话,亦因喝酒闹笑话。所谓“芝镇狗四两酒”“芝镇猪,排山倒海酒呼噜”,芝镇的万物生灵似乎无不带有酒意。没有酒,恐怕也就没有了芝镇;没有酒香,也就没有了芝镇人一身的胆气和神魂。本书作者和小说的叙述者公冶德鸿也不例外,他们自幼喝着芝酒长大,当数酒的传人。出乎酒徒之口《芝镇说》,自是三句话不离其酒,讲出的尽是酒故事,说出的尽是酒话。所以你会看到,在芝镇不光婚丧嫁娶节庆祭祀等重要场面要喝酒,而且产妇难产会以酒催生,大夫开药方会以酒糟作引,写毛笔字也以酒研墨蘸酒挥毫,老人临终时也要喝一盅酒,甚至会在提前打好的坟圹里埋一坛酒,死不瞑目的人嘴里滴上几滴酒才安然离世……酒,简直就是芝镇的提神至物、续命琼浆,要是没有一口酒“顶着”,没有那“喝酒望醉”的蓄意,即便巧舌如簧的说书人,恐怕也说不出这酣畅淋漓的荒腔走板,我们也看不到这如醉如痴的酒后“真言”。
于是,《芝镇说》即如济南道人袖中的酒壶,虽只一壶,却是饮之不尽的“家传良酝”——身为“喉舌”的逄春阶显然自带酒意,将一部小说写成了“大话”,把上百年的家事国事酿成了絮叨不尽的万千啁哳。《芝镇说》借酒说话,借酒话敷衍不可说不忍说不易说之话,所以这部书并非饮酒作乐借酒消愁,而是借酒疗病借酒去病——诊疗一个家庭乃至整个民族的“没有疤的内伤”。故而,与酒相对的另一重要线索便是药:作为中医世家的公冶家族,源溯孔子的女婿公冶长为祖先。这位通鸟语的奇人曾因乌鸦的报复而身陷缧绁,其子孙亦近乎生而有罪,尤其是“庶出”的公冶祥仁一系,虽是世代行医,亦难免背负深重的“内伤”。另外,哪怕像陈珂、王辫、弋恕、牛二秀才那样的烈士英雄,雷以鬯、芝里老人那样的地方名士,也都受过不同程度的“内伤”。至于族长“六爷爷”、暗娼“黑母鸡”、匪类张平青、神婆藐姑爷这类各有一套处世哲学而自行其是的人,更有可能病在骨髓,疾在心灵。作者将“内伤”作为小说副题,其用意不言自明:“内伤”简直就是一种代代相传的无症之病,人们或者浑然不察,或者消极回避,或者以酒“担事”——靠着一种虚浮的快意活出点儿人样。因此《芝镇说》又多讲医道,多见药方,多写药与酒的相生相克,多写医者于饮者奇妙关联。比如“我大爷”公冶令枢,就是一个药酒不分家无酒不欢的人。他声称“酒是百药之首”,听来像是反科学的诡辩,却是见于《汉书·食货志》的一句老话。《说文解字》也认为,“医(醫)”“得酒而使”“酒所以治病也”,所以从“酉”(酒)。可见“医酒同源”甚至“医源于酒”的说法并非无稽之谈,《芝镇说》一再写到药酒不分的情节更是佐证了药与酒的亲密关系。像公冶令枢,没有酒脑子就不好使,喝了酒之后才会“思路清晰,两眼放光,眉飞色舞”。有一次受伤住院,竟在嘴里大嚼酒精棉以解馋,后来偷偷喝上高度芝酒,方才过了酒瘾。如此嗜酒之人,年近百岁“依然酒盅不离手,越喝眼越亮”,似乎又反证了酒胜于药——那无药可治的“内伤”实为心病、癔病,这根深蒂固的隐疾大概只能靠酒来疗救了。
针对这一似有还无似病非病之病,《芝镇说》有如经年累积的医案卷宗,记录了芝镇人的集体症候,更记录了公冶家族及其乡里乡亲的个人行状,试图“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故而作为记者的公冶德鸿充当了主诉一切的代言人,由他穿针引线、内引外联,和盘托出了他所知道的一切和不知道的一切。何以道出“不知道的一切”?不只因为这位记者可以“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更因为作者让他具备了“听懂一切”的特异功能:既听得上达天听的高头讲章,也听得不上台面的土话、瞎话,甚至鸟语、鬼话。所以这部书的主诉人表面上是记者公冶德鸿,实际还有醉话连篇的公冶令枢,公冶家族的不死鸟弗尼思,以及“我亲老嫲嫲”(曾祖母)、“我爷爷”的亡灵。他们发出的声音不见容于世,非但难得听闻,而且殊为禁忌,谁会拿醉话当真?又有谁能听取鸟语、鬼话呢?但是“诉说一切”的小说家尽可以“听见一切”,让那些从无机会面世的寂静之声化作了倾动人心的神启之声。
借助“我大爷”公冶令枢的醉话,公冶家族的“往事”“糗事”乃至国仇家恨得以全面呈现,作为“庶出”的长孙,他深受“内伤”的戕害,故带有强烈的个人恩怨,至于“家丑”实情如何,权且姑妄听之。整部小说的重心则是“我亲老嫲嫲”“我爷爷”,作者并未充当全知全能的上帝去主宰他们的故事,而是让他们的亡灵直接出场,主动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由当事人主诉其本事,自然最为直观地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由是,丫鬟、小妾出身的“我亲老嫲嫲”重回人间,与从未谋面的重孙子隔代对话,讲述了她作为旧时代低人一等的“妈”(正室为娘,庶室为妈)一生的遭际:先是被赌鬼父亲卖身为奴,后被“我老爷爷”纳为小妾。在家她是不受待见的“贱骨头”,在外是手上“不干净”的“稳婆(接生婆)”。即使她照顾哺育了公冶家上下三代人,还是常遭歧视甚至欺侮,直到六十多岁还被正出的儿子(六爷爷)“待打就打,待骂就骂”,死后进祖坟、入族谱仍然备受损抑。虽其苦了一辈子,她却“不感觉苦”,被人叫作“笑佛”,成了芝镇十里八乡有口皆碑的“妈”。因此,当她化为魂灵追今抚昔,仍旧坦然无怨,并未像后辈子孙那样背负沉重的“内伤”而耿耿于怀。这个景姓女子原本没有名字,因为她的梦兆让“我老爷爷”公冶繁翥挖到了一朵《抱朴子》记载的仙药灵芝,故得名景苬(xiú)。苬与芝异名互训,景苬即“景芝”之谓,所以“我亲老嫲嫲”亦可视作芝镇的化身。公冶繁翥将灵芝供奉于祠堂,责打不敬灵芝的儿子,又似乎将景苬视同灵芝一样的祥瑞,并给予虚空的慰藉。景苬或许也因此得到了一种精神上的补偿。
另一个“飘然而至”的亡灵是“我爷爷”公冶祥仁。他推崇“听天命,尽人事”的处世之道,悬壶济世,誓为良医,“不游离于社会,也不游离于老百姓”。英雄烈士死难,他敢雪夜酹祭;土匪孬种得病,他也出诊开药方。终其一生,是明大义、知进退的一方贤达。但是这位公冶繁翥的长子,景苬的亲生儿子,只因庶出的身份,至死“内伤”未愈。尽管生母生他爱他,不惜断指教子,可在这位“大少爷”眼里却“只是个妈”“永远是下人”,即使后来他也知礼行孝,很少惹亲娘生气,但是他们的母子关系始终隔着一道坎儿,至死不曾跨过。所以当其弥留之际仍未释怀,只是重复着母亲的姓氏撒手而去。可见所谓“内伤”在他远离人世后仍不得化解,只能借孙子之口表达枉为人子的反思和愧疚。春秋时期的宋庄公曾发狠,不到黄泉不见其母,终究还是忍不住相见于大隧之中,母子和好如初。可是两千七百年后,公冶长的子孙哪怕下赴黄泉,还是不能摒除人间的流毒,成为“其乐也融融”的鬼魂。
母亲生为“笑佛”,死而无憾。儿子生前“也不一定”,死后仍然纠结无绪。他们在阳间的“鬼名字”(外号)竟也宿命般适用于阴间。从小说行文来看,这对母子不只在世有隔,不只阴阳两隔,到了地下仍然不在一个维度,否则何必要找公冶德鸿在中间传话呢?回头再看“也不一定”公冶祥仁生前的自救之策:生母下葬之后,留下一包从娘家带回的“老娘土”,他以酒冲土,像吃中药一样,把“老娘土”喝得干干净净。孙子出生过满月那天,他骑驴六十里,赶到公冶长的墓地祭拜祖先:“把额头贴近那堆黄土,会产生一处特别的安全感,一种与天地神灵达成默契的欣慰从土里涌向心里,再升腾起来渗透全身。”这种敬土情结或也源于一种原始的土地/女性崇拜。《释名》曰:“地,底也,言其底下载万物也。土,吐也,土生万物。”从女娲到后土娘娘,作为传统农业社会的神圣象征,我们的“土地母亲”和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的地母神一样,“生出万物,抚育人类,并再次地接纳它们回到子宫之中。”([古希腊]埃斯库罗斯:《祭酒人》)公冶祥仁吃“老娘土”,大概可以身心慰藉;拜“海大海高”的祖坟,或也可以安抚灵魂。他似乎本能地找到了父母两系共同的根源,把那堆黄土当成了母亲的怀抱,把天地神灵(地母)当成了最后的救赎。只可惜,食土、拜坟并未令其安然终老,甚至未让他入土为安,反而让他悬置在无尽的羞愧中。
最后来说公冶祠堂供奉的神鸟弗尼思。它就像无所不知的万事通,公冶一族的家史逸事,世间的名物掌故,一概张口就来;还像深谙世道人情的老祖宗,不时臧否人物,醍醐灌顶。此鸟非凡鸟,是小说中的智者、精灵,它所讲出的“鸟语”,便是多少凡人也难抵及的。谁能像它一般心口如一了无挂碍呢?比之芝镇的芸芸众生,大概它才是唯独没有“内伤”的一个。芝镇地处东夷,其先民向以鸟为图腾,认为自己的始祖是鸟卵所生。公冶家人懂鸟语,供奉不死鸟,或即鸟族后裔。那么弗尼思是什么鸟?单看字面,曾揣度它暗谐“匪夷所思”“非你所思”之意,因那鸟语确实不可思议,超乎想象,它能思你所思,亦可思你所未思,简直就是会通世俗与神圣的属灵之物。后经作者明示,弗尼思便是凤凰,更证实了它是东夷的瑞鸟。
传说东夷部落的伏羲氏、女娲氏皆以风为姓,风通凤,风姓即凤姓,所以东夷尊崇凤鸟,以凤为图腾。小说里写到再造《尚书》的伏生及其女儿羲娥,即伏羲氏后裔。另据《左传》记载,少昊之时曾有凤鸟至,遂以鸟名官,有凤鸟氏、玄鸟氏等诸多官职名号,少昊名鸷,堪称“百鸟之王”。弗尼思即凤鸟无疑,其名字却是地地道道的外来语,最早见于明代“西来孔子”艾儒略(1582—1649)编译的《职方外纪》:“传闻有鸟,名弗尼思,其寿四五百岁,自觉将终,则聚干香木一堆,立其上。待天甚热,揺尾燃火自焚矣。骨肉遗灰,变成一虫,虫又变为鸟。故天下止有一鸟而已。”可见,弗尼思就是烧不死的火凤凰。方以智(1611—1671)的《物理小识》又称弗尼思为“度尔格国鸟”,度尔格即土耳其。根据词源,弗尼思(phoenix)来自古拉丁语。这样说来,弗尼思竟是一只不死的洋鸟。不过,凤凰涅槃的说法并非纯属泊来品,元代诗人杨维桢就写过凤凰浴火历五千劫而重生的诗。小说中的弗尼思本是紫檀木雕成,确也经历过一场大火,要不是公冶德鸿的祖母从火堆里抢出来的,恐怕早已烧成了灰。如此说来,弗尼思便是名副其实的不死鸟。可这古老凤鸟为的洋名何来?大概正是西风东渐带来的一线灵光。我们看到芝镇有祠堂,有庙堂,还有教堂,一百多年前就有不少洋牧师和时髦的外国女子,公冶祥仁便曾跪求圣母玛丽亚保佑自己赌场赢大钱,弗尼思之名大概就来自民间不自觉的文化交汇。所以,供奉在公冶祠堂的弗尼思又不尽是被本地香火熏晕的土鸟,还是一只中西合璧的不死之鸟,那么,它的“匪夷所思”确乎其来有自,它的“鸟语”当然可以超乎小说之上,甚至超乎一切之上,成为比一切醉话、鬼话都要浩茫无边的神话。
“礼失而求诸野”——《芝镇说》引孔子的话作为题记,或正暗示了一种信而好古的返祖冲动。“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说文解字》)——“礼”本来就是敬奉神明的产物,小说以此开篇,即便仅指某种世俗的行为规范,也表明“礼”早已成为压倒一切的集体无意识:哪怕我们都是满脑子科学理性的现代人,仍不可避免地重复着永恒回归的神话。我们看到,虽然作者也在家族史、芝镇故事之上架构了格局宏大的英雄叙事,但他显然无意将其写成某种气象森然的民族寓言,而是着意写出了那宏大格局中的“物相杂”、那森然气象中的“也不一定”,写出了世俗与神圣合而为一、经验和超验互渗的世界。所以他才会把芝镇变得醉意朦胧,如有神在。于是六界通融,人神互见,万类更生,失语者开口说话,亡灵不请自来:天子夫子、烈士先驱、报人记者、儒医贤达、僧尼教士、神婆卦师、枭雄奸佞、老爷太太、仆从婢妾、拳师娼优、醉汉赌徒、浪人觅汉、汉奸土匪、兵痞无赖王八蛋,以及不死之鸟、玉皇遗蝗、仙家月精、毛驴黑马、药酒灵芝、皂角牡丹、馉馇家宁、九龙桃木剑……这一切召唤着失去的一切,小说家则以他的“齐东野语”诉说一切。
《芝镇说》说什么?小说结尾“我爷爷”公冶祥仁的亡灵有句引述《易经》的话:“天地之大德曰生。”大概可以为全书收总。自从公冶长非罪成囚,那条传衍至今的“缧绁”早已深深勒进了后世子孙的骨肉,以至于在地上画个圈儿就能让你不敢妄动。那些无影无形而又如影随形的“规矩”“礼数”似乎就潜伏在每个人的血液中,成为无法疗救的“内伤”。李泽厚说过,“礼”的神圣性决定了它既是人间的规范,又是上天的律条。这人间的礼仪也是神明的旨意,于是人和神同在一个世界的“礼教”就成了中国特有的“宗教”。可是这个“宗教”只有无法超越的现世,没有明确的另一个世界,人们只能在“礼制”的鹅笼里自求多福。(参见李泽厚:《由巫到礼》)千百年来,“礼教”非但没有齐人以礼,反倒成了吃人的东西。然而所谓“吃人”的礼教,吃人的未必就是事神致福之“礼”,而是上施下效之“教”,是造成内伤、吞噬灵魂的种种“缧绁”和教条。“我亲老嫲嫲”——景氏“妈”之所以生不能当“娘”,死不能入祖茔,不就是因为那“几百上千年的规矩”吗?虽生如灵芝,却身为下贱,一个“捞”回了无数生命的接生婆,自己拥有的却是被轻慢和被践踏的一生。孔子说“礼失而求诸野”——彼时的乡野之“礼”,恐怕更接近它的本义,尚且具有超道德的神圣性,而非只是亲亲尊尊的繁文缛节。“天地之大德”只会活人,怎么会吃人呢?所以小说里不乏有人“活出了各自的样子”。他们之所以没被“内伤”反噬,原因就是“有口芝镇酒顶着”,在这里“酒”才是活命的法宝。酒本始于祭祀,可以接引神明。地处东夷的芝镇,未必讲究“酒以成礼”,却可以靠酒超越世俗世界。所谓“醉者神全”,大概也算一种重获自由的超越状态。
维特根斯坦说,对于不可言说之物,我们应该保持沉默。《芝镇说》却借满纸酒话说出了“子不语”的众多怪力乱神。孔夫子要“敬鬼神而远之”,又要“敬神如神在”,关键问题不是神在不在,而是有没有敬畏之心。假如我们能够重返芝镇,或许也能饮酒以乐,诉说旷古的酩酊与澄明:同人于野,利涉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