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涛
有个新交的文友来找我。他跟我儿子差不多大,所以我称他为“小朋友”。
“叔,我有个离婚案想要麻烦您。”
我说:“谢谢,我从不办离婚案。”
“您不是律师吗?怎么不办离婚案呢?”
“律师亦是术业有专攻。啥都能办,那就是江湖了。”
“那咋办啊?”小朋友有点发急。
“我带你去见我一个同学,他是专办离婚案的,我们都称他是‘妇产科里最好的男医生。”
带着小朋友来到了同学的律所,同学见到我自然非常高兴:“嗬,你这个搞涉外的大律,怎么今天有空来看我?”我说:“陪这位小朋友来找你。”
“小朋友”接上就说:“我想要离婚。”
我同学问:“你想离婚,妻子不同意吗?”
“她同意的。”
“同意还上什么法院?”
“因为我们都想要孩子。”
“你是为了争孩子才要打官司?”
“是的。”
同学将脸转向我:“对不起了老同学,凡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案子我现在一律不接。”
“为什么呢?子女不就是婚姻案的一部分吗?”我说。
“婚姻案是包含了财产和子女,可在五年前我已发过誓,再也不接争夺子女的婚姻案。”
“能告诉我原因吗?为什么要发这样的誓?”
同学沉默不语。
“说说吧老同学,我非常想知道。”
“好吧。你们都了解,我一开始当律师就选择了《婚姻法》方面。尽管你们嘲笑我是‘妇产科里的男医生,可我自己觉得男律师代理婚姻案自有他的优势。比如遇到男当事人,他会认为男人更能理解男人;遇到女当事人,她会觉得男人更容易同情女人。所以在我代理婚姻案这二三十年里,一直感觉得心应手,直到五年前。”
“五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以下,是我朋友讲的——
那天我在法院开完庭出来,因为没开车,所以急着赶去地铁站。当我走过一个街心花园时,天上下起了雪,花园里已见不到什么人,一排长椅孤零零地躺在那里。
突然,我看到长椅的尽头坐着一个人,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穿着全黑的衣裤,雪花飘落在上面,显得黑白分明。她怀里抱着一个一尺多高的布娃娃,布娃娃身上衣服的颜色已经模糊不清了。
当我走近时,她依旧像一座雕像一样一动不动。我仔细地看了她一眼,心脏不由得蹿了几下——我似乎在哪儿见过她。这时她抬起头来也朝我看了一眼,这眼神让我瞬间想起来了……我慌忙逃离了花园。
她是我一个委托人的妻子。好多年前,那个委托人找到我时提了三个要求:婚要离掉;儿子要归他;财产一人一半。我听完了他的案情介绍后说:“你们都已分居三年了,离婚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财产分割也是。至于儿子的抚养权归谁,难说。”
他急了:“儿子我是一定要的。”
我问:“凭什么?”
“我们秦家是三代单传。”
“这不是理由。”
“财产我可以少要点,律师费我也可以多付点,反正我是一定要儿子。”
我连忙跟他解释:“其实就是不跟你生活,儿子照样是你儿子,你可以经常去看他的。”
委托人还是坚持,最后我只能说:“我尽量争取吧。”
既然答应了委托人,我便开始仔细研究案子。法院将孩子判给谁说到底也就一个原则: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孩子到了八岁,那就得先问问孩子的意愿。
我问委托人:“你儿子几岁了?”
“快八岁了。”
“他现在跟谁好?”
“这三年我搬出去住了,当然是跟他妈好。”
“那在法官问他之前能不能做一些感情投资?”
“嗯,我想想办法。”
“还有,你妻子有没有什么不良记录或者不良嗜好?”
“让我想想。对了,这两年她开始搞迷信活动了。前段时间我回家看儿子,发现她关着窗门,又是烧香又是磕头。”
到了开庭那天,我终于见到了委托人的妻子——她穿着一身很素雅的衣服,脸上看起来没有化妆。庭审过程一开始很顺利,离婚和财产分割两人很快达成了一致。说到儿子,女人说:“儿子必须归我,他是我的命根子。”男人说:“别的都好说,儿子你别想。”
这时我提出申请,法庭应当先听听孩子本人的想法。法官马上表示同意。
看着孩子的奶奶带着孩子走上法庭,女人一脸的惊愕。
法官问孩子:“假如爸爸妈妈不在一起了,你想跟谁啊?”
孩子小声说:“跟奶奶。”
女人听了,一下情绪失控,当庭又哭又闹。法官宣布休庭。
庭后我又提出申请,希望法庭再实际了解一下孩子和他母亲的生活情况。法官又同意了,让我陪他一起去。
周六上午,我们来到了委托人的家。打开门时,里面黑咕隆咚,一股烟味直冲脑门。法官大声对里面的女人说:“你快去拉开窗帘打开窗。”随着外面的亮光进来,我看到了屋里有一张供桌,上面供着一个什么神像,桌前的地上有一个盆,盆里正烧着什么纸。法官问:“你儿子呢?”女人用手指了指一扇紧闭的门。
一周后,法庭宣判了,孩子的撫养权归我的委托人。女人听完判决一言不发,但她的眼神却让我不寒而栗。
从同学的所里出来后,我的“小朋友”再也没跟我提离婚的事。
[责任编辑 王彦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