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君
(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 830000)
喀什噶尔河流域位于我国西部边陲新疆的西南部,塔里木盆地西缘,河流水系包括克孜河、盖孜河、库山河、依格孜牙河、布谷孜河、恰克马克河和吐曼河等,用水行政单位涉及克州、喀什地区两地州的九个县市及兵团第三师的六个团场[1-2]。200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功能区划》对喀什噶尔河流域内的6条主要河流进行了二级功能区划,有效地指导了流域地表水保护工作。近二十年来,流域的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经济社会布局、县市行政区划及用水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和调整,现行的部分水功能区划已不符合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水资源管理要求,表现出部分河段亟需增划水功能区、部分水功能区主导功能与产业布局不适应等问题,为此,有必要对流域水功能区划做适当调整,以支撑流域经济社会与水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4年印发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功能区划》[3],对喀什噶尔河流域内的克孜河、盖孜河、库山河、布谷孜河、恰克马克河和吐曼河进行了水功能区划,未对依格孜牙河进行区划。区划方案共划定一级水功能区11个,其中保护区5个,开发利用区6个,区划河长1434km;针对一级水功能中的开发利用区,划定二级水功能区7个,其中农业用水区6个,排污控制区1个(见表1)。
表1 喀什噶尔河流域现行地表水功能区划成果
现状年布古孜河阿俄水文站已撤销,吐曼河河口断面河道断流无水,故未对布谷孜河源头水保护区、吐曼河排污控制区进行水质评价,仅对流域的其他水功能区进行了现状年水质评价,评价总河长1365km[4]。经分析评价,现状年一级水功能区水质类别为Ⅰ~Ⅱ类,水功能区个数、河长达标率均为100%;二级水功能区水质类别为Ⅱ~Ⅲ类,水功能区个数、河长达标率分别为83%、87%,其中库山河开发利用区现状年水质类别为Ⅱ类,未达到Ⅰ类水质目标,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
1998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将喀什地区疏附县的8个村及疏勒县城关镇1个村的3个村民小组划归喀什市管辖;2005年2月、2013年3月及2014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将疏附县的4个乡划归喀什市管辖。
流域内喀什地区一市四县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为地下水,因地质原因,地下水天然水质无法满足居民生活用水标准[5-6]。为彻底解决现有地下水水源地水质、水量不达标问题,规划以盖孜河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在出山口塔什米里克渠首处建设喀什地区一市四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范围包括喀什市城区及乡镇、伽师县城及乡镇、岳普湖县城及乡镇、疏勒县城及1个乡镇、疏附县城及3个乡镇和兵团第三师伽师总场、41团,规划2030年预计取用盖孜河地表水1.2亿m3。喀什地区一市四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于2017年开工建设,后经优化调整为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已建)、喀什“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在建)、岳普湖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待建)。
流域二级水功能区划中,主导功能多为农业用水,基本无工业用水功能。目前,喀什噶尔河流域内已批准成立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13个,其中国家级园区2个,现已初步形成工业产业发展集聚区。考虑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中巴经济走廊的逐步建设,以及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中央深化援疆工作等战略机遇,规划年流域工业将有较快发展,届时工业需水量将大幅增加。预测至2030年,流域工业用水将达到1.8亿m3左右,较现状工业用水量增加约1.3亿m3,工业用水占流域经济社会总用水量的比例将由现状年的0.7%提高到4.5%。
目前,流域内依格孜牙河尚未划定水功能区,但依格孜牙河对流域内克州、喀什地区和第三师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依格孜牙河全河长126km,其中水文站以上河段长70km,为天然河段;出山口后河道已基本渠系化,且在出山口处的依格孜牙渠首后河道基本断流。现状依格孜牙河用水主要为克州1县、喀什地区1县和第三师1个团场的农业用水,其次为喀什地区1县4个村庄1.3万人的农村生活用水。因无水功能区划,对依格孜牙河水资源的保护、利用与管理造成较大制约,不利于河流健康维护。
布谷孜河水功能区水质代表断面为阿俄水文站,是布古孜河出山口水量控制站,受控制性水利工程阿湖水库建设影响被撤销,不利于布谷孜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监测河段水质时空变化。
水功能区划的调整与划分内容主要包括水功能区主导功能、水功能区名称、功能区起止断面、长度,规划水平年水质管理目标等,以及与相邻水功能区之间的水质衔接情况。喀什噶尔河流域水功能区划的调整,是在流域现行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以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为依据,结合流域水资源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大变化进行优化调整,以更好地服务于流域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
经对克孜河现状年的河道取水口、取水对象及取水量分析,克孜河一级区维持现行区划成果合适;现状年克孜河流域内的9个工业园区处于建设阶段,园区用水主要为生活和绿化用水,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预测至2030年流域工业用水将达到0.8亿m3,取水水源调整为克孜河地表水。故此,建议将工业用水定为二级区的第二功能,并相应地将水功能区名称调整为“疏附伽师农业、工业用水区”,区划依据调整为“农业、工业用水”。
经现场调查,受水利工程建设影响,吐曼河北大桥—吐曼河河口河段近年仅在汛期分洪时有水;北大桥—红旗水库河段常年有水,主要为农业灌溉引水。由此,建议将一级区开发利用区的终止断面调整为红旗水库,河长调整为82km,二级区农业用水区的终止断面调整为红旗水库,河长调整为78km。
经对盖孜河现状年的河道取水口、取水对象及取水量分析,一级区源头水保护区维持现行区划成果合适;为确保流域城乡饮水安全,盖孜河出山口处塔什米里克渠首作为流域重要的大型生活用水取水口,应单独划区;规划年流域工业用地表水量占盖孜河供水量的比例由现状的0.2%提高到2%左右。故此,建议将盖孜河一级区开发利用区的区划依据调整为“多功能”,区划名称调整为“盖孜河阿克陶喀什开发利用区”,并划分为两个二级区,即:水文站—塔什米里克渠首河段为饮用水源区,功能区名称为“阿克陶喀什饮用水源区”,水质代表断面为塔什米里克渠首,区划依据为饮用水;塔什米里克渠首—岳普湖东为农业用水区,区划依据为农业用水、工业用水。
经对库山河现状年的河道取水口、取水对象及取水量分析,库山河一级区维持现行区划成果合适;预测至2030年,流域工业用水占库山地表水供水量的比例由现状年的不足1%提高7%左右。故此,建议将工业用水定为二级区的第二功能,并相应地将水功能区名称调整为“阿克陶疏勒农业、工业用水区”,区划依据调整为“农业、工业用水”。
根据依格孜牙河水质检测结果,依格孜牙河水文站断面水质类别为Ⅰ~Ⅱ类,出山口渠首断面水质类别为Ⅱ~Ⅲ类;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依格孜牙河枯水期水质中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等超标,丰水期浊度超标,不宜作为农村人饮水源地。
依据《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954—2010),将依格孜牙河自河源至依格孜牙渠首划分为两个水功能一级区,即:河源—克孜勒塔克水文站为依格孜牙河阿克陶源头水保护区,水质保护要求不低于现状水质,执行Ⅱ类水质标准;克孜勒塔克水文站—依格孜牙渠首为依格孜牙河阿克陶英吉沙开发利用区,水质按二级区划执行。规划年依格孜牙河用水主要为农业用水,其二级区为依格孜牙河阿克陶英吉沙农业用水区,起止断面分别为克孜勒塔克水文站、依格孜牙渠首,水质代表断面为依格孜牙渠首,水质保护要求不低于现状水质,执行Ⅲ类水质标准。
经对布谷孜河现状年的河道取水口、取水对象及取水量分析,一级区和二级区的现行区划成果合适;源头水保护区与开发利用区的分界断面原为阿俄水文站,受控制性枢纽工程阿湖水库建设影响被撤销。现状克州规划在阿湖水库上游12km处新建1处水文站,综合考虑阿俄水文站(新)—阿湖水库的距离及源头水保护区的河段长度,建议将源头水保护区的终止断面、开发利用区的起始断面由原阿俄站断面调整为阿湖水库断面。
经对恰克马克河现状年的河道取水口、取水对象及取水量分析,源头水保护区维持现行区划成果合适;由于喀什地区疏附县与喀什市行政区划调整,恰克马克河原疏附县用水单位均划归喀什市管辖,故此建议将一级功能区开发利用区的名称调整为“阿图什喀什开发利用区”,二级功能区农业用水区的名称调整为“阿图什喀什农业用水区”,其他维持现行区划成果。
经复核、调整与划分,流域划分为13个一级水功能区和9个二级水功能区,区划河长1536km(见表2)。与流域现行水功能区划相比,克孜河、库山河二级区划依据调整为农业、工业用水,盖孜河增加1个二级区饮用水源区,依格孜牙河划分为2个一级区和1个二级区,布谷孜河、吐曼河调整一级区、二级区的起始断面,恰克马克河调整一级区行政区名称。
表2 喀什噶尔河流域地表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建议
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保护和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抓手。本文在喀什噶尔河流域现行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从流域内行政区划调整、城乡饮水水源地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水功能区划调整分析,提出了流域水功能区划初步调整方案,可为后期流域开展水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提供参考。今后,流域水功能区划应进一步与流域水资源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等成果相协调,多规合一、上下联动,促进流域水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