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林钢威 赖 斌
今年以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人大财经工作全过程,重大问题、重要立法、重要事项、重点工作严格请示汇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在开展法定监督的同时,协助常委会运用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职能“组合拳”,全方位推动建设制造业强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实现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年初确定的今年财经“12102”工作安排,已协助决定重大事项1项,完成立法修法项目初审2项,协助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4项,协助开展执法检查1项,协助审查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等8项。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认真落实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协助常委会高质量完成《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两部法规的立法工作,做好《广东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两部法规将于11月提交常委会一审。这对于推动建设制造业强省和实现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方位推动建设制造业强省。开展《广东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立法初审,目前已赴东莞、肇庆等地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将围绕全国和省新型工业大会精神研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推动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针对制造业占比下降过快,产业基础仍不够牢固等问题,研究提出着力夯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基础等意见建议,推动巩固和提升制造业“顶梁柱”作用,加快塑造和提升广东在新发展格局中新的战略优势;办好“关于制定《广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目前已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推动加快立法进程。
全方位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开展《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立法初审工作。合作区建设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创新区域合作模式、提高发展平衡性协调性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高度重视,就合作区立法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常委会分管领导吕业升先后组织召开立法调研汇报会,带队赴深圳、汕尾开展立法调研,并且调研组还赴雄安新区借鉴学习经验做法,省人大财政经济委研究提出关于规划以及预决算管理等8个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破解合作区管委会及其工作机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等管理体制困境的相关规定,保障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开发建设。该条例已于9月表决通过。
此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地方特色,让立法工作水平有了新提升。
坚持“党领导立法”和“人大主导立法”相统一。做到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意志,实现立法决策与党的决策协调同步,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推动改革发展。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立法中,紧扣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制造业强省的工作安排,围绕《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等,对制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以立法形式加强制度保障。
坚持“上位法”和“下位法”相协调。坚持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既要相互补充、支持,又要协调统一,做到科学完备,确保经济立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协调一致、有效衔接。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立法中,注重与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上位法保持一致。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立法中,考虑到是在不改变行政区划前提下调整管理体制机制的立法,为避免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一致,在有关机构设置、预决算审批、行政诉讼等方面的规定提出了合法合理的意见建议。
2022年11月底,黄楚平主任率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财政经济委、省工信厅有关同志组成的调研组,赴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实地考察 (郭晴/摄)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立法中,聚焦合作区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障碍,重点明确合作区管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对于涉及重大政策变更、重要分歧意见、尚不成熟的问题,暂时搁置争议,明确协商机制,由省层面指导个别问题个别协商解决,着力快速有效推进立法进程。在政务服务数字化立法中,为解决数据共享中的痛点难点,建议应当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和共享协调保障机制。
接下来,将继续提升经济立法工作质量。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做好相关法规的初审工作,继续提前介入有关经济法规项目的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工作,积极研究、配合做好加快制定县域经济振兴条例、珠三角产业向粤东粤西粤北有序转移促进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立法的前期工作。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强化经济工作监督,认真做好常委会机关监督项目的组织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实现全省既定目标任务上,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工作。围绕纲要提出的重点任务,已开展实地调研和委托课题研究,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研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做好依法听取审议广东省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具体工作;加强经济运行监督。着力提升经济形势分析的深度和质量,关注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
在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协助常委会开展《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深入数字产业前沿企业、传统工业产业数字化转型代表企业、农业数字化代表企业以及公共数字化服务平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实地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数字经济核算范畴尚需明晰,统计监测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等情况,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条例更好贯彻实施。此外,督促办好“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的建议”。顺应能源电力系统安全高效、绿色低碳转型及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创新趋势,推动通过市场化培育新能源链条企业,持续优化新型储能产业建设布局,促进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融合发展,逐步形成新的国际竞争优势。
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一方面,督促办好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关于建设省级产业转移主平台的建议”。推动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市以及惠州、江门、肇庆3市部分县(市)共高标准谋划建设15个主平台,确定汕头、湛江、茂名、清远、江门5市主平台作为省重点支持主平台,通过实施激励性政策举措,大力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加快夯实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制造业发展根基。另一方面,协助做好推动广州海珠中大纺织服装商圈转型升级与产业有序转移相关工作。省委书记黄坤明亲自点题、亲自推进该项工作,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抓好督办落实的专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高度重视,两次赴转移园实地考察,并专程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调研督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明确“以广州、清远为责任主体,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推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督促指导”的工作思路,在推动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财政金融支持、用地用能保障三大抓手上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获得了省委书记黄坤明的批示肯定。
此外,在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方面,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拓展加强全过程预决算审查监督。一是开展预算执行监督及省级决算审查监督。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具体研究意见及调研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全年的财政预算工作、汇聚政策合力、稳住经济大盘提出建议。二是开展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监督。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推动广东省尽快发行新增债券,发挥债券对扩大有效投资和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作用。三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广东省财政转移支付有关情况专题调研。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推动支持广东省出台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区域财力不平衡、欠发达地区“三保”压力大、重点平台补助政策不够规范等问题提出改革举措,推动逐步实现“强县域、促均衡、严规范”。
依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一是协助常委会制定《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在深入总结提炼第一个五年周期广东省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一个周期的五年规划对深化拓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明确了新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对进一步完善报告制度体系、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等作出具体安排。二是协助常委会做好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广东省2022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广东省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有关工作。督促政府部门不断提高报告质量,综合报告首次专节报告了政府和社会合作(PPP)项目等相关资产情况,专项报告首次以附件子报告形式专门报告了政府投资基金相关资产管理情况。同时,提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明细表格,首次与综合报告、专项报告一并作为会议正式文件提交常委会审议。三是创新运用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第三方专项绩效评价。在实现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第三方综合绩效评价的两个“全国第一”的基础上,今年专项探索开展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第三方绩效评价,推动人大监督从“被动”听取报告向“主动”开展监督评价拓展。此外,协助常委会做好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的有关工作。
大力推进审计整改监督和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一方面,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做实年度报告制度,在年度预决算报告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中将政府债务作为重要审查监督内容。做实日常监督,财政部门按要求定期报送债券资金发行和执行情况等数据。促进形成覆盖各个环节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为有效管控政府债务风险作出积极贡献。另一方面,做深做实人大审计整改监督。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开展审前专题询问。选取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市县财政管理不落实、部分中小河流及病险水库治理不到位3大类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审计署查出广东省存在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督。通过省人大代表和省直有关部门“一问一答”,有力推动审计整改“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在跟踪监督中建立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监督机制,推动审计整改成效更加明显,问题整改率稳步提升、整改完成时限大幅提前。
接下来,将继续增强经济工作监督。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谋划做好明年监督工作,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央部署、省委文件规定开展监督。另一方面,围绕中心大局开展专项重点监督。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依法履职基础,以坚定的政治担当、过硬的能力本领、良好的作风形象,推动人大财经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完善经济工作监督制度机制建设。为规范监督程序,提升监督法律效力,在总结规划计划审查等经济工作监督有益经验、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协助常委会制定出台《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细化和完善了规划和计划的初步审查及执行监督程序,明确界定了重大事项报告的条件,拓展了金融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健全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并注重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经济工作监督迈上新台阶。
建设省人大财经工作数字化监督系统(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目前正在利用建设数字人大平台一体化监督系统契机,建设省人大财经工作数字化监督系统(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下设预算联网监督、经济工作数字化监督、国有资产联网监督三个子系统,实现财经监督工作的数字化支撑。一是升级完善预算联网监督子系统。做好监督系统整合融入数字人大平台工作,优化提升预算执行分析和政府债务监督模块。同时,引导市县人大积极运用联网系统线上对预算执行、重点民生、审计查出问题等进行预警和分析。二是正在新建经济工作数字化监督子系统。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实现经济主管部门主要经济数据查询、经济监督部门主要监督成果查询、地区及行业主要经济数据对比分析、指标化管理、预警信息、监督信息反馈跟踪,增强经济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正在新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子系统。搭建以国资数据、报告审议、分析评价、地市监督、国资动态、政策法规等6个功能模块的人大国资联网监督系统基础架构,嵌入“1+4+N”评价指标体系,深化数据共享应用,以数据资源赋能新动力,支持国资监督由时点性监督向日常监督、月度季度持续性监督、跟踪监督拓展。
大兴调查研究。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开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人大作用,强化法治保障”主题教育活动专题调研。结合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工作安排,先后到浙江、江苏、湖北、湖南、四川、重庆学习调研,前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佛山、东莞、惠州实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此外,结合今年既定“12102”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充分发挥代表、专家作用。一是发挥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和预算审查联系代表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在财经立法、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邀请代表积极参与两委各项工作。落实有关工作机制,按程序确定省十四届人大各代表团的预算审查联系代表人选,着力提升我省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工作水平,确保基层联系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二是强化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制度作用。在连续两届聘任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的基础上,已选聘新一届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健全和完善财经咨询专家制度,扩大社会有序参与人大财经工作,充分发挥财经咨询专家专业优势和智力支持的作用,助力提升人大财经工作效能。
接下来,将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分党组作用,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人大财经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持续提高支部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为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好服务。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认真审议有关代表议案,积极办理有关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扎实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工作。继续拓宽财经咨询专家对财经工作的参与渠道和实效,更好发挥专家参谋智囊作用。
沐春风而踔厉奋进,仰北斗以勇毅前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将持续创新监督的方法,丰富监督的内涵,拓展监督的范围,提升监督的实效,为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