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 恒,景志慧
(四川农业大学 a.经济学院;b.资源学院,成都 61113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其中不平衡包括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体现为农村发展不充分。强国必先强农,“三农”问题得到来自多领域专家学者的关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的脚步日益加快。
农产品是指人类在从事农业活动中所生产的物品。科学技术的进步促使我国农产品产量大幅提升,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使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体现在对高品质农产品的追求上。加之冷链技术、物流系统的发展完善,储藏和跨时空运输农产品的条件得到进一步保障,世界各地的优质农产品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购买对象,农产品在如火如荼的国际贸易中也占据了一席之地。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德国是发达国家之一,全球第四大经济体,两国都有着深厚的经济实力。中德经贸关系被称作中德关系的压舱石,[1]研究分析中德双边农产品经贸关系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不仅有利于深化中德贸易合作伙伴关系,还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在各种利好政策和科学技术的扶持下,我国农产品产量逐年上升,即使在疫情期间,粮食的数量安全亦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维护从监管部门和规章制度层面入手,如在2002 年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在2006 年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此外,我国也逐渐重视农产品品牌建设,已培育大批本土的农产品地理标志,2007 年颁布的《农产品管理办法》对我国地域农产品实施了严格保护。
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以亚洲为主要出口市场,以南美洲为主要进口市场;以果蔬和水产品为主要出口农产品,以奶制品、大豆、谷物等为主要进口农产品。
德国农业的机械化、数字化、自动化发展程度领先全球,其农业人口仅占德国人口总数的2%。这些为数不多的农业经营者生产了大量高品质农产品,同时使得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有了大幅度提升。
德国是欧盟境内最大的奶制品生产国,同时国内三分之一的农业用地上都生长着谷物,种植最多的谷物是小麦。德国的出口农产品主要是谷物、酒、奶制品、肉类及加工产品等,主要进口蔬菜、水果、水产品、茶叶、烟草等农产品。蔬菜中除了土豆的产量大于需求之外,其他大多需要进口。
在政治交流层面,中德两国政府于2010 年10月建立的中德政府磋商机制,在从顶层规划两国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德国前任总理默克尔在其16 年的执政生涯内亲自访华12 次,有效地促进了两国交流合作。2022 年中德友好建交50 周年,该年10 月总理朔尔茨率领德国多位知名企业的高层访华,体现出德国对中国友好关系。
在经贸方面,中德两国的交流与合作模式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贸易萌芽阶段(1949-1971 年)、贸易起步阶段(1972-1989 年)、贸易加速阶段(1990-2000 年)、贸易深化阶段(2001 年至今)。[2]截至2022年,中国已连续七年成为德国的最重要贸易伙伴。
通过对中德两国24 类农产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指数以及农产品的贸易结合度进行测算,将客观地分析判断两国农业贸易情况。如今通常按照标准国际贸易分类(SITC 代码)或协调制度(HS 编码)对不同货物的贸易数据进行统计,而SITC 代码侧重于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的经济功能,HS 编码则细分到产品的各个类别,更利于国际比较。[3]为便于统计数据以及两国比较,这里选取HS编码。农产品的编码为HS01-HS24,其中HS01-HS05为动物产品,HS06-HS14 为植物产品,HS15 是动植物油脂及制成品,HS16-HS24 是食品烟酒饮料。本次研究所选取的贸易数据均来源于联合国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
RCA 是指一个国家某产品的出口额占该国所有产品出口额的比重与全球该类产品出口额占全球所有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之间的比值。该指数可以反映出某国在出口某种商品方面的竞争优势。[4]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Xi是指X 国i 商品的出口值,Xt是指X国所有商品的出口总值;Wi是指世界i 商品的出口值,Wi是指世界所有商品的出口总值。判断标准如下:当RCA>2.5 时,表明该国i 产品极具出口竞争力;当1.23 将搜集到的数据代入公式(1),分别计算出中、德两国农产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其计算结果如表1、表2 所示)。 表1 中国农产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表2 德国农产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从表1 表2 中可以发现中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优势并不突出。其中竞争力相对较好的是HS03(鱼及水生无脊椎动物等)、HS05(其他动物产品)、HS07(蔬菜及根块茎)、HS13(虫胶及植物液汁)、HS14(编结用植物材料)、HS16(鱼及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HS20(果蔬及其制品),这七类农产品也仅在部分年份具备中等或较强的出口竞争力。竞争力最弱的是HS02(肉及食用杂碎);HS04(乳品、天然蜂蜜及食用动物产品);HS10(谷物);HS15(动、植物油脂);HS18(可可及其制品)。因此我国竞争力较强的农产品以果蔬为主,而竞争力较弱的是肉类、乳品、可可制品等农产品。 这一结果与农产品的生产规模相吻合。我国盛产果蔬且品种多样,随着人们对于膳食均衡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加深,果蔬类产品凭借高营养价值和低脂肪含量的优点,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喜爱,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相比果蔬类农产品而言,我国乳制品行业起步晚、起点低,生产地域受自然条件限制大,生产规模较小;而可可的种植更是处于起步阶段,仅在海南、广西、云南南部等地有所种植,生产规模更小。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德国的HS01(活动物)、HS02(肉及食用杂碎)、HS04(乳品、天然蜂蜜及食用动物产品)、HS05(其他动物产品)、HS11(制粉工业产品、麦芽等)、HS13(虫胶及植物液汁)、HS18(可可及其制品)、HS19(谷物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HS21(杂项食品)、HS24(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动物饲料等)这九类农产品在某些年份具备较强或者中等的出口竞争力。这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与德国人的日常饮食相似,以肉、乳、小麦及其制品、甜食等为主。而德国出口竞争力最弱的则是HS03、HS12、HS14。 通过中德农作物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的对比,可以发现中国农作物的出口竞争力整体低于德国,且两国拥有较强或中等竞争力的农作物也并不相同。中国在HS03、HS05、HS07、HS08、HS10、HS12、HS13、HS14、HS16、HS20 农产品上的竞争力高于德国相同农产品。 为了研究中德两国各类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这里引入贸易互补性指数TCI 来衡量。[6]其计算公式如下: RCAXik是表示i 国在出口k 产品上的比较优势;RCAMjk表示j 国在出口k 产品上的比较劣势。Mjk表示j 国k 产品的进口额,Mj表示j 国所有产品的进口总额。Wk 表示世界k 产品的进口额,Mj表示世界所有产品进口的总额。RCAXik越大,表明k 产品对于i 国而言有着显著的比较优势;RCAMjk越大,表明k 产品对于j 国有显著的比较劣势,此时jk 两国进行k 产品贸易便具有比较突出的贸易互补性。[7] TCI 值反映双方贸易的互补程度。当TCI>=1时,表明两国贸易互补性较强,i 国出口(进口)产品种类与j 国进口(出口)产品相对应;TCI<1 时,则表明两国相同产品的互补性较弱,两国的进出口产品并未得到很好的匹配。[8] 表3 是根据公式得出的中国和德国各类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可以看出,HS05(其他动物产品)、HS07(蔬菜及根块茎)、HS16(鱼及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HS20(果蔬及其制品)这四类农产品近十年的TCI 值都大于1;而HS13(虫胶及植物液汁)农产品的TCI 值仅在2012 年未大于1。说明中国这五类商品的出口(进口)与德国这五类商品的进口(出口)形成了很强的互补关系。而TCI 值相对比较低的是HS02、HS04、HS10、HS15 这四类商品,分别是肉及食用杂碎;乳品、天然蜂蜜及食用动物产品;谷物;动植物油等。 表3 中国与德国农产品TCI 值 表4 是德国与中国进行农产品贸易的TCI 值。表中除了HS02(肉及食用杂碎)和HS04(乳品、天然蜂蜜及食用动物产品)这两样农产品的TCI 值在部分年份超过了1,其余农产品的TCI 值都小于1,表明德国出口(进口)的农产品与中国进口(出口)的农产品并未形成很好的对应。 表4 德国与中国农产品TCI 值表 表5 是2012 至2021 年间中德双边农产品贸易结合强度。 表5 中德农产品贸易结合强度值 贸易结合强度用来分析A 国是否在B 国市场上获得了依据其在世界出口市场中的占有率而应得的份额,被广泛地用于判断比较两国贸易的依赖程度。[9]其计算公式如下: TIab表示贸易结合度,Xab表示A 国对B 国的出口额,Xaw表示A 国在世界市场的总出口额;Mbw表示B 国在世界上的总进口,Mww表示世界总进口。当TI 值>1 时,表示两国贸易联系紧密;反之当TI 值<1 时,表示两国贸易联系疏远。 可以看出在2012 年至2021 年间,双方农产品贸易结合度指数都未大于过1,中德两国农产品的贸易结合度较弱,农产品的贸易联系较为疏远。但中国对德国农产品的贸易依赖程度始终大于德国对中国农产品的贸易依赖程度。此外,两国的农产品贸易依赖程度都呈现出总体下降趋势,德国在2019 年对于中国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最大,在2021 年依赖度最小,同时该年德国对中国农产品的贸易依赖程度下降显著。2012 年中国对德国农产品的贸易依赖度最大,2018 年和2020 年的依赖度最小,疫情期间,中国对德国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无明显变化。 根据中德农产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指数、贸易结合强度可以发现,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整体低于德国;中德两国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不足;且贸易依赖程度低。 中德两国气候条件、地理环境不同使得两国的主要农作物不尽相同,两国人民日常饮食的习惯和偏好也有所差异。德国的果蔬类农产品产量不足,而中国在出口果蔬类农产品上具有优势;德国盛产乳制品、谷物,而中国在乳制品和谷物生产上的优势并不明显,两国在某些农产品的生产与需求上刚好形成互补,因此农产品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很大潜能。 根据本次研究结果,为提高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以及促进中德农产品贸易深入来往,在此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农业劳动者技能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定期邀请农学专家、种植达人下乡教学,将现代田间管理经验、智能农机农具操作等方法技巧教授给农民,生产出更高品质的农产品;同时全国可因地制宜地培育一批本土职业农民,通过职业农民让更多农民及时了解消费市场的偏好和要求,使得他们生产的农产品能更为顺利地通过国际化标准检验,进入德国的消费市场,从而提高农产品的出口效率。 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德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高,因此对农产品的质量、档次、附加值等内容也会给予更多关注。而果蔬类产品不易运输储存且包装运输成本过高,因此可对高品质果蔬进行深加工以便于其长期保存和运输,在进行深加工时也应注意运用先进技术保持果蔬的天然风味和营养价值。此外,要引导果蔬深加工企业走在市场前沿,积极研发高附加值农产品。 搭建冷链物流体系,保障农产品运输。在盛产出口农作物的地区,当地政府可通过税费减免等财政措施来支持本地冷链物流设施的建设发展,科学分析并努力宣传当地的盈利潜力以吸引更多成熟优质的冷链物流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同时也应加强建设畅通中德两国的物流体系,完善在德海外仓的建造以降低运输成本和加快配送时效。 加强对优质农产品的宣传力度,重视数字电商的发展。充分发挥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的品牌优势,通过Instagram,Facebook,Whatsapp 等德国的大众社交媒体软件进行推广,并将农产品于亚马逊等德国常用的购物平台上架,以此提高德国消费者购买中国农产品的便利性和效率,增加成单量。(二)贸易互补指数(TradeComplementarityIndex)
(三)中德农产品贸易结合强度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