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舒婷 黄琬婧 余长春
(1.华东理工大学,上海,200237;2.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430079;3.南昌航空大学,江西南昌,330063)
如何让广大农民群众实现收入增长,缩小城乡差距,仍是当前乡村发展的重大课题[1]。早在2015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至2020年,计划每年通过乡村旅游实现200万左右的人口脱贫致富[2]。2017年10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党的十九大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指出:“脱贫攻坚,发展乡村旅游是一个重要渠道。要抓住乡村旅游兴起的时机,把资源变资产,实践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3]。”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了部署,进一步提出开发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完善配套设施,为乡村旅游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李仲广(2021)认为乡村旅游就业门槛更低、层次更丰富、方式更灵活,往往与家庭创业相结合,具有自主性[4]。
不论是在已经过去的脱贫攻坚时期还是在现在的乡村振兴阶段,乡村旅游都是农民实现收入增长的重要途径,主要通过产生以下几种效应来实现。一是通过人口反虹吸效应将劳动力留在农村,弱化中国农村劳动力“空心化”;二是发挥经济提振效应,乡村旅游发展可以带动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起到“反哺”作用,带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实现产业融合;三是起到基建带动效应,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在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同时,大幅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5]74。由此看来,农民既是乡村旅游服务的提供者,又是乡村旅游的受益者[6]。本文在此分析的是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时期是否对农民增收起到促进作用,在怎样的边界条件下更好地发挥作用。
国内已有许多学者对乡村旅游对农民增收的作用进行了讨论。张莉和邵俭福(2019)的研究认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是新兴的产业扶贫形式,是乡村振兴的新希望,农村产业联合发展的新动力、农民增收的新渠道和贫困人口自我提升的新路径[7]。黄祖辉等(2022)的分析表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对农民增收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8];黄细嘉等(2023)研究表明乡村旅游发展可以显著促进农民增收,在东部地区、市辖区和县级市该效应更加显著[9]。张行发和徐虹(2023)的研究发现,具有优良资源禀赋的乡村可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进行致富,只是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返乡创业和在地精英群体的引领作用[10]。
但目前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增收也遭遇各种问题。第一是参与缺失的问题,因为资本等因素的影响,外来投资者占据当地优势旅游资源,当地农户只能通过在外来企业提供的岗位上就业从而实现脱贫致富,在乡村旅游经营项目中担任话语权不大的职业角色,没有参与到建设发展的决策过程。第二是传统文化挖掘不足。出于短期逐利,为吸引游客,乡村旅游大多发展复制粘贴式的旅游项目,甚至因为外来资本掌握更大话语权而致使当地农户丧失文化自信和主动权,任由外来企业忽略当地传统文化,随意改变村落的空间结构等,使得乡村资源过度被攫取与破坏[11]。同时按照“点”、“线”、“面”的逻辑,阻碍乡村旅游发挥促进农户增收作用的原因,可归结为乡村旅游市场发育不良、乡村旅游产业融合路径不明朗以及乡村旅游与其他国家战略衔接不足[5]75-77。王克岭和李刚(2023)则认为乡村旅游的利益相关者构成复杂,这种复杂的关系将显化彼此之间的冲突或矛盾,最终影响农户的收入[12]。
本文聚焦于乡村旅游是否对农民增收起到促进作用,如是,其边界条件如何?且可能在以下方面有所补充:一是利用问卷调查所得的乡镇一手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对既有的大部分市域级、县域级二手数据的实证调查进行补充。二是对乡村旅游与农户增收的相关关系进行内生性讨论,运用了“是否曾为贫困村”这一工具变量,在测算乡村旅游对当地农户家庭人均收入的实际影响时起到显著作用。结合实地访谈材料进行分析补充。
通过问卷了解S镇农户家庭在2022年是否加入乡村旅游经营项目(X),具体分为:0-未加入乡村旅游经营项目,1-加入乡村旅游经营项目;并用该变量作为乡村旅游的代理变量。
由于乡村旅游(X)与农户收入之间存在相关关系,我们构建如下模型:
被解释变量是农户的家庭人均收入水平(income),即农户家庭当年的人均收入。核心解释变量是乡村旅游(X)。使用在赣南S镇调研所得数据进行实证检验,为尽量获得乡村旅游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净效应,所选取的控制变量应既影响被解释变量,同时也对核心解释变量起到影响。在此,选择及定义以下几个控制变量。
家庭人口数(fpop):家庭中的人口数量。现有研究表明,家庭人口数量一方面影响农户加入乡村旅游经营项目的决策,同时影响农户的收入数额[13]。人数越多越难对未曾涉猎的事物做出一致肯定的决策;在收入水平一致的情况下,家庭人口数越多,人均收入越少。
家庭人均受教育程度(avedu):人均教育水平。教育水平影响农户家庭成员的就业能力与家庭劳动力非农转移[14]。教育程度越高,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越强,对各方面信息更新的捕捉能力更强,为家庭创造营收的能力也越强。
家庭在读学生数(stu):调查家庭农户家庭中仍在校接受教育的学生的数量。现有研究表明,教育为家庭造成经济上的负担,从而影响家庭劳动力的工作选择[15]。家庭在读学生数越多,家庭需要承担的教育费用越多,这一经济占比的增加将减少家庭进行其他投资的资本,将间接减少家庭的人均收入。
家庭劳动力占比(labor):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数占家庭总人数的比例。既有研究表明,劳动力占比会对家庭社会生产能力与劳动力配置决策起到影响[16]。家庭劳动力占比越高,说明进行劳动的人口占比高,创收可能越大。
上一年家庭人均收入(Income_l):家庭上一年度的总收入与总人数的比值。研究表明该指标将会影响到本年度农户的生产方式决策[17]107-108。上一年家庭人均收入越高则说明该家庭拥有相对丰厚的资金资本投资,从而获得更高的家庭收入。
家庭人均土地面积(land):即家庭的总土地面积与总人数的比值。该因素会对生产工具、劳动技能的改善和家庭生产方式决策产生影响。家庭人均土地面积越多意味着家庭需要配置更多的劳动力参与农业土地生产,相较于其他产业,农业经营相对保守,对家庭单位而言创收不高且容易受到自然环境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威胁。
具体地,在实证分析中对家庭当年人均收入和家庭上一年度人均收入进行对数化处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描述性统计
首先使用逐步回归的方法考察了控制变量和模型设定对回归结果的影响,如表2所示,三个模型均为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回归结果。其中模型1未加入控制变量,乡村旅游的估计系数为0.0009,但不显著;模型2则加入人口学控制变量,乡村旅游的估计系数为0.128,相较于模型1有所提升,但仍不显著;模型3中在模型2的基础上继续加入家庭物质资本控制变量后,乡村旅游的估计系数为0.131,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初步证明乡村旅游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增收作用显著。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此外,以模型3为例,家庭规模即家庭人口数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的作用值为-0.0599,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人口效应会对收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家庭人均受教育年限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作用值为0.0642,在10%水平上显著,说明提高受教育程度有利于农户收入的增长;家庭在读学生数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作用值为-0.0469,在10%水平上显著,说明教育负担会对家庭收入带来负面影响;家庭劳动力占比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作用值为-0.197,在5%水平上显著;上一年家庭人均收入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的作用值为0.724,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家庭既有的资金资产对增加家庭收入具有正向作用;家庭人均土地面积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的作用值为-0.0466,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人均土地面积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家庭收入产生负向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未加入家庭物质资本控制变量的基准回归结果中,乡村旅游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并不显著,加入家庭物质资本控制变量后的基准回归结果仅在0.1水平上显著,因此需要考虑计量模型的内生性问题。首先,考虑反向因果问题,农户家庭收入会影响其加入乡村旅游经营项目的决策,从而产生反向因果关系。当农户的家庭收入较高时,其有余力以及有更高的意愿进行乡村旅游的投资,综上本研究认为反向因果的问题可能存在。其次是遗漏变量所带来的影响。由于计量模型很难控制所有影响农户收入的因素,本文可能存在遗漏变量导致的内生性问题[18],比如农户能否认可乡村旅游促进增收、农户的经营管理能力等也会影响农户是否选择加入乡村旅游经营项目进行增收的决策,因此不能排除遗漏变量带来的内生性问题。此外,是否加入乡村旅游经营项目作为度量政府对农户创收产业扶持力度的指标,其本身反映的是产业扶持实施的结果。因此,借鉴李静怡和刘震海的方法[17]106-108,本文选择外生的“该农户所在村是否曾是贫困村”作为乡村旅游的工具变量进行回归。
发展乡村旅游是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农户收入的重要手段。如果农户所在村曾为贫困村,乡村旅游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那么该村实施乡村旅游的概率越大。其次,因为相关部门受到考核竞争和政绩宣传等压力,将更加关注贫困村的发展状况,故而向符合发展条件的此类村落倾向更多的资源。而对于农户而言,贫困村更容易接受乡村旅游,也就意味着家庭增收的机会更多,因此加入乡村旅游计划并借此契机助力家庭增收的意愿相对强烈。同时,“该农户所在村是否曾是贫困村”这一变量衡量的是村落过去时的状态,并不会对农户现在的收入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本文认为,曾为贫困村的村落更容易接受借助乡村旅游以促进农户增收。
表3报告了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其中模型4报告了第一阶段回归结果,模型5报告了第二阶段回归结果,模型6和模型7分别运用GMM回归和LIML回归对工具变量的回归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
表3 内生性处理与稳健性检验
第一阶段回归的结果表明,工具变量与潜在内生变量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工具变量满足相关性条件。此外,第一阶段F检验值为133.344,比Cargg-Donald统计量的临界值大,说明弱工具变量的问题不存在。第二阶段报告的回归结果表明,乡村旅游的系数方向与基准回归一致,显著性水平更高。模型5、模型6和模型7的工具变量回归结果显示,乡村旅游的估计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而且三种回归方法的系数基本无差异。所以总结以上统计结果,认为乡村旅游对农户增收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将以上结果与模型3进行比较,发现处理内生性问题后,乡村旅游对农户人均收入的影响显著提高。乡村旅游每增加一个单位,农户人均收入增加0.225个单位,即农户的收入会增加22.5%。
在基准回归中,乡村旅游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的增长显著性较弱,除内生性问题的影响外,调查样本间禀赋差异也会起到影响作用。现阶段,乡村旅游只能从行政村层面,根据当地的地理、人文、经济等因素进行“量身定制”,无法落实到农户家庭单位上,即无法完全与农户禀赋结构所内生出来的潜在比较优势完全契合。因此,乡村旅游很大可能对同一行政村内部的不同农户产生差异影响。因此本研究继续将户主性别、家庭在读学生数、助农信贷状态以及是否参与乡村旅游职业技能培训进行分组讨论,其中家庭在读学生数分为“没有”和“至少一个”,助农信贷状况分为“未贷款”和“有贷款”两种,乡村旅游职业技能培训分为“未参与”和“已参与”两种,对以上分组分别进行回归。
结果如表4所示,回归结果表明,家庭户主为女性时,乡村旅游对家庭人均收入的作用值为0.431,在1%水平上显著,而户主为男性时,乡村旅游对家庭人均收入的影响不显著。当家庭没有在读学生时,乡村旅游对家庭人均收入影响值为0.209,在1%水平上显著,而当家庭在读学生有至少一个时,乡村旅游对家庭人均收入的作用略小,方向一致但不显著。如图表5所示,未贷款的农户家庭加入乡村旅游与家庭人均收入存在正向关系,且在1%水平上显著,而有贷款的农户家庭,这种作用关系则不存在。回归结果还显示,关于乡村旅游职业技能培训的分组中,乡村旅游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的影响均显著为正,但参与乡村旅游职业技能培训的家庭的估计值大些。
表4 异质性探讨的回归结果1
表5 异质性探讨的回归结果2
经研究发现,乡村旅游在当地对于农户的增收效应作用显著,对农户的家庭收入具有正向影响。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在户主性别分组上,乡村旅游对户主为女性的农户家庭人均收入影响显著,对户主为男性的家庭不显著,可见乡村旅游在不同性别户主家庭中起到的增收效应存在差异。乡村旅游对没有在读学生的农户家庭人均收入影响显著,对有在读学生的农户作用不显著;说明家庭教育负担会影响乡村旅游对农户产生的增收效应。关于是否申请助农信贷的分组,乡村旅游对没有贷款的农户家庭人均收入作用显著,对有贷款的农户家庭的作用不显著;由此说明家庭财务状况影响乡村旅游对农户家庭的促进增收作用。对参与和不参与乡村旅游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户均显著,但对参与乡村旅游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户的作用更强;从结果可以发现,进行乡村旅游职业技能培训可以提高乡村旅游发挥的促进农户家庭增收作用程度。
1.持续规划发展乡村旅游。乡村旅游有助于实现农户家庭增收,政府应该注意到乡村旅游对农户的增收效应,继续坚持发展该地区的乡村旅游事业,推广学习优秀案例。同时,为了加大乡村旅游对农户增收的促进作用,还应该保持对乡村旅游发展的紧密监测。对过程中发现的弱点和缺点及时改正,并挖掘新的亮点和热点,从而提高乡村旅游的发展水平,快速扩展产业版图。加速构建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推进乡村振兴。
2.加强培训男性户主家庭乡村旅游相关技能,深度挖掘女性户主家庭的发展优势。当地政府可以针对男性户主家庭开展一定的培训,引导家庭对乡村旅游的相关知识进行学习,提高其通过乡村旅游进行创业致富的意识,并优化其服务意识,进而提高加入乡村旅游项目的绩效。此外,当地政府应当关注女性户主家庭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优势,并进行深度挖掘与发展。
3.丰富经营方式,激发乡村旅游发展活力。在乡村旅游发展和改善的过程中,应该注重丰富和创新业态经营。通过采取多业态经营模式,一方面,激发农户参与意愿,尤其是对有家庭教育负担、有贷款负担的家庭,多业态经营模式能够减小资金相对不足和劳动力占比低所带来的影响,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另一方面能够刺激消费,增加产业收入。通过增加供给和消费,最终激发乡村旅游市场的活力。
4.引导农户根据家庭财务状况进行乡村旅游发展决策。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引导农户根据家庭财务状况进行乡村旅游发展决策,避免乡村旅游促进增收效应发挥不足。对经营风险进行知识宣传和普及,避免产生盲目投资的现象,尤其是家庭财务状况相对不乐观的农户家庭;并通过适当的知识普及和引导,实现最大程度的资源配置优化。乡村旅游发展进入到产业化集体化后,可以通过建立行会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发展。
5.持续创新推出乡村旅游职业技能培训。政府和行政村要根据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分析发现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开展乡村旅游职业技能培训,补齐短板,保证乡村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拓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捕捉消费“热点”,创造消费“爆点”,提高乡村旅游经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更大程度地促进农户家庭增收。
(致谢:本文得到“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2021年全国第五次常规调查江西三队全体成员、南昌航空大学刘震海提供的帮助,在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