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斌
同治十一年(1872)三月,日本使臣柳原前光自东洋远渡而来,要求修改刚刚议定完毕的《中日修好条规》。
这份条约共计有条规一十八条、通商章程三十三款,乃是极为著名的“双向不平等条约”——盖因中日两国对国际条约全都一知半解,因此双方在订约过程中参考了自己与列强所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最后竟然约定彼此互享治外法权,通商事宜效法列强,兵船可“往来指定各口”。
要命的地方就在这里,明治政府于1871年《中日修好条规》签订前夕完成“废藩置县”之举,预料的各藩国的武力抵抗并未出现,这使得日本中央政府的权威在一夜之间大为加强。随后,“岩仓使节团”出访欧美,意图与欧美各国修订之前所签的种种不平等条约,然而就在这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日本人再度审视自家签过的条约忽然发现,中日之间刚刚签下一份“双向不平等条约”,若是欧美各国拿这份条约说事,拒绝修约,自己也难免理屈词穷,所以最后不得不硬着头皮,派柳原前光来华商榷修约事宜。
李鸿章表示国际规则最讲信用,而日本既然要与万国修好,那条约朝签夕改、失信诸国,岂非取祸之道?最后到底说得柳原前光哑口无言,日本政府知难而退。只是日本人的野心,当真如此容易被劝退吗?
自以为得计的李鸿章并不知道,柳原前光修约失败,无非是日本从大赢变成小赢而已。对长期徘徊于东亚宗藩体系边缘的日本来说,他们既向往华夏悠久灿烂的文明,更垂涎于宗藩体系内东亚的广袤土地。日本无时无刻不在幻想着真正迈出吞并琉球的关键一步。迈出这一步的前提,便是借助东亚原有的“宗藩体系”,来混淆“万国公法”。
所谓“万国公法”,乃是近代以来于欧美国家间逐渐形成的国际法体系。在这一体系的视角下,琉球虽然是中国藩属,但中国许其自治,令其自成一国,显然它也可以算作一个独立国家。退而言之,就算琉球不是独立国家,那与借助地利之便私下胁迫琉球缴税纳贡的日本比起来,中国无疑更有资格做琉球的宗主国。
为解决这个问题,日本必须首先在“宗藩体系”内获得与中国相同的地位。而《中日修好条规》无疑是一份强有力的证据——两个对等政治实体所签订的国际条约,足以说明日本已经成为足以与中国相提并论的国家。在订约过程中,日本更是极力在“中国”二字上大做文章,声称“中国之东有满洲、朝鲜,以西有西藏、后藏、昆仑山”,因此条约开首处必称“大日本国”与“大清国”,万不可写“日本”与“中国”。其言外之意,便是“中国”与“满”“藏”等地并非一体。然而如此荒诞不经的言论,竟然在订约过程中被李鸿章所接纳。果然自条约签订之后,日本便立刻“身价百倍”,天皇自比皇帝,幕府自比国王,而朝鲜、琉球诸国则沦为“下国”,“宗藩体系”至此,终于被撬开一条缝。
很快,两个“上国”便因为“下国”的一场意外,爆发了近代史上中日间的第一场外交冲突,而天朝的崩溃,也就此拉开序幕。
众所周知,琉球群岛位于台湾岛与日本之间。茫茫大海,风浪难测,若是风浪无眼,将船只吹到台湾岛东侧——那边居住的大多是岛上高山族,不服王化,语言不通,见到难民往往是穷搜财物、男性杀光、女眷劫走,而中琉两国对此则一筹莫展。
因此,中国与琉球在这个问题上早有共识:若是有船只漂到高山族地界遭遇不幸,那中方只管抚恤幸存者,并将他们好生送还,至于罹难之人——那就只能说声对不起了。结果同治十年(1871)十二月,恰逢中日两国刚刚签署《中日修好条规》之际,一艘名为“山原号”的琉球船只遭遇台风,漂至台湾八瑶湾,靠岸之后因为船只损坏,幸存的66人只能冒险上岸,寻找生路,几经辗转之下误入排湾族牡丹社领地。
牡丹社在当时的高山族中开化程度相对较高,起码不会见人就杀,但琉球人跟他们语言不通,因此琉球人在牡丹社稍作休息后便开始担心这些当地人会对自己不利,决定继续寻找出路。而这些人一走,迅速引起牡丹社人的怀疑——莫非这些歹人是来打探我族聚落位置,准备引兵来剿的?一场致命的追逐就此展开。海难幸存的66人中只有12人侥幸得逃,在当地汉人帮助下被送往台南府城,被清朝官员好生安抚一番后再转至福州琉球馆,最后乘船归国。
这次事件后来被称为“八瑶湾事件”,本来依中琉惯例,事情到此便可告一段落。然而一个人的意外到访,却为这件事情带来无穷的变数——他就是昔日“罗发号”事件中组织军舰炮轰高山族部落、却最终铩羽而归的美国驻厦门原领事——李仙得。
自“罗发号”事件后,他便一直主张台湾高山族不慕王化,必须有人管起来,并强烈要求大清官员派兵驻守高山族领地,修筑炮台灯塔,此事当然被以极为娴熟的官僚手段敷衍过去,不料却成了李仙得心中的一根刺。
1872年,李仙得领事任期结束,准备先行回国,另谋东山再起。就在轮船于横滨逗留之际,日本外相副岛种臣与之进行会面。后来参与制订侵台计划的大隈重信曾回忆说:“副岛外相遇到一位名叫李仙得的美国人,从一开始,副岛就完全同意他的看法……日本应该吞并韩国、台湾和满洲,形成半圆围堵中国。”
李仙得的到来,将刚刚在“宗藩体系”内擢升自己地位的日本,带上另外一条驶向战争的快车道。而风波初定的“八瑶湾事件”,正是日本借以寻衅开战的最佳借口。
同治十二年(1873)三月,日本派出以外相副岛种臣为首、由柳原前光担任副使的使团来华换约,并祝賀同治皇帝亲政。而使团中赫然还有一张美国人面孔——那正是以外务省顾问身份随行、誓要在东亚成就一番大事业的李仙得。
其实若只为换约,副岛种臣早就可以出使中国。然而在他与李仙得促膝长谈后,野心早已无法遏制,因此他硬是等到1873年,等到天皇下诏后才启程访华。毫无疑问,他此次访华的重中之重,就是与中方就“八瑶湾事件”进行交涉。
然而使团抵华之后,副岛种臣却将工作重心放到觐见同治皇帝的礼仪细节上,双方纠缠到同治十二年(1873)五月二十六日,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副岛种臣甚至提出要终止觐见,提前回国。然而就在第二天,柳原前光忽然窜到总理衙门,抛出早已尘埃落定的“八瑶湾事件”,质问中方为何不严惩杀人者。
这突如其来的发难让总理衙门内的中国官员一头雾水,他们大惑不解地反问柳原前光:琉球乃大清藩属,高山族居地归属台湾,“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那么又“何预贵国事”?
柳原前光对此早有准备,他坚称“中世以来琉球就一直隶属于我萨摩”,因此日本将“琉球人等同视为我国民”,所以要求中方惩戒台湾高山族人。中方官员只觉得日本人莫名其妙,随口答道各国都有不服王化之属,而高山族人系“化外之民”,又如何能够追究其责任呢?
成了!这次中日换约事件堪称中日外交史上的一桩经典案例,日后学者们复盘此事,发现日本假借换约与祝贺之名访华交涉,实则不过是想借机讨要侵台口实,而这一切又被细心掩盖在了觐见同治皇帝这一中方最为关切的外交活动下。在长达两个月的反复纠缠下,日方一直小心翼翼地掩盖着自己真正的外交企图,最终拿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一者清政府官员没有对柳原前光“琉球人等同视为我国民”的言论进行批驳,在日本看来相当于默认了“琉球属日”;二来总理衙门高山族系“化外之民”的言论落了日方口实,此事日后被日本大肆炒作,经过一番滑坡谬误后衍生出高山族人“所居之地无主”的荒谬结论;三来李鸿章等人虽然对日本忽然提及“八瑶湾事件”心生警觉,但是先前的觐见纠纷却让他们以为这不过是日本借机发难的筹码,自以为只要允许日本与欧美列强一道头班觐见,便可将此事轻轻揭过,以至于坐失战备之机。
(摘自《国家人文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