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023-11-29 02:21葛剑雄
领导文萃 2023年22期
关键词:隋文帝法律条文荆条

隋朝时候有个叫燕荣的,出生将门,武艺高强,性格刚强,立下赫赫战功。但这个人生性残暴,特别喜欢用各种手段打人。他在辖区里面抓到的盗贼,都是要重打,打到皮开肉绽露出骨头,所以那些盗贼吓得都逃到其他地方去。连其他地方经过他的辖区的那些行人都不敢休息,怕万一得罪了他被处罚。

燕荣在外面看到一束荆条,他觉得打起人来肯定很管用。就当场采下荆条,找了个属员说:“来,你来试试看。”那个属员向他哀求:“我今天没有犯什么过错,干什么打我?”他说:“这样吧,今天打了你,下次有过错的话可以免除。”下一次那个人真的有了过错,燕荣抓了他要打他,他说:“你不是答应过我,上次打过了下一次可以免掉的吗?”这个时候燕荣话就变了:“上次没有错也得打,何况这次真有错呢。”照打不误。

因为他有这样的恶名,所以当元弘嗣被派去做他的属员——长史的时候,非常害怕,再三推辞。

隋文帝说:“你别怕,我会下一道保护你的命令。”他传令给燕荣:元弘嗣如果犯了错,要打他十下以上,都必须上报我批准。他对元弘嗣说:“这下你放心去了吧。”元弘嗣不好再推辞,只好赴任。

元弘嗣报到后,燕荣就派他去管粮食仓库,然后经常派人去检查,只要找到一点差池,比如在粮食里发现一点糠,找到一粒石子,就毫不客气,下令打,但是每次总不超过十下,都没有违背隋文帝的规定。但是有时一遍接着一遍,元弘嗣很可怜,刚刚挨过打,衣服还来不及穿好,又得打第二遍了,有时一天会打三次。

一年下来,两个人结怨越来越深,一方面元弘嗣受不了,另一方面燕荣觉得还不够,干脆把他抓到监狱里面去,并且断绝他的粮食。元弘嗣饿得不行了,把衣服里的棉絮抽出来,和着水,咽下去充饥,他的妻子不得不跑到京城為他鸣冤。

这时候,隋文帝才派一名官员到当地去查问,结果调查下来,燕荣的确罪行严重,除了打人以外,他还贪赃枉法,奸淫妇女。此时隋文帝才把燕荣抓到京城,逼他自杀。

这件事表面看来是燕荣格外残暴,但实际上罪魁祸首还是隋文帝。首先他在下命令的时候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他规定每次打人不超过十下,表面看来是防止燕荣把更重的处罚加在元弘嗣头上,但是他竟然没有规定一个总数。

实际上,完整的法律条文都有单项罪做什么处罚,合并起来最高不能超过什么处罚这样的规定。我们看隋朝以前的法律条文已经有这样的规定,但隋文帝下命令的时候,居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被燕荣钻了空子。更严重的是,燕荣的这些罪行隋文帝并不是不知道,特别是元弘嗣不愿去当他的属员,就是因为害怕他随便用刑,随便用残酷的、超过法律规定的处罚。但是因为隋文帝只看到了燕荣的功劳,以及他防守边疆、治理地方的政绩,对他另一面违法的事根本不去追究、不去处理,只是想通过一个具体的限制能够保护元弘嗣,从而放弃了根本的原则。

现在我们有的时候讲到有些事情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关键还是政策到底对不对,政策它本身有没有漏洞,特别是政策的前提对不对。比如说对待燕荣这样的人,既然元弘嗣已经提出了他的这种担忧,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应该是首先调查处理燕荣,而不是采用一种姑息纵容的办法,并且做出一个有漏洞的决定。

所以我们看到历史上的有关事实,一定要认真思考。要考虑在一个专制集权的社会,在一个法律往往是通过皇帝或者官员的个人意志来实施的情况下,在执法者有很大运作余地的情况下,在一个没有公众监督的情况下,这些问题有没有正确的答案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中国历史上的专制社会中是有相当长的传统的。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希望大家进一步考虑。

(摘自《不变与万变:葛剑雄说国史》)

猜你喜欢
隋文帝法律条文荆条
荆条筐
实质判断如何结合法律条文——“德发案”再审判决中的利益衡量评析
隋文帝造字
西夏武器装备法律条文与唐宋法律条文比较研究
秦始皇拜荆条
秦始皇拜荆条
荆条的饲用价值及栽培
情景剧教学在高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探讨
略论隋文帝的军事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