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员密集场所是我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事故,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当前我国社会消防安全监管呈高压推进态势,社会消防安全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的各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此消除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概率,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稳定运营。基于此,本文通过简要分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主要特点以及当前的消防安全现状,阐述了几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具体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现状;防范措施
引言
人员密集场所种类较多,例如,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这些场所具有内部人员承载量大、消防安全隐患多、火灾事故发生率高等特点,在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中稍有疏忽,便有可能造成消防安全事故,比如火灾事故、坍塌事故等。为保障社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消防救援事业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必须强化对这类场所的高压管理态势与监督检查管理。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主要特点
(一)火灾发展速度快
人员密集场所内部装饰装修普遍较为复杂,使用易燃可燃物质较多,比如棉麻制品、塑料制品、木制品等,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这些物质会剧烈燃烧,并使明火和高温浓烟蔓延至周围其他区域,从而导致火势在短时间内快速发展至难以控制的状态。此外,由于人员密集场所内部建筑结构的特殊性,如果发生火灾事故,有可能在内部形成“烟囱效应”,大量明火和浓烟会向建筑物顶部蔓延并大量堆积难以排出,这样也会加快现场火势的快速蔓延、发展。
(二)直接经济损失大
人员密集场所大多存在建筑物规模大、建设改造成本高、内部设施种类和数量多等特点,而且大多这类场所还具备较强的经营和盈利属性。如果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事故,建筑物整体结构会遭遇巨大破坏,火灾还会焚毁室内一切物品,这样做会给经营者、从业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此外,当火灾事故发生后,人员密集营业性场所长时间无法继续营业,如果火灾事故非常严重,并且伴随爆炸事故,那么场所建筑物的承载能力还会大幅下降,甚至成为“危房”无法继续使用,从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现场救援难度高
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应急救援难度普遍较高,如果在灭火救援处置中稍有疏忽,便有可能导致受困人员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出现不必要的伤亡。简单来说,这类场所内部建筑结构大多比较复杂,如果发生火灾事故,高温浓烟有可能无法顺利排出,再加上事故现场受困人员恐慌,大量拥挤在消防逃生通道,极易引起大规模踩踏事件,而且受困人员还有可能吸入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从而造成中毒或者窒息。此外,如果现场火势较大、中心温度极高,再加上爆炸等因素影响,有可能造成建筑物结构性坍塌,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消防应急救援的难度与风险[1]。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现状
(一)场所配套消防设施设备有待完善
完备的消防设施设备是保障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平稳运营的重要因素,也是确保这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够第一时间采取积极有效灭火救援处置的关键所在。尽管为满足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业务的基本要求,各大人员密集场所已经配置相应的固定式消防设施和移动式消防设施,但从实际应用效果来看,部分消防设施性能比较差,难以应对突发重大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处置需求,而且不少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处于“脱管”的状态,场所经营主体单位未能做好日常运维保养工作。再加上部分地区的人员密集场所数量多、规模大,消防救援机构难以真正做到“全天候、无死角”的监管,很容易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纰漏[2]。
(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有待增强
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具备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能否真正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场所的经营者、从业者是否具备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尽管消防救援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工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类场所的经营者、从业者仍然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对于消防安全管理不重视、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不了解、对于消防应急处置不知晓,非常不利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
(三)场所消防设计规范水平有待提高
人员密集场所的内部结构大多比较复杂,建筑物的内部隔断较多,这种空间结构会增加火灾预防的难度。不少人员密集场所具有较强的营利性质,为了吸引更多消费者,通常会在内部装饰装修上使用大量美观的材料,但这些装饰装修材料大多具有较强的易燃性、可燃性、助燃性,不仅增多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也不利于消防安全防控管理。不少人员密集场所还存在私自更改电气线路的情况,尤其在一些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中普遍存在私搭乱接插电板的问题,这样便使得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增多,也提高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难度。此外,很多城市中心的人员密集场所存在消防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比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安全出口位置设置不明显、防排烟设施数量少性能差等,很多场所还存在私自遮挡防火门的行为,甚至会在消防卷帘下堆放杂物[3]。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分析
(一)紧跟时代发展形势,完善场所配套消防设施设备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消防领域装备设备种类变得更加丰富、性能也更加突出,为进一步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水平,场所应当购进先进的消防设施设备,在提高重点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性能的同时,逐渐完备消防设施设备的种类。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这类场所还应当在重点区域配备对讲机、喊话器、扩音器、应急手电筒、消防过滤式自救呼救器等相关消防设施设备。与此同时,还需要同时配备相应使用说明书,确保受困人员都能够正确使用这些消防应急救援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应装配烟雾报警装置、火灾红外线识别装置、自动喷淋装置、消防逃生通道与器材指示标志,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可以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救援处置措施[4]。
(二)通过安全警示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围绕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常见、多发的消防安全事故,对场所经营者、从业者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内容详细的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场所法人代表、经理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全员参与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中来。在消防安全警示教育中,消防救援机构应组织举办应急逃生疏散演习,模拟有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或者爆炸事故,着重提高场所从业人员“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建设。通过这种方式,确保场所从业人员可以准确识别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对其进行针对性处理,强化对初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尤其是要指导场所从业人员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消火栓;如何正确报火警;如何正确疏散转移现场人员逃生[5]。
(三)加强场所消防设计管理,确保消防设计规范合理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计严格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施通用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在建设初期、建设竣工验收期做好图纸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监管,严防出现隐患,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前还应到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日常监管中,消防救援机构要对人员密集场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例如,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不应设置卷帘门、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安全疏散路线不应穿越仓库、办公室等功能性用房,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四)做好消防监督检查管理,消除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消防救援机构必须定期深入基层,对辖区内全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着重检查并消除人员密集场所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诸多消防安全隐患。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时,应当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管,一是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各个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装配情况;三是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性与具体执行情况[6]。
消防救援机构应加强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消除这些场所内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理时,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分隔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防火分隔设置合理、到位;二是检查场所内应急疏散逃生通道,确保疏散通道位置指示清楚,防火门可以顺利开启关闭,消防通道并无其他杂物占用;三是重点检查场所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的问题,尤其是酒店、商场等类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对场所日常经营中普遍存在的违规私搭乱接电气线路的问题重点排查和处理,尤其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问题;四是检查和处理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清晰、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健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五是重点检查和处理人员密集场所未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上述手段,消除人员密集场所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而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经营,提升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水平[7]。
(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任何人员密集场所都有着完全独立的经营主体单位,那么在落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时,消防救援机构就应当明确这类场所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并执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政策与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应定期开展“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并且有责任有义务向辖区内消防救援机构通报当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经营主体单位应构建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定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为第一防火责任人,将各个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确保能够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此外,人员密集场所还应构建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确定“谁管理、谁担责”的岗位责任制度。一旦在场所内发生任何火灾事故,那么便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具体责任,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水平,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另外,在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业务时,人员密集场所还必须做到主动配合各项监督检查业务,尤其要将消防安全自检中涉及的台账提交给消防救援机构[8]。
结语
为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经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救援机构必须全面加强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全面加强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尤其要补充、优化、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提高场所经营主体单位管理者、经营者、从业者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与能力。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场所的消防设计合理性、消防设施设备完备性进行全面检查,形成完善可行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全面消除场所内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且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此提高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能力与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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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万建忠(1983- ),男,汉族,宁夏隆德人,本科,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方向:消防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