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 康 邹其昌
(1,2.同济大学 设计创意学院,上海 200092)
原始社会至两汉,工匠建房民俗反映了两种需求:一是居住需求,即工匠通过建造提供房屋遮风避雨的物质功能;二是精神需求,即工匠在建造过程中通过各种仪式达到趋吉避凶的目的。从工匠在建房过程中的主体性视角来看,前者源于实际生活经验,后者则混合了原始巫术和流行于当时的术数观念;前者主要与居住环境有关,后者则涉及住宅的选址、修建和安全(生理、心理);前者是对已知事物的准备,后者则是对未知灾祸的预防;前者满足了居住的基本需求,后者则为安全需求提供了心理慰藉。在当时的实际生活中,这两个系统显然是一体化的。这种模式不仅存在于这一时期,而且对以后各时期的工匠建房民俗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后者,由于融合了诸多巫术,体现出独特的精神信仰,成为最具特色的中国传统工匠建房民俗文化。
法国著名地理学家阿·德芒戎在《人文地理学问题》中说:“我们对人类社会的原始倾向了解极少。……他们不会出于一种完全自然的本能去谋求聚居在一起,以便进行防卫和协力谋生吗?”[1]157人类总是通过诸如聚居、营建、集体狩猎等活动应对严峻的生存问题。远古时期的先民自穴居和巢居一路走来,营建居室一直是极为重要的生产活动。住宅除了能够遮风避雨,还是精神的栖息地,充满精神力量。居室一度被认为是人、鬼、神、妖共处的居住空间,因此不仅是神圣的,有时也具有邪恶性,以至于“邪术的信仰对于房屋的构造上有时也有极大的影响。在那些相信巫师会借烟作法的地方,住宅完全是着地建筑的”[2]45。中国古老大地上的先民们除了在房屋建造技术上精益求精,还深信居室空间具有超自然的力量,并将这种信仰转化为工匠建房时的各类仪式活动。或者说,这些仪式是固有信仰观念与生活行为规则相结合的产物。如果违反,则被认为不吉利,将招致不幸和灾祸。蒙昧和野蛮时代的献祭仪式,以及随之而来的择地选址、建宅镇宅的信仰和仪式,共同构成了先秦至两汉时期独具特色的工匠建房民俗文化。
回溯中国传统工匠建房仪式的源头可见,奠基及献祭仪式较为古老。从出土遗址来看,在新石器时代后期,有些地方在建房时出现了以人牲奠基的习俗。这和旧石器时代以来的穴居文化有着密切联系,由此带来的对居住空间的敬畏和对土地的崇拜行为,成为原始社会时期建房民俗的组成部分,具体可追溯到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时期,如“半坡聚落遗址的发掘过程中,在房址西部的居住面下面,发现有一个带盖的粗陶罐,当为修建房子时有意埋入的。在南壁下的白灰层中,发现一个人头骨,旁边还有一个破碎的粗陶罐”[3]18。这很有可能缘于对原始日神、地神信仰的祭仪。龙山文化时期,建房仪式愈加趋繁,如河南安阳后冈龙山文化聚落遗址,“埋在室外堆积或散水下的一般头向房屋;埋在墙基下或泥墙中的,墓圹方向一般都和墙平行”[4]83-84。在河南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遗址也有以人牲奠基的考古发现。这些都表现出史前建房仪式中原始、血腥的一面,也反映了先民祈求宅居平安的朴素心理。此外,“河北省邯郸市涧沟所发现的龙山文化遗址的一座房屋基址内发现有4 个人头骨,头骨上有明显的砍伤和剥头皮的痕迹。河南省汤阴县白营所发现的龙山文化遗址的房基中还有用小孩为房屋奠基的情况”[5]183。人殉和牲殉是殷墟文化的一个普遍现象,如殷墟第3 期建筑遗址,“乙七基址……埋有人1、牛10、羊6、狗20;7 个‘安门墓’,埋有人18、狗2,人或持戈执盾,或伴葬刀、棍之类”[6]80。诸多建筑遗址的考古发现表明,古人在从事营建活动时,将人、牲用作“祭品”,埋葬于房屋基址之下,以祈求善神保佑与驱除恶鬼。这些仪式现在看来显然充斥着野蛮和残酷,然而又是工匠建房民俗史上的客观存在,从中可窥探身处蛮荒时代的先民面对未知时的精神世界。人牲(神圣的祭品)、行为(奠基仪式)、场所(营建活动现场)等诸要素构建出一个神圣的场景,现实的营建活动伴随的是神圣而神秘的氛围。
马凌诺夫斯基说:“巫术是一套动作,具有实用的价值,是达到目的的工具。”[2]57甲骨卜辞反映出,商代以活人作牺牲用于祭祀是非常普遍的现象[7]257-264,巫术目的较为明显,“献祭仪式企图在两个最初分开的领域之间建立所需的联系:正如人们恰当地形容的,其目的是通过遥远的神祇来实现人的祷愿”[8]257。这些以人牲奠基和献祭的举动,更多反映出巫术的仪式性目的,即用死者的亡灵“喂养”和“安定”鬼神,以安宅和祀神,达到宅居平安顺遂之目的。为了实现这些目的,就有了侍奉和讨好神灵的“贿神”动机,也就有了通过献祭而产生的巫术行为。“献祭是一种‘符合鬼神的心意’的活动,大概其来自与献祭有关的宇宙论观念。”[9]80“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10]35正是在这种意识和思维支配下,远古人类才会以献祭之举来慰藉神灵的神秘力量。通过原始的献祭仪式,居者获得了神灵的允诺,在这种近乎“讨好”和“献媚”的心理驱使下,完成了一种契约行为,从而疏导了鬼神与凡人的阻隔,既达到与鬼神沟通的目的,也使得不安的内心趋于安定。因此,这些仪式的巫术含义“绝不是当工匠民俗发展到可以通过各种咒语来控制神秘力量时的主观自信,也不是借助术数的推算、预测之学来趋吉避凶时的胸有成竹,而是对神灵、恶魔的奴隶式的屈服和侍奉”[11]29。原始献祭仪式的本质意义在于,建房工匠借由各类祭品贿鬼媚神,以求营建活动的顺利和居者的平安。
上古工匠建房奠基和献祭仪式的巫术目的在于敬畏神灵,祈求居住空间获得神灵庇佑,基于此,从技术和巫术的关系来看,巫术是否对建造技术的进步产生阻碍呢?若从文明进化的角度分析,似乎对巫术的盲目崇拜阻碍了技术的进步。然而巫术盛行的时代,建筑却展现出无与伦比的技术奇迹,因此不能断定巫术绝对地阻碍了技术进步。对此,马凌诺夫斯基通过大量田野调查发表了他的观点:“巫术从来没有被用来替代工作。……就在这无能为力的一部分,他们才诉之于巫术。”[2]61也就是说,在可以通过基本技术解决的生存领域,巫术较少参与,而在面对如建房这样的大型工程时,巫术才通过仪式表现出来。但这并非意味着巫术和技术是绝对分离的,相反,有时二者表现出相互交融的情况。
巫术甚至是促成技术进步的动力之一,毕竟巫术仪式的施行能够带来心理上的安慰。工匠在掌握基本技术的前提下,还依赖于奠基和献祭仪式,以此沟通神灵而获得建造授权,并获得神灵的庇佑,甚至讨好神灵以受免建造不当带来的惩罚和厄运。如此看来,远古时代建造活动中巫术和技术的关系,反映出工匠建房民俗文化的原始状态。
所谓“正其位、奠其居、安其宅”[12]27,工匠选择营建场地的重要表现首先是方位空间概念的出现及其延伸的伦理内涵。《庄子·田子方》谓:“日出东方,而入于西极,万物莫不比方”[13]205,人们最先认识的方位,即由太阳东升西落的规律性运动而确定的东西方位。经过漫长的穴居和巢居,先民进一步摆脱自然的束缚,不仅能因地制宜,还能自主选择场地进行营建活动。这除了技术上的进步外,还得益于他们在长期建造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对自然环境的认知、利用。葛兆光《中国思想史》指出:“定方向在古代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不仅关系天象历法,而且关系到建筑城邑。”[14]22殷商时代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空间方位概念,《尚书·盘庚》云:“盘庚既迁,莫厥攸居,乃正厥位,绥爰有众”[15]95,盘庚迁都,建设新王邑的头一件大事就是奠居正位。奠是用人、牲奠基,正位则是根据太阳方位确定建筑物朝向。此外,“从甲骨卜辞中我们已经知道,继承了远古的传统,殷商时代已经具有相当完备的空间秩序观念……上下四方——六合——之内,都有神秘的力量,这些神秘的力量也像人间一样,有一个整饬的结构”[14]23。可见自殷商开始,人们的地理观念已不局限于自身经验范围,而是融入思想,成为思维方式的一部分,并且以一种“神秘力量”发挥着作用。
在原初形态的工匠建房民俗中,选址依据主要通过巫术占卜获得,工匠根据占卜显示的神谕信息来判定建房之地的吉凶。
西周承袭殷商卜宅的风尚,《周礼·春官·筮人》曰:“凡国之大事,先筮而后卜”[16]524。所谓“国之大事”,自然包括建筑活动,对建筑活动的占卜即“卜宅”。《诗经·大雅·绵》亦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曰‘止’曰‘时’,‘筑室于兹’。”[17]377从“爰契我龟”来看,是利用龟壳上反映出的卜辞确定方位吉凶。又《诗经·大雅·文王有声》云:“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武王成之”[17]398,说明周武王定镐为建都地点时亦采用龟卜选址。西周初年,周成王派召公营建东都洛阳,“惟太保先周公相宅……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即得卜,则经营”[15]168。这种“相宅”和“卜宅”就是最古老的风水堪舆术。
春秋时期,随着周天子衰微,“诸侯国都、大夫城邑,也都以龟卜之”[18]376。如《左传·僖公三十一年》载:“冬,狄围卫,卫迁于帝丘。卜曰三百年。”[19]249《诗经·鄘风·定之方中》也记载有这方面的风俗:“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升彼虚矣,以望楚矣。望楚与堂,景山与京,降观于桑。卜云其吉,终然允臧。”[17]71“定”是星名,亦为营室。此诗首句言黄昏定星在天中时,人们开始在楚丘上兴建王宫;尾句言从高处下来,察看桑林,人们正在占卜,卜得结果证明这是一块风水宝地。对先秦时代的建房活动来说,占卜是一项很重要的仪式,人们头脑中的宗教意识很显然地与营建房屋联系起来了。
关于择地和选址,战国以来还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择居观,而影响到工匠的各类营建活动,如对通风、采光等自然环境因素的考量,以及方位与吉凶的对应关系,等等。《吕氏春秋·开春论》曰:“饮食居处适,则九窍百节千脉皆通利矣”,高诱注曰:“通利,不壅闭,无疾病矣”。[20]511在这种择居观念影响下,建房选址要与环境相协调,要通透便利而不能堵塞遮挡。此外,不同方位影响着相应的吉凶判定。据睡虎地秦简《日书》,粮仓建筑各方位的空间布置和朝向均有讲究,甚至包括门的朝向与周围建筑的相对位置,都与吉凶相涉,影响着宅居昌吉,其中与囷(按,一种圆形谷仓)相关的仓门、货门、获门均在表示吉位的南面和东面。如《直(置)室》篇曰:“仓门,富,井居西南,囷居北乡(向)廥,廥毋绝县(悬)肉”;“获门,其主必富,八岁更,左井右囷,囷北乡(向)廥”。[21]88-89“囷”,《说文》释曰:“廪之圜者。从禾在囗中。圜谓之囷,方谓之京”[22]277,说明囷为圆形谷仓。结合图来看,囷位于整体建筑布局的东北方,与方位中北、东代表的吉位有关。(图1)此外,从地理角度来说,我国位于北半球,相对南面的温暖潮湿而言,北向较为阴冷,更适宜谷物等粮食的存放。《日书》又曰:“囷居宇西北, (陋),不利”;“囷居宇东南,
图1 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门图》
,不盈,不利室”;“囷居宇西南, ,吉”;“囷居宇东北, ,吉”。[21]303此处进一步说明,当时习俗以粮仓建置于房屋的西北和东南为不吉,而以建于房屋的东北和西南为吉。又放马滩秦简《日书》乙种《门忌》凡30 条,分为东、西、南、北、寒、仓、财门,专讲门的禁忌。如:
寒门,不寒,濡泥聚。聚易所室,妻不去必为寡。乙1
仓门是富井,居西南囷,居西北 必南无。乙2
南门是将军门,可聚粮,使客八岁更。乙4
北门,乡所邦,门诎,某筑日必有丧,过之必以壬午筑之。乙18
祠门良日:甲申、庚申、壬申。乙24[23]26
可知,当时工匠建房风俗以粮仓建于屋舍的西南、东北与北方为吉,建于其他方向则不吉,即“不利”或“不盈,不利室”。这些与建房相关的方位和居者的平安吉利产生紧密关联,反映出其时人们的择居观念。不论是巫俗的反映,还是建房习惯和气候的影响,抑或是二者兼而有之,都势必对工匠营建和布局产生影响,促进了工匠建房民俗文化的形成。
上古占卜的遗风及至汉代,上到朝野,下达民间,整个社会都弥漫着浓郁的巫风,日常生产、生活受到阴阳、五行或方术、术数的影响。就择居观念而言,所谓“宅有形体,神有吉凶,动德致福,犯刑起祸”[24]464,当时人们普遍相信有形的住宅和无形的宅神相应,且各有吉凶,行为符合德就招来福佑,而一旦触犯禁忌就会招致灾祸。此类信仰活动受到王充的严厉批判,但从工匠民俗文化的角度来看,其仍对工匠建房活动产生较深影响。
风水在两汉时期开始盛行。择居选址与风水有着密切关联,也就是说,对风水的谨慎考察和选择事关宅居安全。在以风水术为主导的择居观念影响下,工匠选址建房,要经堪舆术判定优劣,对不祥的规避则必须凭借占卜完成。这成为当时建房前必要的仪式。至于占卜的吉凶,“盖兆数无不然,而吉凶失实者,占不巧工也”[24]22。《淮南子·天文训》载:“堪舆徐行,雄以音知雌。”[25]75这是一种典型的道家阴阳观。当时的堪舆术是一种结合天时、地利,以地势、地形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分析住宅优劣,并将其与福祸相关联的方术。一些与民生相关的择居迁徙政令亦受其影响,汉晁错《言边事书》中言及徙民边地办法时云:“相其阴阳之和,尝其水泉之味,审其土地之宜,观其屮木之饶,然后营邑立城,制里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26]1755。
两汉时期还流行将五音、五方、五行等与宅居兴旺相联系,并以此作为择居的重要因素之一。《论衡·诘术篇》记载过此俗:“五音之家,用口调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口有张歙,声有外内,以定五音宫商之实。”[24]497以五音附会于建宅者的姓氏,并通过二者的相合,判定建宅地点和屋门朝向的吉凶。与王充约略同时的思想家王符在《潜夫论·卜列第二十五》中对此类卜筮之风亦有记载:“亦有妄传姓于五音,设五宅之符第……俗工又曰:商家之宅,宜西出门。此复虚矣!五行,当出乘其胜,入居其隩,乃安吉。商家向东入,东入反以为金伐木,则家中精神日战斗也。五行皆然。又曰:宅有官商之第,直符之岁。”[27]347-348除五音外,五方、五行也是当时工匠建房的重要依据。方位和五行须相适宜,切忌犯煞,否则宅居不安。20 世纪30 年代在内蒙古额济纳河流域汉代烽燧遗址出土的汉简中也有记载,《居延新简·破城子探方六五》:“□九月土音南食午未地 治南方吉治北方匈(凶)”[28]440,残简内容反映出月令、五行与方位的吉凶关系,是术数在择居营建中的具体运用。收录于《论衡》卷第二十五《诘术篇》的《图宅术》残文,对此有更详细的说明,其一:“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24]495,其二:“‘商家门不宜南向,徵家门不宜北向。’则商金,南方火也;徵火,北方水也。水胜火,火贼金,五行之气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门有宜向。向得其宜,富贵吉昌;向失其宜,贫贱衰耗”[24]498。
正因汉代图宅术之类术数大行其道,王充才在《论衡》中对其反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传统社会,占卜仪式之类的行为贯穿于工匠建房始终,成为传统建筑行业民俗的一部分。
通过择地与选址仪式确定房屋地址与方位后,工匠要平整地基,打好基础。这就涉及取土、动土的环节。甘肃天水放马滩出土的秦简牍甲种竹简云:“凡甲申、乙酉、绝天气,不可起土攻(功),不死必亡。”[29]77“起土”即动土,与特定时令有关,工匠须择吉方能破土动工。动土过程中也存在着仪式,其巫术意义集中反映为:“动土不是一种随意的建筑行为,土不可妄动,必须遵循择吉、献祭和驱除等原理,才能避祸得福,因为土地之中蕴含有某种不可见的神秘力量,诸如神灵、鬼魅,若有不慎,就会开罪它们。”[11]20虽然有些仪式在工匠动土环节并非由工匠独立完成,但工匠毕竟是建房巫术仪式的主体。这些仪式的巫术指向也始终没有脱离对土地的崇拜,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匠建房中的仪式行为。
奠基仪式中还存在掩埋祭品和血祭的现象,这在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中均有体现。掩埋祭品用以祭祀和取悦土地神,以求取得动土许可。《周礼·春官宗伯·司巫》载:“凡祭事,守瘗”,孙诒让注曰:“瘗,谓若祭地只有埋牲玉者也。守之者,以祭礼未毕,若有事然。祭礼毕则去之”。[30]2070《礼记·祭法》谓:“瘗埋于泰折,祭地也。”[31]885《尔雅·释天》曰:“祭地曰瘗埋”,郭璞注:“既祭,埋藏之”。[32]200《吕氏春秋·任地》云:“有年瘗土,无年瘗土。”[33]924“瘗土”即“祭祀土神。‘有年瘞土’是为报谢土神……‘无年瘗土’,是为禳除灾祸”[33]927。瘗埋之俗在《山海经》中则以瑰丽的神话传说而被多次记载:
凡《南次二经》之首,自柜山至于漆吴之山,凡十七山,七千二百里。其神状皆龙身而鸟首。其祠:毛用一璧瘗,糈用稌。[34]17
凡《北山经》之首,自单狐之山至于堤山,凡二十五山,五千四百九十里。其神皆人面蛇身,其祠之:毛用一雄鸡、彘瘗,吉玉用一珪,瘗而不糈。[34]99
《论衡·祀义篇》曰:“天有列宿,地有宅舍。宅舍附地之体,列宿着天之形。形体具则有口,乃能食。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尽。”[24]504将祭品掩埋于地下,可以使土地神更便于享用祭品,这显然是将其人格化、将情感寄托于神灵之举。
此外,还有以血祭地的习俗。《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载:“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注云:“不言祭也,此皆地祇,祭地可知也。阴祀自血起,贵气臭也。社稷,土谷之神,有德者配食焉,共工氏之子曰句龙,食于社;有厉山氏之子曰柱,食于稷”。[35]456其中社稷为土地之神,需以血祭之。孙诒让正义:“今考地示血祭,与天神禋祀相拟,疑当先荐神,后灌祭,使其气下达。”[30]1314
而对于凶煞之物,工匠在举行祭祀仪式的同时往往还举行禳解仪式,以驱除邪魅。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属“太岁”。《论衡·时篇》曰:“世俗起土兴功,岁月有所食,所食之地,必有死者。假令太岁在子,岁食于酉,正月建寅,月食于巳,子、寅地兴功,则酉、巳之家见食矣。见食之家,作起厌胜,以五行之物,悬金木水火。假令岁月食西家,西家悬金,岁月食东家,东家悬炭。设祭祀以除其凶,或空亡徙,以辟其殃。连相仿效,皆谓之然。”[24]471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动土行为潜藏着来自太岁的威胁,所以依据五行相克的原理来辟除祸端,同时举行祭祀仪式。王充还论及“厌胜”,对厌胜的相关记载最早见于《汉书·郊祀志》:“勇之乃曰:‘粤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于是作建章宫,度为千门万户”[26]1031。“用胜服之”即为厌胜。可见在汉时厌胜已广泛与营建生产、宅居风水相关联。
从史料记载来看,先秦至两汉时期还未形成较成熟的立柱与上梁仪式,可能与建筑技术有一定关系,但从后世工匠建房民俗的此类仪式中,仍能追溯这个时期的文化根源。如在此类仪式中往往存在一些具有独特巫术效应的灵物,它们在工匠建房仪式的民俗演化过程中逐渐被赋予独特的精神意义和信仰价值。
由万物有灵的原始信仰到树木崇拜,再到工匠建房中对立柱“通天”的信仰,在这漫长的过程中蕴含了由对自然物到人造物崇拜的演化。工匠建房多用松、柏等木质密实、形态优良的高直乔木,《史记·列传第六十八·龟策》曰:“松柏为百木长,而守门闾”[36]2450。制作梁、柱的材料多选取成材时间较长的“老”木,往往被认为附有神仙或妖邪。《山海经·海内西经》的记载围绕万仞之高的昆仑山展开,其中就生长着各种神树:“海内昆仑之虚在西北,帝之下都。昆仑之虚,方八百里,高万仞;上有木禾,长五寻,大五围……开明北有视肉、珠树、文玉树、玗琪树、不死树。凤皇、鸾鸟皆戴瞂。又有离朱、木禾、柏树、甘水、圣木、曼兑,一曰:挺木牙交。……服常树,其上有三头人,伺琅玗树。”[34]293-298《山海经》所载昆仑山众多神树中尤为突出的是名为“建木”的参天巨树,它能通天接地。《山海经·海内南经》载:“有木,其状如牛,引之有皮,若缨、黄蛇,其叶如罗,其实如栾,其木若蓲,其名曰建木”[34]286。《山海经·海内经》亦载:“有木,青叶紫茎,玄华黄实,名曰建木,百仞无枝,上有九欘,下有九枸,其实如麻,其叶如芒。大皞爰过,黄帝所为。”[34]393其他典籍也有关于建木的记载,如《吕氏春秋·有始览》载:“白民之南,建木之下,日中无影,呼而无响,盖天地之中也”,毕沅曰:“建木状如牛,引之有皮,黄叶若罗也”。[20]249-250《淮南子·地形训》曰:“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日中无景,呼而无响,盖天地之中也。若木在建木西,末有十日,其华照下地。”[25]85可见对建木之类神树的崇拜源于对“通天”的向往,这也浸染着工匠建房民俗。
上梁仪式,指工匠建房时在安梁环节施行的一种祈福禳灾的特殊礼仪。作为工匠建房民俗中颇为重要的仪式,其内涵丰富,意义深远,至今尚存。上梁仪式的核心目的在于祝福宅主人全家平安幸福。
“梁”字之本义为跨水之桥,《说文解字》谓:“梁,水桥也,从木水”,段氏注曰:“梁之字用木跨水,则今之桥也。……水阔者必木与木相接”。[22]267可见“梁”最初指跨水之桥,后引申为房梁。梁即脊檩,是跨越在柱上的横向结构。对梁尤其是主梁(人造物)的崇拜,由对树木(自然物)的崇拜演化而来。上梁的“上”字,也由表方位而转化为强烈的动词意味,凸显出“步步高升”“生生不息”等表“上升”的意义。在这种认知背景下,新建房屋的主梁和屋主未来的生活境况在心理层面产生了关联。因此,工匠建房时,需要举行隆重的上梁仪式来强化对这种居住福祉意识的认知。
上梁仪式中与主梁密切相关也最为关键的披红,其起因就与树木神怪的古老观念有关。“将主梁(即‘栋’,亦称中梁、正梁或大梁)放在屋架的脊桁位下,梁中端系以红布,或裹上红绫,或贴上写有‘福禄’‘吉喜’一类字样的红纸,这叫‘披红’。”[37]204对树木的原始崇拜及至汉代,逐渐演化为民间的精怪之谈,即人们开始相信有些树木生长年代久远而附有妖邪,因此工匠在伐木时要格外小心。东汉应劭在《风俗通义·怪神第九》中还记载过“世间多有伐木血出以为怪者”[38]434的志怪传闻。工匠建房的主梁多以老树为材,受这类观念影响,人们伐木时便以红布或红纸包裹树干,再将树锯倒。这与上梁披红类似,属于典型的反抗巫术①反抗巫术,是根据反抗律原则确立的一类巫术,即巫师所使用的物品及扮演的驱邪形象,对欲战胜或驱逐的对象具有明显的反抗性质。如民间燃放爆竹、挂避邪物、戴护身符、跳驱鬼舞蹈,对鬼邪来说就具有反抗、驱逐、战胜的魔力。见曲六乙、钱茀《东方傩文化概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 年,第117 页。。
通过披红避开树怪之类邪物,反映了震慑妖邪、守护新屋的潜在意识。此外,《周易·大过》还载有“藉用白茅”祭梁的做法:“‘栋桡’本末弱也。……藉用白茅,无咎。”[39]118-119“栋桡”即屋正中最高的横梁产生弯曲的现象,为免于此,人们恭敬地垫以白茅而祭。可见此时对房梁的重视,也产生了有关的祭祀仪式,只不过祭祀的目的并非避开或震慑树精之类邪物,而是祈求避免房梁结构变形带来的危险。
上梁仪式中以雄鸡作为牺牲或灵物的历史可追溯到先秦时期,《山海经》中就有诸多以雄鸡祀奉山神的记载,主要集中于《北山经》与《中山经》,尤以《中山经》为多。《山海经·北山经》载:“凡《北山经》之首……其神皆人面蛇身,其祠之:毛用一雄鸡、彘瘗,吉玉用一珪,瘗而不糈。”[34]99《山海经·中山经》谓:“凡萯山之首……其二神用一雄鸡瘗之,糈用稌”[34]163,“《中次六经》缟羝山之首日平逢之山……有神焉……其祠之:用一雄鸡,禳而勿杀”[34]173,“凡荆山之首,自景山至琴鼓之山,凡二十三山,二千八百九十里。其神状皆鸟身而人面。其祠:用一雄鸡祈瘗”[34]203。这几处中的祭祀对象多为山川之神,故以雄鸡埋于土而祀之。《中次六经》中描述的“用一雄鸡,禳而勿杀”则以雄鸡作为除灾灭殃、辟邪禳恶的灵物,且与“瘗”不同的是,此处祭祀不杀雄鸡,至于为何有所区别,有待进一步研究。《山海经》关于以雄鸡祭祀的记载,虽并未涉及工匠建房,但可作为上梁祭祀仪式的原型。
及至汉时,应劭在《风俗通义·祭典》中专列《雄鸡》条,对雄鸡用于各类祭祀仪式的情况做了较为详细的描述:
俗说:鸡鸣将旦,为人起居;门亦昏闭晨开,扞难守固;礼贵报功,故门户用鸡也。
《青史子》书说:“鸡者,东方之牲也,岁终更始,辨秩东作,万物触户而出,故以鸡祀祭也。”
太史丞邓平说:“腊者,所以迎刑送德也,大寒至,常恐阴胜,故以戌日腊。戌者,土气也,用其日杀鸡以谢刑德,雄著门,雌著户,以和阴阳,调寒暑,节风雨也。”
谨按:《春秋左氏传》:“周大夫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归以告景王曰:‘惮其为牺也。’”《山海经》曰“:祠鬼神皆以雄鸡。”鲁郊祀常以丹鸡,祝曰:“以斯音赤羽,去鲁侯之咎。”今人卒得鬼刺痱,悟,杀雄鸡以傅其心上,病贼风者,作鸡散,东门鸡头可以治蛊。由此言之:鸡主以御死辟恶也。[38]374-376
这说明至迟在汉代,人们就认为“鸡鸣将旦,为人起居”,将雄鸡和门户相关联,并认为因雄鸡属阳,且在清晨破晓时分啼鸣,故以此作为昼夜交替的分界及由阴入阳的表征。此处还借用《山海经》所谓“祠鬼神皆以雄鸡”,归纳其时光怪陆离的祭祀之俗,总结出“鸡主以御死辟恶”的巫术效力。至此,雄鸡具有辟邪禳疾的功能成为俗信,在民间广为传播。
类似于择地与选址仪式中古老的占卜术,传统民间工匠建房最关键的立柱上梁环节使用了鸡骨占卜的仪式②详见李世武对西南少数民族著名工匠的访谈。李世武《八卦与雄鸡:民间上梁灵物的巫术效力》,《民间文化论坛》2010 年第6 期,第63 页。。《汉书·郊祀志第五下》开篇即载有鸡卜之俗:“是时既灭两粤,粤人勇之乃言‘ 粤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后世怠嫚,故衰耗。’乃命粤巫立粤祝词,安台无坛,亦祠天神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粤祠鸡卜自此始用。”[26]1029据颜师古注,“粤人”即“越人”,崇巫蛊之风,尚鬼神之事。由于越人祀鬼神时有用鸡骨占卜的祭礼,征服越国的汉武帝亦信此俗,故而“粤祠鸡卜自此始用”。
《史记·孝武本纪》亦有对此俗之述,所记略有出入,但大体基本一致:“是时既灭南越, 越人勇之乃言:‘越人俗信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至百六十岁。后世谩怠,故衰耗。’乃令越巫立越祝词,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焉。”张守节正义:“鸡卜法用鸡一,狗一,生,祝愿讫,即杀鸡狗煮熟,又祭,独取鸡两眼,骨上自有孔裂,似人物形则吉,不足则凶。今岭南犹此法也。”[36]335-336如此看来,鸡卜与龟卜的方式接近,都是通过观察龟壳或鸡头骨上的自然裂纹来判断吉凶。雄鸡本属阳,鸡头更是至阳之处,因此鸡头骨被选作占卜材料。从实际操作层面而言,鸡头骨两眼处有孔洞,更易于形成自然裂纹,其纹样便于观察。随着这类风俗的演化和传播,工匠建房仪式亦采用了这种古老的占卜术,西南和岭南一带的工匠尤其喜用。
在上梁仪式中以钱币镇压邪祟之俗由来已久。建房工匠置于梁上的钱币被称为“上梁钱”,这种具有厌胜功能的钱币始于汉代。清人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三十五《古杂钱》条载:“《封演钱谱》:汉有厌胜钱、藕心钱,状如干盾,长且方,不圆,盖古刀布之变也。…… 然孝美号之曰:厌胜钱,则是钱亦殆亦用之为厌胜者耶。”[40]389从厌胜钱的历史起源来看,“周秦汉三代所遗玺印、铜镜、瓦当等器物上之装饰图案,率多取吉祥文字和龙、凤、鸡、羊、鱼、龟、蝠、鹿等图形。顾以社会习俗所尚,上述吉语类之图文于钱范和铸币上时有所见。其初,铸币上加铸‘吉’‘千万’‘日人千金’等吉利语;继而则铸‘君宜王侯’‘常毋相忘’‘天清丰乐’‘天下太平’‘家国永安’以及‘去殃除凶’‘辟兵莫当’等祝愿词;别有朱雀玄武、北斗七星、龟鹤寿龄等图(像),皆祈福禳灾者。”[41]序(图2)③本文图片出处:图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 年;图2,高文、袁愈高编著《中国历代压胜钱收藏与鉴赏》。由于厌胜钱具有祛邪趋吉的功能,也被工匠用于建房过程中,“抛洒上梁钱”这一风俗也逐渐成为上梁环节最隆重的仪式之一。
图2 汉代“金玉满堂”方穿带耳圆钱
这些早期信仰和祭祀行为也成为后世立柱上梁仪式的雏形。随着不断演化和发展,工匠建房仪式民俗被赋予了浓厚的巫术属性,逐渐形成了一套解释性的话语体系。
工匠建房后还有落成及镇宅仪式。河南安阳后冈新石器时期后期遗址的考古发现显示,室外和居住面有明显的祭坑,其填土中埋置着蚌、镰、石箭头、陶器等。据考古报告,河南济源苗店遗址发现一座龙山时期房址,“南距F1 门道0.72 米处有一长方形祭坑,坑内中部有一个猪头骨,南向,对着F1 门道,周围有零星肢骨。填土灰色,质较软,含有陶罐、圈足盘、瓮等残片”[42]6,看来也属于建房落成仪式的遗迹。从这些遗迹的考古发掘来看,似为祭地神以驱疠安宅,起到驱鬼除邪以求安宅的“镇物”功效,反映出当时先民们对建造和居住的原始观念。
先秦时期有关于工匠建房后祈求神灵庇佑之俗的文献记载。《礼记正义》云:“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北面再拜稽首。君子谓之善颂、善祷”, 郑玄注云:“祷,求也”。[43]431据郑玄注,以上记载中有居室建成之后进行祈祷的趋向。《诗经》中亦有居室落成之后吟唱的祈祷之词,如《小雅·斯干》:“秩秩斯干,幽幽南山。如竹苞矣,如松茂矣。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矣。似续妣祖,筑室百堵,西南其户。……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17]264-265诗文通过“占卜以问吉凶”,祈愿在新居之内子孙平安吉祥。朱熹注云:“此筑室既成,而燕饮以落之,因歌其事。言此室临水而面山,其下之固如竹之苞,其上之密如松之茂。又言居是室者,兄弟相好而无相谋,则颂祷之辞,犹所谓聚国族于斯者也。”[44]142这种房屋落成之后的吟诵,含有祈祝吉祥平安的意愿。
能够提供护佑的神灵,从最初较为宽泛的住宅神祇逐渐细化到各建筑构件。据甲骨文及殷墟考古发现材料,这一俗信至少可追溯至商代。武丁时期甲骨文记有建筑物崇拜之神。卜辞(14909)云:“示。”[45]790“”即为雍,指房屋建筑群;“示”有神主之意,“雍示”当为房屋建筑之神。随着晚商门塾守卫制度的完善,又产生了祀门神的习俗,《淮南子·齐俗训》云:“殷人之礼……祀门”[25]264,殷人通过祀门之礼,冀望得到门神的祐护而安宅辟凶邪。
商代之后,祀门礼俗逐渐在官方及民间流行开来。《国语·周语中》云:“门尹除门,宗祝执祀”[46]48,谓上古有门尹之官,负责扫除门庭,执掌御除灾殃之祭。《礼记·丧大记》云:“巫止于门外。君释菜”,郑氏注:“巫止者,君行必与巫,巫主辟凶邪也。释菜,礼门神也”。[43]1746国君亲临臣下的丧事,巫手握桃枝,这是为了祛除不祥。《艺文类聚》卷八十六《果部上·桃》引《庄子》曰:“插桃枝于户,连灰其下,童子入不畏,而鬼畏之。”[47]1468桃木能驱鬼辟邪,从读音角度解释,盖因“‘桃’谐音‘逃’……用桃来戒鬼、镇鬼……谐音取义:使鬼逃亡。这是语言崇拜”[48]1892。《左传·昭公四年》也载有插“桃弧棘矢,以除其灾”[19]725的习俗。
战国以来尤其是汉代,作为遮挡和保护建筑物檐头的建筑附件,瓦当之上绘有吉祥辟邪的纹样,具有装饰和镇宅的含义,画像瓦当逐渐被建房工匠用作镇宅辟邪之物。瓦当上面画有辟邪的画像和符咒之类,具有驱邪避凶的镇宅效力,属于反抗巫术的一种。据考古发现,战国后期画像瓦当花纹各异,咒语瓦当和吉语瓦当是其中的典型。这些画像瓦当作为镇宅的厌胜物,具有四灵厌胜巫术吉祥物和避邪物的性质。
两汉时期工匠建房,除了有取土、动土环节的禳解仪式,在房屋竣工之后,还要请巫师向土神致谢,俗称“解土”。《论衡·解除篇》:“世间缮治宅舍,凿地掘土,功成作毕,解谢土神,名曰解土。为土偶人以像鬼神,令巫祝延以解土神。已祭之后,心快意喜,谓鬼神解谢,殃祸除去。”[24]502关于土神,《太平御览》卷三七引裴玄《新言》:“俗间有土公之神,云土不可动。玄有五岁女孙,卒得病,诣市卜云,犯土,玄即依方治之,病即愈,然后知天下有土神矣”[49]177。据其所述,汉代的土神与后来的土公实为一神。解土仪式过程为:先做一个土偶人,以象征鬼神,让巫师祷告,用来禳解土神。停止祭祀以后,心快意喜,就认为鬼神接受了“解谢”,殃祸就会除去。这个环节举行巫术仪式的是巫师,与最初破土动工的建房工匠一样,他们都是通过仪式与土神直接沟通之人。从建房之初的禳解仪式,到建成后的解土仪式,从“打扰”土神,取得土神“同意”后建房,到建成后“答谢”土神,完整地显示出对神的态度与居住福祉的密切关系。
受汉高祖倡导而兴起的巫术盛于整个汉代,宫廷和民间都受到很大影响。比如巫师斗法而在宫廷埋入据说可使屋主蒙凶的木雕偶人,《汉书》载:“充将胡巫掘地求偶人,捕蛊及夜祠,视鬼,染污令有处,辄收捕验治,烧铁钳灼,强服之”[26]1676,“使人巫祭祠诅上,且上甘泉当驰道埋偶人,祝诅有恶言”,颜师古注曰:“刻木为人,象人之形,谓之偶人。偶,并也,对也”。[26]2172此外,“汉代已有在房屋四周埋青石、埋桃木之类的镇宅术,那是为了抵御鬼魅邪气的侵袭”[50]367。这种镇宅术其实可以看作由古老的镇宅观念结合弥漫于两汉时代的巫术风俗演化而成。这种巫术被后世建房工匠采用,逐渐发展为厌胜术。日常生活中一些器物通过施以符咒或法术被认为具有厌胜功能,被工匠当作厌镇物品,用来施行巫术。这在镇宅仪式中经常使用。另如汉元帝时,史游在《急就章》中有关于“石敢当”最早的记载:“师猛虎。石敢当。所不侵。龙未央”[51]3。至唐代,石敢当被当作镇宅器物,具有魇镇邪魅的法力。
从蛮荒的原始社会到巫风浓厚的先秦两汉,工匠建房的种种仪式行为和思想观念,对后世工匠建房民俗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诸多建房仪式中,工匠对巫术的使用呈现出很强的目的性。千百年来,工匠在建房过程中始终传承着这些仪式,较少有大的改变,至多在原有风俗上做些许增删。究其原因,这是由中国传统文化的源点和基因决定的,加之广大民众对于趋吉避凶的强烈的心理诉求。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由原始巫术演化而成的建房仪式中难免涉及大量的巫蛊思想,古代持唯物主义观点的思想家对此往往持批判态度,东汉王充就曾指出:“工伎之书,起宅盖屋必择日。夫屋覆人形,宅居人体,何害于岁月而必择之?如以障蔽人身者神恶之,则夫装车、治船、着盖、施帽,亦当择日。如以动地穿土神恶之,则夫凿沟、耕园,亦宜择日”[24]479。王充的话一针见血地批评了择日行事的神巫观念,按现代科学观点来看,这种批判精神在古代是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