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茜烨
【导 读】 鲁迅的《病后杂谈》 是一篇被当时的审查官“悬头” 的长文, 这篇文章发表的曲折过程给鲁迅带来了极大的震动, 甚至由此拒绝了《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 的编选工作。 在鲁迅自己的记录中, 《病后杂谈》 的篇幅和段落数有模糊不清的情况。 本文通过对鲁迅的日记、书信、手稿及相关人士回忆的考求, 对《病后杂谈》 的篇幅与致误之因、该文的被删与发表过程、被删事件背后的人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在鲁迅众多命运曲折的文章中,《病后杂谈》 是一篇被审查官 “悬头” 的长文。 此事给鲁迅带来了极大的震动, 他屡次向他人提及这篇文章的命运, 甚至在知道被删削的当晚即给赵家璧写信, 将本已应承下来的 《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 的工作拒绝。 后经赵家璧斡旋,鲁迅方才于1935 年1 月2 日前后与赵家璧在内山完造的会客室相见,并答应继续承担编选工作。 在这次谈话中, 鲁迅又向赵家璧讲述了审查官乱删《病后杂谈》 一事。[1]虽然《病后杂谈》 及《病后杂谈之余》已成为《且介亭杂文》 中的代表文章, 二文也多次为学界所提及或引用, 但是关于《病后杂谈》 被删事件及一些相关问题仍未得到足够厘清, 本文在现有成果和史料的基础上对此事件相关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病后杂谈》 有个似乎已成定论但实则有分歧的重要问题, 即关于这篇文章的篇幅。 《鲁迅全集》 中收入的此文是四段, 且2005 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鲁迅全集》 (第六卷) 在文后有注释: “本篇第一节最初发表于1935 年2 月《文学》 月刊第四卷第二号, 其他三节都被国民党检查官删去, 参看本书《附记》。”[2]178,注释而鲁迅在 《附记》 中的说法是:“《病后杂谈》 是向 《文学》 的投稿, 共五段; 待到四卷二号上登了出来时, 只剩下第一段了。”[3]因此, 关于这篇文章的篇幅问题, 全集的收录、注释与鲁迅自己写的《附记》 是有矛盾的。 而此文四段或是五段的问题, 也在各类材料中有混乱的现象出现: 谢灼华的《简论鲁迅著作的版本特点》 谈到鲁迅文章在20 世纪30 年代被查禁的情况时说“十二月的《病后杂谈》, 原文一共五节, 结果只刊出一节, 其余四节也不见了”[4]。 孙用的《〈鲁迅全集〉 校读记》 引鲁迅给杨霁云、郑振铎的信中提到的《病后杂谈》 被删的情况, 说文章约有七千字, 被删五分之四, 余五分之一, 又引《这也是生活……》 中的叙述, 说《病后杂谈》 共五节, 后四节无法发表, 但后引鲁迅给赵家璧的信, 提到《病后杂谈》 约六千字, 删去四分之三。 孙用在书中通过引用原文的形式, 列出了几处鲁迅在向他人谈论《病后杂谈》 时出现的字数与段落矛盾的情况, 但并未对此现象做出考证或解释。 刘增杰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学》 中直接引《且介亭杂文·附记》 中提及《病后杂谈》原共五段的描述。 而《生活书店史稿》 记载的是《病后杂谈》 全文四段, 被审查官删去了三段。 可见,这篇文章的篇幅问题在不同学者的笔下也是有矛盾的。
查现存鲁迅手稿, 这篇文章的确仅有四段。 但如果进一步在鲁迅的日记、书信和其他文章中查找材料, 会发现他对篇幅的描述也是混乱的, 见下表:
由上表可知, 鲁迅1934 年对于《病后杂谈》 的说法一直是这篇文章被删去了四分之三, 而从1935 年1月8 日给郑振铎的信开始, 就出现了这篇文章被删去五分之四的说法,最后在 《且介亭杂文·附记》 和《“这也是生活” ……》 中直说这篇文章共五段。 至于此文的字数, 鲁迅也由原本日记上的 “六千余字”改换成“七千字” “七八千字” 等说法。 鲁迅一直都有在日记中记录当日写作情况的习惯, 不仅会记录文章的标题或写作缘由, 且会标明写作字数。 如1934 年8 月20 日写毕《门外文谈》, 记 “晚写 《门外文谈》 讫, 约万字”[7]468; 完成《病后杂谈之余》, 记有: “夜成随笔一篇,约六千字, 拟与文学社。”[8]鲁迅在日记上记录下写作、收信复信、薪水等信息, 以便日后随时检查。 鲁迅严谨如此, 竟在提到《病后杂谈》时屡次出现篇幅与日记、手稿矛盾的情况。 私人信件暂且不论, 但公开出版的 《且介亭杂文·附记》 和《“这也是生活” ……》 依旧认定这篇文章写了五段。
《病后杂谈》 手稿和初版本均只有四段, 而《文学》 的原刊只有第一段, 这些材料都不足以对这篇文章的篇幅问题做出解释。 这一问题存在两种可能性: 一是存在另一种版本的 《病后杂谈》, 二是鲁迅的误记。
朱正在《鲁迅怎样修改自己的稿件?》 中关于鲁迅手稿提出了较有建设意义的原稿和誊清稿的问题,他认为现在保存下来的鲁迅手稿有两种不同的性质, “一种是最初投寄给报刊发表的稿子, 姑且称它作‘原稿’; 另一种是编印集子的时候又从当初发表的报刊上抄下来的稿子, 姑且称它作‘誊清稿’”[9]。 而许广平曾经回忆, 由于鲁迅晚年的文章常被审查官肆意删改, 为保存文章原样会在文章写好后抄出副稿来, “先生每发表著作, 后来多把副稿寄出, 所以对于若干篇的被删除,得以从原稿补入在单行集子里”[10]。因此, 符杰祥在《鲁迅文学创作手稿与稿本问题辨考》 中通过一系列考证, 认为鲁迅晚年因为遭受审查制度的压迫, 手稿的情况会更复杂一些, 有一开始写作且用来做底稿的原稿, 有抄写寄送报刊的副稿,还有用于编集出版时的清稿。 符杰祥的发现对于鲁迅手稿和文章版本的研究极有价值, 他认为现存《病后杂谈》 及《病后杂谈之余》 两份手稿中存在大量的删改, 绝非誊抄的清稿, 而是写作时的原稿, 后被鲁迅拿去编集。 在他的例证之外,笔者再追加例证说明这两篇手稿的版本问题。 《且介亭杂文》 中的手稿是标有流水页码的, 《杂谈》 和《之余》 的页码有明显的修改痕迹, 《杂谈》 手稿第一页从148 改为153, 后面页码依次修改。 两文的页码修改前后均可衔接。 《之余》 送检时的删改情况比《杂谈》 稍好一些, 是由鲁迅自己 “奉命” 删改几处之后,检查官又对不满意的地方进行了删除。 鲁迅在文章入集时将被删之处补足, 并加黑点为记。 《杂谈》 因“悬头” 而未再加黑点, 《之余》 的手稿上则有黑点存在, 如 “全毁,抽毁, 剜去之类也且不说” “文字狱的事情却一向没有听到过” 等句。此外, 手稿里“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面, 也曾经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 和“不必指为拿了什么地方的东西, 迷了什么斯基的理论的” 这两句话后都各有一括号, 其中的话为鲁迅编集时后加, 分别为:“这两句, 奉官命改为‘永远看不出底细来’。” “这两句, 奉官谕改为‘不足怪的’。” 流水页码的修改、黑点和另加的括注均可证明这两份手稿是鲁迅在编集时将原稿拿来, 并直接在原稿上修改入集。
既然《杂谈》 同时是写作的原稿和用于编集的手稿, 那么是否存在鲁迅曾在寄给《文学》 的副稿上又进行过修改的情况呢? 这种情况应该说是不存在的。 因为鲁迅26 日从黄源处得知 《杂谈》 被删之后,当晚就写了给赵家璧的复信, 这封信中“约六千字” 和 “四分之三”的表述与手稿原稿的篇幅、日记中的记录是一致的。 可见, 鲁迅并未写作过另一个版本、篇幅为五段的《病后杂谈》。
从文字记录来看, 鲁迅从1935年1 月8 日给郑振铎的那封回信开始, 就将 《杂谈》 的篇幅记错了。笔者关于鲁迅误记原因的推测有以下几项: 首先来源于鲁迅对于这篇文章命运的震怒影响了他的判断和记忆。 从拒绝赵家璧《大系》 的编选工作到反复与人提及此文的删改情况, 甚至在离世前两个月作的《“这也是生活” ……》 中再提此事, 可见鲁迅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 而他在震怒之下把给赵家璧26日的回信误写为 “十二月廿五日夜”, 以及《杂谈》 手稿中第168 页的页码误写成“68”, 均可见出情绪对他的影响。 此外, 《之余》 入集时对于被删去的句子所加黑点也出现了漏加的现象, 原刊上“文字狱的血迹已经消失” “愚民政策早已集了大成, 剩下的就只有 ‘功德’ 了”“最阴险的是删改了古书的内容” 等句实则也在发表时被删去, 但手稿与初版本上均未有黑点标记。 鲁迅在这两篇文章上出现的相关细节疏漏, 均可佐证他在《杂谈》 篇幅问题上出现失误也是有可能的。 而且在鲁迅写信向郑振铎说《杂谈》 被删的前一天, 他得知自己的另一篇文章《脸谱臆测》 被禁, “得阿芷信并检查官所禁之《脸谱臆测》 稿一篇”[11]510。 鲁迅对于 《脸谱臆测》和《杂谈》 的或禁或删, 都是感到大为不解, 因其认为并无“放肆之处”。 《脸谱臆测》 被禁或许也再度刺激了鲁迅的愤怒, 致使他在愤懑之中产生了对《杂谈》 的记忆错误。
其次, 鲁迅后来身体状况越发糟糕, 许广平在 《且介亭杂文末编·后记》 中说: “《且介亭杂文》共三集, 一九三四和三五年的两本,由先生自己于三五年最末的两天编好了, 只差未有重看一遍和标明格式。 这, 或者因为那时总不大健康,所以没有能够做到。”[12]因此, 鲁迅虽然生前将《且介亭杂文》 前两集编好, 但由于身体原因未能对其中的文字进行重新查证和校对格式之类, 就留下了 《附记》 中关于《杂谈》 共有五段的误记。
促使鲁迅发生误记的原因, 或许还来自姊妹篇 《病后杂谈之余》的写作。 这篇文章在《杂谈》 的基础上谈到清朝的文字狱, 影射30 年代以“舒愤懑” 的意味十分浓烈。虽然《之余》 也同样仅标有四段,但实则是五段。 鲁迅1935 年12 月17 日完成《之余》 的主体部分, 共四段, 也是六千字左右, 此次写作并未被鲁迅写入日记中。 22 日, 周建人为鲁迅送来《茗斋集》, 这是明代彭孙贻的诗词集, 其中所附《明诗钞》 第五卷有鲁迅在《杂谈》 中所谈到的铁氏长女之诗。 鲁迅读毕后, 23 日晚在本已成稿的 《之余》后写了一段关于此诗的附记, 增加了近六百字, 约两页的手稿篇幅,继续议论 《杂谈》 中的相关内容,12 月24 日才在日记中写有: “夜成随笔一篇, 约六千字, 拟与文学社。”[11]492因此, 正文加上后写的附记, 《之余》 可以说是有五段。 而附记里所发议论其实是接着 《杂谈》而来, 从形式上说是《之余》 的附记, 但内容上更可视为《杂谈》 的尾巴。 《之余》 的稿子何时交给黄源没有明显的记载, 不过1935 年1 月6 日鲁迅给黄源的信里说 “至于在《文学》 上, 我想还不如仍是第二号登《杂谈》, 第三号再登 《之余》,或《之余》 之删余。”[13]由此可知,在这日前, 鲁迅已将稿子交给了黄源。 鲁迅日记里可见他在1934 年12月25 日写过信给黄源 (此信失),26 日黄源来鲁迅处告知《杂谈》 被删之事。 来年元旦, 鲁迅寄黄源信(此信失), 1 月2 日黄源和黎烈文为商量出版《译文丛书》 的事情拜访鲁迅, 大概元旦那封去信即与这套丛书有关。 而此次见黄源是专为《译文丛书》 的事情, 与《文学》 无关, 又距 《之余》 成稿时间较久,因此可以推知鲁迅是1934 年12 月26 日将《之余》 交给了黄源, 而这天又正是鲁迅被告知《杂谈》 被删那天。 《之余》 最终完成的日期与鲁迅得知《杂谈》 被删的日期如此接近, 交稿也在这两日, 且最后加写的附记又正与《杂谈》 内容紧密相关而与《之余》 关系不大。 1 月6 日鲁迅方才告诉黄源自己对于《杂谈》与《之余》 最终如何处理的决定,很难说他不会因此而在1 月8 日给郑振铎的信中, 开始对《杂谈》 的篇幅产生记忆错误。
鲁迅从1934 年11 月10 日起生病, 当日的日记里有体温为38.6°的记录, 近一个月的时间几乎都在发烧, 每日日记里均有体温记录, 当时为他诊治的是须藤医生。 病后初愈, 12 月11 日写作了《病后杂谈》。14 日黄源(《病后杂谈》 的对接人,也是《文学》 编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去鲁迅住处交《译文》 的稿费、图费, 这时鲁迅将此文的稿子交与他。 26 日鲁迅得到《病后杂谈》 被删的消息, 这一天他与黄源均未对被删稿子如何处理有解决的办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表1 中《341225③致赵家璧》 落款日期是“十二月廿五夜”, 由于现存书信中还有一封给赵家璧的信落款是 “十二月廿五日”, 看起来似乎是鲁迅在同一天给赵家璧写了两封信。 但赵家璧在《编选“中国新文学大系” (小说二集) ——对审查会的斗争》 中认为鲁迅是在盛怒之下把日期写错了,这封信真正的写作日期应该是“十二月廿六日夜”。 鲁迅25 日的日记上并未写到与黄源有接触, 在12 月26 日的日记上才有“晚河清来” 四字, 河清即黄源。 因此, 鲁迅实际上是26 日晚才得知《病后杂谈》 被删改之事。 黄源在《鲁迅书简追忆》中也提到书店是在12 月26 日把《病后杂谈》 送检的校样交还给他们, 当晚他就去找鲁迅报告情况。因此, 笔者认同赵家璧所说的鲁迅写错日期之说, 《341225③致赵家璧》真正的写作日期当为“十二月廿六日夜”。 只是这两封给赵家璧的信(鲁迅落款“十二月廿五日” 和“十二月廿五夜”) 都是在26 日寄出的,早晚各寄出一封, 因为鲁迅25 日的日记是 “得赵家璧信, 即复”[7]492,至26 日才有给赵家璧寄信的记录,黄源也说: “给赵家璧信, 二封同时发, 其间即因我告以 《病后杂谈》被删事之故。”[14]
表1[5]
(续表)
第二年1 月6 日鲁迅在信里对黄源说打算将《病后杂谈》 在《文学》上“悬头” 登出, 是为了回复关于此文是否可以全文发表在《文学季刊》 的问题, 因为“如俄国沙皇时代莫斯科检查通不过的稿件, 改由彼得堡发表”[15], 相比于上海的图书杂志审查之严密, 北京的情况或许要乐观许多。 按照黄源的回忆,这篇文章被删后, 胡风曾打算按原样发表, 但此时黄源和《文学》 主编傅东华都认为在《文学》 上全文发表是没有希望了, 鲁迅也请胡风不要把全文拿出去。 鲁迅并不以“悬头” 为耻, 反想以此揭露当局的“暗杀” 政策。 所以, 当 《病后杂谈》 在《文学》 月刊第四卷第二号登出时, 第一段的“一” 字原封不动, 且在文章末尾留出一段空白。按照当时《文学》 的排版习惯, 往往末尾的空白处都会加以补白, 独这篇文章不加, 的确似文章的头被悬空在版面上。
当鲁迅编 《且介亭杂文》 时,《病后杂谈》 就恢复了与手稿一致的篇幅和内容, 共四段, 六千多字。在初版本中, 鲁迅对首节初刊本的手民之误进行了纠正, 并又修正了后三节手稿中的一些表述不够精准之处。 在1937 年《且介亭杂文》 由上海三闲书屋初版时, 这篇文章才以全文的面貌与读者见面。
鲁迅曾对《病后杂谈》 被 “悬头” 大为不解, 认为其中虽不免有感慨之词, 但实则并无“犯禁” 之处。 不过, 鲁迅当时是 《文学》 的特约撰稿人, 他在《给文学社的信》中承认自己是该社的“同人之一”。他在《文学》 上发表了著译共27篇, 其中有9 篇署名鲁迅, 其中就包括了《病后杂谈》。 在上海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官对 “鲁迅”这个署名已经甚为在意的情况下仍用此名发表, 实在是一个冒险的举动, 因为“检查老爷对文学其实一窍不通, 他们‘审查’ 的本领就只是辨认作者的姓名, 凡‘犯忌’ 的名字, 不管文章内容如何, 一律抽去”[16]。 而且, 由于《文学》 是一份左翼文人杂志, 审查官对它的印象格外不好, 黄源在《对〈文学〉 月刊的回忆》 中说, 从第二卷第一期起, 每期的稿子都要经过特派审查官的检查才能排印, 因此审查委员会对于《文学》 的审查比其他刊物更为严格。 《杂谈》 发表的时间正是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存在的那段时间[17], “鲁迅” 的署名加之严厉的检查, 导致《杂谈》 难逃被“悬头”的厄运。
在致刘炜明的信中, 鲁迅直接指出了这篇文章被删的原因: “今年设立的书报检查处, 很有些‘文学家’ 在那里面做官, 他们虽然不会做文章, 却会禁文章, 真禁得什么话也不能说……我新近给明年的《文学》 写了一篇随笔, 七八千字,但给他们只删剩了一千余字, 不能用了。”[18]在鲁迅的语境里, 加引号的“文学家” 有特别的含义。 从《杂谈》 被删事件往前追溯, 鲁迅曾多次提起过“文学家”, 大致说来,他用以讽刺的对象并不是与其进行笔战的个人, 也不是传统的文人相轻的意涵, 而是以各种文学形式颠倒事实或是粉饰黑暗的一类文人。例如, 在1934 年11 月17 日给萧军、萧红的信中说: 有的“文学家” 看到左翼很时髦的时候就 “左” 倾,等遇到了压迫就立刻转向。 这里很明显指的是原左联成员之一的杨邨人, 后来他发表《离开政党生活的战壕》, 诋毁革命文学, 并作了《揭起小资产阶级革命文学之旗》 等文;鲁迅还用“文学家” 指代过曾今可、张资平、叶灵凤等人。 1933 年11 月13 日上海艺华影片公司被“影界铲共同志会” 的特务破坏以后, 良友公司的门市部遭到暴力袭击, 后有一个人以“卖稿为名找上门来, 被敲去了一笔钱, 还说‘保证’ 以后没事了”[1]56, 这件事被鲁迅在《中国文坛上的鬼魅》 中揭露了出来,认为这一系列事件是对革命文学的“警告”。 赵家璧在回忆中点出这个人是汤增敭, 而鲁迅也在《谣言世家》 中提过此 “文学家” 的姓名。汤增敭是民族主义文学的鼓吹人之一, 当时除了在《时事新报》 任职外, 还担任上海《晨报》 副刊《夜谈》 的编辑人, 这一身份与审查会中人也大有关系。
虽然鲁迅无法确切知道《病后杂谈》 具体由谁来操刀, 但审查会高层的人员名单曾在官方报纸上刊登过。 1934 年5 月30 日 《中央日报》 上有一则《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聘定九人不日成立已在中央举行首次会议》 的消息, 其中具体披露了审查会的人事构成:
兹根据探悉中央宣传委员会,已聘定李松风、潘公展、吴醒亚、吴开先、丁默邨、孙德中、胡天册、项德言、方治九人, 为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 并指定潘公展、李松风、方治为常务委员, 项德言兼任秘书……闻总务组组长人选高荫祖、副组长唐天恩, 文艺组组长王新明、副组长何双璧, 社会科学朱子爽、副组长戴鹏天……[19]
根据这份人事名单, 基本已经可以确定鲁迅所言属实。 其中最有名的人莫过于潘公展, 时任上海特别市党部, 曾经是民族主义文学的代表之一, 发表过《从三民主义的立场观察民族主义的文艺运动》 等文。 再如文艺组组长王新明, 在《中国新文学大系》 阿英编选的部分中还能见到他的作家小传, 他是上海《晨报》 的总主笔、副刊《晨曦》的主编。 上海《晨报》 是潘公展在国民党御用文人陈布雷的支持下创办的报纸, 有着十分浓厚的国民党CC 派系背景。 CC 是The Central Club的简称, 以陈果夫、陈立夫为核心的国民党派系之一。 CC 当时以潘公展为中心, 组织了一个操纵上海教育文化大权的组织“干社”, 王新命也是其中的干部之一。[20]文艺组副组长何双璧1933 年与王平陵、黄其起主编国民党《中央日报》 的副刊《青白》, 王平陵当时还是电影检查会的委员。 委员会中兼任秘书的项德言则依靠职务之便出版过短篇小说集, 赵家璧在《话说〈中国新文学大系〉》 中回忆, 当时为了 《大系》 能顺利通过审查, 曾与项德言有过一次“交易”: 项德言表示愿意给《大系》 的出版帮忙, 但希望良友能帮他出一本书, 这就是1935 年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出版的短篇小说集《三百八十个》, 署名鲛人。可见, 审查会高层中不少人都与国民党文艺有过交集, 但是在创作上成就并不高, 正是鲁迅所讽刺的不会做文章却会禁文章的那一类人。 因此, 鲁迅的所指是基本符合实际的。
除了以上公布出来审查会高层的人事名单之外, 鲁迅所说的“文学家” 进入了审查会还包括他在《中国文坛上的鬼魅》 里指出的“还有些改悔的革命作家, 反对文学和政治相关的‘第三种人’, 也都坐上了检查官的椅子。”[21]这些人得到了报私仇的机会, 可以把他的文章肆意删改或禁止。 按照《且介亭杂文二集·后记》 中的分析, 由于《病后杂谈之余》 和《脸谱臆测》 两篇文章的确有讽刺“第三种人” 的意味在, 因此被这些人删去了不利于自己的部分, 《病后杂谈》 被“悬头” 也可能与此相关。 《杂谈》 中“他们不但歌颂升平, 还粉饰黑暗”[2]177、“有些文豪是简直不恤于胡说八道”[2]178等表述也有对“第三种人” 的中伤。 目前, 得到过证实的是穆时英与审查会中人关系极为密切。 赵家璧和施蛰存两位熟人都曾明言他“在审查会里当了一名不大不小的官”[22]: 赵家璧说当时项德言授意穆时英作为审查会与《中国新文学大系》 审查工作的中间人;施蛰存在《〈现代〉 杂忆》 中说鲁迅对“第三种人” 态度大为转变, 其中一个原因是穆时英当了图书杂志审查委员, 由此认为 “第三种人”成了“御用文人”。 在左联日盛时,穆时英曾用工人口吻写作过一些左翼文学作品, 但据其友人康裔的说法, 穆时英的转向是由于与鲁迅发生了思想上的冲突: 穆时英第一次与鲁迅会面时, 鲁迅当面批评他的作品 “全是适合小资产阶级的胃口”[23], 致使穆时英决定放弃左翼道路。 在《穆时英全集》 第三卷李今所编的《穆时英年谱简编》 中明确指出, 他和叶灵凤创办的《文艺画报》 被鲁迅以 《奇怪 (三)》 和《漫画而又漫画》 两篇杂文讽刺后,只出了四期就停刊了。 年谱显示,他在这之后经过姚苏凤牵线, 依靠潘公展成为上海《晨报》 副刊《晨曦》 的编辑, 并组织过“晨曦文艺社”。 这些材料都表明穆时英与审查会及其中人事的关系颇为密切, 而综合考虑其道路转向、身份、与鲁迅的矛盾以及鲁迅文章的意味, 他的确在鲁迅所说的会“报私仇” 的人之列。
鲁迅所指的“文学家” 和审查会相关人事的材料也表明: 他在致刘炜明的信中关于《病后杂谈》 被删原因的说法深层次地指出了当时不同力量对于文学话语权的争夺。其实在1933 年, 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还未成立的时候, 鲁迅就说过“有些‘文学家’, 作文不能, 禁文则绰有余力, 而于是乎文网密矣”[24]。和致刘炜明信等信件或文章中的措辞一样, 鲁迅指出这些人都是虽不会作文, 但会禁文, 而且是专门针对鲁迅等人的文章进行删禁, 《中国文坛上的鬼魅》 还特别提到“文学家” 的失业问题。 如此一来, 连同《病后杂谈》 在内的左翼文学被删禁, 不只是单纯的政治倾向问题,也夹缠着在文学话语权争夺的过程中, 失势的一方借助权力场对得势一方进行压迫的问题。 无论是民族主义文学的鼓吹者及其朋党、“第三种人”, 还是国民党各种形式的官方文学, 都与鲁迅、左翼文人、革命文学进行过激烈的笔战, 而最终的结果仍然是鲁迅等人在文学话语中占据了上风。 审查会中对于民族主义文学有过极力鼓吹的潘公展、作品不多却能把持文艺作品命运的王新命、何双璧、项德言自然都在此列, 前文提及的与国民党文艺有密切接触又与左翼文人发生过争执的杨邨人、汤增敭、穆时英等人也同样可以归入其中。 当时一份审查文艺书刊的文件上就说: “除本党所办或与本党有关之文艺杂志外, 大多意识不妥或提倡‘国防文学’ ‘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 以代替过去的普罗文艺之口号。”[25]在这种情况下, 文学话语中的失势者重新占据上风, 最快捷的方式自然是通过各种形式与官方政治权力谋和, 借助政治权力以对文学话语的得势者打压, 更何况审查会所需 “人才”也必须是能熟悉文坛情形、能看得懂各种文字深意的人。
《病后杂谈》 的审查采用的是原稿送审, 这也是1934 年上海图书杂志审查会独特的检查制度。 在1933年11 月5 日致姚克的信中, 鲁迅说“前几天, 这里的官和出版家及书店编辑, 开了一个宴会, 先由官训示应该不出反动书籍, 次由施蛰存说出仿检查新闻例, 先检杂志稿, 次又由赵景深补足可仿日本例, 加以删改, 或用××代之。”[26]鲁迅又在不少文章中讽刺施蛰存向官方“献策”。施蛰存后来对这件事做过澄清:
其实我的目的不是针对左翼文艺, 而是为了我们的杂志。 那次会上, 先是一些国民党的人谈, 其次是出版商人谈。 谈了之后, 潘公展第一个点名要我谈, 我提出, 我们编辑, 只管看文章, 不懂政治, 把握不准, 只有将文章送给你们看, 可登就登, 不可登就算。 后来有人接着谈,就提出了仿效日本的打×方法。[27]
其实, 施蛰存当时考虑的主要是把已印好的图书杂志送去审查,如若未过审, 将给书店带来巨大的损失, 所以才提出在发行之前先提交审查。 虽然施蛰存自己也承认的确在会上有过类似提议, 但鲁迅这次明显误会了他的意思。 其实在鲁迅致姚克那封信的前两日, 鲁迅也同样体恤到了施蛰存提出的问题:“前日潘公展朱应鹏辈, 召书店老板训话, 内容未详, 大约又是禁“左”倾书, 宣扬民族文学之类, 而他们又不做民族文学稿子, 在这样的指导下, 开书店也真难极了。”[28]后来, 原稿送审制度的确被审查会实现了, 但直接推动者并不是施蛰存,而是1934 年上海书业界的联合呈文, 呈文中的请求与前一年鲁迅的体恤、施蛰存的担忧类似。 鲁迅在《且介亭杂文二集·后记》 中提到1934 年2 月国民党中宣部一次性查禁149 种文艺图书之事, 后来上海书业界的开明书店等26 家书店两次联名呈文市党部, 言辞恳切地表明查禁之事给书店造成的极大经济损失, 希其从轻发落: “际此教育衰颓、商业凋敝之秋, 商店等勉强维持, 已觉万分竭蹶, 受此重大打击,势将无以自存。”[29]对于这两次呈文, 上海特别市党部批答“重行审核从轻处置以恤商艰由”[30]。 《中央日报》 对于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的介绍中也提到“唯在书坊及作家方面, 则不免感受出版后损失之苦。鉴于此, 乃决定组织一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 举办审查原稿, 以减除书坊与作家所受之损失”[19]。 这是审查会原稿送审制度的重要由来。从书店的角度来说,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的经济损失, 而原稿送审也正贴合了审查者的心意。在审查会复杂的人事构成与这种独特的审查制度下, 即便鲁迅自己表示对《病后杂谈》 的被删大为不解, 但也的确难逃原稿被“悬头” 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