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立刚 钟文翰 陈偲 梁慧芳 尹凯
摘 要:本文针对家具绿色产品评价方法进行对比研究,介绍了我国与新西兰的家具绿色产品评价方法。从绿色产品评价体系分析、原材料要求、环境属性、能源属性等方面对国家标准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和新西兰“环境选择”标准EC-32-17《家具、配件和地板许可标准》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比,分析了我国与新西兰家具的绿色产品评价方式的差异,为完善改进我国相关产品绿色评价体系提供实践性参考。
关键词:绿色评价方法,家具,中国,新西兰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21.021
基金项目:本文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项目“家具绿色标准体系和低碳评估体系研究与构建”(项目编号:2022MK058)、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揭榜挂帅项目“家具绿色标准体系和低碳评估体系研究与构建”(项目编号:CY2023003)资助。
Comparative Study on Green Evaluation Methods for Furniture in China and New Zealand
LUO Li-gang ZHONG Wen-han* CHEN Si LIANG Hui-fang YIN Kai
(Zhejiang Light Industrial Products Inspec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comparative study on green evaluation methods for furniture, and introduces green evaluation methods of China and New Zealand. From perspectives of system analysis, requirements of raw materials, environment, energy, etc., the paper conducts comparative study on Chinas national standard GB/T 35607-2017, Green product assessment—Furniture, and New Zealands “eco choice” standard EC-32-17, Licence criteria for furniture, fi ttings and fl ooring. Through the comparative study, the paper analyz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hinas and New Zealands green evaluation methods for furniture, and provides practical reference for for perfecting and improving the green assessment system for relevant products in China.
Keywords: green evaluation method, furniture, China, New Zealand
0 引 言
隨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环境问题已然成为全球性议题,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向每个国家都提出了不同程度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都也都推出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相应举措。绿色产品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许多国家也都结合本土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绿色产品评价标准。长期以来,中国和新西兰在气候变化领域保持良好对话合作,先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气候变化合作安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新西兰外交贸易部关于加强气候变化合作的实施安排》等文件。中国与新西兰同属于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国家,在资源环境等方面有着相同之处。新西兰作为世界上最环保的国家之一,在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已取得较大成绩。本文将通过对两个国家的家具绿色产品评价方法进行对比、分析,为我国家具绿色产品评价的迭代升级提供借鉴。
1 两国绿色评价方法简介
2021年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2023年,国标委联合工信部和商务部印发了《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强化绿色低碳标准研制,持续推进统一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认证和标识工作,加快制修订一批绿色产品评价标准。
目前,我国已先后发布了多个品类绿色产品评价方法的国家标准,涉及家具、纺织产品、建筑、涂料、木塑制品、家用电器等多个行业的相关产品。其中家具产品现行标准是: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1]。该标准规定了家具产品的绿色产品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新西兰政府一直重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民众环保意识强。2019年,新西兰国会通过了《零碳法案》,旨在减少新西兰温室气体排放,到2050年基本实现碳中和。2022年推出“减排计划”,以实现2022—2025年排放预算所要求的减排目标。
新西兰“环境选择”[2]是生态标签项目下的一个依据国际标准及原则的自愿型、多标准项目。此项目由新西兰政府发起,环境选择鼓励制造商生产对环境影响较少的产品,并有效地引导消费者购买有利于环境的产品。新西兰“环境选择”标签的产品包括洗涤剂、计算机、家具、化妆品、纺织品、再生橡胶、包装与卡纸产品、油漆等在内的28个品类。其中与家具相对应的标准为EC-32-17《家具、配件和地板许可标准》[3]。
2 两国绿色评价方法对比
2.1 整体评价体系
中国的绿色家具评价体系围绕产品的各项属性,分为基本要求和三大属性(即资源属性、环境属性、品质属性)共两大部分四大模块。新西兰“环境选择”绿色家具评价体系基本依据家具产品的生命周期,将体系分为法律要求、原材料、有害物质、制造胶粘剂、能源管理、废弃物管理、包装要求、消费者信息、产品管理九大模块。两国绿色产品评价体系对比详见表1。
2.2 原材料要求
在資源属性方面,中国家具的木材等原料需要经CFCC认证,且所有原材料须来源清晰,不得使用保护区原材料,塑料需要标明成分比例和使用再生塑料材料的部件和含量,金属、实木锯材可回收。新西兰“环境选择”则在补充模块中对实木、复合木制品、金属、塑料、纺织皮革、玻璃等15种原材料列出了来源、有害物质、可循环性等方面的详细要求。例如实木家具须由回收木材或经过现行的可持续森林管理(SFM)认证的木材制成;金属材料必须在不使用特殊工具的情况下能将其分类;填充材料的生产过程中至少有90%的废弃物可以回收再利用;玻璃材料重量占20%以上的家具必须有再生玻璃含量等要求。
2.3 有害物质要求
在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方面,中国绿色产品评价指标列出了17项限量指标要求(见表2)。
新西兰“环境选择”则规定了在生产过程中禁止或限量添加有害物质:包括禁止添加或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砷、镉、六价铬化合物、铜、铅、汞等物质;被列为致癌、对生殖系统有害或对基因有害的物质;卤化有机物或溶剂,包括二氯甲烷、结合剂和阻燃剂等。此外,地板、椅子、桌子、抽屉以及任何可能经常与人接触的家具和配件产品,其制造过程中限制加入被归类为急性毒性、皮肤刺激物、呼吸道或接触性过敏的物质,含量不得超过产品总重量的0.1%。
中国和新西兰在有害物质方面都提出了放射性相关标准。中国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要求家具中天然石材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为I Ra≤0.5,I r≤0.65。新西兰要求花岗岩、伟晶岩、砖、熟料、矿渣或其他冶炼产生的废物,或煤或泥炭产生的灰烬等质量超过75%的产品必须符合CK/3000 + CRa/300 + CTh/200 < 1.0 和CRa/100 < 1.0两项要求 。
此外,新西兰“环境选择”还提出了对于胶粘剂的相关要求。包括产品中不得使用被列为有毒的胶粘剂;胶粘剂中沸点<250℃的有机化合物不得超过其重量的5%;不得使用烷基苯乙氧基化物、烷基酚或卤化溶剂;粘胶剂中游离甲醛的含量不得超过其重量的0.5%等要求。
2.4 环境属性
中国家具的绿色产品评价方法中包含了环境属性相关要求,包括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和工作场所粉尘容许浓度两部分,分别对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苯乙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正己烷、玻璃钢粉尘、大理石粉尘、木粉尘及皮毛粉尘共13项指标作相应的了规定。而新西兰“环境选择”则没有涉及该部分内容。
2.5 能源管理
新西兰“环境选择”绿色评价方法中涉及了能源管理的相关要求,如申请人必须向环境选择公司提交有效的能源管理政策和程序和/或能源管理方案;必须每年报告包括能源使用总量、按能源使用类型细分的能源使用总量、与生产有关的能源使用情况、为减少能源使用和提高能源效率而采取的措施、为计算和减少与能源使用有关的CO2排放而采取的举措、对供应商或制造商的相关要求等内容。
2.6 包装、消费者管理、产品管理要求
新西兰“环境选择”还对产品的包装、消费者管理、产品管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尤其在包装方面要求塑料包装必须由回收塑料制成,且初级包装不得进行浸渍、涂抹、贴标签等限制包装回收的处理。PVC材料包装则应每年报告包装中使用的PVC和(或)邻苯二甲酸盐的生产记录、供应商的信息等内容;纸板包装则要满足使用EC-10许可的原料要求等。在消费者信息方面则要求应向消费者提供包括预期用途、装配和正确使用、清洁维护和修理、拆卸和回收再利用处置方面的信息。产品管理要求规定了产品不得进行浸渍、涂抹等影响产品回收的处理,并且申请者每年须向环境选择公司报告产品的管理情况。
3 对比分析
(1)中国和新西兰对于家具的绿色评价体系模块有着较大的差异,两国在法律法规、原材料、有害物质要求方面均有涉及。相较于新西兰“环境选择”,中国绿色产品评价体系更为细致,也更注重产品本身,不仅在评价体系中提出了环境要求,还在家具的品质属性中对于产品寿命也作了相关要求。而新西兰“环境选择”绿色评价体系内容更为广泛、全面,提出了能源管理、废弃物管理、包装、消费者管理、产品管理等要求。尤其是能源管理方面,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说,能源管理是绿色家具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把控的重要一环。这一点也在北欧“白天鹅”[4]、澳大利亚“友好环境选择”[5]的家具绿色产品评价方法中也有所体现。
(2)木材、塑料等家具的主要原材料和环境资源有着较大的关联性。对于原材料的管控,新西兰较我国更为全面和详尽。我国仅列举了木材、塑料、金属、实木锯材等可循环材料,对木材来源及其他材料的可循环性、产品说明文件和标识作了相关要求。新西兰“环境选择”则制定了详细的补充模块,分别对15种原料的材料来源、处理工艺、有害物质方面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要求。
(3)在家具产品有害物质的要求方面,两国都列出了放射性有害物质指标。此外,我国主要从家具产品成品的要求出发列出了9项有害物质限量指标。新西兰从生产过程入手,禁止在生产中添加重金属、卤化有机物或溶剂以及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相较中国有害物质要求更为全面。从生产环节中控制有害物质这一点在俄罗斯“生命之叶”[6]等国家的绿色产品评价方法中也均有体现。
4 结论及建议
通过中国和新西兰的家具绿色评价方法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中国与新西兰的家具绿色评价方法框架体系不同,在评价内容、评价方法、指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中国更突出了“以人为本”和“高质量”的理念,新西兰“环境选择”则更聚焦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及可持续发展。
新西兰的绿色产品评价起步较早,其中也有一些值得借鉴之处。首先,在绿色产品评价体系中导入能源管理模块是大势所趋,目前已有包括新西兰在内的多个国家将此项内容加入产品评价体系中,建议中国也在绿色家具产品评价标准更新迭代时增加能源属性相关内容。其次,建议可参考新西兰环境选择,禁止或限制在加工过程中添加有害物质,从源头上进行质量把控,并在有害物质项目中增加对人体有害成分的限制要求,以提升产品的安全性。最后,随着家具行业的快速发展,家具可循环原材料已经不仅限于木材、塑料和金属,建议完善家具产品对于原材料的相关要求,以达到更好的资源保护和循环利用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GB/T 35607-2017 [S].
[2]The New Zealand Ecolabelling Trust. Environmental Choice New Zealand [EB/OL]. [2023-07-10]. https://www. ecolabelindex.com/ecolabel/environmental-choice-newzealand.
[3]Licence criteria for Furniture, Fittings and Flooring:EC-32-17 [S].
[4]Nordic Ecolabelling for Furniture and fitments:Version 4.12·17 March 2011–30 June 2019[S].
[5]Furniture and Fittings (Level B):FFv3.1i-2017 [S].
[6]Покрытия напольные из древесины:CTO-56171713-010-2016 [S].
作者簡介
骆立刚,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家居家装领域科研、标准化、质量控制等。
钟文翰,通信作者,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家居家装领域科研、标准化、质量控制等。
陈偲,本科,研究方向为家居家装领域科研、标准化、质量控制等。
(责任编辑:张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