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文科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需要立足于传统教学进行深化改革,破除原有學科壁垒不断创新发展。阐述新文科建设背景及内涵,探讨新文科视域下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建设的目标,分析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建设发展瓶颈,有针对性地提出新文科视域下地方高校一流法学专业课程建设路径。
关键词:新文科;地方高校;一流法学;专业建设;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3)32-0022-04
Abstract: The new liberal arts has very rich connotation, needs to be based on the traditional teaching to deepen the reform, break down the original disciplinary barriers to continu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background and connot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liberal arts, probes into the objective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aw specialty in the lo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under the new liberal arts field of vision, and analyzes the bottlenecks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aw specialty in the lo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path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irst-class law courses in lo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new liberal arts.
Keywords: new liberal arts; local universities; first-class law; specialty construction; personnel training
基金项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地方高校一流本科法学专业建设路径探索与实践”(HNJG-2022-0732)
作者简介:马柳颖(1967-),女,汉族,湖南衡阳人,硕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刑事法学。
对于地方高校而言,能否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用人才,关键就在于占据核心地位的专业建设成效,这对一流本科专业教育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决定着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地方高校的专业领域相对比较集中,且涉及到的地区优质资源较为丰富,故专业性和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能够充分保障一流本科专业的全面建设,为此地方高校都非常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目标达成。
近年来,随着本科院校法学专业逐步引入新文科建设工作,地方高校越来越重视本科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例如通过查阅教育部官网发现,在挑战性和创新性更强的法学“金课”建设过程中,共计入选了28门法学精品课程[1],但从现实需求看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将更多的新文科教育理念以及实践类课程融入其中。此外,在改革和创新新文科建设中,法学专业作为基本改革核心要素课程,应当加大对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比如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法学交叉学科等的融合,并针对法学专业教学设定与之相适合的内容,更好地解决教学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不断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充分体现其社会服务功能,使法学专业教学更具有实用价值。
一 新文科建设背景及内涵
(一) 新文科建设背景
特定的社会环境往往会孕育出新的概念,面对未来专业与学科建设,单纯的内部整合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学科之间正在开启不断融合和相互交叉的通道,跨专业与跨学科已经成为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是在高等教育体制机制逐步纵深改革的情况下,客观要求各个学科必须要相互借鉴和充分交融,同时形成全新的知识生产模式,出现了依靠生产需求驱动的知识生产模式。知识除了要服务于当前需要还要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特别是建设新学科既要对学科间的创新与交融充分挖掘,同时还要对社会服务价值给予高度重视,将价值实现作为学科发展的关键指引。因此,基于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来推动新文科的建设,就必须要充分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现实需要,不能对西方理论盲目地照搬照抄,而是要着力推动新文科的中国化发展,使其能够展现出中国风格、形成中国气派、彰显出中国特色,使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交叉融合新一轮产业革命、科技革命。
(二) 新文科建设内涵
新文科建设在概念上与传统文科存在显著差别,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综合素质能力较高且充满自信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以新技术与新经济平台为根本依托,彻底挣脱传统文科思维的枷锁,通过充分共享知识应用、充分交叉融合各个学科、继承与弘扬中华文化等方式,使各个学科知识能够相互融合共享、协同发展,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方式推动传统文科提质扩容目标的顺利实现,从而彻底打破各个学科专业藩篱。
新文科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一是新文科是时代的产物。在全新的社会发展环境下,新时代的客观要求必须要创新现有的文科教育,并且无论是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还是时代新人的培养,不管是高等教育强国目标的实现还是文化自信的培养,新文科都是不可或缺的角色。二是新文科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新文科的主要育人目标就是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全面提升,所有的教学安排都要与国家战略发展相一致,为社会输送更多的复合型、实用性人才,同时构建产学研相互促进、有机协调的机制,使高新技术能够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三是新文科进一步传承和发扬了人文精神。中华民族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始终秉承与弘扬着良好的人文精神,形成了坚韧不拔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拼搏精神。新文科通过充分融合传统文化元素,从本质层面来看就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能够充分利用先人的经验和智慧来指导社会实践。
二 新文科视域下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建设的目标
(一) 地方高校新文科建设目标
建党百年,正值风华正茂,在世界局势纷繁复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阻力重重的大环境下,要想确保目标的实现,就必须培养意志坚定、充满自信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人才。世界一流大学要以一流人才为重要支撑,地方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中坚力量,其发展的根基和目标就是立德树人,这是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和提升的工作重点。对于地方高校新文科建设而言,应当确立以下基本建设目标:一是立德树人。新文科的建设首要任务就是立德树人,使青年学生能够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养成深厚的家国情怀,在追求个人正确价值的同时能够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当中。二是切实提高青年人才的综合素质能力。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善于运用所学的知识来妥善有效处置,尤其当前很多新问题层出不穷,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要培养出更多能够攻坚克难、敢于挑战的建设者。三是创新与融合。对于新文科建设而言,核心思想就在于创新,一个民族也只有通过创新才能够获得发展的不竭动力,才能够与其他国家一较高下。目前,一流人才培养已经成为各国竞争的核心要素,而归根结底则在于是否能够实现创新发展。因此,无论是从学科发展的根本任务还是基于国家宏观战略的客观需要,都必须要加强对广大青年学生群体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二) 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建设目标
新文科并非是简单地堆砌各个不同的文理专业,而是立足于传统教学进行深化改革,破除原有学科壁垒的创新发展。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建设的重点就是着力促进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提升,确保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别是在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时,地方高校必须突出自己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2]:一是在发展理念方面要有所转变。法学专业的建设成效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兴旺发达,关系到民族的繁荣昌盛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等。法律与政治两者属于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体,因此,法学专业建设的出发点就是重视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使我国法学专业人才需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在此过程中,注重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有效融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更多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职业技能专门法治人才。二是建立健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就现阶段而言,一般高校法学课程仍然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如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设立11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为使学生法律的相关概念、法学原理得到充分掌握,以形成较好的法律理念、法律思维,这都是正常的教学状态。但随着新文科建设如火如荼,需要创建基于法律课程日益健全的基本法学课程,在充分融合医学、工学、农学以及其他学科的基础上,使法律教育体系更加能够体现中国特色。三是深化改革现有的法学专业人才培育模式。新文科法学在教学目标的设定上要立足于人才的培育,将更多的高素质专业法律人才输送给社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实现。教师在组织实施教学计划的过程当中,需要对法学在社会中呈现出的独特特征给予密切关注,将更多的特色教学方式融入到教学实践中,确保教学方案更加有的放矢。同时还要善于优化整合专业领域的知识,使学生能够切实养成较高的法律实践适应能力以及综合知识能力。
三 新文科视域下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建设发展瓶颈
(一)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滞后性
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不难发现,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方向在于创新型、职业型以及复合型,以及培养对中国特有法治体系准确把握的人才。按照该目标与要求,国内各大高校法学本科专业都必须将实践能力的培养作为人才培养的重点,但由于法学学科具有极强的应用性[3],地方高校在教学实践中很难将创新型、职业型和复合型人才建设目标定位厘清。对此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所谓的复合型就是要以更宽的口径强化人才培养体系,职业型则是系统总结了本职业的培养目标——要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创新型则是要求人才培养不能拘泥于传统,而是要敢于探索求知。高等法学教育不应止于培养具有法律知识的人才,更应培养具有法律智慧的经世济民、治国理政的人才。因此就该层面而言,我国地方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还难以满足现实发展的需要。
(二) 课程教学体系不完善
根据《国家标准》要求,法学本科专业主要由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专业理论课程构成。其中计算机、体育以及外语等均属于通识课程,而专业课程的选课标准为“1+10+X”,其中“1”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10”指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与法律职业伦理十门专业课程。“X”则由各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由各高校自行灵活掌握设计,一般情况下必须要在5门以上,比如证据法、知识产权法等。通过该标准也不难发现,应当基于更加多样和灵活的原则来设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课程教学体系,为法学专业提供更加具有弹性的设置空间,对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通常情况下,地方高校众多必修课程当中一般不会进行自主选择项的设置,即选修课程与法学专业不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学生在选择时缺乏主动权,只能被动接受学校的安排,所以课程选择与学生自身的兴趣契合度不够,这对于个性化法学创新人才的培养显然是不利的。
(三) 实践教学环节实用性不强
依据《国家标准》,法学本科专业主要由毕业论文、社会实践以及专业实习三类实践课程构成,其中实验、实训等学习必须要依托于校外实习基地、专业实验室或者是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同时广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实践要求进行开展法社会调查、“送法下乡”“法制宣传”等活动的组织实施,使法学专业学生树立和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毕业论文所选用的体裁可以是调研报告、实证分析、案例探讨以及问题意识鲜明的学术论文等。但较之于国家标准,目前很多地方高校都缺乏较为完善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实践教学环节,特别是缺乏较强的实用性。比如在模拟法庭方面,很多高校的模拟都是在课堂由教师来主导完成,缺乏实战的真实性;在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实习,较少地接触核心司法实务,无法有效地全面了解司法实务运行实践状态,无法确保对法律实战技巧熟练掌握。
(四) 法学教师学科素养不足
高校科任教师的职责就在于教书育人,不仅专业功底较强,且自身的综合素质能力也必须过关,且要按照新课标的要求养成与之相符合的新文科科学素养。地方高校建设需要以建立强有力的师资队伍为基础,而产教融合有赖于发挥企业(司法机关)、学校以及政府的合力,才能更好地发挥专业价值、专业增值作用[3]。目前地方高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较低,由于教师不仅要按照要求完成各项教学和科研任务,还要在职称晋升方面付诸于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而无暇为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有效的帮助与指导。地方高校也缺少针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制定有针对性的奖励机制、职位晋升等制度,使教师未能积极地参与到产教融合发展中。而司法机关或法律服务机构的人员尽管具有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但缺少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能力,因此也难以取得较为理想的成效,这些都是导致法学专业无法深入进行产教融合发展的瓶颈。
四 新文科视域下地方高校一流法学专业课程建设路径
(一) 完善顶层新设计
新文科建设的主要目的在于,使人文社会科学更加符合和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与国家战略发展方向保持高度一致。而要确保该目标的顺利实现,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新文科建设宣言》指出,新文科建设必须要立足于国际水准,又要充分彰显中国特色。《国家标准》的培养目标中提出,法治人才的培养要更加注重创新型、应用型和复合型,要能够对国际规则非常熟悉,又要能够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结合这些要求,地方高校一流法学专业课程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是顶层设计必须要密切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地方高校要对本科法学专业新文科建设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和挖掘,对各高校培养方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使法学专业《国家标准》能够更加紧密地结合国家的法律制度体系、法学理论体系等。二是切实将“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要求贯彻执行到位。在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设定上更加注重“德法兼修”,尤其是《国家标准》当中增加了关于“一带一路”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要求,即必须要具备良好的素质能力以及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三是要构建特色化的法学专业交叉融合人才培养方案[4]。要围绕法学专业综合改革目标,加强专业核心课程群和特色课程群建设。充分注重课程之间的内在关联,在保证法科学生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文化素养的基础上,针对本科教学层次所对应的法律职业岗位,在开设11门本科法学核心课程基础上,根据高校法学培养目标、地方高校特色及社会需要設立专业必修课程,实现前后关联、循序渐进、理论与实践并行,不断促进法学专业课程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 完善交叉融合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
随着新文科建设的逐步深入,基于法学的课程及相关课程也得到了日益完善,中国特色法学教育体系已经初具雏形,较好地融合了科学、工程、医学以及农学等多个学科,专业课程设计更加合理和优化,法学学科实现了创新发展。一是要通过对课程设置体系进行合理优化,确保不同专业融合的课程设计更加科学。积极探索将计算机数字智能技术、经济学科等内容深入融合法学专业教育,促进新课程知识的生成。二是要对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进行创新,其中要以课程参与式的教学方式作为重点,在教学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在理论教育中要能够“现身说法”,融入更多的实践案例,或在教学中融入更多的角色扮演,以项目式仿真化的教学管理方式推动教学目标的落地。三是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虚拟法律环境,对职业素养的要求产生更加真切的感受,从而正视自身的缺点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提升计划。学校则要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能力方面下功夫,确保能够与当前社会发展对法治人才培养的需求相适合。
(三) 打造新文科法学实践教学体系
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特色法治人才,使其不仅具有较强的问题决策能力、价值判断能力,同时还要具有超强的创新思维。一是法学实践教学要将创新思维融入到教学的各个环节。新文科建设要不断提高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设置比例,将实践教育作为学科建设的重中之重,要优化学科发展方向和策略,与时代发展步伐保持步调一致。二是要充分利用好律所、法院、检察院等优势资源,不断创新和优化法学实践的体制机制。一方面,立足于校企融合发展和法律实践,加大对大数据的应用力度,对法学实验室进行创新设计,在实践教学中融入更多的实证科学理念和方法;另一方面,要积极对标国际经验做法,向国外的司法部门学习,搭建有利于彼此沟通的平台,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将更多的法治人才输送到“一带一路”建设的大平台当中,增强国际交流合作。三是将社会实践作为课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学生深入社会各个方面体察民情、搜集数据,通过系统归纳和研究,能够确保所制定的决策方案更加精准化、智能化,更加有助于现实问题的妥善解决,在法治建设中真正地服务于人民。
(四) 提升法学师资队伍建设质量
师资队伍建设必须要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其与高校的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息息相关,是专业教学质量有效提升的必由之路和保障。一是要在教师培养模式方面进行调整。需要按照教师所属类别实行有针对性地管理,并制定与之相匹配的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标准,将相关的评聘标准纳入到职称评审当中,充分激发教师参与产教融合的热情,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教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取,使“双师型”教师的师资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二是要高度重视法学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既要立足于整体来进行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又要确保培训方案的多元化,健全相应的培训机制,使法学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能够切实得到提升。例如依托司法机关和政府机构的资源场地优势,继续推行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与司法实务部门实务经验丰富律师、法官、检察官相互挂职交流“双千计划”,为法学专业教师的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对优秀法学实务人员的招募,确保用人机制更加灵活。三是法务专业教师要主动学习法律事务部门等的经验成果,在实践当中提升自我。例如让教师通过法律职业技能大赛等方式达到以赛促练的目的;法学教师为学生实习的各个环节提供必要的指导等,严格监督“双师型”教师培训,确保其优势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发挥。
参考文献:
[1] 许桂敏.新文科视域下高校法学交叉融合课程建设探索与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21(7):70-73.
[2] 刘泽华,王莉芬,刘升学.地方高校一流本科教育特色发展路径探索——以南华大学为例[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0(3):22-24.
[3] 刘鑫,唐自政,潘樾,等. 新文科背景下地方应用型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探索和实践——以皖西学院为例[J].皖西学院学报,2020(5):1-6.
[4] 马柳颖.《国标》指导下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践探索——以南华大学为例[J].大学教育,2023(1):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