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博
我国“十四五规划”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新《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鼓励和支持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特别是产教融合型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或者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提出了“全面实践中国特色学徒制,校企联合实施学徒培养和在职员工培训”的总体思路和“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培养一大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的工作目标。在新时代背景下,大力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度开发技术技能人才资源的重要途径。
中国特色学徒制是我国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探索、良性互动、取长补短、互为补充、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并轨贯通、创新超越、全面推进的新阶段,是形成“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认可、校企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培养”的基本遵循,是体现“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改革取向之一。它是指建立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和企业员工技术技能培训机制,政府有关部门与行业组织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合作,对企业员工和校企联合招收的学生,由企业设立学徒岗位,采取“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在企可入校”或者“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及企校双师带徒、工学结合的方式联合培养学徒,将招工招生、技术赋能、技能鉴定、学历提升、职业晋升、社会上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校企一体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其核心理念体现在:实践特征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过程是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养机制是实施学分制或弹性学制;培养目标是提升劳动者综合素质。
新《职业教育法》确立了中国特色学徒制的法律地位,理顺了教育、人社、发改、财政、税务、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等多元主体管理职责,系统设计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协同联动作用、设立学徒岗位的法定责任和培养学徒的主体地位,明晰了补贴、奖励和金融、财政、土地支持等激励保障措施,明确了学徒权益和培养学徒的特色路径和基本导向,有利于降低企业培养学徒的成本和高技能人才不确定流动的风险,有利于解决“校热企冷、重校轻企”、校企“两张皮”、企业培养能力不足和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选、育、用、留”等问题,增强了培养体系的吸引力,为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学徒创造了条件。
当前,我国制造业发展仍面临技术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性供需矛盾问题突出的痛点,尤其是新技术、高技能人才和新兴产业人才急缺问题凸显。全面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可以有效解决企业招工难、职业学校招生难、企业用工不稳定、企业员工技能学历收入同步提升和自我价值实现等问题,可以加快培养更多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我国经济提档加速提供更好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为抢占并巩固全球人才竞争制高点和强国建设做好人力资源深度开发的基础准备。
中国特色学徒制是我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形态,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等都应该重视该制度的推进实施并提供支持保障。
要积极推动构建“政、行、校、企、生”等多方联动、良好互动、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在政策层面,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要各司其职、有机协同,充分发挥职能,依据新《职业教育法》,拟定出台有关学徒制的政策规定和本土化实践性实施办法,从政策引导、经济资源、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给予支持,明确各类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增强学徒制利益相关者尤其是企业的动力和能力。
在管理层面,要参考项目管理模式,推动构建管理机构,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打通多层次衔接和分级培养体系,健全工作标准,加大落实力度,细化落地方案,拓展合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展示良好效果,树立改革标杆,强化典型示范,推广创新案例,复制成功经验,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调动多元参与主体的积极性、能动性。
在操作层面,职业学校应当结合自身优势,研判产业特点,主动联系有合作意愿、特色鲜明、有影响力的企业尤其是产教融合型企业,双方协商联合搭建合作平台,加强合作项目设计与管理,优先探索数字技术、智能技术、高端技术等产业领域;完善校企双导师任用使用机制,充实学校教学团队和企业带教导师队伍,按照技术生成的逻辑共同制定企业岗位标准、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课程体系、教学管理制度、质量监控制度,共同推进招工招生一体化,共同打造校企互聘的双师队伍,共同设计人才培养和评价标准,共同指导学生“做中学、学中做”,共同探索实践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模式。
在破除瓶颈方面,阻碍我国学徒制广泛推行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学徒学生双重身份失衡、不利于培养培训对象定位角色的问题。想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推动招生招工机制改革,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自主权主动权,实行灵活的考核录用和注册招生方式,增加企业员工提升学历和技能的机会。另一方面,要推动学校、企业、学生三方主体签订学徒培养协议,约定各方的相关权利义务,保证学徒学生的双重身份得到认可、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受教育权受到保护、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职业学校要根据中国特色学徒制所强调的工学结合教学逻辑,充分考虑校企双方现有的合作基础及潜在的发展意向,贯彻合作共赢理念,签订适合中国特色学徒制办学需求的合作协议书,配套制定更加科学的管理制度,与企业深度合作,共同开发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专业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标准、校企教材、学习资源、考核评价标准、实施方案手册等,畅通工学内容对接,增强针对性和实践性,最大限度发挥学校教师的专业优势和企业技术骨干的实践能力,开展现场教学、网络授课等更加灵活的学习模式,培养学徒多元技能,实践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
保障学徒培养质量是中国特色学徒制的目标取向,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培养过程尤其需要跟进完善落实配套管理制度。为此,必须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改革创新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结构,校企双主体合作完善学徒岗位标准,积极构建学业成绩与专业素质相结合、职业能力与岗位素养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合理采用培训前诊断性评价和平行性测试、培训过程中形成性测试和相对性评价、培训结束后结果性评价等多维度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成果进行全方位评价,激励学徒达成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