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事实观念是新闻观念体系中的基础观念,关系到对新闻本体、新闻本源、新闻属性、新闻真实、新闻价值、新闻规律等新闻领域主要问题的实质看法,对新闻实践具有根基性的作用和影响。数字技术、智能技术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新闻事实呈现的具体形态,但并没有改变人们对事实地位、属性、功能作用的看法。当代中国新闻(包括新闻实践与新闻研究)拥有自己比较稳定的事实观念:在本体论上,认定事实是新闻的本体(本原)、本源;在认识论上,认为事实是可认识的,表征事实的新闻是能够正确反映呈现事实真实面目的,事实是检验新闻真实性的终极标准。而最具当代中国新闻特色的事实观念是:新闻传播主体尤其是以党媒为主体的专业新闻媒体,应该在树立全面事实观的基础上,特别坚守正面事实观,努力实现全面事实观与正面事实观的统一事实观。或者说,正面事实优先、正面事实主导是当代中国新闻事实观的硬核。总而言之,当代中国新闻的事实观念,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事实观,是价值取向鲜明的事实观,是当代中国新闻整体观念体系的基础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当代中国自主新闻理论知识体系的基础。
【关键词】当代中国新闻 事实 事实观念 正面事实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87(2023)7-019-10
【DOI】 10.13786/j.cnki.cn14-1066/g2.2023.7.003
人與新闻的关系问题是新闻活动中的总问题,[1]其实质是以新闻活动、新闻为中介,建构、处理人与事实世界、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可见,处理好新闻活动总问题的基础是处理好事实与新闻的关系问题,这一关系问题是新闻活动中的基本问题,也是新闻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2]因而,新闻活动主体特别是新闻生产传播主体如何看待事实、对待事实,就成为新闻实践中的优先问题。这意味着,在新闻观念论视野中,事实观念是新闻观念体系中的基础观念,关系到对新闻本原、新闻本质、新闻真实、新闻价值、新闻规律等新闻领域主要问题的实质看法,自然对新闻实践具有根基性的作用和影响。新生数字技术、智能技术造就的新闻生产传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事实存在、表现的形态,使人们对到底什么是新闻事实产生了一些疑虑和新的看法,也影响到了新闻实践活动的实际展开。因此,很有必要就当代中国新闻的事实观念作出系统阐释,为坚守合理正确的事实观念提供理论支持。事实上,认识当代中国新闻的事实观念,是理解当代中国新闻特征的有效途径,也是构建当代中国新闻自主理论体系的基础工作。基于这样的考虑,本文主要从新闻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三个维度,揭示当代中国新闻事实观念的实质内容。
一、事实是新闻的本体
事实与新闻的关系是新闻活动中的基本关系,新闻生产传播活动过程,实质就是围绕这一基本关系的展开过程。因此,不管新闻生态、新闻环境发生怎样的变化,事实与新闻的关系问题,是任何新闻生产传播主体都必须作出回答的问题,至少是必须通过新闻生产传播活动作出实际回答的问题。当代中国新闻业,是以党媒体系为主导的新闻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新闻业,它承继中国新闻的优秀传统,在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党报理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对事实与新闻这一基本问题作出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回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在事实与新闻的根本关系上,当代中国新闻学作出了唯物主义的回答,已经形成了高度共识:在普遍抽象意义上,事实是新闻的本体(新闻本原论的核心命题);在新闻现象意义上,具体事实是具体新闻的本源(新闻本源论的核心命题);在本原与本源之间,具体本源是抽象本原的体现。唯物主义的事实本体观,奠定了当代中国新闻观念体系的基石,成为当代中国新闻理论形成其他主要新闻观念甚至整体新闻理论体系构建的前提。
当代中国新闻学承继了中国新闻学在新闻本体问题上的事实论观念。中国新闻学酝酿于20世纪初,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成型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尽管中国新闻学从源头说是西方舶来品,但从一开始,中国新闻实践者、研究者就将其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国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以满足中国当时的需要,形成了具有自身特征的新闻学。在解释新闻与事实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新闻学的一些奠基者都有明确的看法。比如,徐宝璜在中国新闻理论的“开山之作”《新闻学》中认定:“新闻者,乃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3]又如,在应用新闻学领域,邵飘萍不仅提出了新闻本位观念,也明确指出:“新闻者,最近时间内所发生,认识一切关系人生兴味,实益之事物现象也。”[4]其实,在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中国新闻学术研究蜂起和新闻教育勃兴之时,不少新闻学人,如田玉振、李公凡、潘公展、黄天鹏等,都提出了与徐宝璜、邵飘萍等大同小异的新闻定义。①
当代中国新闻学延续、发扬了中国无产阶级新闻学在新闻本体问题上的基本观念,并逐步建构起比较系统的事实本体观念体系。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之一李大钊认为:“新闻是现在新的、活的社会状况的写真”;[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缔造者之一毛泽东在1925年时便明确指出,忠于事实、用事实说话是基本的办报原则;[6]而在中国共产党延安整风时期,特别是《解放日报》改版期间,陆定一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对唯物主义的新闻本体观作出了比较深入系统的阐释,指出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7]还有一位在现当代中国新闻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新闻人物范长江则直接将新闻定义为广大群众欲知、应知、未知的重要事实,他在1961年发表的《记者工作随想》一文中写道:“什么算是新闻呢?我觉得,新闻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的事实。这个说法不一定全面,但是它贯穿了一个为群众服务的精神。”[8]
从起步阶段的社会主义新闻学到自觉构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学,当代中国新闻实践、新闻学研究像当代中国社会一样,经历了曲折起伏的演进过程。但是,尽管在“前当代中国新闻学”②阶段出现过偏离甚至背离“事实本体观”的现象,③历史的大方向却并没有根本改变,在新闻本体观念上,唯物主义的事实观最终还是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成为当代中国新闻观念体系、理论体系的“定盘星”或“压舱石”。如今,事实是新闻的本体,信息是新闻的基本内涵,已经成为新闻界的共识观念、常识观念。
其二,事实是新闻的本体,这样的本体观念并非只是一个抽象的本质主义命题,任何事实本身都是具体的存在者,而非抽象的存在。对事实本体的真切理解和把握,需要以作为社会现象的新闻活动为基础,对事实的属性、特征等作出具体的分析。当代中国新闻学对事实的基本属性特征,应该说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基本认识。
事实具有自身的客观规定性。尽管定义事实比较困难,一些哲学家甚至认为事实不可定义,但在唯物主义指导下,当代中国新闻学认为作为事物变动情况的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具有自身的规定性,即作为新闻本源的事实具有相对新闻认识主体而言的独立性,或者说先在性和外在性。也就是说,任何事实,一经产生,便有自身的本体状态、现象表现。①新闻认识过程,实质就是运用各种中介方式或认识方法逼近事实本体状态、现象表现的无限过程。尽管任何事实都有自身相对静止的状态,但从原则上说,任何事实本体状况、现象表现都在持续不断地变化。正因如此,一方面增加了新闻认识的难度,另一方面也使新闻认识本身表现为历史过程。只有承认事实本体的客观性,认识活动才有目标和意义。只有承认事实的客观性,新闻认识才不仅有了对象,也有了判断自身正确性、准确性的根据。否认事实本体的客观性,就等于从根本上否认了新闻真实的根基。
事实有不同的类型和存在形式。新闻认识面对的是持续变动的事实世界。在人类眼光中,事实在宏观上包括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自然事实拥有自然事物的自在性,是自然事物的变化状态;社会事实是人为创造的事实,是人类各种活动的产物或表现,具有复杂多样的具体类型,具有不同的样态、存在形式、表现方式,②为新闻的丰富多彩提供了无限的本源可能。就当今的数字新闻、智能新闻环境而言,应该说事实的存在形式、表现方式更为丰富复杂,出现了传统新闻业时代没有的事实表现形态,诸如数据化的事实(数据事实或数据态事实)、网络时空中的网络事件等,它们都有可能在某种条件下成为新闻认识关注的事实对象。但所有这些新的事实样态,都是真切存在的,它们只是以新的方式表现出来;所谓数据事实,不过是以数据方式表征的事实,所谓网络事件,不过是互联网数字空间中发生的符号化事件,它们背后仍然存在着实实在在的人,表达的是真真切切的观念、看法,是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互动而成的一种特殊事实现象。
在新闻认识视野中,事实世界被一分为二:极少数事实被认定为新闻事实,绝大多数事实被看作非新闻事实或一般事实。③新闻传播关注的是新闻事实。新闻事实就是具有新闻属性的事实,或者说就是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显而易见,什么样的事实具有新闻属性,什么样的事实具有新闻价值,对于新闻实践来说才是关键问题,而在观念论视野中,则是新闻事实观念中的核心问题。对上述问题的不同回答,将实质性地决定新闻传播、新闻图景的实际面貌。这实在是太过重要的事实观念问题,本文将在后文专设一节,分析阐释当代中国新闻在这一重要问题上的基本观念。
其三,事实是新闻的本体,但能够成为新闻本源的事实,必须是进入新闻认识视野的事实。原则上说,只要是人类生存环境中发生的事实,不管人类是否能够自觉到,都是对人类有意义的事实。没有进入经验范围的事实,没有进入语言世界的事实,就是不存在的事实,这样的认知在本体论、存在论、价值论上都是站不住脚的。人们不可能言说没有进入经验世界的事实,新闻传播不可能呈现没有进入新闻认识范围的事实,这自然是正确的。但在人类生存世界中发生的事实,不管人类是否自觉到,不管新闻是否关注到,它们在客观上都有可能对人类的生存和生活产生一定的客观作用和影响。因而,事实并不都是扑面而来的存在,还有潜在隐蔽的存在。有些事实敞开在人们面前,有些事实遮蔽在感性之外。新闻认识是发现新闻事实的过程,也是解蔽、敞开事实世界的过程。
事实作为新闻的本体、本源,从客观逻辑上说,划定了新闻的范围或边界。超越事实范围的新闻,是无根性(没有本体和本源根据)的新闻,是制造的新闻、捏造的新闻,属于虚假新闻。未能客观、全面、公正呈现事实真相的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事实的面目,属于失实新闻。虚假新聞、失实新闻都是可以产生实际传播效应的信息形式,它们的欺骗性、误导性,不仅会导致人们对事实世界真实情况的错误认知,还有可能致使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出现偏差和错误。
事实是新闻的本体、本源,但并不是所有事实都属于新闻事实。媒介技术、新闻技术的社会化使用,造就了新闻认识的社会化可能。新闻事实观念的多元化、非专业化,是新闻泛化的基本观念根源。[9]把不是新闻事实的事实当作新闻事实,不仅生成了“伪装的新闻”“异化的新闻”,也造成了新闻秩序的某种混乱;不把真正的新闻事实当作新闻事实,那无异于遮蔽了新闻,掩盖了新闻。不管哪一种情况,都会误导人们对事实世界真实面目的了解。
二、事实是检验新闻真实的标准
事实与新闻的关系是新闻活动中的基本关系。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们期望通过新闻这一中介了解事实世界的最新变动情况(这是新闻的直接目的),[10]并以此为基础为更多的可能目的服务(这是新闻的间接目的)。[11]因此,作为一种特殊的认识方式或话语实践方式、知识方式,新闻能否反映和呈现事实的真实面目,便成为新闻活动的核心问题。如果对这一问题作出否定的(包括怀疑论的)回答,新闻活动将失去自身的意义。当代中国新闻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立场,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肯定性回答。肯定性回答意味着如下的事实观念。
首先,事实是可知的,新闻事实是可以得到正确反映和呈现的。在认识论领域,历来存在着怀疑论和不可知论,新闻认识领域同样存在这样的现象,即怀疑或否认新闻认识事实对象的可能性。当代中国新闻领域坚持和相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观念,①认为新闻认识能够以自己的方式反映和呈现事实世界的最新变化情况,并相信新闻能够发挥直接目的与间接目的相统一的功能作用。
事实的可知性,依赖人类特有的认知能力与认识手段。不断进化升级的技术,不仅为新闻的生产方式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主体可能(如专业主体、平台主体、机构主体、民众主体、智能“拟主体”等),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新闻呈现方式可能,②也为新闻更为客观、全面、快速、公开、透明地反映事实真面目创造了新的可能。在数字新闻、智能新闻环境中,无论从生产传播,还是收受使用,以及管控治理,新闻领域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仅在事实论视野中,在总体历史趋势上,人们普遍相信,与“传统新闻业时代”相比,越来越多的事实可以得到反映和呈现,新闻越来越有能力揭示事实的真相,越来越有可能反映呈现一定社会的整体变动面貌。新闻离人们的生活世界越来越近,而不是越来越远,新闻生活其实就是人们实际生活的一部分,并且贯穿渗透镶嵌在人类几乎所有的活动之中,显示出新闻在“后新闻业时代”[12]及深度媒介化社会中特有的广泛作用和影响。如果怀疑新闻认识的可能性,新闻的功能作用、意义价值将会化为泡影。
事实是可知的,新闻能够正确反映呈现事实,但并不意味着现实中的新闻完美地达到了这样的境界。实际上,新闻即使真实正确,它也只是人们观望、认识和理解世界的一个窗口,③人们看到的各类“风景”都是相当有限的。何况,相关研究一再表明,当今新闻的公信力(或媒介公信力)在持续下降。新闻公信力的下降,本质上是人们对新闻真实性的怀疑,也是对新闻认识事实世界能力的怀疑。人类确实生活在充满矛盾的世界中:一方面是通过符号世界作为中介环境更接近真实的世界,另一方面则似乎生活在一个不怎么可信的符号世界(虚拟世界)中。但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闻公信力的下降,实质是人们对专业媒体权威地位、媒体品格的怀疑,是人们对职业新闻工作者专业新闻能力、职业道德品行的怀疑,更是人们对数字新闻技术造成的某种程度的新闻秩序混乱的焦虑与不满,并不意味着新闻认识本身不能反映呈现事实世界的实时变动情况。新闻能否将事实世界的变动情况反映呈现出来,人们需要质疑的不是新闻认识方式本身,而是运用新闻认识方式的主体。只要专业媒体、平台媒体、机构媒体、自媒体能够通力合作,各尽其能,各展所长,一个动态的、符合现实世界真实变化面目的新闻图景是可以展现出来的,人们是可以通过新闻符号世界大致了解事实世界的最新变化状态的。当然,多元化的媒体能否自主自由地展现自身的事实认知能力、新闻呈现能力,还需要其他的环境条件。
其次,事实是检验新闻真实性的唯一终极标准。新闻的本源是事实,新闻是对事实的反映、陈述、描写、呈现。事实与新闻的如此关系,逻辑上表明证实新闻真实性的标准,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只能是事实。与事实符合的新闻才是真实的新闻。新闻真实的本质,就是新闻内容与事实内容的符合,新闻逻辑与事实逻辑的符合。
在新闻真实问题上,难度不在于从符合论角度理解真实的含义,而在于如何理解符合性的表现,特别是如何在新闻实践中确认符合性的实现。其实,正因为确认符合性的不易,才使不少人对真实符合论持怀疑态度。但也正是为了降低甚或消除对真实符合论的怀疑,人们才提出了各种各样理解新闻真实的方式,诸如“有机真实”观念、[13]“目击”或者说“在场”真实观念、[14]信任真实观念[15]等。
在普遍意义上,人们不可能都去直接经验事实现场、事实过程,也不可能以直接感知方式去观察、认识事实。新闻只能以各种符号编码而成的文本形式直接呈现表征事实。如此呈现在内容上与事实对象的关系有多种可能,符合、不符合或介乎符合与不符合之间。如果符合,那就说明新闻真实直接表现为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可以称为文本真实或符号真实。可见,将文本真实或符号真实直接认定为新闻真实的本质是不准确的,它只是新闻真实的表现形式而已。人们能够通过文本中介认识理解事实的实际内容。
新闻实践中,人们一直都在探索实现和判定符合性的途径和方法,就历史积淀到现在的成果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如果新闻生产传播中严格遵循了專业新闻生产传播的理念和方法,①形成的新闻便被认为是可信的,是与事实符合的。需要注意的是,专业观念与专业方法本身也是历史性的。二是如果参与一定新闻生产传播、管理控制、收受使用的多元主体(实际中主要是多元化的新闻生产传播主体之间),经过交流、对话、协商,②达成了一致的认识结果,新闻便被认为是可信的,是与事实符合的。三是已经呈现出来的新闻,如果经得起人们的质疑,经得起各种事实核查方式、手段的检验,③新闻便被认定是真实的,是与事实符合的。看得出,不管哪种途径、哪种方法,都难以形成绝对符合的认定,但这并不是一些人所说的新闻认识的困境,而是新闻认识本来的实际状态。新闻是过程性存在,是历史性存在。从认识论原则上说,新闻认识方式与其他认识方式一样,对对象的真理性把握、真实性把握都是有限的,都是在一定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实现的。
再次,没有客观事实根据的新闻是虚假新闻,未能客观、全面反映客观事实的新闻属于某种程度或范围的失实新闻。虚假新闻是对新闻伦理规范、新闻职业德性、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彻底背离,失实新闻则因不同的失实原因也在不同程度上违背了职业道德规范与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或限制。在数字新闻、智能新闻环境中,各种新生技术也使虚假新闻、失实新闻有了更多“五花八门”的“高超”表现,诸如沉浸新闻、元宇宙新闻、智能体新闻在给人们带来身临其境的感觉时,也使人们对新闻呈现与艺术表现之间的界限难以清晰区分,这些新的新闻呈现方式给新闻真实、新闻伦理等都带来了新的挑战。[16]
事实是新闻的根源,事实从客观上约束了新闻的边界。然而,新闻是新闻认识主体的直接产物,新闻生产主体会在新闻生产活动中发挥不同性质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使新闻与事实之间产生各种可能的变异关系。从消极意义上看,最典型的有两种表现:虚假新闻的制造与失实新闻的泛滥。它们都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背离了新闻的根本要求:以事实为根据,尊重事实的客观性,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而不是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17]
需要说明的是,可能多少让人无奈的是,人们永远都找不到一些事实的真相,或者永远都难以确认一些事实的真相。新闻认识仅是人类认识事实世界的一种方式,其能力是有限的,功能作用也是有限的。每一种认识事实世界的方式,如果能够发挥各自的意义和价值,那就很是令人满意了。
总而言之,在认识论意义上,当代中国新闻领域确立了基本认同的事实观,即事实是可知的,是可以得到正确反映和呈现的;与事实的符合,是新闻的目标,是新闻真实的实质所在,事实是新闻真实性的终极标准;没有事实根据的新闻是虚假新闻,没有正确反映事实的新闻是某种范围或程度上的失实新闻。可见,人们在认识论意义上谈论新闻问题时,总是离不开事实观念这个基础的。
三、正面事实是新闻选择的主要对象
新闻认识面对的是整个事实世界,但新闻认识方式关注的是事实世界的最新或正在变动情况(当然也会以新闻方式回望历史事实、前瞻可能事实),特别关注的是那些与一定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兴趣密切相关的变化情况,这使新闻认识与其他认识事实世界的方式从对象性上初步区别开来,也使新闻认识显现出自身特殊的、不可替代的意义和价值。当代中国新闻在关注事实世界整体变动情况的基础上,特别关注事实世界变动中的主导情况、主流情况,在具体的新闻认识活动中,特别强调对正面事实的认识、反映和呈现,这是当代中国新闻事实观中最具自身特色的观念,也是当代中国新闻事实观的典型特征。理解当代中国新闻事实观的关键,在于理解当代中国新闻业作为党、政府和人民之耳目喉舌的性质,在于理解当代中国新闻媒体特别是党媒不仅是新闻信息生产传播机构,也是新闻宣传组织、思想宣传机构和舆论引导中心,在于理解当代中国新闻工作不是纯粹的信息工作、新闻工作,而是新闻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的统一。如何对待事实,是由新闻媒体的性质、传播的立场以及价值取向所决定的。
第一,在事实观念上,当代中国新闻的基础要求是以全面事实观关注事实世界的整体变动情况。全面事实观,也可以说是实事求是的事实观,在新闻传播中的突出体现,就是强调新闻的整体真实或宏观真实,即新闻要呈现一定时期内社会的整体真实面貌,反映社会的主流主导情况,不能总是停留在个别真实或具体真实的层面。[18]
全面事实观的实质要求在于,新闻传播主体特别是以党媒体系为主的建制性新闻媒体在选择新闻传播内容时,必须处理好不同类型新闻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不同领域、不同人群、不同性质、不同层次新闻事实之间的关系,以便人们能够立体化、全面化地了解事实世界的变动情况。现实中,新闻传播主体易于将新闻眼光投注到自己认为重要的人群、重要的地区、重要的领域上,轻视或忽视对其他人群、地区、领域的关注,这自然会造成新闻传播的不平衡、不全面,甚至造成新闻歧视、新闻异化。新闻异化的一种典型表现就是,一方面过度敞开了事实世界的某些部分或侧面,另一方面却有意无意遮蔽了事实世界的另一些部分或侧面。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是,新闻传播主体需要用全面的事实观指导新闻生产传播实践。没有全面的观念,不可能有全面平衡的新闻传播。
进一步看,当代中国新闻的全面事实观,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单一的或狭隘的新闻事实观念,它要求新闻传播主体要以更为宽广的新闻宣传、新闻舆论视野关注事实世界的整体变化,事实上就是要求新闻传播主体要处理好具有新闻价值、宣传价值、舆论价值事实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典型新闻事实、一般新闻事实与非新闻事实之间的关系。对于一定的社会来说,其社会的真实面貌是由所有事实共同决定的。新闻事实仅仅是事实世界的一部分,无论如何突出重要,对新闻事实的反映呈现并不必然能够反映呈现事实世界的整体变化情况,至多只能反映新闻事实范围内的整体真实情况。[19]
如此看来,当代中国新闻在真实反映呈现事实世界上,被赋予或承担着更多也更为重要的责任。这意味着,与其他环境中的新闻相比,在当代中国语境中,新闻专业媒体要做好新闻生产传播工作,需要更为周全的眼界,更为系统的观念,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毫无疑问,这也说明,新闻领域在当代中国社会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与作用,是事关治国理政的大事。①由于当代中国新闻的全面事实观,内在要求必须关注新闻事实以外的其他事实,必须认真处理好新闻事实与非新闻事实之间的平衡关系,也即需要做好所谓纯粹新闻工作之外的宣传工作、舆论工作、思想工作、信息服务工作。这正是当代中国新闻的特色所在。如果用纯粹的西方式专业新闻事实观观照当代中国的新闻实践,那中国新闻当然显得似乎不伦不类了。但这样的框定,显然用错了地方,中国是中国,中国不是西方。当代中国新闻正是在全面事实观的指导下,使新闻在整体上更加客观、全面、公正,也正是在这样的事实观指导下,新闻成为促进社会优良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成为一种可以用来展开社会治理的手段。
当然,需要当代中国新闻领域注意的是,新闻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定性,有其自身的特征和规律,在事实世界中确实有其特别关注的主要事实对象,这是做好新闻生产传播的基础。新闻工作只能承担其能够承担的职责,如果让其担负过多、过重的责任,很可能造成出力不讨好的结果。如果新闻传播偏离新闻职责过多,承担其他任务太多,那就会影响其正常功能作用的发挥,很有可能造成人们对新闻媒体新闻本位功能信任度的降低,②果真如此,期望通过新闻实现的其他目标也就难以很好地达成。
第二,在事实观念上,当代中国新闻的重点要求是以正面事实观关注事实世界的变动情况,即新闻认识要特别重视对正面事实的反映和呈现。正面事实观在新闻实践中体现为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工作方针。
在价值论视野中,在与主体的价值关系中,事实世界不再是纯粹的客观世界,而是价值世界。事实世界也许是独立的、中性的,但一经与确定的主体直接地或通过一定中介间接地构建起某种关系,在具体事实与具体主体之间,就会形成一定的价值关系、意义关系。客观事实在价值关系中可以被区分为具有不同价值属性的事实。如果以事实带给一定主体的实际效应为基本参照,可以将事实大致分为正面事实、中性事实和负面事实三大类。从理论逻辑上说,正面事实是指在与一定主体关系中给主体带来优良(正面)效应的事实,负面事实是指在与一定主体关系中给主体带来不良(负面)效应的事实,中性事实是指在与一定主体关系中没有给主体带来明显正负效应的事实;从现实情况上看,正面事实、负面事实、中性事实往往界分不会那么清楚,常常是同一事实对一定的主体而言显现出不同的价值属性,这也是新闻报道能够选择主观角度的客观依据。
将构成事实世界的事实在一定的价值论视野中分为正面事实、中性事实、负面事实,是当代中國新闻事实观十分突出的特征。当代中国新闻以“人民中心”或“人民至上”为核心价值观念,人民的信息需求、新闻需要等是评判事实价值属性或事实价值类型的终极标准,[20]即只有那些能够为人民利益带来正面效应的事实才会被定性为正面事实,相反则是负面事实。“坏事情才是好新闻”,这一广泛流行于西方新闻界的说法,不是当代中国新闻的主导事实观念。“好事情才是好新闻”,才是当代中国新闻的主导事实观念。在新闻宣传、新闻报道中,正面事实优先、正面事实主导是当代中国新闻事实观的硬核。
正面事实不是一个抽象的范畴,在新闻实践中正面事实是具体的事实存在,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人民中心”或“人民至上”的新闻价值观,从根本上决定了当代中国新闻集中关注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民大众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以及社会生活中的最新表现、最新创造、最新成绩,自然也会关注党和国家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新进展、新气象、新成绩、新成就。这些新表现、新气象、新创造、新成绩、新成就是正面事实的主要构成部分,大致表现为新闻业界习惯所说的正面典型事实、经验事实、成绩或成就事实。这样的事实,具有振奋人心、激励鼓动、希望召唤的巨大能量。以如此事实为主要报道对象,也是当代中国新闻典型的新闻实践观念。[21]
正面事实观,在新闻实践中,就是要求专业新闻传播主体要把主要目光投向这样一些事实,这也是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在对象意义上的核心所在。正面为主的新闻,与正面事实的主要表现形式相对应,主要表现为典型新闻(典型报道)、经验新闻(具有代表性的领域经验、工作经验报道)、成绩成就新闻(各个领域比较重要而突出的工作成绩、成就新闻)。当然,当代中国新闻也会始终坚持全面事实观,积极关注人民群众生存、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困难和不幸,同样也会关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领域出现的各种可能的负面事实。应该说,当代中国新闻事实观是一种正面事实为主①但又注意负面事实、一般事实的统一事实观。
第三,在强调正面事实观的前提下,当代中国新闻从未忽视全面事实观念,实际坚持的是统一事实观,就是要求在新闻生产传播实践中处理好不同类型事實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全面事实观是正面事实观为主导的全面事实观,或者说,正面事实观的坚守,始终以全面事实观为基础。在如此正面与全面统一事实观的指导下,当代中国新闻呈现出正面为主的传播图景,[18]这也是符合当代中国社会总体现实的新闻图景。
应该说,当今时代的整体发展,为统一事实观念的实现提供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好的条件。人们看到,互联网基础设施的系统构建、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智能技术的持续升级、深度媒介化社会的快速形成、元宇宙的想象与建构,正在将人类新闻活动带入一个全面展开的“后新闻业时代”。[12]在已经形成并不断进化的数字新闻、智能新闻环境中,专业新闻媒体、平台媒体、机构媒体、自媒体以及人工智能体已经构成了新的媒体生态系统,各种类型媒体以及多元新闻传播主体形成了共存、共在的主体生态结构方式。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中,全面事实观与正面事实观的现实统一,不再是专业新闻媒体单打独斗的事情了,而是需要当代中国所有新闻传播主体的共同努力。只有多元传播主体能够相对自主、自由地各尽所能、各显所长,才能有利于一个比较全面的事实世界得到大概率的反映和呈现。事实世界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之所以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反映,正是数字新闻技术、智能新闻技术支持的结果。无限的“微”反映、“微”呈现,造成了传统新闻业时代无法想象的“宏”反映、“宏”呈现。而正面事实的反映和呈现,就实际来看,尽管需要多元传播主体的共同努力,但核心职责应该以党媒为核心,由专业新闻媒体、职业新闻工作者来承担。
实事求是地说,当代中国新闻在正面事实观念的落实上做得比较到位,但在全面事实观的实现上尚有不足。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专业新闻媒体对负面事实的关注度不够、用力不足,且显露出越来越疲软的现象。新闻的力量不仅在于以正面报道方式实现宣传鼓动和舆论引导,也在于监测环境、守望社会,展开真实、客观、公开、公正、有度的建设性批评。经验事实告诉人们,高质量的新闻批评往往更易激发人们对相关社会现象的关注,更有利于促成对一些社会问题的解决,从而使负面事实通过一定的机制发生转换,实现所谓“坏事变好事”的结果。②“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新闻工作方针是全面之下的正面为主,并不排除对负面事实的报道。”[18]“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22]在当前环境中,专业新闻媒体要想赢得人民大众更好的信任,对社会阴暗面的批评、揭露亟待加强。“如果‘党媒’体系的新闻报道,既能以正面为主,同时又不忽视负面情况,那就可以用新闻方式使社会大众更为全面真实地了解社会、了解国家,不至于陷入片面的认知,从而导致可能的盲目乐观或悲观。”[18]
结语
事实观念是新闻观念体系中的基础观念,关系到对新闻本体、新闻本源、新闻属性、新闻真实、新闻价值、新闻规律等新闻领域主要问题的实质看法,对新闻实践具有根基性的作用和影响。在新闻实践中奉行什么样的新闻事实观,意味着能够实际反映呈现出什么样的新闻图景。
数字技术、智能技术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新闻事实呈现的具体形态,造就了大量的数据事实,使得人们难以直接感性地观察事实、掌握事实,但数字方式只是客观事实的表征方式、中介化方式,并没有改变人们对事实地位、属性、功能作用的基本看法。可以预料,在数字环境、智能环境中,新闻事实的形态还有可能以新的技术化、媒介化面目出现,但不管怎样变化,都超脱不了客观事实的根基。
当代中国新闻(包括新闻实践与新闻研究)拥有自己比较稳定的事实观念:在本体论上,认定事实是新闻的本体(本原)、本源;在认识论上,认为事实是可认识的,表征事实的新闻是能够正确反映呈现事实真实面目的,事实是检验新闻真实性的终极标准;当代中国新闻认识论,明确反对各种新闻认识中的怀疑论和不可知论。而最具当代中国新闻特色的事实观念是:新闻传播主体尤其是以党媒为主体的专业新闻媒体,应该在树立全面事实观的基础上,特别坚守正面事实观,努力实现全面事实观与正面事实观的统一事实观;或者说,正面事实优先、正面事实主导是当代中国新闻事实观的硬核,它典型地反映和体现了当代中国新闻事实观的价值取向或价值底色。
当代中国新闻的事实观念,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事实观,是价值取向鲜明的事实观,是当代中国新闻整体观念体系的基础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当代中国自主新闻理论知识体系的基础。
需要再次说明的是,如果我们要想构建起当代中国新闻学自主的知识体系,就不能停留在原则层面上的重复性阐释,而应该沉下心来,走向新闻实践,走向学脉传承的深处,认真研究探索事关知识体系建构的观念体系、概念体系和问题体系,只有这些实质性的知识内容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所谓的理论框架、知识体系才有可能建构起来。这也正是本文的用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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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当代中国新闻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22JJD860018)
作者信息:杨保军(1962— ),男,陕西富平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新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