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誓宏
澳門回歸24年來,特區全面治理能力、管治水平均有一定的提升,當然現在並非最為完善的情況,特區政府仍需繼續思索作為唯一行政機關的重要性,並推動更能充分發揮“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獨特優勢。除著社會發展,政府獲取資訊及居民意見渠道日益多元,特區政府亦有把握到社會隨時代的變化,以各種新的諮詢渠道、宣傳方式進行更為有效的管治,同時亦保持過去與社團溝通,尤其是施政方針前接見各社團的傳統特色。總括來說可以說特區政府需要繼續“穩中求進”。
消除部份根深蒂固的隱患,
讓行政機關重新注入活力
特區政府回歸20多年來,社會治安日益改善,居民安居樂業,於2019年時更成為中國最安全城市排行第一,體現澳門回歸後社會環境的不斷改善。不過在取得上述光鮮的成就,特區政府須明白“驕兵必敗”的道理,在行政範疇的管治仍要繼續進行行政機關各範疇的改革,現時的特區政府仍有部份根深蒂固的隱患,需要及時消除而讓整個行政機關重新注入活力,以不負中央對澳門特區的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的期許。
舉一個比較迫切的例子,特區政府諮詢組織的委任仍有改善之處,例如近年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換屆,表面上留有一定名額進行公開自薦或由社會具名望人士推薦模式,以尋找更多來自不同界別,特別是青年的聲音。但實際上我了解到的情況,公開自薦的名額基乎沒有,因我也遇到一名有能力、有相當的專業的青年,主動找我去瞭解如何能推薦他獲委任成為諮詢組織的委員。但事實上經我瞭解情況,負責名單的部門早已確定好名單,如該有意願成為委員的青年沒有所謂澳門“傳統社團”的推薦及草擬名單,縱使該青年能找到眾多社會知名人士,甚至是過去曾擔任相關諮詢組織委員的推薦,也是徒勞無功。這樣將無法準確將澳門各方的聲音匯聚至諮詢組織,令特區政府無法充分聽取社會的真實聲音,導致施政方面總無法更進一步,令居民對施政抱有懷疑,令社會存有分化的隱憂。
激勵公務員向上流動的動力,
在於有完善且合理的法律規管
特區公務員團隊是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回應目前公務員團隊的表現的滿意度如何?我的看法是,絶大多數特區公務員表現優秀,疫情期間尤其是前線基層人員付出極大的努力,為保持澳門處於相對規律的生活付出巨大貢獻,但疫情結束後,經濟仍處於恢復階段,公務員的工作環境卻未有進步,現時公務員內部士氣低落,原因工作環境現小圈子文化,且各種超時工作未得到應有的補償,同時近年工作任務日益繁重,而近年退休的公務員日益增加,但招聘進度未能及時填補空缺。
激勵公務員向上流動的動力,在於有完善且合理的法律規管,才能吸引公務員力爭上遊,但現時有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令擔任領導主管一職伴隨著極大的風險,這主要是因為,澳門現體制缺乏一定程度的容錯機制,令主管級不願積極提供施政觀念,只純粹簡單服從來自上級的命令,因此這一階層無法發揮本應有的行政創造力功能,消極對待自己的職級,造成現時無法吸引有能之人積極主動尋求升至領導主管的動力。總括而言,特區政府需要就現有的公職制度進行全面性梳理,以推行深層次的改革。
現行公務員績效評估制度存在哪些問題?有否優化的空間?簡單來說,現時的公務員績效評核完全掌握在直屬上級的手中,如果與上級有非工作方面的糾紛,其個人感情將嚴重偏亂評核原因,評出的分數根本無法反映事實,令前線公務員因擔心丟失滿意評價,不論上級意見是否合適,均一律接受,造成不良的循環。
因此,需要參照其他發達國家、或者就近內地的公務員制度,賞罰分明,賦予前線公務員有投訴上級不合理的權利,而非現時無路可訴,更擔心遭秋後算賬的後果,故需要設立獨立第三方組織,以公開透明的方式處理。此外,公務員舉報要有足夠保障機制,待事實查明如屬舉報內容,更應作出適當處置及獎勵,而非現時需要利用公民輿論脅迫政府調查,這樣對於行政管理的發展並非好事。
《通則》法案小修小補,需以
更大的勇氣推動相關改革
今年初獲通過的《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主要內容包括:優化人員調動制度。將現行“調任”、“調職”、“派駐”、“徵用”四種調動方式,整合為“調任”及“派駐”兩種制度,並完善相關規定;完善轉職規定。明確部門可安排人員“轉職”的情況,在通過倘有的入職實習或培訓後,可在一般職程與特別職程之間進行;優化臨時定期委任制度。
在我看來,法案修改未能完全符合上述的深度改革效果,現時澳門的公職相關法律法規組成複雜,但特區政府近年來數次的修法仍為小修小補的階段,特區政府需就現有的行政機關進行深度梳理,並以更大的勇氣推動相關改革。明顯的例子就是現時內部仍有部份職程或職級“不受待見”,衛生中心的護士及醫生,工作多年後其薪俸點只能從560點調升至600點,導致相關職位人才嚴重不足,無法吸引更多醫療人才投入至公職部門;另外,儘管現時行政技術助理員(195點)合併至技術輔導員(260點),但對於該職位部份的公務員多年來為澳門的付出,這批優秀的公務員本擁有豐富的經驗,特區政府實際上應直接合併入技術輔導員職程,避免增加不必要且效果甚微的行政成本。
深合區建設,應招募更多澳門青年為主要骨幹公務員
建議未來橫琴深合區的建設要吸引更多澳門青年的關注,但現時仍處於起步階段,特區政府委派或掛職中高級具經驗公務員至橫琴深合區參與建設是相對合理,但這只是短期措施,從長遠來看,橫琴深合區要獲得澳門的主動積極投入,必須以培養專門赴深合區的青年公務員為主要骨幹,因此應繼續採用招募澳門籍居民的方式,每次新招聘公務員,都是一個向澳門居民宣傳深合區的良機,同時也是增加澳門居民主動認識瞭解深合區的契機。政策需要按時度勢,要瞭解清楚國家建設深合區的戰略目標,吸引更多青年的參與,這將會對深合區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最終才能達到中央的戰略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