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晶晶
徐永光,公益界极响亮的一个名字,他是中国最早一批的公益实践者。34年前,他创办的希望工程,是中国公益最醒目的一张名片,算得上是国人认识公益的开始。
2007年,他离开官办公益机构,加入“支持民间公益”、非公募的南都基金会。他的志业也从“做好一个公益项目”的公益操盘手,转向“发现和支持更多好的民间公益项目”的公益投资人。
徐永光认为,实现上述所有目标最有效率的驱动力是:市场化。
在他的朋友、同样关注公益问题的学者李小云眼里,徐永光总是毫不吝啬地批判着传统慈善的低效率问题,不断呼吁公益要按照市场的机制运作,他宣讲的急切和热情可以用“一天参加四场讲演”来衡量。
但呼吁公益市场化的观点也给徐永光招致许多争议,批评者质疑他的主张“否认人有利他的可能性”,脱离了公益的本质,又有“美化商业,贬低公益”之嫌,会将中国公益引入歧途。在持续的争论中,有学者就此分出了公益市场主义、公益原教旨主义、公益改良主义三种主张。
究竟是“道不同不相为谋”,还是“殊途同归”?观点交锋之前,首先需要理解,徐永光主张的“公益不能去市场化”,究竟意味着什么,他又为什么如此主张?
为此,徐永光向南风窗讲述了他的观察与思考。
我参加过联合国妇女署的一个慈善论坛。会上,中国女子学院教授刘伯红讲了一个案例。一年冬天,她到受灾村去送温暖,一个妇女拉着她说,她入冬以来已经收到第四件皮夹克了,还是男士的。但这位妇女真正需要的,是婴儿奶粉。
政府发放救灾物资的管理严格得很,不会出现几级政府或不同政府部门重复发放的现象。可以肯定,来送温暖发冬衣的是慈善机构。
我们来算一笔账。假设一个村庄有100个人,每人都分得4件皮夹克,一共发出去400件,按每件皮夹克购置成本300元算,一共要花掉12万元。
但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送冬衣,不穷的村民可以自己购买解决,太穷的贫困户有政府照顾;需要公益援助的,我们按40个人来算,每人一件皮夹克,只需1.2万元,而从1.2万到12万,90%的捐款被浪费了。
况且送冬衣时,军大衣比皮夹克管用,保暖又便宜,1件军大衣只需要100元,原本花4000元就能满足这40个人的需求,结果不同的公益机构蜂拥而至,最后却投入了30倍的钱,根本就是浪费。送人家不需要的东西,最后村民也觉得你乱来。
类似的爱心包太泛滥了,但公益机构也能给捐赠方报账,提供领取人的登记信息,表明我们发完了,企业还觉得你干得好,下次还找你合作。
以前我就说过:“情怀最伟大,过程很享受,结果不重要。”这是做公益最常见的毛病。在一些公益机构的逻辑里,我的产品、服务是白给的,受益方没得挑,反正你不要白不要,就不讲效率。
公益的痛点之一是道德化,其中一个表现是,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就用道德来自卫,掩盖低效率,不是效率为上、结果为上,整个过程充满了虚假包装,公益深受其害。
我对公益的批评主要针对制度设计,效率问题是制度设计不完善的一种表现。制度设计的观念上,只有市场化才能把公益做好。
需求导向叫市场化,它一定是互通有无、解决供求不平衡的问题。这要求公益资源配置要有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同时组织运行要有规则,它包括:公益捐赠完全出于自愿,不能派捐、逼捐;反对垄断公益资源,确保公益组织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政府做政策制定者、裁判员,不做运动员等等。
雅安地震的时候,壹基金通过互联网做募捐筹集了4亿元。现在如果他们自己来募捐,是违法的。因为任何一家公益组织和没有领到平台“牌照”的互联网传播机构或技术开发第三方,首先面对的是一张未经行政许可的“生死牌”。
一个妇女拉着她说,她入冬以来已经收到第四件皮夹克了,还是男士的。但这位妇女真正需要的,是婴儿奶粉。
腾讯、阿里幸运些,获得了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资质认证。它们免费为公益服务不容易,这些年我一直是关爱有加,极少公开批评,即便它有一些毛病。就拿去年的“99公益日”来说,大量官办机构进来筹款,行政力量介入之后,把很多捐款都虹吸走了,也出现了派捐、逼捐的现象和投诉,这其实是在消耗对公益的信任,是雪上加霜。
平台的数据共享也是公益的痛点问题。绝大多数慈善组织虽拿到了捐款,却几乎没有拿到捐款人的大数据,没有像国外的公益机构那样共享捐款人数据,这也限制了中国互联网公益的发展。
这些都是非市场化操作的必然后果,总而言之,现在要反思。
公益是面向不特定群体、平等受益。像水滴筹这类互联网的个人求助,是针对特定个人的私益慈善,类似于个人馈赠,不是公益慈善,但同样以互联网为工具。公益慈善和私益慈善,现在有一个非常鲜明的对照:
传统的私益慈善,原先是熟人互助,但现在他们借助市场化和互联网打破了熟人社会的限制,做成了“一人有急难,八方施援手”的模式;反倒是需要行政许可的互联网公益募捐变成了杀熟,拉自己的亲戚朋友来捐钱,退回到人情消费,还常常偏离自愿捐赠的慈善伦理。
效果差异很直观: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3家公司主导的个人大病网络求助募捐,2014年以来筹得的善款超过了1000亿元,可成千上万家公益机构参与的互联网公益募捐,从2016年以来,规模只做到了360亿元,为什么?我认为,公益是被反市场化的制度、加上道德化的限制给捆死了。所以我说,传统慈善借助互联网已经一飞冲天,现代公益还在地上匍匐,还不见得是前进。
我在南都基金会做过一个“新公民计划”,当时我们在全国征集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公益项目,对项目进行评估,根据打分排名资助前12个项目,意外发现排名最高的两个公益项目全来自企业。
第一名是“流动科技馆”,做的是买一辆面包车,车里有100个科学小制作。这辆流动科技馆就在当时北京的100多家农民工子弟学校巡回,每个学校待3天,让孩子们手动体验、完成科学制作、走近科学。每个制作都可以拆装重复利用。我们算了账,包括买这辆车在内,一个孩子参加一次活动,平均只需要8分钱,性价比很高。
这个结果给了我一个启发,为什么这12个项目当中,遥遥领先的是两家公司的公益产品,反倒是没有纳税压力、人力成本也低的公益机构,项目落在了下风?其实这个时候,是否具备适销对路的市场化思维,有没有经历过市场竞争,就显出区别和优势来了。
之前,人大法工委、民政部向我征求《慈善法》修订草案的意见,现在草案也还在审议阶段。草案加了一条:互联网平台为募捐提供服务不得收费,也不能插入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链接。
我的意见是,这些互联网平台都是商业机构,不是公益机构,既然它们提供了服务、付出了成本,为什么不能收费?它们做公益、捐款是另外一回事。这完全否定了公益市场化运行的逻辑,是在《慈善法》原有“发牌照”的硬伤上又插了一刀。全国互联网公益的捐款规模,远远落后于3家公司为个人大病做网络求助的募捐规模,这难道不是硬伤的证明吗?
欧美国家,筹款成本是15%至16%,按照香港乐施会的行为指南,筹款成本是善款的1/6。我给腾讯阿里讲,你们是过渡模式,只有那些提供收费服务的互联网公益平台才是方向。英国有一家互联网筹款平台Just Giving,在上面筹款是收平台费用的,这个平台已经被收购,现在成了上市公司。
假如这样一批按市场化机制运行、专门服务于公益募捐的互联网公司起来了,中国的公益一定会有所突破,行业水准将得到提升。
我本是商业服务,让我免费,就很难有动力做好,会影响效率,甚至造成浪费;相反供需对接、物有所值,才能形成激励,持续运转。有句话非常经典,免费的是最贵的,实际上,很多隐形的代价被忽略了。
教育公司“好未来”有一个“希望在线”网站,想把公司开发的优质课件和名师讲课视频,通过互联网输送到农村,特别是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共享,但在项目设计中,“好未来”公司及其基金会陷入了一个容易“做不好也做不大”的误区:完全免费,因为是做公益。
一个好的课件,千百万人都可以用,这是信息产品区别于实物产品的特性。信息化的教育产品和农村贫困孩子共享,固然边际成本很低,但带宽成本、课程的再开发、项目的推动都是有成本的。好未来公司再有钱,但是做得大就亏得多,做着做着就会支持不住了。你可以免费做好一个县、两个县,但是光靠公益支撑不了上亿的农村中小学生,如果局限在一两个县,让更多孩子错过这些福利,其实才是不道德的。
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3家公司主导的个人大病网络求助募捐,2014年以来筹得的善款超过了1000亿元,可成千上万家公益机构参与的互联网公益募捐,从2016年以来,规模只做到了360亿元。
假如城里的一个孩子一年交几千元到上万元,农村孩子交几百元、几十元甚至更少行不行?如果是免费,家长就不会参与、不会关心,而哪怕只收一点费,家长花钱了,孩子会更珍惜,好好学,物有所值,就会持续购买和受益。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扶贫领域,比起直接给农民发钱,提供小额贷款帮农民发展生产,养鸡或搞种植等等,才是真正有效的,因为一般情况下,他们没法从银行拿到贷款,缺少挣钱的启动资金。
当初很多人质疑小额贷款的年利率太高(注:年利率在15%~21%,受司法保護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24%),上面还好多人来调查这件事。
很多人不懂,贷款利率如果很低甚至无息,任你如何设防,需要钱做生意的富人和商人都会用各种手段把贷款“抢走”,但高利率能把他们拦住,这些贷款才能流向贫困农户—对他们来说,这笔钱太重要了,越穷就越需要它。
最早创设这个模式的孟加拉乡村银行,给创收目的的贷款利率为20%,发放贷款之前,还要对申请人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但凡不是极其需要这笔小钱的人,熬不过这7天就自动放弃了。
因为是小额贷款,单笔一般不超过2万元,也就是说,100万元至少要贷给50个农户,农户很分散、又没有担保,管理成本很高。小额贷款的信贷员,放贷金额不及银行信贷员的千分之一,工作量却大很多。网上有个帖子说,一名中和农信信贷员现身说法,他累计放款89万元,管理着32个小组,一共160户,如果没有相应的利息来支持管理成本,小额贷款是无法持续的。
如果农户用这笔不到2万元的贷款挣到了钱,即便是最高21%的年利息,也不超过4200元。负担相对有限,如果承受仍有压力,农户更会慎重地评估和投产。这是贷款不免息、反而高利率的市场作用。
34年前,我做希望工程就是市场化的思路,一开始就是需求导向。我们来介绍乡村孩子失学的困境,把儿童问题、教育问题和贫困问题“三位一体”地告诉社会公众,激发大家参与。他们提供了资助,看到了孩子们的可喜变化,得到一种成就感,参与的热情就越来越高。所以,希望工程的捐赠人和受助的孩子是互为供给,互为需求,双向受益。
捐赠人是最重要的参与者,只有把捐赠人的这笔钱用好了,让他的投入得到放大,满意了,他才会积极参与,真正持续地参与解决问题。把捐赠人效用的实现和满足作为最高目标,跟解决社会问题没有矛盾。
1998年,希望工程10周年的时候,我们花了100万元找人做评估,自愿捐款的占98%,这样做是对的,市场化就是要供需对接、公平交易、自愿捐赠。
公益市场化有两个对立面,除了道德化,另一座大山是行政化。行政化的背后是权力,市场化的背后是权利,市场是尊重各方权利的,对公益市场化来说,是尊重捐赠人、受益人,以及公众参与所要求的透明和知情。
2009年,《中国社会报》曾设专版讨论“谁在阻碍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我说:“慈善属于民间,不是政府行为。”但一直到现在,还是有不少人把慈善变成政府财政的补充;本来,这些钱应该由民间支配。尤其官办慈善机构本身已经有很多资源,现在还每年虹吸,把互联网上的社会捐款拿走一半。
政府应该是超然的,是规则制定者和监管者,哪个违规打击哪个,如果政府下场当运动员,监管很容易缺位。充分的市场化不会劣币驱逐良币,只有不公平竞争、坏的东西被保护起来了,才会劣币驱逐良币。
公益参与第三次分配的铁律是自愿和透明,如果政府一进来,第三次分配就容易走样,既不自愿也不透明,这会伤害公众对公益的信任。这是公益最大的痛点。
现在都在强调要用创新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政府、企业、公益机构都在做,但是政府一般不会跑到创新的前沿,稳健是政府的逻辑。企业擅于创新,但企业也在制造社会问题,比如食品安全、环保问题;公益体量最小,如果不能突破传统和局限,提供有效率的解决办法,它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公益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新方案,会出现两个结果。最大的可能性是政府接盘,最典型的是在医疗领域,罕见病患者起初是公益机构提供关注和救助,并向社会呼吁,才有了后来政府介入,在政策上给予医保覆盖和医疗补贴。
另一个可能性是商业跟进。一些公益项目可以转化为商业模式,就是说同样的项目服务,对贫困群体负担一部分费用,用公益补贴;有支付能力的群体,走商业路径,比如新东方。
我本是商业服务,让我免费,就很难有动力做好,会影响效率,甚至造成浪費;相反供需对接、物有所值,才能形成激励,持续运转。有句话非常经典,免费的是最贵的,实际上,很多隐形的代价被忽略了。
公益项目的规模化一直是个难题,因为公益的逻辑倾向于浅尝辄止,扩大规模的风险大于收益,团队管理、保障服务质量、维持社会信任都很难。但是商业有攻城略地的野心,面对潜在的收益,自然有扩张的动力。
从公益转向商业招来许多争议,很容易被认为是借公益赚钱,是为了利己。我一直说,做公益是烧别人的钱,做商业是烧自己的钱,如果商业解决了同样的社会问题,让受益的人越来越多,难道是不道德的吗?这是道德绑架,一定要改变。
公益与商业的边界渐趋模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个模糊地带是社会创新的精妙之处:活力空间,混沌所在。如果规定公益与商业只能是泾渭分明、水火不相容,用一成不变的道德标准来对待新的变化,用道德绑架和道德审判来对待公益与商业的革故鼎新,创新者很容易被“他杀”;如果自己也被世俗困扰,患得患失,则可能走向“自杀”。
商业是自利利他,公益是利他自利。公益把利他放在前面,但也一定是自利的。就像面包师要想把生意做大,要做出好的面包,公益有效地助力解决社会问题,才能获得真正的价值回报,利他也利己才是人人都受益。这个问题我们的圣贤都已经说清楚了。
鲁国有条规定,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把他们赎出来,恢复其自由,可以获得奖励。孔子的学生子贡救了人,却不要奖赏,孔子批评他:你做错了。领取奖励不会损伤你的品行,但不领,今后鲁国就没人再去赎回自己的同胞了。
另一个学生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获救者送来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认可子路“利他之后接受利己”的做法,说:今后鲁国人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就这么一件小事,孔子给我们讲述了人性的本质,不能反人性,在道德中间迷失。
早年间我就提出,公益应该是“研究发现、实验创新、宣导影响”。这12个字就把公益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步骤说清楚了。
公益创新的核心,是让资源的安排更高效,但它不光是解决一个具体的社会问题,在整个过程,还要增加社会资本,就是说增加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如果你做的事让人对公益产生不信任,觉得你是骗人的,最好别做、别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