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社会化服务问题及对策探讨

2023-11-11 02:33
广东蚕业 2023年9期
关键词:社会化云南省农户

孙 乾

云南农业社会化服务问题及对策探讨

孙乾

(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昆明650201)

发展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现实途径,是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文章采用文献搜集、田野调查等方法,阐述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现状,指出了其存在体系不完善、组织生存环境受限、农地开展服务困难等问题,提出了促进服务组织多元化发展、营造良好服务组织生存环境、创造适合开展农业服务耕作条件的对策建议。

农业社会化服务;问题;对策;云南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阶段我国是多种形式农业经营主体并存的情况,需要建立完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农业服务,解决农业规模经营问题。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存在必要性。首先,有利于节约农业生产成本[1]。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小农户”和“大市场”的衔接桥梁,利用规模经营“特权”与农业企业合作,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同时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云南省双江允俸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云南云天化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通过科技检测、智能生产,产品交付给农户。其次,有效解决无人种地、土地弃荒问题[1-2]。随着农村劳动力融入城市非农生产部门,农村老龄化、耕地荒废问题日渐突出,在专业农业服务组织托管模式下,可以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将农业生产中的有限劳动力解放出来,赋予其更大灵活性,成为专业化、职业化的从业人员。“近年来,享受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农户逐渐增多,有效解放了农村劳动力,破解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的种地热情减退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3]。

1 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现状分析

云南省承包耕地农户901万户,流转承包耕地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25.5%,流转50亩以上耕地面积的农户数仅占全省耕地承包农户数的5.5%[3]。由于小农户生产依然占主导地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得以发展起来,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共有2.2万个[4],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难题。截至2022年(图1),全省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达935万亩,提供的农业生产服务有耕、种、防、收四种,托管面积分别为363万亩、145万亩、235万亩、192万亩;占托管面积的比例为39%、15%、25%、21%;同比增长17%、6%、14%、19%[4]。其中,耕和防两种农业服务托管面积占总托管面积的一半,耕、防、收的增长速度较为明显。从数据可以看出,对劳动密集型的农业生产活动,农户往往会选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在劳动力外流的背景下,农户对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很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图1 2022年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面积

2 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备

社会化服务组织形式单一,服务业务单一。诸如专业农民协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服务组织,此类农民集资建设的经济组织,其资金、技术和设备有限,提供服务和技术的辐射范围狭小,多是为本组织社员提供农业资料和生产服务,且提供的服务多是耕收两环节,不能提供农业全方位的托管服务业务。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涌泉利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家精装大米生产加工的农民合作社,该合作社为本社社员提供选种、种植、收割等农业服务,不包括农田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在收割时节为周边小农户提供有偿的收割稻谷服务。显然,此类组织不能提供全面的农业生产服务,仅限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某些环节。

即使是专业种植大户、农业专业服务个体户,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也是有限的。这些经营主体利用有限的农业设备,或是利用自己的种植经验为农户提供农业服务,服务项目多是对劳动力需求小、农业设备要求不高的病虫害防治。曲靖市东城郊的专业种植大户流转大量土地,利用无人机给耕地作物做病虫害防治,同时为周边的农户提供有偿的防治服务。这样规模小、不完备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与现代化农业生产要求相去甚远,难以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

2.2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生存环境受限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资金受限是一个突出问题。其一,政府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补贴力度不够。政府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补贴政策不全面、补贴项目少。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2年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明白纸”模板》[5]中,对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相关补贴仅有“农机购置补贴”一条,没有其他补贴项目。缺乏政策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没有保底收入,且难以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不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其二,农民的融资渠道受到限制。目前,只有农村信用社为农村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而农民的金融信贷服务又受到限制,农民集资困难重重。资金问题就极大地限制了农村社会化服务的发展空间。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才缺乏。当资金奇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社会招聘人员时,不能给出诱人的工资薪酬,大多数人对于农业生产服务部门持“敬而远之”的态度,人们更愿意到非农部门就业。现行的农业生产所需要的人才、知识、技能和市场信息得不到更新,开展农技推广和农业服务等重要业务的能力上不去,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盈利成了问题,就此陷入恶性循环。因此,迫切需要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才队伍。

2.3 农业社会化服务效率低下

受地形和气候的影响,云南省各地农业自然资源条件存在显著差异[6]。根据《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得到信息,云南省拥有农业耕地总面积539.55万hm2(8 093.32万亩),其中位于6°以下坡度(含6°)的耕地124.32万hm2(1 864.81万亩),占全省耕地的23.04%;位于6°~25°坡度(含25°)的耕地415.23万hm2(6 228.51万亩),占全省耕地的58.32%[7]。由数据可以看出,云南的坡耕地面积在耕地总面积中比重很大。坡度在6°~25°及以上的土地就被称为坡耕地,而坡耕地不利于机械作业,技术和设备有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业务不畅,效率不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业务的主要目标地区是农业生产规模化的地势平缓的坝区。

3 促进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优化对策

3.1 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元化发展

首先,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元化发展[8]。制定政策积极引导和扶持,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公司以及各类经济组织延伸到农业服务行业,利用他们的市场渠道、设备、技术和资金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服务。同时政府牵头农业服务组织和各类农业企业合作,依托不同农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多样化发展,拓宽社会化服务种类。

其次,政府应制定详细的农业生产服务补贴政策,促进农业服务专业化、多样化发展。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利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本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宾川县政府委托相关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冷凉地区的农户和经营主体种植的红梨、滇橄榄和冬桃等,在果树修剪环节实施全托管的社会化服务,服务总费用60万元,经营主体和农户承担49.47万元,财政补贴资金10.53万元;在石榴的种、防环节提供托管社会化服务,服务总费用为308.20万元,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承担275.97万元,财政补贴32.23万元;在葡萄的耕、种、防、收4个环节和玉米的种、收2个环节同样提供托管服务,财政补贴达到69.44万元和21万元[9]。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多方位的财政补贴,稳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收入,帮助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能够自给自足。

3.2 营造良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环境

为了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发挥生产托管积极作用,需要进一步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第一,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金融和保险服务,以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资金问题。政府完善扶持龙头企业的政策举措[10],制定农业生产年度服务标准,对完成标准的服务组织进行一次性的奖励性补贴,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服务业务的积极性;农村信用社作为农业金融服务主力,应该大力开展金融服务活动,创新金融业务,将社会资本引入农业社会化服务部门;保险公司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保险服务,降低天灾人祸带来的风险,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保驾护航。

第二,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保证农业生产的人才、知识、技能和市场信息及时更新。地方农业院校作为地方农业发展智库,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对现行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从业人员提供培训,讲授农业前沿科技理论知识,提升农业服务能力。此外,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农业院校毕业生投身到农业事业中,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改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环境,是一个综合、动态的过程,需要多方社会主体参与。

3.3 创造适合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耕作条件

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够惠及更多的山区、半山区农户,耕地宜机化改造是有必要的,为农业服务组织开展业务铺平道路[11]。第一,加快适合山地作业农机设备研发和推广[12]。依托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和大学院校,开展对山地农机设备的开发与实验,研发适用于坡耕地的中小型农业机械,以便于农业服务组织更新农业设备。第二,进行耕地宜机化改造。耕地宜机化改造是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耕地改造的力度,对农业粮食产区、特色农业产区坡度在6°~25°的坡耕地进行改造;促进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更新,满足农业机械作业的要求,提高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效率和业务能力。

4 结语

云南高原特色农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离不开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因此,云南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重要途径。

[1]陈京.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思考[J].农业经济,2022(7):16-18.

[2]张琦,张艳荣.以农业社会化服务破解土地撂荒难题[J].人民论坛,2023(5):87-92.

[3]王淑娟.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云南有妙招—农田专人打理增产又增收[EB/OL].(2023-04-09)[2023-07-19].http://ylxf.1237125.cn/Html/News/2023/4/9/411494.html.

[4]李茂颖.云南探索服务农户和农业生产有效模式[EB/OL].(2023-4-18)[2023-7-29].https://www.163.com/dy/article/I2JPM3VS0530QRMB.html.

[5]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张贴2022年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明白纸”的通知[EB/OL].(2022-5-27)[2023-07-19].https://nync.yn.gov.cn/html/2022/gongshigonggao_0527/386818.html?cid=4845.

[6]王浩男.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云南省农业经济影响因素研究[J].广东蚕业,2023,57(7):81-83,87.

[7]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2021-12-22)[2023-07-19].https://www.yn.gov.cn/sjfb/tjgb/202112/t20211221_231929.html.

[8]王亚华,宦梅丽.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集体行动与农村公共治理[J].广东社会科学,2023(2):15-26.

[9]宾川县农业农村局.宾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宾川县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结果》的公示[EB/OL].(2021-12-31)[2023-07-19].http://www.bc.gov.cn/dlsbcx/c102093/202112/2230f9310ef546be841416a5801ac9aa.shtml.

[10]郑宝华.就业结构钳制下的云南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19(2):74-80.

[11]周定勇,沈德林,李俊,等.贵州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现状及对策:基于贵阳市和铜仁市的调研[J].农技服务,2023,40(3):106-110.

[12]姚利好,郭颖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的差异分析:以河南和云南为例[J].热带农业工程,2019,43(4):98-101.

10.3969/j.issn.2095-1205.2023.09.44

F326.6

A

2095-1205(2023)09-142-03

孙乾(1998—),男,汉族,云南曲靖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农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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