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 畅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2)
“中巴经济走廊”作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典范,定位为一条包括公路、铁路、光缆通道和油气管道在内的贸易走廊。201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访问巴基斯坦,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使中巴关系迈上新台阶,同时确定了推动形成以经济走廊建设为中心,以瓜达尔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合作为重点的“1+4”合作布局。2017年12月,《中巴经济走廊远景规划(2017-2030年)》正式发布,将“一带一路”建设和巴基斯坦“2025愿景”对接,重点向能源、经贸、互联互通和产业园区等领域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于2022年9月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见巴基斯坦总理夏巴兹时强调,当前“中巴经济走廊”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更高效地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继续释放中巴两国在各领域的合作潜力。“中巴经济走廊”高质量运行,推动在农业、社会民生和产能等重点领域展开合作,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两国的潜力和优势,为两国产业合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开辟更广阔的空间,提升国际联合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巴基斯坦减贫事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中巴合作已成为国际合作共赢、携手发展的典范。
“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成果丰硕且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面临着诸多风险:政局不稳,通货膨胀率高,影响经济的平稳发展;高财政赤字率、低储蓄率与投资率,影响经济可持续增长;经济结构单一,工业发展缓慢,影响经济抗风险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影响企业基本运营;深受恐怖主义干扰,极大地增加了在巴企业为保障安全付出的额外成本;经济政策不明晰且变化快,复杂的税收体制使中国企业常常受到处罚。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将会对中方投资者的进入和双方产业合作产生影响,因此,研究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巴产业合作的影响对顺利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以及进一步深化双方产业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学术界与本文高度相关的研究主要是从“中巴经济走廊”的地缘政治、“中巴经济走廊”建设面临的风险挑战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背景下的产业合作以及产业合作指数的测度等方面展开。
“中巴经济走廊”作为中国和巴基斯坦共同建设的贸易项目,一端连接着巴基斯坦的瓜达尔港,另一端连接着新疆喀什,地缘价值较强。因此,国外不少学者认为中国进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地缘战略,比如Murad Ali(2020)通过考察“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认为其不仅可以促进巴基斯坦社会经济发展,同时对中国的地缘战略具有重大意义。Garlick,J(2018)认为由于经济、地理、安全以及陆路互联互通较为棘手的问题,“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长期动机不是基于地缘经济而是基于地缘政治,而国内学者对“中巴经济走廊”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其建设面临的风险和阻碍方面。一方面,巴基斯坦政府中央对地方的管控力薄弱,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政治权益纠纷不断,政权不稳定,随着“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还存在经济利益纠纷(刘佳奇,2018);另一方面,中巴产业合作最重要的通道“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重点难点在于喀喇昆仑公路升级改造,它是中巴路上的生命线、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核心工程之一,但是穿行的地区地形复杂,长时间未得到修缮,积雪、积冰、雪崩、塌方、山体滑坡时有发生,比如,陈金雨等(2022)和李涛等(2022)从自然灾害角度分别对极端高温和低温事件给“中巴经济走廊”带来的风险进行了评估。除此之外,政治环境风险、地缘风险(刘永和姜彦杨,2019)以及文化差异带来管理方面的挑战(赵菲,2007)。丁建军(2019)和吴兆礼(2021)从南亚恐怖主义和“三股势力”各不相同的诉求出发,认为其对“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带来了破坏和干扰。这些自然以及非自然因素都会导致社会不稳定,给中巴产业合作造成不利影响。尽管“中巴经济走廊”从建设之初遇到了诸多困难,但依旧成果丰硕,并对双方产业合作产生了深远影响。关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背景下的产业合作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局部产业领域如文化产业(杜江等,2019)、有色金属产业(许礼刚等,2020)、矿产资源及相关产业(张亚龙等,2017)等的定性分析。关于产业合作指数的测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研究:一方面从能源角度构建产业合作指数(刘文革等,2012;尹勇晚等,2011);另一方面从产业竞争力角度构建评价体系(马赛,2020;赵东麟和桑百川,2019)。
总体而言,现有文献为本文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首先,“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为双方贸易、能源、安全等领域合作提供了巨大的空间,而国家经济安全评估是一国经济系统免受经济风险侵害的能力,从而促使一国达成经济系统良好运转的状态(高志刚,2016),目前鲜有研究以“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为背景分析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巴产业合作的影响。其次,以往对中巴产业合作的研究多为描述性的定性分析,关于中巴产业合作的定量研究较少,从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角度定量分析中巴产业合作的更是屈指可数。基于此,本文构建VAR模型,实证分析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与中巴两国产业合作的关系。再次,关于产业合作指标设计大多具有局部性,本文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构建了中巴产业合作的评价体系,分析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巴产业合作所产生的影响,以期为中巴产业进一步合作提供参考借鉴。最后,以往有关经济问题的研究鲜有涉及政治安全,使得有关研究中的经济问题与地缘政治问题相割裂。本文将政治安全纳入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的评估系统,政治与经济相结合,结果更具有现实性。
1.中巴产业合作指数的测度。国家间产业合作的前提是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和非经济利益。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尹勇晚等,2011;刘文革等,2012;陈继勇,2017;马赛,2020;赵东麟和桑百川,2019),基于系统性、全面性和数据的可得性,紧紧围绕产业合作的经济利益,构建包含贸易竞争优势(Tc)、国际市场占有率(Ims)、贸易结合度指数(Ti)、产业内贸易指数(IIT)在内的四个二级指标系统(见表1),并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对1999~2020年中国和巴基斯坦的产业合作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降维处理,得到中国和巴基斯坦的产业合作评价指标,分别记作Icz和Icp。四个二级指标的KMO值为0.651,满足主成分分析的必要条件。其中,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和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与该国产品的生产效率有关,能够反映该国生产一种产品相对于世界市场上提供的同种产品是否具有竞争优势;贸易结合度指数反映了中巴两国合作的潜在优势,贸易结合度指数越高,中巴两国间的贸易依存度越高,合作则更为紧密。产业内贸易指数与一国的市场规模、要素禀赋相似度、人均收入和跨国企业经营正相关,反映了两国的产业联系和整体经济信息,取值范围为[0,1],取值越大,两国产业内贸易联系程度越高。另外,外商直接投资作为反映两国经济联系的重要指标也可以通过跨国公司完成产业内贸易。因此,综合指数越大的两个国家更倾向于进行产业合作。数据来源于UN COMTRADE数据库。
2.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的界定。借鉴刘伟和高志刚(2020)的做法,利用经济学人智库(EIU)研发的CRM模型(Country Risk Model),以欧盟于2009年发布的风险评估准则为基础,综合政治安全、银行业安全、主权债务安全、经济结构安全和货币安全五大类安全风险评估得到,评估分数介于0~100之间,分数越高风险越大,国家经济越不安全。通过纵向对比1999~2020年五类风险发现,政治风险位于风险首位且稳定性较差。数据来源于BVD数据库。
本文主要通过向量自回归模型(VAR)来实证分析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与中巴产业合作之间的关系。VAR(p)模型的一般表达式为:
其中,Yt=(y1t,y2t,…ynt)为n维内生变量向量;Xt=(x1t,x2t,…xnt)为k维外生变量;T为样本容量;p为模型的滞后阶数;以及B都是系数矩阵;εt为n维随机误差项。
VAR模型需在平稳序列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为防止伪回归现象,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方法对样本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从表2可以看出,在5%的临界值水平下,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Risk)和巴基斯坦产业合作评价指数(Icp)是平稳时间序列,中国产业合作评价指数(Icz)不平稳。
由于中国产业合作评价指数(Icz)数据不平稳,因此对所有数据作一阶差分处理,一阶差分后新的序列DRisk、DIcz和DIcp都是平稳序列(如表3所示),因此选择将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巴基斯坦产业合作评价指数和中国产业合作评价指数的一阶差数据作为内生变量,构建两组向量自回归模型,解释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巴产业合作的影响。
表3 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ADF检验完毕后,用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数据对中国产业合作评价指数数据和巴基斯坦的产业合作评价指数数据构建VARc模型和VARp模型,并进行最优滞后阶数选择,结果如表4所示。综合模型的似然比检验(LR)、有限预测误差准则(FPE)、赤池信息准则(AIC)、Hannan-Quinn准则(HQIC)以及贝叶斯准则(SBIC)五项信息结果,VARc和VARp的最优滞后阶数为4,即VARc(4)模型和VARp(4)模型。
表4 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巴产业合作影响VAR模型滞后阶数检验
建立模型后,进一步利用AR根图检验模型的稳定性,由图1所示,两个模型的特征根倒数均落在单位圆内,即所建立的VARc(4)模型和VARp(4)模型均是稳定的,具有有效性,可以建立VAR模型并进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和误差方差分解分析。值得注意的是,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巴产业合作指数的时间序列单位根分布有个别根非常接近单位圆,这意味着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带来的风险冲击对中巴产业合作的影响可能具有较强的持续性。
图1 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国产业合作指数(左)和对巴基斯坦产业合作指数(右)VAR模型稳定性检验
Granger因果检验用于确定变量之间是否具有统计学意义上双向或单项的因果关系。本文主要研究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巴产业合作的影响问题。因此,对上述VARc(4)模型和VARp(4)模型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故可以认为中国产业合作评价指数是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的Granger原因;同样,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巴基斯坦产业合作评价指数也是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的Granger原因;而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分别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是中国产业合作评价指数和巴基斯坦产业合作评价指数的Granger原因。即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与中巴产业合作评价指数互为因果关系。
表5 变量的Granger因果检验
本文通过输出的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冲击对中巴产业合作所产生的影响作用,并找出国家间的差异性和共性。本文采用正交分解技术,设置滞后期为20年,其中横轴表示滞后期数,纵轴表示反应幅度,对VARc(4)模型和VARp(4)模型中的DRisk序列施加1个标准差的冲击并观察DIcz和DIcp对此冲击的反应,实线表示随着反应期数的增加,中国和巴基斯坦产业合作指数对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1个单位冲击的脉冲响应,阴影部分代表95%的置信区间。
从图2可以看出,当中国产业合作受到1个单位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风险的正向冲击时,中国的产业合作评价指数迅速出现了显著的负向反应,说明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风险的提高使得中国与巴基斯坦产业合作明显下降。这主要是因为巴基斯坦的国家经济安全风险越高,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越明显,越不利于外商投资与产业合作。在这之后,中国越来越多的产业合作企业退出巴基斯坦市场,产业合作因受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风险冲击而减弱,并逐渐转为正向冲击。从整体上来看,受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风险影响,中国的产业合作指数呈现影响程度逐渐减弱的持续波动,这也说明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使得中国产业合作不稳定。
图2 中国产业合作评价指数对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冲击的响应(20期)
图3为巴基斯坦产业合作评价指数对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风险冲击的响应趋势图。巴基斯坦产业合作对于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风险的冲击与中国相似,巴方产业合作受到1个单位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风险的正向冲击,政治环境和投资环境变差,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凸显,中国的产业合作企业迅速作出反应并退出市场,对巴基斯坦的产业合作带来负面冲击,造成当期巴基斯坦与中国的产业合作下降。随着与巴基斯坦产业合作的中国企业减少,巴基斯坦产业合作受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风险的冲击减弱,并逐渐转为正向冲击。从整体上来看,因受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风险的影响,巴基斯坦的产业合作指数同样呈现持续波动的态势,但程度较中国产业合作指数波动幅度更大,说明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同样使得巴基斯坦产业合作不稳定,且影响更大。这可能是因为巴基斯坦同时面临着内部和外部双重压力,严重影响了其产业合作的稳定性。
图3 巴基斯坦产业合作评价指数对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冲击的响应(20期)
从影响方向来看,宏观上,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变化对中巴两国产业合作评价指数的冲击都呈现了反复波动的态势,说明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冲击不利于稳定的中巴产业合作;从影响大小来看,相较于中国产业合作评价指数,巴基斯坦产业合作评价指数受到的影响较大;从影响持续时间来看,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国和巴基斯坦两国产业合作的影响时间都较为持久。
本文重点研究中巴两国产业合作对于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冲击的反应。通过中国与巴基斯坦产业合作评价指数的方差分解结果(表6)可以看出,在VARc(4)模型中,中国产业合作评价指数的变动对自身的贡献度随着滞后期数的增加呈小幅波动中整体下降的趋势,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国产业合作评价指数的影响呈小幅波动中逐渐增加的趋势,到第20期时,DRisk对DIcz的贡献度达到了17.8%,而DIcz对自身的解释程度为82.2%;在VARp(4)模型中,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风险值对巴基斯坦产业合作评价指数的贡献度最大达到了26.8%,DIcp对自身的解释能力为73.2%,中间也存在小幅波动的态势,这与脉冲响应函数的分析结果基本一致。
表6 中国与巴基斯坦产业合作的方差分解结果
本文基于中巴产业合作评价指数,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Granger因果检验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巴两国产业合作的影响,得出如下结论:
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与中巴产业合作评价指数互为Granger因果关系。
脉冲响应分析结果表明,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两国产业合作的脉冲响应呈现波动性,不利于两国产业合作稳定发展。另外,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巴基斯坦产业合作评价指数的脉冲响应总效应大于中国,说明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巴基斯坦产业合作不稳定性的影响更大。
方差分解结果表明,中巴产业合作的变动主要由自身的变动引起。但到第二十期,分别有17.8%和26.8%的方差可以由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风险冲击解释。长期来看,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巴产业合作的影响趋于增强。
本文研究结果说明,虽然中巴产业合作的变动主要由自身的变动引起,但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安全对中巴产业合作确实有着显著影响。因此,为了使得中巴两国通过产业合作获得经济利益,应该以“中巴经济走廊”为平台,深化中巴产业双边合作,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提高对巴基斯坦国家经济政治风险的防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