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翅长脚鹬(周忠哲 摄)
近年来,济宁市兖州区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列入林长年度任务清单,通过清单管理、专项行动、警示教育等措施,不断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全区现有野生动物20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6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4种,兴隆湿地、龙湖湿地、马桥湿地等已成为候鸟迁徙的重要栖息地。
保护优先,清单管理。兖州区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并以林长制为抓手,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常态化保护机制。2022年2月,建立兖州区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不定期召集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有关重大工作。
专项行动,铁拳震慑。为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兖州开展“清风”“绿盾”等专项行动,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各类综合执法检查行动31次,出动车辆96台次、执法人员340人次,对花鸟市场、宠物店、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了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等行为。
科学监测,筑牢防线。坚持严防死守,全面科学监测。对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建立了巡查制度,确立监测巡查路线,深入湿地公园、主要河流及鸟类迁徙通道、集群地开展野外巡护,实现监测区域全覆盖。制定《济宁市兖州区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疫情防控导则》并下发至全区人工繁育企业,严格按照导则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大宣传,增强意识。区自然资源局利用“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非法买卖野生动植物警示宣传教育;组织发放《湿地保护法》宣传手册、野生动植物图册、国家森林城市科普知识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通过系列活动科普相关知识,增强公众对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