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颖
(苏州市姑苏区消防救援大队,江苏 苏州 215000)
在城市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大量商业建筑建设于地下,出入通道较少,且内部空间格局复杂,受人流大、贮存物品杂等因素影响,易发生火灾且扑救难度大,因此,要求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现有研究多集中于如何完善消防监督制度、优化建筑防火安全管理等方面,本文主要研究如何结合商业地下建筑实际情况做好消防设计监督管理,以便通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火灾预防。
某房地产项目包含3 个地块,建设6 栋超高层住宅、2 栋超高层公寓和裙房。裙房由商业、社康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配套构成。裙房地下5 层,其中B1~B2 层为商业建筑,B3~B5 层为机房和地下车库,总面积约5.7 万m2,定性为多功能商业综合体。商业建筑分三期建设,地上和地下部分通过楼板分隔,室内不设置通口部位。一期面积约1.5 万m2,与其他地块地下室自然断开;二期和三期根据零退线要求建设整体地下室,面积约2.3 万m2和2.0 万m2,在B1 层和B2 层连为超大下沉广场,B1 及上部向广场设置外廊。
在消防监督方面,项目作为大型地下商场,日均客流量较大,节假日客流量增加,人流密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地下与地上部分相分隔的情况下,封闭性较强,疏散难度较大,发生火灾后易发生踩踏事件,增加消防救援难度。商场由多个空间组成,一期地下空间相对独立,平面功能布置明确,消防设计仅需满足常规要求。而二期和三期地下空间存在较强关联性,同时商场本身带有多功能特点,导致地下建筑格局复杂,在平面布局上进行横向、纵向延伸,给防火分区划分带来影响,需进一步完成各区详细划分。二期、三期地下商业建筑面积约4.3 万m2,按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需划分多个不超过2 万m2的防火区域,因此,需加强空间连通处理。部分墙体隔断仅为增加建筑商业价值,不具备支撑作用,导致建筑消防结构改变,火灾发生后疏散和救援难度直线提升。项目B3 层被分割为东西两部分,B1 层设置连桥加强东西商业联络,设计使B1 层外廊悬挑在B2 层铺面,造成下沉广场被遮挡现象,因此,防火分区设计应合理划分边界,防止火灾水平蔓延。此外,商场为吸引客户,使用大量装饰性彩灯和照明设备,线路敷设复杂,部分电气线路埋设在吊顶中。商家持续24 h 照明,并且存在私设电源插座和拉设电线等不规范行为,存在较大火灾风险隐患。
在一期商业地下建筑防火区划分方面,建筑面积为15 200 m2,未超过2 万m2消防上限值,因此,可根据商业功能和通道功能要求正常划分为10 个防火分区。在二、三期商业建筑防火区划分上,考虑到方正划分方式将导致中庭动线受防火卷帘影响,故将开洞中庭划分为独立防火分区,包含上下2 层叠加部分,在分区边界直线段铺设防火卷帘,曲线段采用C 类防火玻璃和窗喷冷却系统。针对中庭和北侧外廊连接部分,按照衔接原则禁止中庭防火分区跨越其他防火分区,内部长约12.5 m,而走道需纳入中庭防火区域。从中庭延伸商业动线,走道北侧设置防火卷帘,如图1 所示。受中庭开洞影响,若B1 和B2 层防火区域采用防火墙或防火门构成隔间,将影响室内连通效果。通过上下2 层叠加方式,将商业地下建筑划分为3 个不超2 万m2的防火分区,使上、下层防火区保持一定范围错叠,竖向开口防火间距满足800 mm 要求,用于设置喷淋,且分区不跨越用地红线,使二、三期地块消防系统保持独立,因此连通洞口不做处理。项目通过下沉广场连通各防火分区,外廊连接零退线,其设置防火隔间将带来较差的商业体验,故在B1 层布置至少13 m×13 m 下沉广场,B2 层下沉广场与首层室外楼梯结合,通过面状下沉广场连接,且各区开口最近边缘至少保持13 m 水平距离。
图1 商业地下建筑中庭防火区划分示意图
B1 层包含大量侧面敞开外廊,被遮盖部位进深在3~5 m,局部超出5 m。在缺少相关消防设计规范情况下,应检查确认外廊有顶区域和相邻店铺处于相同防火分区,且面积不超规定的最大允许面积。将有顶外廊面积作为基数计算所在楼层疏散人数,应将外廊疏散宽纳入分区疏散宽中[1]。为防止火灾在各分区间蔓延,在相邻分区开口的铺面水平位置布置2 m 防火墙,转角布置4 m 防火墙,确保最近商铺热辐射强度和烟气层温度均较火灾蔓延危险值低。上层投影构成的分区边界视作虚拟界限,无须采取防火措施。在外廊和独栋商业空间放大位置,有顶区域按照上层投影纳入防火分区。在消防监督过程中,该区域与其他区域实体边界应采用耐火极限超3 h 的A 类防火玻璃墙或防火卷帘实施分隔。考虑到分区间火灾水平蔓延问题,对开口位置防火墙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防火墙位于铺面后,得到背衬处理。将独栋平面和该区域划分为相同防火分区,可采用普通玻璃幕墙,分区边界位于普通商业店面位置。
在商业地下建筑疏散通道设计上,一期建筑在正常划分防火分区的基础上,可按相关技术规定对总疏散宽进行计算。在消防监督管理方面,确认地下建筑上层楼梯净宽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的1 层计算。以层位单元,各防火分区安全出口至少2 个,总宽度按照容纳总人数×疏散宽计算。在地下楼层室内地面和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超10 m 时,每100 人最小疏散净宽至少达0.75 m。在安全出口无法通往室外的情况下,通至相邻防火分区甲级防火门,该分区疏散净宽不应超出上段疏散总净宽的30%。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数量至少达到总疏散宽的70%,余下30%通过防火墙相通防火门宽补充。一期商业地下建筑面积为15 200 m2,得到总疏散宽为68.4 m。按单个楼梯间宽1.4 m 设置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为68.4/1.4 座,取49 座。但实际可利用相邻分区防火门疏散,因此,无须计算楼层总疏散宽,只需设置10 个直通室外安全出口楼梯间。在连续排列的商铺之间,按JGJ 48—201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规定,主要通道最小净宽不小于通道长的1/10,且不小于4 m,次要通道不小于3 m。
在二、三期商业地下建筑疏散空间设计上,将下沉广场作为周围防火分区边界,应通过监督检查确认下沉广场仅用于人员疏散,禁止用于商业经营等活动[2]。下沉广场开口面积至少应达到场地地面25%,实际露天面积达到2 825 m2,约占广场面积的60%。各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广场开口最近边缘水平距离至少为13 mm,将周边低于净高H 和进深D 的回廊纳入下沉广场,其他纳入周边防火分区,如图2 所示,确认被B1 层或楼板遮盖下沉广场地面面积开口可以达到被遮盖部分的25%以上,两侧店铺开口长度小于区域净高。在监督管理方面,应确认广场可容纳的疏散人数,在B2 层朝向下沉广场防火分区疏散宽达43.5 m 的情况下,按100 人/m 计算出疏散人数为4 350 人。按照4 人/m2要求对下沉广场面积进行计算,确定B2 层广场面积至少应达1 088 m2,实际面积达4 736 m2,满足消防监督管理要求。在B2层和B1 层之间,疏散楼梯应满足防火分区疏散净宽要求,在B2 层存在4 个直通开敞楼梯的条件下,疏散楼梯总宽15.9 m,B1 层广场通向地面开敞楼梯总宽达22 m。
在消防监督检查期间,应确认商业地下建筑引入烟气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装置等技术。各防火分区利用1 个排烟设备排烟,排放量至少达60 m3/m2,1 台设备同时用于3 个相邻防火分区排烟,排烟量不小于120 m3/m2[3]。排烟口与分区最远点距离不超30 m,设置联动装置,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排烟风机联动。项目配备独立窗式喷淋系统和消防泵,各防火分区采用快速响应喷头,喷淋系统预设参数见表1。结合建筑高和内部功能布局情况,应将喷水报警阀集中布置在报警设备间,阀后管道连接至各喷水区。在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应检查确认各报警阀控制的喷头数量不超过800 个,确保系统在收到报警信号后可以顺利启动喷头淋水。为保证喷淋系统能够可靠供水,应检查确认阀供水管道按规定采用环状布置方式,在各防火分区管网始端安装信号蝶阀和水流指示器,在末端安装试水装置。在喷洒水泵出水干管上,应确认安装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管道配备流量开关,报警阀组配备压力开关,确保喷淋系统能够通过压力开关启动喷水泵。按照规定检查地下商场灭火器配置情况,确认车库、发电机房、配电间、电梯间按照中危险等级配置灭火器,其他场所按照严重危险级别配置灭火器。依靠消防系统发挥自救作用,应做好设备、设施安装检查和维护。此外,通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防护演练等工作落实安全管理。
表1 项目喷淋保护系统预设参数
商业地下建筑结构和功能复杂,具有安全隐患多、火灾扑救难度大等特点。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应在设计初始即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以确保建筑合理进行防火分区布置和疏散通道设计,并采用现代技术提高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在建筑建设实践中,应结合建筑结构特点对各区域的消防安全问题展开分析,在把握建筑消防监督重难点的基础上,合理进行防火分区、隔间设置,并做好下沉广场和安全疏散通道设计,安装自动喷淋和报警排烟等系统以消除火灾隐患,全方位落实消防管理要求。通过落实日常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救火演练培训,进而有效防止火灾隐患。